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编 金融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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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庵东镇志 上册》 图书
唯一号: 112320020220004865
颗粒名称: 第十五编 金融
分类号: F832.755
页数: 20
页码: 903-922
摘要: 本文记述了庵东镇金融发展情况,分别记述了银行、保险等。
关键词: 庵东镇 金融 银行

内容

清朝和民国时期,境域先后流通铜币、银两和银元,民国中期通用法币,民国后期用金圆券。抗战时期一度流通抗币,民国34年(1945),利民盐行与庵东商会分别发行抗币兑换券和辅助券。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人民币为唯一流通货币。
  民国25年(1936)建杭州交通银行庵东办事处。民国34~35年,先后建立中国银行庵东分理处和浙江,地方银行庵东分理处。民国38年5月,中国人民解放军军管会接管中国银行庵东办事处,1951年升格为支行,由中国人民银行宁波支行直辖。1954年,境域各乡镇建农村信用合作社。1958年后,信用社一度与银行合并。2005年后,信用社改制为商业银行。2008年后,先后建邮政储蓄银行、宁波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庵东支行。民国时期,民间融资通行契约借贷、抵押借贷、抬会等形式。1950年,盐务局以地方款向盐民发放无息生活贷款5.09亿元。1952年,庵东支行向盐区发放低息生产生活贷款11亿元。“文化大革命”时期,金融业务发展缓慢。1979年后,金融工作重点转移。2011年,境域3家金融机构存款余额19.21亿元,贷款余额14.88亿元。2016年,境域5家银行11个网点,存款余额39.48亿元,其中个人储蓄32.67亿元,贷款余额23.92亿元。民国35年(1946)浙江产物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在庵东设代理机构,开展保险业务。1951年春,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余姚支公司设庵东办事处。1983~1986年,中国农业银行庵东办事处(信用社)代理保险业务。1987年后,陆续设专门保险服务机构。2011年,境域有3家保险服务机构。2016年,仅剩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慈溪中心支公司新区营销服务部1家保险机构。
  第一章 银行
  民国初期开始使用纸币。庵东沦陷前夕,一直流通的金属币停止使用。抗日战争期间,汪伪中央储备银行发行的中储券流通,庵东还流通由浙东抗日根据地浙东银行发行的抗币。解放后统一流通中国人民银行发行的人民币。
  民国25年(1936)杭州交通银行庵东办事处成立,为庵东第一家银行机构。1950年2月,建立中国人,民银行余姚支行庵东办事处。1954年,相继建立7家信用合作社。1958年,银行办事处与信用合作社合并,成立光明人民公社信用总部和7个信用分部。1964年,信用总部改设为中国人民银行慈溪支行庵东办事处;1980年,改为中国农业银行慈溪支行庵东办事处,行使对7个信用合作社管理职能。1988年,成立市信用联社庵东区办事处,辖7个信用社;2005年,改制为慈溪农村合作银行庵东支行。至2016年,共有银行机构5家,有营业网点11家。银行业务主要为存款、贷款和结算。1991年,推行信用卡业务。2009年,开始出现网上银行业务。至2016年,手机网上支付成为重要支付方式。
  第一节 流通货币
  清代、民国货币
  铜币 境域流通铜币有两类:一是铜钱,圆形中间有方孔;二是铜元,俗称铜板,圆形中间无孔。1枚铜元抵用10枚铜钱。民国10年(1921),铜钱停用。余姚沦陷前夕,铜元停用。
  银两 银元 银两。清时实行银两制,流通银锭、银饼、碎银。民国22年(1933),废两改元,银元替代银两,纹银停止流通。
  银元。俗称银洋钿。清末已有龙洋和外国银元流通。民国3年(1914)2月,国民政府统一货币,实行银元为本位币。民国24年前,境内通用孙洋(孙中山头像)、袁洋(袁世凯头像)、鹰洋、龙洋。民国24年,国民政府实行法币制,停止银元流通。但民间仍有交换和收藏。至解放前夕,仍流通不绝。
  法币 民国元年至24年(1912~1935)境内流通纸币庞杂,有中央、中国、交通、四明、农民、中南、浙江地方银行发行的钞票,。初期钞票与银元等额兑换,后贬值。
