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供销合作社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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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庵东镇志 上册》 图书
唯一号: 112320020220004846
颗粒名称: 第二节 供销合作社
分类号: F717.2
页数: 5
页码: 852-856
摘要: 本文记述了庵东镇供销合作社情况,分别记述了民国时期、新中国成立后等时期情况。
关键词: 庵东镇 商业体制 供销合作社

内容

民国时期
  盐民战时合作社 民国28年(1939),由政工队长马青举办,社员300人。贷款1500元(法币)作流动资金,经营粮食,收购卤晶。次年4月19~24日诸暨商人压价收购卤晶,政工队领导盐民抗争,并向盐场公署请愿,终由每担1.75元,提高到3元。民国30年初停办。
  员警消费合作社 民国35年(1946)2月12日成立,两浙余姚(庵东)盐场公署举办,主任肖恪治,社员111人,股金10万元(法币)在浙江省合作事业管理处登记注册。民国38年4月停办。
  庵东镇合作社 民国36年(1947)7月14日建立,理事主席冯钿宝。民国38年4月停办。
  崇三乡合作社 民国37年(1948)5月10日成立,理事主席苗成炎。民国38年4月停办。
  附:余姚合作社庵东分社
  民国32年(1943)建,伪余姚县长劳乃心兼任理事会长,主任谢志康,工作人员17人。民国33年,由日伪中央税警总团浙东中警指挥部接收,更名浙东中警指挥部消费合作社。旨在控制市场物价,实为照顾中警食堂及中警上层人物物资供应。民国34年4月停办。
  新中国成立后
  消费合作社 1949年11月1日余姚盐务分局办消费合作社,经理夏萍。社员以盐务分局干部及庵东镇各机关工作人,员为主。设公股与私股5∶1参股,共纳4036股,每股1000元,总股金403.60万元。1950年6月停办。
  庵东(区)供销合作社 1950年1~12月,先后建庵东、东三供销合作社,址分别设庵东东街、崇寿相公殿。庵东社主任陈芝水,东三社主任姚金炎,均属余姚县供销社领导。1952年,改隶宁波供销社办事处。是年,庵东社有入社社股8476股,社干部20人。经营生产生活资料,设棉花收购站,兼收卤晶、海产品,并为粮食部门代销大米。1954年,销售额83.20亿元,占社会商业总额28.2%。为县花纱布公司代购棉花71.70万斤(1斤等于0.5公斤)①;代销大米1134.58万斤。1955年2月,庵东、东三两社合并,成立庵东盐区供销合作社,荣蟠彬任主任。时有社股12955股,股金35355元,干部职工107人,内设秘书、计划、财会、统计、商改等5个股室,下辖门市部10个、柴草行2个、供应站5个(后改称供销分社)。行政归庵东盐区领导,业务由慈溪县供销社指导。是年4月,复归宁波供销社办事处管辖。7月,开展批发业务。
  1956年1月,商业社会主义改造。泉源慎酱园、晋康布店、悦源协乳坊、大康照相馆、宝兴油烛店5家私营企业实行公私合营,公方为庵东供销社。文具、水产、蔬菜、茶食、国药、印刷行业71人直接过渡为供销社门市部。其余私营商贩组建合作商店19家,归供销社领导。
  1958年6月,公私合营晋康布店私方代表孟如良当选慈溪县第三届人民委员会委员(1962年7月第四届连任)。
  1958年9月18日,庵东供销社更名光明人民公社供销部,主任魏忠岳。各合作商店、小组均并入供销部,商业网点减三分之一。
  1960年,光明人民公社供销部继发明木质切糕机后,大搞技术革新,实现做年糕、削面条、做面包、包饺子机械化、半自动化操作,后又制作切菜、切片、刨丝、切肉、打蛋、切年糕等七用机,成为宁波地区商业系统革新红旗单位。是年3月11日,《宁波大众》报第6版以“把庵东红旗插遍全区”通栏标题,报道全地区学、赶、超庵东的情况。
