第二章 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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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庵东镇志 下册》 图书
唯一号: 112320020220004939
颗粒名称: 第二章 公安
分类号: D631
页数: 23
页码: 1196-1218
摘要: 本文记述了慈溪市庵东镇志的军事政法的公安,包括机构、剿匪、惩治反革命、打击刑事犯罪、治安管理、消防管理的内容介绍。
关键词: 庵东镇 公安

内容

解放后,地方公安组织协助完成剿匪、镇压反革命等运动,承担打击刑事犯罪,禁赌、禁毒、治安和公共场所管理,以及特种行业管理、爆炸物品管理、制止封建迷信和反邪教活动,开展群防群治工作。
  第一节 机构
  民国18年(1929)5月,设余姚县庵东公安分局,民国21年5月撤销。民国26~27年,称庵东警察所。民国34年10月,称庵东警察分驻所。民国35年5月,称庵东区警察所。民国37年6月,称警察分驻所。民国38年1月,复称警察所,设所长1人,所员1人,巡官2人,警长3人,警士30人,夫役2人,5月瓦解。
  1949年8月,建立余姚县人民政府公安局庵东派出所。1950年8月,建立庵东盐区人民政府公安科,隶属宁波专员公署公安处,下设监狱(看守所)1所(在集镇宝兴弄,今人和街231弄4号),监所有房屋1间,约30平方米,配看守警察1个班。1953年,镇压反革命运动结束后撤销。
  1953年,改隶余姚县,称派出所。1954年8月,称宁波专员公署公安处直属庵东派出所,1955年,改为庵东区公安分局。1956年6月,庵东区公安分局划归为慈溪县公安局管辖。1958年7月,庵东公安分局改组为庵东派出所。“文化大革命”前期,公安机关重组,公安局实行军管,区、各人民公社成立旧址(2013年摄)人民保卫组负责公安工作。1970年4月,恢复庵东派出所,1971年5月,区配公安员。1973年8月,区公安员改称区公安特派员,人民公社专职保卫干部改称人民公社公安员。1978年,重设庵东派出所。1982年2月,人民公社公安员改称公安特派员,其编制、供给关系均划归县公安局。1983年9月,东一人民公社、东三人民公社和西三人民公社分设公安特派员各1人。1985年4月,建立庵东镇、西一乡、西二乡、东一乡派出所,由各乡(镇)自筹招聘合同制民警,由县公安局与乡(镇)党委、政府双重领导,以县公安局为主,所长由县公安局在编干警担任。
  1987年5月,乡(镇)派出所撤销,建立乡(镇)责任区民警,由庵东区派出所管理。1989年4月,庵东交警分队成立,隶属市交警队。1992年,撤区扩镇并乡后,庵东区派出所改称为庵东派出所,管辖庵东镇行政区域。是年12月,宁波市公安局对庵东派出所进行考核验收,认定达标合格。
  2004年,新东、新舟、马中、兴陆等4村由杭州湾新区派出所管辖后,庵东派出所实际管辖11个行政村、3个居委会。
  2008年,建立杭州湾跨海大桥警务室,配备专职民警1人,协警10人。
  2011年,市部分行政区划调整后,境域由2个公安派出所管辖。其中,庵东派出所实际管辖境域13个行政村、3个居委会,杭州湾新区派出所实际管辖境域10个行政村,此后未变。
  2017年末,庵东派出所有民警14人,协警29人,5个责任区。设所长、教导员各1人,副所长2人。配有警车6辆,摩托车14辆,电动车10辆;杭州湾新区派出所有民警18人,协警58人,特勤27人,3个警务站。设所长、教导员各1人,副所长2人。配有警车7辆,摩托车22辆,电动车40辆。
  第二节 剿匪
  解放前
  民国30年(1941)5月,庵东盐场沦陷后,中共领导的苏鲁战区淞沪游击队暂编第三纵队(以下简称“暂三纵”)特务大队和三北游击司令部海防大队,为建立和保护沿海税卡,维护和保持浙东和浦东海上通道,对海匪进行打击。
  民国30年(1941)9月,“暂三纵”在姚北活动时,获悉段头湾海匪陈阿二在长河市西强抢民女成亲。“暂三纵”特务大队第二大队、第五大队在纵队司令朱人俊的部署下,采取四面围攻,迫使陈阿二东溜西逃,远离老家。后“暂三纵”灵活运用策略方针,对海匪力争在军事压力下,以分化争取为主。对陈阿二军事围剿以后,尽力争取,最终陈阿二胞弟陈培四,一度投诚,在三北特务营任副营长。
  民国30年(1941)11月,“暂三纵”与浦东张大鹏部会师于段头湾海面上。晚上,海匪冯钿宝部2艘匪船直逼“暂三纵”船航行,对鸣枪警告置之不理,仍然逼近。张大鹏部船哨兵和跳船小组战士等抓住战机首先跳上一艘匪船,此时众匪惊慌不堪欲逃不能,欲拼无力,除个别躲进舱底外,其余都举枪投降。另一艘匪船见状不妙,转舵就逃。张大鹏部2艘“沙飞船”立即起篷尾追,追上匪船也将该船全部人枪缴下。此战共俘匪20余人,缴枪13支,“暂三纵”和张大鹏部无一伤亡,对沿海海匪震动很大。另一股海匪吴阿尧,既怕歼灭,又不敢降日通过英生街上层人物关系,联系“三纵五大”蔡葵部队,最终为五大收编,人枪约40左,右。另一股海匪范阿二,改邪归正,不干海盗改做生意。对另一作恶多端海霸,顺应民心,抛到海里。
  解放初