  民国24年(1935)11月4日,国民政府实行法币制。定中央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中国民生银行发行的钞票为法币。票面为壹圆、贰圆、伍圆、拾圆和壹角、贰角、伍角。后通货膨胀,法币贬值。民国37年8月,票面增到壹佰圆、伍仟圆、壹万圆,最高达伍佰万圆。民国25年1月,流通20分、10分、1分3种镍币和1分、
  半分铜辅币。
  金圆券 民国37年(1948)8月19日,国民政府实行币制改革,发行金圆券。以金圆券1元兑换法币300万元,限期兑完。初期票面为壹圆、伍圆、拾圆、伍拾圆,后滥发致贬值。3个月后,面额增至壹佰圆,直至伍佰万圆。物价上涨为抗战前50倍,盐价难追米价。民国37年8月28日,每百斤早稻谷6.65元,民国38年4月6日,上涨到4万元,涨幅达6015倍。民国37年11月至民国38年4月(1948.11~1949.4),境域发生“金圆券印制假币案”。涉案人王焕斌,今江南村人。印钞机、纸张、模板均从上海通过海船偷运至庵东,埋在私宅地下印制,票面为金圆券伍仟圆,去上海使用时败露。解放初,集镇民宅有以假钞半成品贴板壁之用。1950年5月,王由上海公安部门押至庵东镇压。
  浙东抗币
  民国34年(1945)4月10日,由中共领导的浙东银行发行抗币,为浙东抗日根据地本位币。境内流通壹圆、伍圆、拾圆及贰角、伍角等面额。8月,境域利民盐行发行抗币兑换券5种:横式伍角券1种,横式贰角券2种,横竖式壹角券各1种。同月,庵东镇商会发行辅币券伍角面额1种。10月,庵东特区政府北撤前,境内设抗币兑换处,以壹圆兑换大米1斤,收回抗币。新中国成立初,继续收兑民间遗留抗币,以人民币1200元兑换抗币壹圆。
  新中国成立后货币——人民币
  1949年5月29日发行第一套人民币(又称旧人民币)。中国人民解放军宁波军管会发布人民币为合法,货币,金圆券为非法货币的通告。6月4日起,严禁使用金圆券。第一套人民币面额有壹圆、伍圆、拾圆、贰拾圆、伍拾圆、壹佰圆、贰佰圆、伍佰圆、壹仟圆、伍仟圆、壹万圆、伍万圆共12种。
  1955年3月1日发行第二套人民币。主币为壹圆、贰圆、叁圆、伍圆、拾圆5种,辅币有壹分、贰分、伍,分、壹角、贰角、伍角6种纸币;壹分、贰分、伍分3种铝质硬币。以新币壹圆折兑旧人民币壹万元。中国人民银行庵东办事处收兑旧币41.21亿元(13袋),宁波中心支行于1955年6月22日派员来庵东提运。
  1956年12月24日、26日,庵东两次发现壹圆券、贰圆券票样流入市场。翌年2月4日宁海县支行发现贰圆券票样在市场流通。经查实均系庵东办事处存当地公安分局票,样,且尚有伍圆券票样流入市场未发现。公安分局票样保管人称“失窃所致”。此案上呈省分行,最终以“根据票样面额赔偿,尚存票样全部回交省分行销毁处理”。
  1962年4月20日发行第三套人民币,与第二套人民币票面等值。1964年4月15日至1965年3月3,0日,收回苏联代印的叁圆券、伍圆券、拾圆券。至1980年,第三套人民币发行7种面额,13种版别,分别为壹角券(币)4种,贰角券(币)2种,伍角券(币)2种,壹圆券(币)2种,贰圆券(币)1种,伍圆券1种,拾圆券1种。
  1987年4月27日,发行第四套人民币,与第三套人民币等值混合流通。至1997年4月1日第四套人民币共发行9种面额,14种票券,分别为壹角券、贰角券、伍角券各1种,,壹圆券3种,贰圆券2种,伍圆券1种,拾圆券1种,伍拾圆券2种,壹佰圆券2种。1990年4月9日,西三信用合作社记账员张某某临柜发现壹佰元假币1张。公安部门以此为契机,侦破浙江省解放后最大假币案。1999年10月1日发行第五套人民币,与第四套人民币等值混合流通。面额有壹角、伍角、壹圆、伍圆、拾,圆、贰拾圆、伍拾圆、壹佰圆共8种。其中壹角、伍角、壹圆各有纸币、硬币2种。
  附:中储券
  俗称储备钞票。余姚沦陷后,境内开始流通由汪伪政府中央储备银行发行的中储券,全称“中央储备银行兑换券”,亦称储备券。民国32年(1943)7月,汪伪清乡办事处在庵东设旧币(法币)兑换所,法币概以储币一对二比率兑换套取法币,迫使人们使用储币。导致通货膨胀,物价飞涨。当时民间流传歌谣:“储备钞票多无比,千元万元不稀奇,五百一餐难充饥,几百只好买草纸,十元难以费神气,五元买得几颗米,一元早已成垃圾,价值还不如冥币。”日本侵略军投降后,中储券停用。民国35年2月到4月1日,余姚县政府以法币1元收兑中储券200元。
  第二节 银行机构
  民国时期杭州交通银行庵东办事处 民国25年(1936)8月20日建立。民国28年1月7日因“地近海滨,业务清简自无后业必要”而裁撤。民国35年五六月间复设,经理俞崇仁,。民国38年5月停办。
  中国银行庵东分理处 民国34年(1945)5月建立,12月改称办事处,经理田良。民国37年4月18日升格,隶属宁波支行。初时二度租房营业,随后自建营业用房,地址在人和西街汽车站东侧。民国38年,余姚城区收付处划归庵东办事处管辖。民国38年5月,由中国人民解放军军管会接收。办事处迁至余姚城区,庵东改设收付处。