  1961年,复称庵东供销社,商店、小组从供销社析出。1969年,合作商店更名“三代店,”为供销社代购代销代营。其人员、资金、网点、货源统归供销社调度安排。1971年8月,七塘以北各供销分社实行贫下中农管理商业,接纳农村复退军人等人员进社。
  1970年代,七塘以北各供销分社陆续建供销社大院,大都靠近七塘。1975年,镇建成区拆万嵩庵建三层十间百货大楼,楼上设旅社。1977年,东一供销分社获省“双学”(农业学大寨、工业学大庆)先进集体。次年7月20日经理陆定法出席全国“双学”先进代表大会。1978年8月,庵东供销社改为全民所有,制企业,保留社员股金,分红淡出。1980年,建职工公寓房1幢,位于六塘江畔,有16名职工租住。
  1983年,庵东供销社体制改革,恢复“三性”(组织上的群众性、管理上的民主性、经营上的灵活性),重开社员代表大会,选举理事会、监事会。理事主任马长明,监事主任由中共庵东区委书记孙纪良兼任,社员股金扩股,入股社员新增7005户,总户数13820户;新增股金38094.52元,总股金57248.16元。发放红利10334.38元。内设人事秘书、财会、统计物价、集体商业管理、储运、纪检等6个股室。下辖生产生活资料中心商店各1家,棉布、百货、文具、五金交电、副食品、废旧物资、土特产品收购等门市部7家,棉花收购站5个,供销分社7个(设在庵东区所辖各乡镇),基建队1个,汽车队1个(备汽车3辆),机动船队1个(置内河船7艘),并有工业企业8家。
  1985年,建综合商场,址设人和西街。建筑面积2600平方米,批零兼营,商品4000多种。次年,商场营业额破500万元。1986年11月26日,商业部副部长、全国供销合作总社代主任潘遥莅临商场视察。
  1986年,跨境到余姚马渚开木材商店。
  1988年,翻建副食品商场。是年,全社销售2234.78万元,固定资产原值301万元,利润41.90万元。入股社员18488户,股金9.40万元,新设股金服务部。1980年代末,跨境赴慈溪县城与港商合资办羊毛衫厂,开金属公司。1989年,建庄稼医院为农作物防病治病。1991年,庄稼医院获省级先进。1992年5月,撤区扩镇并乡。东三供销分社划新浦属逍林供销社;崇寿供销分社纳入庵东供销社。西三供销分社划小安属周巷供销社。
  1993年,业绩创历史最好水平,居全国基层供销社百强排名第19位。连续三年购销两旺。1995年,商品购进总额15174万元,销售总额15128万元,利润78万元,资产总额5461万元。1996年,庵东供销社被国家人事部、全国供销合作总社评为先进集体。
  1996年,在邮电路465号建成银都商厦,投资320万元,占地1848平方米,建筑面积2854平方米,楼高19米。至此,庵东供销社办公场地,自租房建社设址人和街东街,历经宝兴弄南段、七甲路5号、车站村大楼、七二三大街,五易其址。
  2001年,庵东供销社改制,市供销联社派遣工作组指导,先清理社员股金,继按评估价清产核资,终以“零资产”解体歇业。225名职工解除劳动合同,每人补偿7048元。返聘书记、主任等9人管理遗留房地产,处理善后事宜。离岗职工成立临时性“股份有限公司”每人出资1万元,按评估价受让部分房产,复以市场价出售,每人分得差价27000元。

知识出处

庵东镇志 上册

《庵东镇志 上册》

出版者:中国文史出版社

本书概括地记录了庵东的历史变迁,系统地反映了庵东的自然、经济、社会、文化、人文等各方面的发展面貌,描绘了庵东从海隅盐滩到滨海新城的发展脉络,讲述了前辈先人光前裕后的史迹,展现了庵东人民勇立潮头、敢为人先的豪迈和排除万难、自强不息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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