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财务监督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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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庵东镇志 上册》 图书
唯一号: 112320020220004810
颗粒名称: 第四节 财务监督
分类号: F321;F325
页数: 2
页码: 739-740
摘要: 本节记述了截至2016年浙江省慈溪市庵东镇农村坚决财务监督情况。
关键词: 农村经济 财务监督 庵东镇

内容

民主理财
  各村按照实际,不定期地组织有代表性、熟悉财务业务的社员(股东),对村级财务进行审查,提出意见和建议,对群众关心的财务报表上墙张贴,公开接受群众的监督。2016年,境域23个股份合作社均有民主理财小组,共有成员84人。
  清账理财
  镇农经部门组织熟悉财务的人员,不定期对各村财务进行清理考核,逐项评分、汇总并给出评语,供主管部门审核。
  社监会(监事会)监督
  村经济合作社依法选举产生“村经济合作社监督委员会”(简称社监会),成员一般为3人,规定所有财务票据,在向会计服务站报账前,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合理性、合规性进行审核,对有异议或不同意入账的票据,可报请“镇农村财务规范化管理领导小组”认定后处理。经济合作社股份制改革后,社监会改为监事会。2016年,境域23个股份合作社有监事会成员78人。
  会计监督
  镇会计代理站分管会计,做好入账前审核,内容包括凭证形式、经手人、证明人、审批人手续是否完备,村级财务监督组织有否审查,凭证内容是否违规、违纪、超标,审批程序是否完整,票据、票根是否相符,银行存款和账目是否一致等。对不符规定的,作退回改正;对村不能处理的,提交镇农村财务规范化管理领导小组处理。
  群众监督
  1998年起,规定每年7月20日为村级财务公开日,各行政村设立公开窗(墙),公布村级财务。上墙公布的内容,包括村干部报酬、全年收支、债权债务、基本建设招投标情况、招待费、土地征用费、福利费等规定项目。2003年起,村级财务公开改为每季1次。年可用资金在10万元以上的村,须每月公布,同时项目更加细化。2005年起,通过电脑进行网上公开。
  同行监督
  2005年,庵东、长河、天元3镇会计服务站组建“会计互学互审活动小组”,定期开展交流、监督和审查活动,做到每年轮回1次。2006年起,“会计互学互审活动小组”改由庵东、周巷2镇和慈溪经济开发区(后改为宁波杭州湾新区)组成。
  领导监督
  按照规定,镇会计代理站每季分析村级财务情况,并送主管领导审阅,发现问题提出整改意见。网上公开后,镇财务规范化管理领导小组、经管组长能随时掌握财务运行情况。2016年,建立村级银行存款大额开支审批制度,使监督更加前瞻和有效。
  审计监督
  2000年,建立镇审计所,不定期对农村财务收支及主要村干部离任进行审计。2004~2016年,累计对行政村财务审计81次,审计金额共计132956.38万元。村干部离任审计3人,审计出违纪金额0.71万元,受处分1人。

知识出处

庵东镇志 上册

《庵东镇志 上册》

出版者:中国文史出版社

本书概括地记录了庵东的历史变迁,系统地反映了庵东的自然、经济、社会、文化、人文等各方面的发展面貌,描绘了庵东从海隅盐滩到滨海新城的发展脉络,讲述了前辈先人光前裕后的史迹,展现了庵东人民勇立潮头、敢为人先的豪迈和排除万难、自强不息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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