  浙江地方银行庵东分理处 民国35年(1946)五六月间设立,经理冯善芳。民国38年5月停办。
  附:伪浙东中警部队金融信托社
  民国33年(1944)1月设立,地址在人和街大丰绸布店内,经理黄武英。为运盐私商、船户、商号提供借贷。抗战胜利后歇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农业银行)宁波庵东支行 其前身是中国人民银行余姚支行庵东办事处,1950年2月建立,由中国银行庵东收付处改称。1951年6月,升格为支行。有工作人员22人,由中国人民银行宁波中心支行直辖。1952年8月,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巡视团来庵东支行视察调查。1953年复归中国人民银行余姚支行管辖。1954年10月,重归宁波中心支行管辖,称庵东办事处。1955年初建金库。1956年5月1日改隶中国人民银行慈溪支行,至年末有职工15人。1958年
  10月,与境域7个信用社,合并,成立光明人民公社信用总部,各信用社称分部。1964年,改称中国人民银行慈溪支行庵东办事处。1970年8月,成立庵(东)长(河)地区人民银行革命领导小组。翌年3月,改建庵东区财政金融所革命领导小组(简称财金所)。1972年,撤财金所,分设税务所和中国人民银行慈溪支行庵东办事处。1980年1月,改隶中国农业银行慈溪支行,仍称办事处。授权行使对7个信用合作社管理职能。1988年,在此设市信用联社庵东区办事处。6月,在七二三大街建储蓄所。1995年,在邮电路458号新建营业大楼,投资300万元,占地850平方米,建筑面积2160平方米。1996年,办事处与信用合作社脱钩,原管理职能移交市农村信用合作社联社。1998年,改称中国农业银行慈溪庵东分理处,2004年称中国农业银行慈溪庵东支行。2012年3月15日划入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杭州湾新区支行,更名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庵东支行。2016年,支行有职工17人,其中经济师1人、助理经济师8人。年末存款余额12.30亿元,贷款余额8.36亿元。
  1950~2016年历任行长(主任、组长):刘玉江、李智、徐清、张佐庭、卢相根、胡连迪、丁云贵、金顺珍、石建民、张焕江、黄樑、董挺、陈再达、陈巨鞅、马小波、陈巨鞅(复任)。
  慈溪农村商业银行(简称农商行)庵东支行 1953年初,西一王仁保盐业互助组试办信用互助组。5月1日正式成立信用互助组,纳公共资金22.50万元,私人资金16万元。1954年,境域相继建立庵东、东一、东二、东三、西一、西二、西三信用合作社(以下简称信用社)。入股社员5542户,总股金8391万元。至1955年10月底,存款余额26万元。1958年10月,7个信用社与人民银行庵东办事处合并,成立光明人民公社信用总部,下设信用分部。1959年,有信用分部7个,工作人员8人。下设信用服务点54个,信用员540人,协储员51人。1961年,信用社恢复,独立核算。1962年,7个信用社盈余15671元,累计22303元,无一亏损。“文化大革命”时期,信用社一度由贫下中农管理领导小组管理。
  1983年,信用社体制改革,恢复组织上的群众性、管理上的民主性、经营上的灵活性。开展扩股,召开社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理事会、监事会,并制定章程,健全制度,改善经营方式,支持社队办企业、专业户发展。体制改革后入股12806户,股金26502元。1988年,成立市信用联社庵东区办事处,辖7个信用社。1992年10月,东三信用社划归新浦镇,东二信用社划归崇寿镇,西三信用社并入小安乡,其他4个信用社新成立一级法人企业庵东信用社,驻人和街443号,辖西一、西二、东一3个分社和人和储蓄所。1995年,投资200万元,在邮电路405号新建6层营业楼竣工,占地813平方米,建筑面积1964平方米。
  2005年12月,市信用联社改制为慈溪农村合作银行。庵东信用社改称慈溪农村合作银行庵东支行,为二级法人,辖西一、西二、东一、人和4个分理处。2017年,新建南洋分理处。2008年,支行创建“信用村”15个,评“信用户”2889户,占总农户16%。2011年,庵东镇获评宁波市级“农村信用镇”,海星村获评宁波市级“农村信用村”。2014年,海星村获评省信用村。同年,获评宁波市巾帼文明岗。2015年,获评宁波市级青年文明号与宁波文明规范服务示范单位。2016年,获评宁波市级工人先锋号。
