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1992年后重要政务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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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庵东镇志 下册》 图书
唯一号: 112320020220004926
颗粒名称: 第三节 1992年后重要政务活动
分类号: D630
页数: 9
页码: 1147-1155
摘要: 本节记述慈溪市庵东镇1992年后重要政务活动的具体情况,主要包括了开展新农村建设、开展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编制城镇总体规划、编制村庄规划、创建省“星火示范镇”、实施宜耕荒地改造工程、创建国家、省、宁波市卫生镇、实施省“东海文化明珠”工程建设。
关键词: 庵东镇 政务活动 1992年

内容

开展新农村建设
  1993年,镇人民政府作出“建设新农村,提前奔小康”实施意见。1994年和1995年,分别开展村庄集镇规划编制工作。2006年,新农村建设全面推开,镇人民政府提出编新村规划、抓好村庄整理、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工作成绩突出,成为全市新农村建设样板。2007年,新农村建设步伐加快,村庄整理扎实推进,人居环境得到改善,全镇11个村全部创建成为市庭院整治示范村。集体经济快速发展,全镇村级集体可用收入增幅超过上年1.3倍,村级管理日益民主,村级各项制度健全,在全市率先推行村干部创业承诺制。2008年,创建成为新农村电气化镇。2009年,全面实施“村级振兴工程”。按照新农村建设走在全市前列的要求,进一步探索统筹协调、建管并举、集约高效、探索发展的新农村建设路子。2010年,把实施“村级振兴工程”作为推进新农村建设的总抓手,加快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积极盘活存量资产,发展物业经济,形成集体经济稳固增收机制,完善激励措施,引导鼓励企业,参与新农村建设。2011年,培育建设“中心村”。充分利用宁波杭州湾新区开发建设和实施“农房两改”等机遇,用足用好优惠政策,培育“一村一品”特色经济,开发经营项目增加村级集体经济稳定来源。2012年,新农村建设展现新成效。以“中心村”培育建,设为突破口,按照“可复制可承受可持续”原则,集中力量推进海星村新村样板区建设,以点带面,推动农村面貌整体提升。2013年,深化推进“村级振兴工程”全年拨付各类惠民政策资金1.4亿元,全镇村级集体经济总收入超过1亿元。2014年,以后,新农村建设作为美丽乡村建设的一个重要载体,围绕“水清、地绿、路洁、灯明、院美”目标,不断加快建设步伐。
  开展基本农田保护工作
  1993年,按照土地管理法要求,镇人民政府开展基本农田保护区划定和各行政村(场)调查发证工作。1999年,进行调整和完善。2009年,镇人民政府成立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组建庵东镇基本农田保护动态巡查分队,制定《庵东镇耕地保护责任制目标考核办法》,村委会主任为第一责任人。2010年,镇人民政府制定《庵东镇基本农田保护规划》(2006~2020年)。2012年,镇人民政府与所辖各村签订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书,落实基本农田保护职责。同年,镇人民政府制定并实施《庵东镇基本农田保护标志管理责任制度》,对基本农田保护地块设置保护标志牌,并实行属地管理。2013~2014年,实施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工程。2016年,制定《庵东镇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标志管理责任制度》
  编制城镇总体规划
  1994年,镇人民政府根据扩镇后的新情况,编制庵东城市总体规划(1995~2010年)并经镇人民代表大会批准。1995年,通过技术会审;1996年,市人民政府批准实施。城镇发展定位为慈溪市西北部城乡一体化发展的工贸、交通、旅游型现代化小城市。2002年,由于杭州湾跨海大桥即将开工建设,为迎接大桥经济时代到来,镇人民政府对原城镇总体规划进行调整,编制《慈溪市庵东镇城市总体规划调整》(2002~2020年)。城镇发展定位为慈溪市北部区域中心,杭州湾跨海大桥南翼工贸型城镇。2011年,行政区域扩大,按照宁波杭州湾新区开发建设对境域建设和各项事业的标准和要求,2013年,镇人民政府编制《宁波杭州湾新区庵东南片区规划研究》(2013~2030年)和《庵东镇区总体规划》(2013~2030年)。南片区发展定位为滨海特色新镇、秀美风情乡村;镇区发展定位为庵东镇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品质生活新家园。