  解放初,庵东境内有大小土匪、国民党残余武装11股。股匪大部盘踞在海北大小洋山、定海等岛,时而登陆骚扰,时而下海逃逸。以浒山、庵东、逍林、坎墩、周巷等地为祸最烈。当时主要匪首有“东南人民反共救国军独立纵队”“钱江南岸联防指挥部”“苏浙边区指挥部独立纵队”正副队长陈坤、冯钿宝等。
  1949年6月,“钱江南岸联防指挥部”支队长冯钿宝指派丁长尧、钟尧湘策反驻庵东盐警一个中队叛变;派施乾炳煽动盐警干部陈峰率警15人,携枪叛投“钱江南岸联防指挥部”赵祖英部。7月,“东南人民反共救国军钱江纵队”陈一飞股在大云乡劫走民兵施阿炳步枪1支。下半年,钟尧湘匪股绑架周巷镇复大花行商人为人质,敲诈黄金60余两。施乾炳股匪在坎墩镇向群众强行勒索大米1000余石。
  1949年8月,中共余姚县委、县人民政府和军管会决定成立余姚县剿匪治安指挥部,统一部署清剿土匪任务。根据匪徒出没情况,庵东被确定为剿匪重点地区。按照上级“军事清剿、政治瓦解和发动群众武装自卫三者结合”的剿匪方针,庵东区组建区中队和庵东镇武装班,协同公安机关进行侦查、提供情报,配合驻军进行清剿。10月下旬,庵东区中队歼灭流窜在庵东的“东南人民反共救国军会稽纵队第一支队行动大队”大队长钟尧湘为首股匪一伙。11月,“东南人民反共救国军钱江纵队”队长、匪首金颂新密令指引国民党飞机扫射庵东盐场公署,伤1人。同月,“钱江南岸联防指挥部独立直属大队”大队长王焕章流窜庵东、高王时,被迅速赶来追剿的庵东区中队和庵东派出所在西一第七村胡家北高王路西边击毙。12月,王焕章股匪第四中队中队长徐仕伍率匪徒54人骚扰庵东地区,上岸不久,被庵东区中队击溃。王股匪徒经两次打击,一蹶不振,徐仕伍潜落海岛,余匪溃逃。1950年5月,徐仕伍再窜庵东,被庵东区中队俘获,至此,王焕章股匪被彻底歼灭。
  1950年2月下旬,为配合中国人民解放军解放舟山,加强沿海检查、搜捕潜回大陆的匪徒,庵东等区中队在胜山东北沿海围歼潜回大陆的“东南人民反共救国军苏浙边区指挥部独立纵队”冯钿宝、戚坤成、陈坤部,俘中队长金伯强以下45人,副官俞雪连等20余人携械投诚。匪首冯钿宝、戚坤成、王焕斌逃亡上海,后相继被捕。5月,匪首冯钿宝、王焕斌被押回庵东镇压。
  经过一年的艰苦清剿,至1950年5月,庵东境内大小股匪徒已基本歼灭,保障了社会秩序的日益稳定,安定了民生,巩固了新生的人民政权。
  第三节 惩治反革命
  镇压反革命
  解放初期,反革命破坏活动猖獗。1949年5~9月间,土匪、恶霸、特务、反动党团骨干分子相互勾结,先后武装袭击大云等乡人民政府,杀害干部、民兵和积极分子。
  1950年11月下旬起,开展镇压反革命运动(简称镇反运动)。12月11~20日对反动党、团、特、军、警、宪人员登记,庵东设登记分处,该项工作历时9天。第一期,登记反动党团骨干分子4人,武装匪特分子7人,特务分子20人,国民党政府人员8人,国民党军队人员6人,反动道首19人,恶霸44人。登记后到余姚县城集中管训,按照“坦白从宽,抗拒从严”的政策促其坦白交代,检举揭发。
  1951年4月上旬,镇反运动进入高潮阶段。4月29日东一乡召开审判大会,参加1500多人,审判恶霸地主4人、惯匪1人,斗地主2人。会,后,枪决恶霸地主3人、惯匪1人。5月14日,崇寿乡召开审判大会,审判地主28人,枪决恶霸地主1人,判刑五年的1人,管制的21人。是年,庵东区镇反运动中,召开审判大会5次,斗地主41人(其中枪决6人、判刑1人、劳改34人),大小土匪20人(其中枪决15人、教育释放5人),恶霸3人。由群众参加控诉,面对面进行斗争287人。
  取缔反动道会门
  解放初,境域主要有一贯道、同善社、大刀会等反动道会门。1950年10月20日盐区人民政府张贴公告,宣布取缔一贯道、同善社、济公道、长生道、大刀会、孔孟道,等6种反动道会门组织,后期又取缔无为教。将部分道首、坛主等骨干集中起来,促其坦白交代罪行和问题,并广泛发动群众揭发反动道会门的罪行。
  1952年10月,查出一贯道分子445人、同善社68人、大刀会5人、白莲教5人。镇反运动中逮捕2人。11月,全区召开退道大会。
  肃清反革命
  1956年,开展肃清反革命运动(简称肃反运动),一些以前逃逸的土匪、恶霸、反革命分子,被清查出来得到惩处。
  附:国民党情报组织
  国防部二厅浙江站衢州绥靖公署第二处余姚办事处庵东组隶属中国国民党军事委员会调查统计局(简称军统)系统。民国35年(1946)夏,国防部二厅浙江站衢州绥靖公署第二处派杨鹤寿来姚,通过帮会头子陈恩寿组织余姚办事处,主任杨鹤寿,设城区、浒山、方桥、泗门、庵东5个组,从事情报搜集活动。民国38年解体。
  四明工作站庵东情报组隶属中国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统计局(简称中统)系统。民国32年(1943)建天姚站(天台、余姚站),国民党余姚县党部书记倪永强兼站长。民国35年,国民党浙江省党部派调查员朱胜瑜、方宋良来姚,组建不脱产“工作队”,设庵东等6个情报组,民国36年“工作队”及所属情报组解体。
  庵东情报站隶属中统系统。民国35年(1946)余姚党政军干部联席会议建立。设汇报室、邮电检查小组,审讯小组和情报组,配合国民党军队多次对四明山革命根据地进行“清乡”。民国38年初,在庵东、周巷、马渚等地设8个情报站。至余姚解放时解体。
  第四节 打击刑事犯罪
  1950年初期,刑事案立案标准没有明文规定,除反革命性质的案件外,对盗窃、抢劫、杀人、强奸、诈骗等均作为刑事案件立案侦查。1950~1952年,庵东区判处死刑35人,死缓4人,徒刑93人,管制147人,捕后释放35人,劳动教养4人。