  2014年5月26日支行移址七二三大街888号,原址改称邮电路分理处。同年12月29日支行再次更名,为慈溪农村商业银行庵东支行。2016年,有职工33人,其中会计中级,2人、中级经济师1人、金融理财师1人、助理会计师3人。年末存款余额20.49亿元,贷款余额13.61亿元。庵东信用社(1954~2005)历任主任:高水康、俞连州、张志龙、王丽芬、史亦飞、胡建共;农村合作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庵东支行历任(2005~2016)行长:胡建共、斯卫江、徐林冲、孙丰迪。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慈溪庵东支行1987年5月16日,庵东邮电支局设邮政储蓄点,受人民银行委托经营储蓄存款,兼营养老金、水、电、电信费代收代付
  业务。1998年1月8日增设人和街西街邮政储蓄点。2007年,庵东邮政储蓄点获省邮政储蓄明星网点称号,。2008年6月,成立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慈溪庵东支行,为二级支行,行长金春晓,辖人和街储蓄所、庵东储蓄所。2011年,存款余额1.87亿元。2016年,邮政储蓄银行庵东支行撤销,改设七二三大街营业所,归属宁波杭州湾新区邮政储蓄支行。2016年末,人和街邮政储蓄所存款余额0.99亿元,七二三营业所存款余额1.83亿元。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宁波银行)庵东支行 2012年9月28日建立,址设邮电路428号,2017年10月,移址邮电路388~394号,为二级支行,上级银行为宁波银行城东支行,有职工13人。行长徐炯。2016年末,存款余额3.20亿元,贷款余额1.04亿元。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工商银行)庵东支行 2013年9月10日建立,址设庵宗公路438号,为二级支行,上级银行为中国工商银行宁波杭州湾新区支行。有职工5人,首任行长康健,现任行长张如青。2015年度,支行获评工商银行宁波分行“合规尽职”模范网点;2015~2016年度,获评宁波分行“安全管理星级网点”;2016年度,获评宁波分行“十佳服务网点”。2016年末,存款余额0.67亿元,贷款余额0.91亿元。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建设银行)庵东支行 2013年9月建立,址设庵宗路436号,为二级支行,上级行为建设银行宁波杭州湾新区支行。有职工8人,前任行长陈振波,后任行长鲍书娟。2016年,奉命裁撤。2011年,建设银行慈溪支行在邮电路427号庵东镇人民政府南墙置ATM自动取款机1台。2013年撤销。
  第三节 银行业务
  储蓄存款
  民国35年至38年(1946~1949),庵东集镇上杭州交通银行、浙江地方银行、中国银行分支机构三足鼎立,均为上海区食盐贷款银团代理行。各运输商行及其他商号分别在3家银行开户,只有财政部两浙区余姚盐场公署在3家银行均开户头。民国38年2月5日3家银行为盐场公署开出“存款证明单”结存金圆券分别为:中国银行庵东分理处3,3.30万元,杭州交通银行庵东办事处0.42,万元,浙江地方银行庵东分理处8.97万元。
  1951年,中国人民银行庵东支行有中盐、中百、中保、中粮等国有公司及供销社等单位开户64户,私商开户96户。是年,支行开办个人活期、定期保本保值、定活两便、有奖储蓄业务。6月,推出“大米单一折实”定期有奖储蓄。西一区盐场7天吸纳储户748户,占总户数64%,收储金额2968万元。1952年8月,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巡视团来庵东调查,报告称:庵东支行1~7月存款158.60亿元,月均22.66亿元。1960年,公社信用总部储蓄余额16.60万元。1962年4月,银行储蓄利息发工业品奖售券。1964年,银行每月平均业务量382笔,月均现金收付82万元。同年9月,7个信用社社员储蓄余额7.80万元,单位存款168万元。“文化大革命”时期,银行一度对部分重点审查对象存款冻结。1979~1987年,国家5次调高存款利率。1985年起,开办现金有奖、实物有奖、利息预付等储蓄。庵东信用社陆续开办“我爱慈溪”定额定期有奖存款(1986年5月),面额10元;市信用联社定额定期有奖储蓄(1988年11月),面额30元;“三八”爱国有奖储蓄(1989年1月),面额20元;“金鸡报春”有奖储蓄(1993年1月),面额50元;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定期定额存单(1995年9月),面额300元。并实行“一定六包”责任制(定人员,包任务、服务、质量、费用、制度、安全),储蓄骤增。1996年,启动利率市场化后,连续8次调低利率。至2002年2月,一年期存款利率调低至1.98%。2004年10月后,连续8次调高至4.14%。2008年10~12月,4次连续调低,12月23日调低至2.25%。2001年后,存款利率一直低位运行,但储蓄存款仍逐年攀升,在高位运行。2016年,农业银行庵东支行个人储蓄存款余额9.08亿元,比2000年的1.93亿元增3.71倍;农商行庵东支行个人储蓄存款余额17.33亿元,比2011年的6.61亿元增1.62倍。