  编制村庄规划
  1995年,镇人民政府发文开展村庄规划编制工作,确定村庄编制工作原则,至1996年,全镇所有行政村完成村庄规划编制。1999年,制订和调整村庄规划,完成下胡家路、傅马两个中心村制图设计,编制居住小区和形象性区块修建性详规。2000年,完成了庵东中心村建设规划。2001年,行政村合并后,开展村庄和中心村规划编制工作;2002年,顺利通过技术会审。2005年,镇人民政府委托宁波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编制《庵东镇塘北片村庄建设规划》。规划期限:近期至2010年,远期至2020年。2006年,全面完成村庄区块编制详规。2007年,在原有村庄规划的基础上,编制各村新居集聚区和村庄梳理区块。2010年,启动培育中心村规划。2014年,编制中心村、特色村建设规划。2015~2016年,根据城镇总体规划,修编村庄建设规划,预留老镇区向北拓展的土地规划空间,探索村庄连片规划编制,推进村庄抱团发展。
  创建省“星火示范镇”
  1996年,镇人民政府成立“星火示范镇”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为组长,7人组成,下设办公室。1997年,庵东镇列入国家级星火技术密集区七镇之一。1999年,镇人民政府开始创建省“星火示范镇”。根据浙江省星火示范镇实施细则,确立“科技兴镇”发展战略,立足科技进步,加大科技投入力度,全镇经济发展保持健康、有序、持续、高效势头,各企业单位科技目标明确,发展重点突出,投入措施有力,科技进步工作融入各项建设事业,经考核验收,成为省“星火示范镇”。
  实施宜耕荒地改造工程
  1996年,镇人民政府向市计委提出废盐造地工程项目,经批准后1997年实施。1997年,又向市计委提出宜耕荒地综合改造项目,经批准后从1997年至1999年,分3期实施。为确保工程顺利进行,镇人民政府制订关于宜地盐荒地综合开发工程建设及承包管理的若干政策意见和关于宜地盐荒地综合开发利用政策(工作)意见。
  创建国家、省、宁波市卫生镇
  1997年,镇人民政府作出创建卫生镇的决定。2006年,全镇各村全部创建成为市卫生村,庵东镇被列为市卫生强镇。2007年,创建成为宁波市卫生镇。2009年,创建成为省卫生镇。此后,坚持长效管理与社会监督相结合方针,健康教育、城镇管理、环境卫生、公共卫生、除“四害”、食品卫生等工作均得到巩固、发展、提高,2013年,顺利通过省级卫生镇复评。2014年,镇第十五届人代会第四次会议提出创建国家卫生镇的目标。镇人民政府制订工作方案、落实责任分工、广泛组织发动。2015年,国家卫生镇创建通过宁波爱卫办资格验收;2017年,被全国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命名为国家卫生镇。
  实施省“东海文化明珠”工程建设
  1997年,镇被列为宁波市“东海文化明珠”工程建设单位。1998~1999年,镇人民政府引资150万元建成庵东文娱中心,拥有歌舞厅、录像放映厅、多功能厅(用于培训、电教、展览等)和棋牌、游艺、乒乓、台球等室,以及篮球、网球场和游泳池。1999年10月,庵东镇荣获“浙江东海文化明珠”荣誉称号。2009年,通过“浙江省东海文化明珠”工程复评,镇文化站创建为浙江省特级综合文化站。2009~2010年,镇人民政府投资1739万元新建庵东镇文化体育中心,内设文化礼堂、图书馆、七二三盐工革命斗争史陈列馆、会议培训中心、体艺馆(分设篮球馆、羽毛球馆、乒乓球馆、健身房、舞蹈室)。
  开展环境整治工作
  1999年,镇人民政府以创建文明镇、跨入新世纪为主题,实施“环境整治百日行动”。2000年,镇第十三届人代会第二次会议提出环境整治目标。2000~2009年,全面开展“环境整治年”活动。扎实开展“四个全面”〔全面实行生活垃圾袋(桶)装化、全面实施道路和河道保洁责任制、全面消灭露天粪缸和简易户厕、全面开展绿化行动〕、“四大会战”(拆除不良建筑大会战、整理交通秩序大会战、消除环境污染大会战、改善路边形象大会战);开展庭院整治、小区绿化和休闲广场建设;实施工业污染、畜禽养殖专项治理以及贯彻实施禁止“白色污染”等工作;开展境域河道轮疏及生态治理;开展“人人守望呵护绿色家园”环保专项行动。2010年以后,为巩固整治成果,实施“秀美和谐新家园建设六大行动”(河水清洁行动、大地绿化行动、道路畅通行动、品质提高行动、村容整治行动);结合创建国家卫生镇启动“美丽乡村建设年”活动和“幸福美丽家园”建设;落实“五水共治”(治污水、防洪水、排涝水、保供水、抓节水)三年行动计划。2015年起,实施“村庄环境整治提升三年行动计划”,全面解决村庄环境存在问题,使全镇整体达到宁波市“美丽乡村建设示范镇”要求。
  创建省、宁波市教育强镇
  2001年,镇第十二届人代会第三次会议确定创建教育强镇目标后,镇人民政府全面实施“以教兴镇”战略,合理调整学校布局,加大教育基础投入,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激励社会办学,形成全社会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良好氛围,办学水准和质量不断提高。是年,顺利创建成为省和宁波市教育强镇。
