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集体商业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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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庵东镇志 上册》 图书
唯一号: 112320020220004847
颗粒名称: 第三节 集体商业
分类号: F717.2
页数: 3
页码: 856-858
摘要: 本文记述了庵东镇集体商业情况,分别记述了合作商店、庵东第二商业公司等。
关键词: 庵东镇 商业体制 集体商业

内容

合作商店
  1951年6月,境域个体理发户自发组织,成立理发同业公会,主任陈志元,会员66人。是年,15个水产蔬菜经营户成立联营组织。1954年,棉布、国药、肉食全行业联营,烟酒行业组织7个专卖联营店。至1955年,境域80%小商小贩按行业建立联营组织。
  1956年,商业社会主义改造,173户226个小商贩组建19个合作商店。1958年9月,合作商店均并入光明人民公社供销部。1961年,复置合作商店18个,设53个网点,职工162人,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1962年10月,建商贩联合会,属供销社管理。1963年,合作理发室获省先进集体。
  1969年,合作商店改“三代店”,其人员、资金、网点均由供销社统一调度安排,并实行“贫下中农管理商业”。少数店员被“吐故”下放劳动,由贫下中农代表“纳新”补缺。时有七塘以北6个人民公社代购代销代营店19个,服务站21个,镇建成区11个合作商店改称“三代店”。
  1979年,宁波、慈溪两级供销社在东三人民公社试点,重组合作商店,改任命制为民主选举,由16名职工民主选举经理。是年,商业部定合作商店为集体商业。原“利用限制改造”政策调整为“加强领导、统筹安排、大力支持、积极发展”方针,合作商店重现生机。1980年,合作商店全部恢复。
  1983年,组建庵东集体商业综合公司,允许批发零售兼营,经营范围扩大,时为慈溪县集体商业系统首家有限责任公司。1985年初并入庵东第二商业公司。
  庵东第二商业公司
  1984年,慈溪县成立第二商业总公司,全县集体商业自成系统。次年初,庵东第二商业公司成立,为庵东区集体商业管理机构,亦为独立核算法人企业,归县第二商业总公司与中共庵东区委区公所双重领导,公司干部职工31人。设棉布、百货、副食品等4个门市部、糖果厂等3家工厂和3个批发部。下辖合作饭店、点心、面食、酒家、车站点心、水产、糕团、百货、棉布、烟酒、陶杂、化工、水产、理发、旅社等15个合作商店,以及七塘以北6个乡的7个综合性商店。
  1985年,庵东理发室获评浙江省供销系统先进集体。次年,理发室被慈溪县物价局定为一级理发室。1987年5月,理发室经理徐如尧被选为政协慈溪县第四届委员。
  1987年,庵东第二商业公司系统有独立核算企业23个,职工249人,退休职工91人,经营网点84个,销售额931.10万元,利润14.34万元。自由资金148.21万元,股金5.71万元,固定资产原值50.84万元。
  1992年5月,撤区扩镇并乡,东三综合商店划归逍林第二商业公司管理,西三综合商店划归周巷第二商业公司管理。崇寿福寿合作商店划归庵东第二商业公司领导。
  1993年8月,境域合作商店转制改造。企业清产核资,量化到人,要求3年到位,悉数解体歇业,职工自谋职业。
  1998年4月,庵东第二商业公司转制改造,歇业解体。清产核资存净资产64.80万元,29名职工按工龄、人均各半比例量化到人,带资保职离岗。退休职工养老金转由市社会劳动保险处发放。至此,境域集体商业退出历史舞台。
  庵东第二商业公司历任经理:施长坤、冯国庆、潘利成。

知识出处

庵东镇志 上册

《庵东镇志 上册》

出版者:中国文史出版社

本书概括地记录了庵东的历史变迁,系统地反映了庵东的自然、经济、社会、文化、人文等各方面的发展面貌,描绘了庵东从海隅盐滩到滨海新城的发展脉络,讲述了前辈先人光前裕后的史迹,展现了庵东人民勇立潮头、敢为人先的豪迈和排除万难、自强不息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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