  1964年6月,打击文教系统流氓活动。1964年12月,打击投机倒把分子。“文化大革命”时期,公安机关停止工作,由县、人民公社革命委员会人民保卫组行使公安职能。其间对抢劫、诈骗、流氓、强奸、盗窃等犯罪分子实行“无产阶级专政”,流氓查出后即削去头发、挂牌示众、上街游行,严重的判刑或管制劳动。
  1969年9月1日晚10时,贯彻执行中共中央“8·28”命令、“7·23”布告,开展政治大清理和户口大清查运动。庵东长河地区揪出各类不法分子282人(有流氓、赌头赌棍、惯偷、强奸、拐骗、地下客栈、诊所等),清出非户口人员64人。清查后,全地区15个人民公社有11个召开批判大会,3.5万群众参加大会。
  1970年2月,开展“一打三反”运动(打击反革命破坏活动、反对贪污盗窃、反对投机倒把、反对铺张浪费)。其间,打击有扩大化倾向,造成了部分冤假错案。
  1974年8月3日西二人民公社第一生产大队侦破一个重大流窜盗窃集团,抓获主犯吴××等10人。
  1983年8月20日凌晨,贯彻中共中央关于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活动的决定,开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简称“严打”),以3年为期。第一战役,集中搜捕各类犯罪分子。庵东区摧毁流氓团伙3个计16人,盗窃团伙5人及其他一批严重刑事犯罪分子,共收捕刑事犯罪分子45人,其中批准逮捕41人,审查批捕4人。第二战役,1984年9月至1986年5月,打击严重犯罪分子,打击流窜犯、逃犯。共打击一般团伙人员7人,严重犯罪分子18人,其中批准逮捕11人。第三战役,1986年6月开展,以反盗窃斗争为中心。
  1987年12月17日下午,在庵东区大会堂召开“刹三风”(赌博、封建迷信、婚嫁丧葬大操大办)大会,并逮捕了惯偷、赌博犯,震慑了一批违法犯罪分子。
  1989年10月至次年7月,开展扫除“六害”(即卖淫嫖娼、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拐卖妇女儿童、制作贩卖私种吸食毒品、赌博、封建迷信活动)斗争。
  1993年4月下旬至7月底,开展“三打一禁”斗争(即打击团伙犯罪、车匪路霸、拐卖妇女儿童,禁止卖淫嫖娼)。
  1994年1月,开展打击流氓恶势力专项斗争。
  1996年4月29日至10月底,按照中央统一部署,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斗争。刑事案件上升势头得到抑制,侦破了一批刑事案件;有力打击了流氓犯罪分子,社会治安秩序得以稳定;整顿了庵东客运中心的交通秩序以及其他公共场所的治安秩序,卖淫嫖娼等社会丑恶现象得到有效控制;查禁收缴了非法制造和藏匿的枪支弹药。辖区内群众安全感增强。
  2005年3月下旬,开展建设平安庵东“05”1号行动,严打“两抢”(抢劫案、抢夺案)犯罪,打击赌博、非法邪教。7月,开展“05”2号行动,通过全镇治安情况专项排查,加强对中小旅馆和出租私房的管理,严厉打击“两抢”犯罪,打击非法邪教和开展易涉销赃行业整治,无牌摩托车整治及社会治安乱点整治,境域共整治中小旅馆17家、摩托车修理店62家、废旧金属收购店3家、二手手机销售店12家、查扣无牌摩托车35辆。11月,又开展“05”3号行动,侦破一批敲诈勒索、聚众斗殴、寻衅滋事、故意伤害等涉黑涉恶案件,处理一批违法犯罪人员及场所、特种行业等,收缴一批枪支刀具。
  2009年,开展扫黄打非整治工作,共查破案件8起,其中贩卖淫秽物品4起,卖淫嫖娼3起,容留卖淫嫖娟1起,查处犯罪嫌疑人11人,其中刑事拘留3人,行政拘留5人,收容教育1人,罚款2人。
  2012年,打击处理违法犯罪嫌疑人143人,其中刑事拘留、取保候审90人。行政处罚53人。
  2013年,打击处理违法犯罪人员144人,其中刑事拘留13人,取保候审6人,移送起诉26人。行政处罚99人,其中行政拘留57人,罚款42人。
  2014年,打击处理违法犯罪嫌疑人110人,其中刑事拘留8人,取保候审10人,移送起诉10人。行政处罚82人,其中行政拘留54人,罚款28人。抓获逃犯6人。1月19日,虹桥村发生一起故意伤害致死案,不到48小时,2名犯罪嫌疑人抓获归案。海星村破获一起发生在4月7日凌晨,被盗现金18万的特大入室盗窃案,追回部分赃款(物)。
  2015年,打击处理违法犯罪嫌疑人121人,其中刑事拘留14人,取保候审6人,移送起诉20人。行政处罚81人,其中行政拘留55人,罚款26人。抓获逃犯4人。迅速破获8月12日傍晚,发生在华兴村八塘江江面女尸案。(死者陈××,58岁,华兴村人。案犯王××,系死者儿子,因家事争吵互殴,失手打死母亲,后将母尸抛入江河)
  2016年,打击处理违法犯罪嫌疑人155人,其中刑事拘留21人、行政处罚134人(包括行政拘留63人)。抓获逃犯5人。5月15日11时56分接警报,元祥村九甲路5号有2人被杀(男名代×,安徽人;女名杨××广西人),嫌犯石××(男,湖南人)怀疑同居女友杨××与代×有不正当男女关系,,用刀砍死2人。当日13时左右,石服农药后到派出所投案自首。8月10~13日珠江村连续发生5起夜间入室盗窃案,抓获2名案犯。8月27日下午,江南村连续发,生白闯案件,9月2日,在余姚抓获其中1名案犯。