  创建平安镇
  2002年,镇人民政府下发深入开展创建平安镇活动的实施意见,争取三年内把庵东镇建设成为治安良好、群众有安全感的“平安之地”。此后,以“平安镇”建设为有效载体,创建活动全面推进。2005年,开展“平安庵东”“民主法治示范村”“无毒村”“治安安全村”创建活动;2006年,开展“平安市场”“平安企业”“平安校园”创建活动。2006~2016年,镇人民政府每年下发“平安镇”创建活动实施意见,并通过上级考核验收。2007年,庵东镇被评为宁波市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2009年,被宁波市人民政府命名为法治镇和宁波市创建法治乡镇工作先进单位。
  创建宁波、慈溪文明镇
  2004年,镇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作出争创“市文明城镇”的决定,镇人民政府成立由11人组成的创建领导小组,制定创建规划,明确领导小组和各办(所)职责任务。2005年,成功创建成为市文明镇。2007年,镇人民政府按照中共庵东镇委关于开展创建宁波市文明镇活动的实施意见,以文明家庭、文明村、文明单位创建和村落文化宫建设为载体,全面推进“三个文明”建设协调发展,成功创建成为宁波市文明镇。
  创建省、宁波生态镇
  2006年,镇人民政府按照镇党委提出的创建环境优美乡镇的目标和镇人大关于建设生态镇的决定,制定关于开展建设宁波市及省生态镇暨创建全国环境优美镇宣传教育工作实施方案。2007年,镇人民政府作出创建宁波市生态镇的决定,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制定《庵东镇生态建设规划》和关于创建宁波生态镇活动的实施意见,当年顺利通过宁波市生态镇考核验收。2008年,镇人民政府作出创建省生态镇的决定,制订具体实施意见,聘请9名创建工作监督员。2009年,成功创建成为浙江省生态镇。
  创建省体育强镇
  2008年,镇人民政府作出创建省体育强镇的决定,制订具体实施意见,成立由13人组成的创建领导小组。指导各村、单位、学校建立体育指导站、国民体质监测点;举办体育骨干和科学健身培训班;充分发挥各体育分会作用,广泛开展群体活动,推广科学健身方法;学校、企事业单位体育场地、设施向社会开放;各村建立健身路径、篮球场等体育设施满足群众健身需求;开展友谊比赛活动。经过创建,通过考核验收,被命名为“浙江省体育强镇”。
  创建“森林庵东”
  2010年,根据宁波市开展森林城市(城镇)创建工作要求和市人民政府森林慈溪建设行动计划,镇人民政府成立“森林庵东”创建工作领导小组,镇长任组长,由10人组成,制定创建活动实施计划,部署创建活动工作任务。2011年,开始实施“森林庵东”三年行动计划。创建活动中结合国家卫生镇创建,以美丽乡村建设为主体,大力开展绿色廊道、滨水绿带、绿色村庄、区域公园绿地建设和森林村庄创建活动,形成了点、线、面相结合,总量适宜、结构合理、生物多样、功能兼备、景观优美的森林生态网络体系。2015年,森林生态文明、森林生态建设和森林生态保护等各项指标均达宁波市森林城镇考核要求,创建成为宁波市“森林城镇”。
  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010年,镇人民政府制定《庵东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规划范围为当时庵东镇行政管辖范围的全部土地。2011年,行政区划调整后,镇人民政府随之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进行调整。
  实施“三改一拆”专项行动
  2013年,根据上级统一部署和镇委《庵东镇“三改一拆”三年专项行动实施方案》,镇人民政府实施“三改一拆”(旧村改造、旧厂房改造、旧住宅改造和拆除违法建筑)专项行动。对建成区内存在的危旧房屋进行改造,实现城中村改造提速,拆除违法占用耕地、影响公共安全和严重影响城乡规划及道路交通干线两侧的违法建筑。2014年,实施建成区内3处区块综合改造,实施镇工业区基础设施改造。20142015年,开展“三横”(新东村原东横村、马中村原横村、兴陆村原西横村)地段综合改造整治项目。2015~2016年,实施防汛公路两侧综合整治项目。2016年,实施镇工业区排水管网检测、维修工程,实施旧住宅小区(恒大新村)改造工程,在宏兴、振东、元祥、华兴、浦东、桥南等6个村实施家保安装(安装家庭安保成套配电箱)及路灯线路改造工程。开展城乡危旧房屋排摸、鉴定和维护、改造。

知识出处

庵东镇志 下册

《庵东镇志 下册》

出版者:中国文史出版社

本书概括地记录了庵东的历史变迁,系统地反映了庵东的自然、经济、社会、文化、人文等各方面的发展面貌,描绘了庵东从海隅盐滩到滨海新城的发展脉络,讲述了前辈先人光前裕后的史迹,展现了庵东人民勇立潮头、敢为人先的豪迈和排除万难、自强不息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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