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节 农民负担与监督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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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庵东镇志 上册》 图书
唯一号: 112320020220004812
颗粒名称: 第六节 农民负担与监督
分类号: F321;F325
页数: 2
页码: 741-742
摘要: 本节记述了1950~2014年浙江省慈溪市庵东镇农民负担与监督发展情况。
关键词: 农村经济 农民负担 庵东镇

内容

1950~1970年代,农民负担一直由集体经济组织统一处理。1980年代,农村建立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农民除交纳农业税外,还需向集体交纳城乡统筹和村提留(称“两上交”),负担积累工、义务工等社会负担和其他涉农税费。为减轻农民负担,自1991年起,清理和取消多项涉农税费,如城乡统筹款、农业特产税、农村教育集资、屠宰税、劳动积累工和义务工、农村中小学收费、农民建房收费以及农业用水、用电、农机等生产性费用。2002年起,境域免收农业税。农村公益事业兴办和建设,推行一事一议的筹集资金制度。2004年起,境域停征农业税(比国家停征农业税提前一年)。
  2002年,镇人民政府把执行国家政策、减轻农民负担列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明确镇一把手负总责,建立涉农税收、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开展涉农税费专项检查和专项审计。2005年,对农民建房乱收费进行查处。2006年,组建市、镇、村三级农民负担监督管理网络,聘请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员和设立举报电话。此后,农民上交款、集资摊派款等得以杜绝。2014年起,取消农村义务教育收费。

知识出处

庵东镇志 上册

《庵东镇志 上册》

出版者:中国文史出版社

本书概括地记录了庵东的历史变迁,系统地反映了庵东的自然、经济、社会、文化、人文等各方面的发展面貌,描绘了庵东从海隅盐滩到滨海新城的发展脉络,讲述了前辈先人光前裕后的史迹,展现了庵东人民勇立潮头、敢为人先的豪迈和排除万难、自强不息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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