  第五节 治安管理
  禁赌
  1951年,土地改革运动开始,乡农民协会、妇女会、民兵等群众组织,广泛宣传赌博危害性,组织查禁赌场,教育一般参赌人员,协助政府惩办赌头、赌棍,使赌博近乎绝迹。1962年春节期间,赌风再起。1966年后,赌博泛滥,由此引发许多重大刑事案件。1979年,县革委会发布关于禁止赌博的布告。当年,公安机关取缔赌场,惩办赌棍。1983年1月30日,庵东镇人民政府举办首期禁赌学习班,25名参赌人员参加禁赌学习。
  1986年以后,社会上出现以娱乐为名,盛行小赌的现象,甚至有干部参与。1997年,庵东镇治安夜巡队协助派出所,查禁赌博107场次,收缴赌资22.3万元,境域各村、场、居委、企业建立常年或季节性护村、护厂、护楼工作队,使赌博歪风有所遏制。
  1998年以后,个别企业主赌博数额巨大,也有到境外或网上参赌的。因赌博引发的家庭离异、企业倒闭、为赌债斗殴、贪污盗窃时有发生。有的还将赌博作为向职权者行贿,向他人勒索的手段,败坏风气,损害国家和人民利益。
  2006年,为制止“六合彩”蔓延,庵东镇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开展打击“六合彩”赌博专项行动,抓获违法犯罪人员23人,办理案件2起,其中刑事拘留1人,行政拘留1人。
  2009年,查破涉赌刑事案件3起,采取强制措施10人,移诉9人;行政案件6起,行政处罚29人,收缴赌博机46台,赌资11万元。
  2011年4月19~29日公安派出所开展娱乐演艺场所集中清查整治行动。抓获参赌6人,查缴各类赌博机4,0余台。
  2012年,针对赌博活动屡禁不止,群众反响强烈,5月份开展了一次禁赌专项打击活动,共查获赌博案6起,开设赌场案3起,抓获涉赌违法犯罪人员9人,其中刑事拘留4人,行政拘留5人。查缴赌博机80台,收缴赌博游戏机赌资8000余元。有效遏制赌博歪风,净化社会治安环境。
  2013年,组织警力开展禁赌专项打击行动。梳理110接警处赌博举报案件,排查出经常被举报的农村小店、居民房等聚众赌博场所。联合村干部对排查出的赌博场所的房东或业主,上门发放禁赌通告。对屡教不改的进行严肃查处,严厉打击。通过便衣巡逻,重点守候等方法,查处赌博违法案件11起,抓获涉赌违法犯罪人员60人,行政拘留18人,行政罚款42人,收缴赌资6万余元。
  2014年,共查处赌博案件11起,抓获涉赌违法人员35人,其中刑事拘留1人,行政拘留12人,行政罚款23人。收缴赌博机32台,收缴赌资2.3万余元。
  2015年3月下旬至5月,开展了一次集中打击赌博违法犯罪活动专项行动。重点打击职业性赌博团伙、赌头赌棍和暴力护赌、追逼赌债的流氓黑恶势力以及为赌博提供条件的违法犯罪分子,重点查禁娱乐服务场所、野外聚众豪赌窝点等。查处赌博案12起,打击处理违法犯罪人员42人,其中刑事拘留2人。
  2016年,共查获赌博案件11起,打击处理违法人员68人,其中行政拘留13人。
  禁毒
  解放前,庵东有吸毒人员129人。1950年2月,境域有吸毒人员34人,种植毒品3户,后逐渐减少,直至销声匿迹。经济复苏后,吸毒劣迹死灰复燃。1997年4月“双禁”(禁赌、禁毒)活动中,胡湾村铲除罂粟2030株,对当事人依法实行刑事拘留。陆中村村民主动铲除罂粟150余株。2004年,全镇开展深化无毒社区创建活动,加强禁吸、禁种、禁制的工作力度。是年,境域内发现吸毒人员5人。2005年开始,吸毒人员逐渐增多,截至2017年,庵东镇吸毒在册人员251人(男204,女47)正在戒毒28人,康复17人。年龄最大74岁,最小21岁。吸毒种类有:海洛因5人,,麻黄素237人。镇禁毒办配专职工作人员8人,派出所责任区民警13人,建立23个帮教小组。
  2009年,开展禁毒宣传月活动,中小学校开展毒品预防教育,镇妇联开展“不让毒品进我家”活动,共青团委开展“社区青少年远离毒品活动”镇总工会开展“职工远离毒品零计划”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500余册,设置展板10,余块,全镇有禁毒志愿者51人,有27个单位签订“禁毒工作责任状”。
  2008~2010年,庵东派出所共破获涉毒刑事案件5起,治安案件23起,刑事拘留9人,治安拘留23人,强制隔离戒毒3人。
  2013年,开展“扫毒害,保平安”严打整治行动。成功破获贩卖毒品案5起,抓获贩毒嫌疑人7人。4月26日,在华兴村、兴陆村及华表机械厂等地将一贩毒团伙中的3名成员抓获,摧毁一个贩毒团伙。
  2014年,广泛开展禁毒知识宣传、并做好有吸毒前科人员的排查,做好定期尿检采集。加大查禁力度,查处涉毒案件28起,打击违法人员30人,其中治安拘留30人,社区戒毒16人。10月始,至2015年,开展百城禁毒会战。共刑事拘留涉毒犯罪嫌疑人4人,行政拘留吸毒人员11人,其中强制隔离戒毒3人。
  2016年,陆续开展“春雷”行动、“清雷”行动,做好涉毒前科人员管控工作。排查尿检本地及涉毒前科人员53人,其中本地20人,流入33人。强化G20杭州峰会维稳安保工作场所管控,落实娱乐场所、经营性服务场所禁毒防范措施,共签订禁毒责任书34份。
  公共场所管理