  贷款
  民国35年(1946)4月,盐场公署设贷款购米委员会,实施贷款购米。盐民以盐板抵押担保,每板发米半斤。5月上旬,西一场区到米466石(每石150斤),在人和街西街租民房发米,米价365元,结算价355.19元,余额退还盐民。同年10月14日,盐场公署以存盐222222担零23斤作抵押,向杭州交通银行庵东办事处借“国币肆亿元”按月率4分5厘计息,期限3个月,并由财政部做保证人。
  1950年,,盐务局以地方款发放无息贷款5.09亿元,受益盐民2229户17380人。1952年,人民银行庵东办事处始办信贷业务。是年1~9月,办事处发放盐业贷款10.28亿元,生活贷款7664万元,月息2分4厘,贷期6个月。1953年,盐区人民政府先后两次举办物资交流会,集镇工商界获银行贷款1.16亿元。1954年冬至1955年春,中国人民银行宁波中心支行庵东办事处向盐区发放生产生活贷款10亿元。其中东一场区1.52亿元,东二场区1.36亿元,东三场区1.04亿元,西一场区1.98亿元,西二场区2.20亿元,西三场区1.90亿元。1958年,办事处发放盐农业贷款26.90万元,其中集体1.90万元,个人25万元。1964年1~6月,庵东7个信用社发放盐农业贷款10.10万元,社员个人贷款4.74万元。1971年起,信用社向社队办工业企业发放贷款。1976年开始,增发设备贷款。1980年后,增加对专业户、重点户生产贷款。银行开放集体商业贷款,恢复个体工商户贷款。1984年,设乡镇工业基建贷款,设备抵押贷款。1990年后,民营个体工商企业信贷逐步增加,并陆续推出建房买屋购车按揭、助学贷款等个人消费贷款。此间,金融机构信贷投放注重风险控制,实行担保抵押,信贷质量提高,不良贷款减少。1996年,启动利率市场化后,19981999年,连续3次扩大贷款利率浮动幅度。2004年1月1日银行再次扩大贷款利率浮动幅度,商业银行、城市信用社浮动区间扩大到0.9~1.7,,农村信用社扩大到0.9~2.0。并扩大商业银行自主定价权,提高利率市场化程度,企业贷款利率最高上浮幅度扩大到70%下浮幅度保持10%不变。2016年末,农业银行庵东支行贷款余额8.36亿元,比2000年的1.18亿元增6.08倍;农商行庵东支行贷款余额13.61亿元,比2011年的11.33亿元增20%。
  2013年5月,庵东商会建立企业应急转贷资金,至年末帮助120多家企业转贷150多次,转贷资金4亿多元。到2016年末,累计转贷1140次,资金27.73亿元,有效化解企业资金链风险。
  结算
  结算分现金结算和转账结算两种。
  1951~1957年,开户单位一切现金往来通过银行结算、转账汇划按批准计划结算。1956年6月,农村推行非现金结算。1973年后,结算业务形成同城结算和异地结算两类。1991年,银行开办信用卡业务,后银行和信用社相继开办国际结算业务。
  同城结算 支票结算 用于同一票据交换区域单位、个人之间结算。初时支票只付现金,若需转账,则在支票上画两条横线。1952年,中国人民银行庵东支行对64户开户单位实施现金管理,库存限额最高30万元,最低2万元。7月份各单位现金库存总额224万元。编制收支计划34户,试编22户。1~7月汇兑:汇入1201笔,300.91亿元;汇出1894笔,112.38亿元。传票777张,月均111张;现金收入5938万元,现金支出7552万元;转账收入4867万元,转账支出546万元。1953年起,现金支票和转账支票分列。现金支票不能用于商品交易,转账支票不得支取现金。
  同城托收 用于同城支付有固定计费标准、时间的公共服务费用和劳务报酬。如水电费、邮电费、公房租金、交通运输费、医药费、劳务费等。后拓展为代理业务:证券代理、保险代理、政府债券发行兑付、保险箱业务、个人理财、资信调查咨询和见证业务等。2011年,农业银行庵东支行代理业务收入115万元。农村合作银行庵东支行代理业务收入15万元。2016年,农业银行庵东支行、农商行庵东支行、工商银行庵东支行代理业务收入依次为400.95万元、149.57万元、289.11万元。
  盐、农资转账结算 解放后,盐资结算均由盐业部门拨现金到村中心小组,由村中心小组向盐民发放“盐钿”。1956年6月起,盐农业合作社、队购买生产资料,盐业部门、供销社、粮管所支付盐、棉、粮、油等收购款,由银行和信用社转账结算。1983年后,农副产品收购均以现金结算,唯盐资转账结算模式不变,至盐场全部改农。
  异地结算 托收承付 用于国有企事业单位、供销社、手工业、城乡集体企业、民营企业等之间商品交易和劳务报酬结算。1980年推行委托收款后,逐年减少。
  委托收款 不负责审查和拒付责任。