  1950年5月,县公安局治安股建立后,与各有关主管部门共同管理影剧院、说书场、车站、码头等公共场所。1958年11月,《公共娱乐场所管理暂行条例》废止后,一度公共场所无人管理,秩序混乱。1978年后,政府狠抓社会治安秩序整顿,使公共场所秩序逐渐正常。1987年7月,县人民政府制定出台《慈溪县公共场所治安管理暂行规定》,规定开办公共场所实行治安管理许可证制度。是年,全镇核发公共场所治安管理许可证47份。1988年8月,县公安局等联合发出关于加强台球、电子游戏机管理的通知。是年,通过整改台球、电子游戏机,又核发许可证1家。1994年6月始,公共场所治安管理年审、年检权下放到派出所。2000年,市公安局制定公共场所特种行业硬件设施标准后,对全镇14家歌舞厅、电子游戏厅、棋牌室等娱乐服务场所开展全面整治,限时整改2家。2009年,打击非法经营场所,全镇共查处52家,取缔23家,并查处案件41起,查处违法犯罪嫌疑人67人,收缴赌博机230余台。2011年,开展以小旅馆、桑拿洗浴、美容美发、歌舞娱乐、棋牌、网吧、电子游戏等休闲场所、非法寄售行业以及其他有可能涉黑的各类非法经营场所为重点,以涉黄、涉赌违法犯罪活动为主要打击目标的专项治安行动。全镇共检查行业场所190余家,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25份,查处52起,取缔23家,收缴赌博机805台。并对行业场所进行分类管理,确定C级场所2家,责令违规行业场所整改1家,处罚不按规定经营户1户。
  2012年,以“猎豹突击”“清扫”系列行动、“清隐患、促平安”清查行动等为载体,强化行业场所管理。全镇有大小经营旅馆18家、网吧4家、废旧业5家。在旅馆管理上,民警实行每周至少一次的治安检查和不定期的抽查。在清查行动中,实行旅馆、网吧及废旧业必查,重点是检查旅馆“事实登记”,网吧上网实名登记和废旧业有无收赃购赃行为。共处罚旅馆工作人员不按规定登记住宿旅馆信息6起,网吧不按规定登记上网人员信息2起。加强值班备警,做好敏感时期的安定工作,在节假日、各级“两会”时期,进行治安清查统一行动,加大对中小旅馆、网吧等公共场所等重点段的清查,安排警力设卡检查,有效提升社会治安环境稳定。
  2013年,继续做好敏感时期安定工作。在各级“两会”、博鳌论坛、太湖论坛等和中秋国庆等长假期间,加大对中小旅馆、网吧等公共场所等地点的清查行动。
  2014年,在各级“两会”、APEC高官会议、上海亚信峰会、青奥会等敏感时期和重要会议期间,加强值班设卡巡逻,以实时管控辖区治安。组织警力进行清查行动,加大对中小旅馆、网吧等公共场所和出租私房、外来人员聚集区等重要地段进行清查,加强街面治安管控,并对沈海高速公路庵东出入口及主要道路口设卡,加强车辆和人员及场所的管控。
  2015年,从3月份开始,用3个月时间,开展了一次基础大排查,对行业场所,重点单位全面排查,采集各类基础信息,理清各类底数,建立了完善的相应台账资料。
  2016年,强化G20杭州峰会维稳安保工作,对场所管控,高频次对宾馆、网吧、娱乐场所等进行检查,对网吧吸烟问题进行整治,查缴网吧上网遗失身份证8张。
  特种行业管理
  解放初,人民政府对私营旅馆业、刻字店等特种行业进行调查登记。1962年1月起,公安、工商部门将旅馆业、印铸刻字业、旧货业(含收购废品)、修理业等纳入特种行业管理范围,经营者须经公安、工商部门登记、审批、发证;未经批准,予以处罚、取缔。1987年,按照省公安厅规定,列入特种行业管理5种:旅馆业、印刷业、刻字业、生产性废旧金属收购业、信托寄卖业等。
  1990年6月,市公安局、工商局等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废旧金属市场管理的通知,全镇全面整顿废旧金属经营户、重新核发特种行业许可证3户,并建立凭证收购制度。1998年,公安部把机动车修理业列入特种行业管理,对建成区内8家汽车、摩托车维修店(站)进行治安检查和清理整顿。1999年,对境域2家印刷企业重新颁发特种行业许可证。2004年,按照市公安局旅馆业治安管理规定,对境内大小旅馆进行大排查,落实旅馆业管理责任制达到100%。2006年,完成治安管理信息系统改造旅馆5家。2007年,落实旅馆业实数、实人、实情登记验证制度。是年,派出所收到旅馆登记信息506条,通过系统抓获网上逃犯2人,各类布控对象56人,吸毒人员3人。
  2011年,全镇有特种行业经营户187家。其中,旅馆13家、浴室8家、泳池6家、印刷业16家、刻字业2家、废旧金属收购业34家,有私营饭店34家、快餐店26家、夜排档14个、信托寄卖店1家,镇建成区内有照相馆(店)5家、美容美发店20家、汽车摩托车维修店8家。
  2013年,强化特种行业场区管理。全镇有大小经营旅馆19家、网吧4家、足浴5家、KTV歌舞厅1家、废旧业5家、汽车修理业5家、印刷业1家、刻字业2家、美容美发业12家、桑拿浴室6家、棋牌室10家。对各类场所进行治安安全检查和不定期抽查,实施旅馆、网吧及废旧业必查,重点是检查旅馆“事实登记”、网吧上网实名登记和废旧业有无收赃购赃行为。共处罚旅馆工作人员不按规定登记住宿旅客信息11起,并对业主进行相关法律知识的培训。对“黑网吧”、无证游戏房等非法经营场所,通过排查,发现3家无证网吧,及时会同工商、文化部门予以取缔。