  除上述结算外,还有银行汇票、商业汇票、汇兑结算、信用证结算、限额结算等。
  国际结算 国际结算包括信用证业务、保函业务、汇款业务、保理业务、融资业务、托收业务等。2011~2016年,农业银行庵东支行国际结算业务量11202万美元。2016年,农商行庵东支行、宁波银行庵东支行国际结算业务量分别为7070.57万美元、2050万美元。
  互联网金融
  电话银行 网上银行 2009年前后,农业银行庵东支行和农商行庵东支行先后推出电话银行和网上银行业务。电话银行业务包括账务余额查询、往来明细、存款利率查询、内部转账、挂失、信用卡服务、咨询、投诉等。客户拨动相关电话,即可得到相应服务。网上银行业务包括余额、明细查询、转账、在线支付、理财、投资、信用卡、票据中心、电子对账、电子回单、支付宝等。
  自助银行 即ATM自动(存)取款机。有在行式与离行式两种,操作简便,日夜开门,24小时服务。2016年,各银行配置ATM数量如下:农业银行庵东支行12台,其中离行式5台;农商行庵东支行10台;工商银行庵东支行2台;建设银行庵东支行2台;宁波银行庵东支行2台;七二三大街邮政储蓄营业所3台;人和街邮政储蓄营业所2台。
  银行卡 1991年,农业银行庵东支行推出信用卡业务;1994年,发行金穗卡;至2016年,有标准系列、悠然白金系列、公务系列、商务、航空旅游、特色主题、漂亮升级妈妈、悠然世界等15种。1994年,庵东邮政储蓄点发行绿卡;2004年,推出生肖卡(猴年);2010年,发行绿卡通卡与邮乐卡。2003年,慈客隆超市庵东连锁加盟店率先使用银联卡刷卡消费。2003年,农商行庵东支行发行丰收卡;至2016年,有贷记卡、准贷记卡、借记卡等3种。2016年,工商银行庵东支行有贷记信用卡:工银环球旅行卡、工银大来爱购卡、工银长隆联名卡、工银星座卡等4种。2016年,宁波银行庵东支行发行VISA汇通环球卡与汇通信用卡。据银行有关人士估算,银行卡使用已覆盖绝大部分青壮年,约占刷卡使用总额的70%~80%。
  理财产品 除传统存款计息保本保息外,2008年前后,各银行推出两类新的理财产品,一是保本浮动收益型,只保本不保收益。二是非保本浮动收益型,既不保本,也不保收益。前者预期收益率稍低,风险较小;后者预期收益率较高,风险较大。2008年开始,农业银行庵东支行销售理财产品,至2016年,有本利丰、安心得利、如意等理财产品系列。农商行庵东支行专设金融理财师,对客户各项指标进行评估,确定客户类型(保守型、谨慎型、稳健型、进取型、激进型)。宁波银行庵东支行的理财产品有日日鑫、双周鑫、月月鑫、季季鑫等10种。工商银行庵东支行推出的理财产品有:工银灵通快线、个人尊利系列、个人增利系列、财富稳利系列、个人保本稳利等。
  移动支付 移动支付是比银行卡支付更便捷的非现金交易支付方式。初始,主要由中国移动、中国电信、中国联通三大运营商与消费者进行交易时,直接从用户花费中扣除交易费用,银行并不参与交易。2009年后,银行借助移动运营商的网络传输,充分挖掘手机银行客户,将手机与银行账户绑定,在手机银行上附加移动支付功能,开展话费充值、购物、小额取现等业务。尔后,阿里的支付宝与腾讯的财付通两大第三方支付机构,利用移动运营商的网络和银行的结算资源,几乎垄断了移动支付交易的市场份额。2016年,移动支付已应用到各个领域,成为日常支付,尤其是年轻人支付的首选。从转账、汇款、水电费缴纳、购车票、选股票、买理财产品,到农贸市场买菜、订餐、理发、买点心,乃至春节期间亲戚朋友送红包、抢红包或用微信、支付宝付款,或用手机扫描二维码买单,运作得心应手。境域商业领域使用二维码日益普及,既有上规模的超市如慈客隆、骋客超市,又有小本生意点心摊店,如人和街仙居人开的饺饼油条豆浆店,还有七二三大街的文具店,等等。
  第四节 证券 侨汇
  债券
  1950年,庵东盐区人民政府向单位和个人发行人民胜利折实公债。1954~1958年,发行国家经济建设公债,年息4厘。1955年,庵东盐区人民政府认购经济建设公债24000元,实际完成28029元。其中分配6乡1镇盐农民1万元,实际完成10005元;工商界4000元,实际完成4444元;职工1万元,实际完成12693元;部队认购220元,市民认购667元。
  1981年起发行国库券,发行对象为单位。翌年开始向个人发行。庵东区历年认购数:1983年2.80万元,1984年2.80万元,1985年10.60万元,1986年9.87万元,1987年9.49万元,1988年15万元,1989年13.90万元,1990年14.90万元。
  1987年,认购国家重点建设债券4万元。1989年和1990年,分别认购特种国债1.10万元和1万元。1990年,认购保值公债13.68万元。
  股票
  1992年6月,市证券交易营业部开业。翌年,镇上有商业职工、教师开户入市。资金从1万~2万元起步,到5万元、10万元。21世纪初,股民增加,多为业余炒股,专业炒股者不多。2003年后,网上委托、电话委托和手机炒股方便快捷,催生新股民入市。境域一度炒股票、买基金成风,随着股市变化,股民日趋理性。