  2014年,继续开展行业场所专项整治。对旅馆、网吧、足浴、歌舞厅、美发美容、印刷、刻字、棋牌、汽修、废旧等行业,在治安检查基础上,加大对场所内的黄、赌、毒的查处工作。共查处此类案件7起,打击违法犯罪人员21人。
  2015年,继续开展特种行业场所专项整治。加强行业场所日常管控和检查,隐患和问题,对不符治安安全管理要求的责令整改;对业主的相关业务培训,督促其合法、守法、有序经营;结合扫黄禁赌、百城禁毒等专项行动,加强场所内定的案件查处力度,打击场所内黄、赌、毒丑恶现象。
  2016年,在强化G20峰会维稳安保工作的场所管控,高频次对旅馆、网吧、娱乐场所等进行检查,对网吧吸烟问题进行整治,查缴网吧上网遗失身份证8张,落实了娱乐场所、经营性服务场所禁毒防范措施,共签订禁毒责任书34份。
  2017年,境域有旅馆33家、浴室8家、泳池6家、废旧金属收购业43家、饭店酒家36家,镇建成区内有照相馆(店)6家、美容美发店24家、汽车摩托车维修店8家、电子游戏房2家、棋牌室14家、健身足浴7家、网吧10家、“KTV”1家。
  爆炸物品管理
  1957年12月,国务院爆炸物品管理规则发布,对炸药、雷管、导火索等爆炸物品的制造、销售、购买、使用、持有、储存、运输等进行登记、审批、发证。1958年始至1980年代末,境域为沿海八塘、九塘砌石护坡、防汛防潮需要,从余姚县历山、黄沙湖等山塘大量采石。派出所及有关部门对各山塘的炸药、雷管、导火索等爆炸物品在采购、储存、运输等实行严格登记、责任到人、定期检查、严防失管、确保安全。1980年4月,县公安局发出关于加强爆炸物品管理的通知后,对境域爆炸物品管理开展整顿和检查工作。1983年后,随着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的使用逐年增多,管理范围逐步扩大,管理工作落实“谁主管,谁负责”原则。
  2013年,加强重点单位的管控,对24家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和1家烟花爆竹存储场所,1家剧毒物品使用及9家制毒化学品使用单位等重点场所,通过治安检查、消防管控,督促业主严格按照重点场所的管理要求,落实安全管控措施,并落实人员、技防和物防等安全管理措施,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2014年,以做好反恐源头管控工作,加强对易爆易燃和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等行业的全面核查,从源头消除隐患保平安。对3家加油站落实购买散装汽油审批和实名登记制度,并经常进行检查;对烟花爆炸品贮存和经营单位管控,加强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管控,辖区内涉及使用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104家企业进行了全面核查,消除了隐患。
  2015年8月,天津滨海新区发生严重爆炸事故后,境域立即开展涉危易制毒化学品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通过对7家涉危易制毒化学品企业的检查,发现庵东工业园区的乐群机械有限公司在涉危易制毒化学品使用过程中存在明显漏洞,责令其限期整改,消除事故隐患。
  制止封建迷信和反邪教活动
  解放初,开展普及科学知识、宣传无神论等活动,没收庵堂、庙宇为公产。1996年,全镇开展反对封建迷信、非法建造寺庙、教堂、滥建坟墓的专项治理活动,拆除金海殿,封存包公殿,拆迁公路沿边一部分坟墓,制止封建迷信活动,专项治理取得一定成效。
  2011年,境域开展反邪教活动。次年4月,镇制定反邪教实施方案,成立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工作领导小组,开展创建无邪教村(社区)和无邪教镇活动,各村建立相应领导小组。镇设立610办公室,专事反邪教工作。在基层党员、干部中进行反邪教警示教育,利用各种媒体向群众宣传邪教的欺骗性、危害性。通过摸底,排查出“呼喊派”等邪教组织聚会点5个,参与者72人,通过教育转化34人。
  2013年6月10日开展反邪教宣传日活动,发放反邪教知识书23本,通过镇广播站,播放反邪教教育片,。每次召开镇综治例会时,反复强调防邪工作始终作为政治任务来抓,以增强干部对反邪教工作的敏感度、认知度,加强排查监管力度。宏兴村“呼喊派”重点稳控人员2人,经镇、村两级干部定期走访谈话,已脱离“呼喊派”,近两年来未参与教派任何任务活动。对4名“呼喊派”骨干人员落实管控措施。
  群防群治
  1951年1月,执行中共余姚县委加强农村公安民兵组织建设指示,每乡设公安员(亦称治安员)1人,每村设公安员1~3人。1952年,改组原设的乡、村公安员体制,乡、镇设治安保卫委员会,村设治安保卫小组。1955年,农业生产合作社建立治保组织,年末,庵东盐区建立治保组织7个,配治保人员74人。1957~1959年,区内企事业单位相继建立治保组织。1959年,治保与调解组织合并,管理区称治保调解委员会。生产队设小组,由支委任组长,组员3~5人。1962年,治保和调解组织恢复独立建制。各人民公社建治保委员会,由人民公社书记任主任,委员5~7人。“文化大革命”时期,人民公社革命委员会、生产大队革命领导小组均设人民保卫组,负责治安工作。1980年1月,公安部重新公布《关于继续贯彻执行〈治安保卫委员会暂行组织条例〉的通知》,治保委员会恢复重建。农村以生产大队为单位,集镇以居民区为单位,企事业单位按其基层行政或生产组织设立治保委员会。1983年政社分设时,保留乡、村两级治保委员会,继续成为群众性自治组织。治保委员会对加强社会治安,协助公安机关侦查破案和开展防盗、防火、禁毒、禁赌等工作,发挥了较好的作用。
  1998年5月,庵东镇决定创建“平安社区”创建范围是本镇的所有行政村、场、居委和企业内保单位,东一片、西一片、西二片各,确定2个行政村为试点单位,庵东片各行政村全部创建,同时确定恒大新村为“治安安全小区”试点单位。是年,全镇有50%以上村、小区和单位达到创建标准。
  2002年5月,庵东镇党委、镇人民政府下发《庵东镇深入开展创建平安镇活动的实施意见》。创建总体目标是:全面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稳定工作领导责任制,完善社会预防和控制违法犯罪的工作机制,提高全民法治观念,进一步落实综治工作基础,争取三年内把庵东镇建设成为治安良好、群众有安全感的“平安之地”。
  2004年6月,庵东镇组建社区保安大队。原社区保安中队改名为保安大队。设置大队、分队。下辖15个分队,其中各行政村建11个分队,另设督查、巡逻、北排、园区等4个分队,负责治安防范、暂口管理、消防备勤、纠纷调处、治安巡逻、应急处置等工作。
  2005年4月,庵东镇党委、镇人民政府发出做好2005年“平安庵东”建设工作的若干意见,要求按照“平安镇”创建标准,90%以上村达到“平安村”,85%以上企事业单位达到平安系列创建目标,实现“一个确保”“二个下降”“三个提高”(一个确保,确保全镇社会政治稳定;二个下降,一是刑事发案势头稳中有降,二是社会热点和矛盾得到及时化解;三个提高,一是创安活动全面展开、创建质量不断提高,二是综治队伍素质明显提高,三是人民群众安全感和对社会治安努力的满足度有所提高)。
  2006年,以“平安庵东”建设为有效载体,继续开展“平安村”“平安市场”“平安企业”“平安校园”等平安系列创建活动。10个村通过平安村验收,组建社区平安大队。13个和谐促进会聘请专职副会长,聘请村民小组长、优秀党团员、优秀外来务工人员、社区保安、优秀房东等385人作为和谐促进员。
  2007年,设庵东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时任镇长兼任主任,设庵东镇综治工作中心,时任镇委政法委员兼任主任,成员6人,中心有调解人员14人,分别由综治办、派出所、信访办、司法所、劳保所、村镇办、土管所、城管中队、社会事业办、镇妇联、计生办负责人组成。
  2008年后,组建村、企业夜巡队,每晚8~10人,工业园区10人以上夜间巡逻,12月1日起,常年实施。社区保安大队在2007年共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359人,挽回群众经济损失20多万元。
  2010年5月~10月,围绕上海世博会,开展了“环沪护城河”安保工作,确保世博会安全顺利举行。
  2011年,在巩固完善村级调解组织,基层维稳第一防线基础上,全面开展区域联调制度。
  2013年12月起,进行为期3个月的社会治安防范专项行动,开展夜间治安巡逻,刑事案发数较上年下降18.37%。
  2016年,镇人民政府为有效遏制农副产品偷盗案件的发生,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自4月初至12月底,组织开展打击农副产品偷盗行为专项活动。组建由特警、保安组成的巡逻队伍5支,在晚上22点至凌晨3点,对农田、鱼塘的重点路段,采取定期巡逻与不定期设卡,展开路面巡查;充分发挥村级天网工程的作用,保持夜间视频监控;各村群防群治队伍,展开治安巡逻、邻里守望等活动。专项行动共出动特警、保安警力280余人次,盘查可疑人员100余人,区域涉农犯罪发案率大幅下降,打击行动成效显著。是年,镇人民政府还有效开展平安大巡防、矛盾纠纷排查化解、重点人员管控、消防隐患排查整改和“环嘉护城河”等维稳安保重点工作,全镇平安护航G20杭州峰会取得显著效果。
  社会治安动态视频监控系统(又称“天网工程”)
  2008年4月,海星村率先在全镇运行“天网工程”。村巡防中队共破获盗窃电瓶车案件5起,协助查获犯罪嫌疑人22人,其中刑拘7人,行政拘留15人,追回被盗车辆15辆。此后,“天网工程”在境域逐渐实施。
  2009年,境域“天网工程”移交各类违法嫌疑人员200余人次,其中刑事拘留17人,行政拘留37人,网上追逃2人。查获被盗摩托车53辆,协助破案7起。是年,在开展打击“两抢”黑恶势力为主要对象的严重刑事犯罪活动中,“天网工程”对公安机关侦破“9·29”“10·1”连续发生在陆中湾西边的两起恶性案件,发挥重要作用。
  2011年,慈溪市在境域1个行政村和镇工业园区实施“天网工程”试点,共建立监控中心2个,布设监控摄像头117只,配备工作人员13人。
  2012年,实施江南、新舟、新东村级“天网工程”建设。
  2013年,进一步推进村级“天网工程”建设,积极构建更为严密的治安防控网络。