  侨汇
  1960年代初,国家为鼓励海外华侨和港澳台同胞向大陆亲友寄回外汇,支援国家经济建设,发行侨汇券。受汇人可凭侨汇券购买凭票紧俏商品。1978年后,境内侨汇商品供应标准为:每100元人民币侨汇供应凭票证及紧俏商品30元,其中定量商品12元,供应粮食(含米、面制品)20斤,食油1.50斤,食糖2斤,猪肉3斤,甲、乙级卷烟6包,肥皂2块,煤球50斤。选购商品有:电视机、沪产自行车、缝纫机、沪产手表、电风扇、电度表、绸被面、绸缎、毛线、呢绒、酒类、罐头食品、水产品、滋补品等。
  附:金银收兑销售
  1949年5月,境域解放,庵东盐区盐务管理局向中国人民解放军军管会移交证明记载:银行有袁洋885枚,孙、洋135枚,鹰洋龙洋200枚;黄金10.69两。
  1949年6月,中国人民解放军华东军区司令部发布命令:“禁止金银流入市场、私相买卖,由人民银行统一管理、兑换。”所指金银为金块、金叶、金盾、银块、银条、银币、元珠、金银首饰及其他杂质金银。1950年12月16日庵东盐区人民政府通知各乡人民政府、公安科、民政科,严予查缉金银走私活动。1958,年、1960年、1980年3次调高金银收购价格,刺激收兑。1967年9月2日到6日,中国人民银行庵东办事处兑入西二人民公社9个生产大队红卫兵查抄所获黄金白银和银元。办事处开具34张计价单,合计黄金618.44克,每克3.04元,计1880.11元;白银4275.84克,每克0.04元,计176.18元;银元507枚,每枚1元,计507元,总兑付金额2563.29元。1980年,庵东工商行政管理所查获贩卖黄金案,重1.48两,金戒指7只,金耳环5对半。1990年始,境域陆续开出个人金银饰品加工销售店铺,较有名的有七二三大街象山阿忠金店,人和街西街娄氏金银加工店。1990年代,有居民赴广东深圳中英街购买金银饰品。2010年起,农业银行庵东支行开始代理贵金属业务。2016年,销售黄金2762克,销售熊猫金币13套,销售其他产品205件。2016年,建成区专门从事金银销售加工店铺有金福珠宝等6家。
  第五节 民间借贷
  拾会
  俗称纠会、兜会。为民间解临时拮据者的集资互助会,或因子女结婚,或因建房所需等等。纠会者称“头会”与会人叫“会甲子”,一般11人。“头会”进会择日设“会酒”聚餐收会钿,当场出示会单,,人手一份。会单标题书:“蒙诸亲友相助设会一个。”正文是会金总额,每次转会时间,会甲子每次应付份额(本息)。利息大抵与银行贷款利率相当。会金总额在不同年代多少不一,从1950年代10元、20元小会,到2010年代的10万元、20万元,高者50万元。转会时间有按月、季度、半年,视会金多少酌定。抬会一般风险较小,遇到特殊情况“倒会”的,“头会”负连带责任。
  融资
  小额借贷 民间小额借贷为邻里亲友间助困解难,1950~1970年代,坊间融资额小期短,1980年后,数额渐增,多者三五万元。由借款人出具借条,利息略高于银行贷款利率。信用度较高,纠纷不多,很少有到期爽约不归还的人。
  非法集资 1990年代,镇域发生2起非法集资案,数额较大。一起七八十万元,一起几百万元。利息虽未超越高利贷红线(银行利息的4倍),但集资者中途卷款出走。归案后判刑人狱,资金已挥霍殆尽,乏力偿还,令出资人损失惨重。
  第二章 保险
  民国35年(1946)庵东开始有保险业务,主要为代理或兼办。解放后,保险业统一由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经营。1958年,庵东保险代办处撤并,业务停办。1983年,开始恢复商业保险业务。至2016年,有一家保险公司营销服务部,商业保险成为社会保险的重要内容。
  第一节 保险机构
  民国35年(1946)6月,浙江产物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在境内设代理机构,地址在浙江地方银行庵东分理处内。民国38年5月终止。
  1950年3月,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简称人保公司)余姚代理处建立。12月,改称余姚支公司。翌年春,庵东成立保险办事处,主任王明,职工4人,隶属余姚支公司。1953年,办事处改称庵东盐区(县级)办事处。1955年,更名人保公司庵东办事处,主任陈家昌,职工7人。址设场前路。1956年8月8日更名人保公司慈溪县支公司庵东服务处。1958年,并入财政所。是年6月,停办保险,业务。1981年,慈溪县恢复保险业务。1983~1986年,由庵东信用社代理保险业务。1987年3月,庵东复设保险代办处,地址在庵东区公所内,负责人丁增灿,职工4人。1989年7月,成立庵东区保险服务处。1990年3月,改称庵东区保险服务所,移址庵余路165号。1992年后,复称庵东保险服务所。1996年6月,人保公司慈溪支公司一分为二。庵东分设人寿公司服务所、人保财险公司服务所,分别由张爱芬、陈利康负责。2000年,上级公司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2个服务所隶属不变。至2011年,境内有保险机构3家:人寿公司服务所驻庵余路165号,人保财险公司服务所驻宏兴大道,太平洋保险公司庵东代理处驻镇北路。2013年,人保财险公司服务所更名为人保财险慈溪中心支公司新区营销服务部(庵东三农服务部)。人寿公司服务所、太平洋保险公司庵东代理处撤销。