  2014年,完成建成区3个村及镇工业园区“天网工程”建设,设置133台高清摄像机,建成1个监控中心,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
  2015年,完成浦东村“天网工程”建设,启动了区镇村“天网”连接工程。
  2016年,全镇又有6个村建设“天网工程”分别为兴陆、珠江、马中、西三、路湾和下一灶村。村级“天网工程”覆盖率超90%。
  第六节 消防管理
  庵东解放前无专业消防组织。清光绪三十四年(1908)后,各集镇和大村庄先后自发成立水龙会或救火会,庵东称“范初龙会”义务承担乡、村灭火消防工作。1956年,庵东设专职消防员1人,并以集镇,为中心建立和健全义务消防组织,消防设备为人力压力消防器等简陋设施。1965年3月,庵东、浒山、泗门、观城、周巷、范市6个集镇的6名专职消防人员集中浒山,成立县公安局消防队。1991年12月,庵东区各乡(镇)成立防火指挥中心,由乡(镇)长担任总指挥,派出所所长、人武部长担任副总指挥,工办主任、共青团委员会书记等担任组员。
  1997年,庵东镇建立消防联防队,有专(兼)职干部1人,专职消防队员2人,义务人员3人。2011年,镇消防联防队设负责人1人,有专职消防人员8人。配有消防车、消防泵、多功能水枪、6米拉梯等相应设备。2011年,接出警45起,挽回经济损失100余万元。
  2011年12月,开展“消剿火患”战役,消防检查152家企业、公共场所、三合一住房、学校等。
  2013年,镇人民政府开展“除隐患、保平安”消防专项行动。1~4月上旬,对重点时段(春节、元宵、省“两会”等)消防安全集中检查;企业工厂消防集中治理;建筑消防集中治理;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挂牌;消防常识集中宣传;灭火救援集中演练。并制发了“除隐患、保安全”消防专项行动检查表。加大消防安全检查力度。3~4月排查消防安全隐患100余次,督查及时整改。6月21日举行消防演练,由4家单位参加,使员工掌握基本防火和自救逃生的应急知识,并组织570家大小企业进行消防自查自纠。6月底始,开展“战高温、除隐患、保平安”消防安全攻坚战活动,对工业企业、超市、宾馆等公共场所等进行地毯式排查,逐一填写“火灾隐患排查表”,至10月20日,共排查各类社会单位和场所151家,发现隐患65家,及时通报单位和业主作出整改,对一家严重火灾隐患单位,作出行政处罚;对另一家严重火灾隐患的超市,作出罚款2万元的处罚。一年攻坚战行动,确保全镇无重大火灾事故发生。
  2014年,开展“打非治违”“消安拆违”等专项行动。3月,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消防安全大检查,通过1814家工厂、企事业单位、学校等地检查,查出隐患351条,整改302条。4月,召开消安拆违专项整治工作会议,部署相关工作。5月,对全镇的违法建筑进行调查摸底。6月上旬,对70余家有消防安全违法建筑的企业,其中50家发出通知书,限期整改。做好消防安全村的整改验收工作,建立村消防志愿队23支,改造民房、出租房电器线路9000余处。
  2015年,开展合用场所消防安全整治。镇安监所、消防队、经贸办等职能部门对129家合用场所生产、储存和居住等是否按照消防标准设置安全措施,通过检查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35份,督促其限期整改。
  2016年5~9月,一是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通过地毯式、滚动式排查,做到“三不漏”〔即不漏一个村、一个单位(场)、一栋建筑〕对检查发现隐患,逐一登记造册、督促整改。对重大火灾隐患,由政府挂牌督办。二是,开展火灾隐患大整治。继续开展出租房消防安全整治。对各村按居住人口多少进行每周、半月或每月检查。对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进行综合整治。三是开展社会消防大防控。做实消防安全评估,并引导单位自查自防自救,推进社会单位标准化管理。四是开展消防安全大宣教,各部门对本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强化重点单位“四个能力”建设,并通过广播、电视、网络等渠道,扩大消防宣传覆盖面,提高群众消防常识知晓率。是年末至2017年3月前,完成电气火灾防范专项整治、继续推进出租房、人员密集场所和重点节日、重大活动消防安保、企业厂房消防及完成10%以上平安村创建活动,并通过基层消防力量教育培训,开展应急处置大演练。

知识出处

庵东镇志 下册

《庵东镇志 下册》

出版者:中国文史出版社

本书概括地记录了庵东的历史变迁,系统地反映了庵东的自然、经济、社会、文化、人文等各方面的发展面貌,描绘了庵东从海隅盐滩到滨海新城的发展脉络,讲述了前辈先人光前裕后的史迹,展现了庵东人民勇立潮头、敢为人先的豪迈和排除万难、自强不息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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