  第二节 保险业务
  保险业务分承保与理赔两类。
  1951年春,人保公司庵东办事处成立后,即办理两类险种:一是按中央人民政府与人保公司联合指示,对国有企业单位财产实行强制保险;二是火灾、运输、团体人身、牲畜、木船船舶等5种自愿保险。是年6月28日,中国盐业公司余姚(庵东)办事处强制保险清册载,有储运设备、器具、杂项设备、无价财产共4项,价值1500万元,均按3.6%费率参加强制保险。8月18日人和西街徐氏木作店自愿投保房屋、木作火,灾险150万元,按9.6%费率,缴纳保费1.44万元。1953年,人保公司庵东办事处受理15个单位强制保险,38户火灾险及运输险、团体人身、牲畜、木船船舶险。全年完成保险业务8.40亿元,理赔运输险53件2.98亿元,运输工具险96件1.64亿元,人身险62件2414万元,其他强制险1件167万元,共计212件4.87亿元,赔付率58%。1954年,实际完成保险业务7.13亿元,其中国有经济2.84亿元,合作经济7167万元,个体经济3.38亿元(沿海船舶投保96艘),私人资本主义经济1822万元,国家资本主义经济70万元。理赔运输险32件9508万元,运输工具险93件1.98亿元,人身险16件799万元,共计147件3.01亿元,赔付率42.2%。
  1990年,庵东区保险服务所开设储蓄性家庭财产两全保险,兼具经济补偿和保险到期还本。一等建筑按1.1%缴纳储金,二等建筑按2.2%缴纳储金,与建房申请挂钩。庵东区公所27名干部集体参加家庭财产两全保险,每人保额4000元、2000元不等。是年8月30日,境域遭15号台风袭击,西二乡469户投保村民房屋财产受到不同程度损失,几天后,赔偿款及时送到灾户手里。是年,人保庵东办事处同时开设养老保险业务,主要对象为村干部及乡村企业职工,收保险费25.29万元。
  2000年后,中小学校及幼儿园学生开始参加人身意外保险。2011年,初中生1158人,小学生4732人,幼儿园2997人,合计8887人,参加人身意外保险。2014年,中小学生(含幼儿园)人身意外保险费收入107.44万元(10332人);2015年,103.64万元(9986人);2016年,108.22万元(10396人);2017年,117.34万元(11255人)。
  2007年,有4户农户参加农业政策性保险,保险面积1084亩。2012年,保险面积6622亩。2013年5月起,调整水产养殖政策性互助保险费,并提高财政补助标准,保额每亩5000元,保险费率8%,保费每亩400元。财政补助:宁波市及杭州湾新区两级财政各补助32.5%(各130元)。镇财政补助5%(20元),投保人自负30%(120元)。2013年,成立人保财险慈溪中心支公司新区营销服务部(庵东三农服务部)后,农业政策性保险逐年递增,参保情况依次为2013年,63户8360亩;2014年,65户10540亩;2015年,68户11272.10亩;2016年,84户13575.90亩;2017年,87户17534亩。理赔情况:2013年,境域受23号强台风影响,部分养殖户遭灾,保险公司及时受理赔付122.17万元;2015年,理赔196万元;2017年,理赔169.30万元。
  2014年,人保财险慈溪中心支公司新区营销服务部机动车保险费收入30.44万元;2015年,84.73万元;2016年,33.02万元;2017年,193.59万元。2014年,人保财险慈溪中心支公司新区营销服务部非车险保险费收入65.52万元;2015年,111.29万元;2016年,415.19万元;2017年,164.19万元。
  2016年,境域保险机构开设的保险品种有:养老补充保险、人身保险、中小学生(含幼儿园)人身意外保险、建筑工程保险、个人建房保险、机动车辆保险、公私财产保险、农业政策性保险、住院保险、生育保险,等等。

知识出处

庵东镇志 上册

《庵东镇志 上册》

出版者:中国文史出版社

本书概括地记录了庵东的历史变迁,系统地反映了庵东的自然、经济、社会、文化、人文等各方面的发展面貌,描绘了庵东从海隅盐滩到滨海新城的发展脉络,讲述了前辈先人光前裕后的史迹,展现了庵东人民勇立潮头、敢为人先的豪迈和排除万难、自强不息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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