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盐政机构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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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庵东镇志 上册》 图书
唯一号: 112320020220004764
颗粒名称: 第一节 盐政机构
分类号: F426.82
页数: 7
页码: 614-620
摘要: 本节记述了清代至1989年浙江省慈溪市庵东镇盐政机构发展情况。
关键词: 机构 盐政 庵东镇

内容

清代
  清宣统三年(1911),石堰场改称余姚场,场称盐课司,主管者称大使,正八品,设大使一人,职掌场课的收纳、食盐的生产、收贮以及缉查灶私等。
  民国时期
  民国时期,管理盐务的行政机构称场公署,主管人员称场知事。后因民国2年(1913)4月,善后借款成立,以盐税为抵押,并任用洋员监督,北京除盐务署外,设盐务稽核总所。民国5年8月,余姚盐场设立由英、法、德、日、俄5国控制、专事督收盐税的秤放总局,址设庵东镇宝兴弄,下设6所支局。其任务为监督盐务经济大权。场知事(后称场长)与秤放局长等级同为乙级。
  场公署与秤放总局的职权划分为:场公署负责办理盐务行政、场产运销、缉私及征收灶课,考核缉私成绩等;秤放总局负责签发引票或准单,征收一切盐税(课)及各种税,发给放盐单据,秤放原盐,视察仓坨,收支盐款。
  根据以上分工,盐务经济大权已落入洋人之手,其下属机构亦同样如此。当时场公署的下级机构是场务所,秤放总局的下级机构为秤放分局。民国17年(1928)后,由总秤放员兼任场长,场公署与秤放总局合为一体。民国27年11月,为抢运庵东盐场存盐,设浙区战时食盐收运余姚办事处。民国30年4月,日本侵略军侵占庵东,盐场公署移署嵊县章镇。民国34年8月19日庵东盐场光复,中共浙东区委、四明地委和三北中心县委抽调干部奔赴盐场开展工作,8,月20日在庵东盐场成立了庵东特区政府,同时还成立浙东盐务管理局。同年10月6日奉命,北撤。是年11月,国民政府所属两浙盐务管理局委派场长左惠率部自余姚县城,进驻庵东盐场,恢复庵东盐场公署。该署下设3个课(总务、产销、会计),员司28人,下设场务所7个,取消中区,改为东一、东二、东三、西一、西二、西三场务所,上虞金山场务所也划入管理。民国38年5月,庵东解放,原庵东盐场场长倪士俊在宁波另立“两浙盐务管理局”,同月迁往定海,翌年5月率部去台湾。
  附:日伪时期
  民国30年(1941)5月,日本侵略军侵占庵东盐场,产盐由盐民自行售卖。11月,日伪驻甬特务机关在宁波设立浙东盐务管理局,派员到庵东盐场,组设伪余姚盐务秤放局,办理税收事宜。
  民国31年(1942)春,伪余姚场公署设立,办理盐务行政,其职权不能遍及全场。至民国32年3月,伪余姚县政府会同驻扎庵东盐场之伪中警团进行“清乡”,分设大小检问所,沿海边一带和六塘从东到西编置篱笆,以杜绝盐场走私。并在庵东成立伪余姚特别区公署,遂将原有之秤放局暨场公署一并接收。组设盐务课,主办盐政。民国33年4月,伪财政部派员接收浙东盐务,将浙东盐务管理局改为浙东区盐务管理局,移设余姚城内,并在余姚城内设立余上办事处,办理余姚、上虞两县销盐事宜。又在庵东组设伪余姚场公署(内分总务、场产、查缉三股),另设秤放所,分中、东、西3区各设秤放分所,办理收放原盐工作。民国33年7月后,食盐改为官收,取消秤放所,改组为中区、东一区、东二区、东三区、西一区、西二区、西三区7个场务所,办理收购、秤放事宜。民国34年8月,抗战胜利,庵东光复,伪场公署及所属分支机构均解体。
  解放后
  1949年5月30日杭州市军管会指派张振世为首的18名军代表来余姚后,由余姚军管会又增派方元、,马望青、胡清波为军代表,随同张振世一起进驻庵东盐场,接管庵东盐场公署和税警1个支队。接管后盐场的领导中心是余姚盐务分局(县级),中共党政组织都在盐务分局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工作,盐务分局的主要负责人为这一地区的行政首脑。分局下设产销、总务、人事、会计、稽征5个科,下辖东一、东二、东三、西一、西二、西三、穿长(镇海)、大嵩(鄞县)、金山(上虞)9个场务所和宁波、余姚、周巷、临山、浒山5个稽征所及1个盐警大队。
  1950年3月21日浙江省人民政府决定:“余姚庵东盐场划为一个特区,作为县级单位,采取单一的组,织形式,政、军、民、盐务全部包括在‘盐务分局’一个机构之内,并兼特区政府。分局内成立中共盐区工作委员会,统一领导盐务工作,受宁波专署及省盐务管理局双重领导。”5月,浙江省盐务机构第一次整编,金山场务所划归萧绍虞盐场管理处领导。6月,余姚盐务分局改名为浙江省盐务管理局第一分局,下设秘书、人事、会计、场产4个科和1个医疗门诊所,下辖盐区7个场务所,即东一、东二、东三、西一、西二、西三及穿长中心场务所(辖穿长、镇海、大嵩场务所)和宁波、余姚、周巷、浒山、临山5个稽征所及1个盐警大队。1950年,中国盐业公司杭州分公司成立(后改为浙江省分公司),下辖6个支公司、1个办事处(即余姚办事处,后改为庵东办事处)。与此同时,中国盐业公司宁波支公司在余姚县城关设立余姚批发处,负责余姚、上虞、嵊县等地的食盐销售业务。1953年12月31日余姚批发处划归庵东第一分局领导。1953年5月,中共,浙江省委决定撤销庵东特区建制,盐区党政组织机构归属余姚县领导,盐区党政及盐务分局内部设立的机构不变。
  1954年1月25日,中国盐业公司浙江省分公司庵东办事处(即余姚办事处)撤销,并入庵东第一分局,分局内增设计划运销科。中国盐业公司余姚批发处嵊县推销组亦于同日撤销,成立余姚、嵊县两个供应站。同年8月,浙江省盐务管理局通知,余姚、嵊县两供应站划归宁波供应管理处领导。
  1954年4月,庵东盐区恢复特区建制,直属宁波专署领导。同年6月,第一分局改名为浙江省人民政府宁波专员公署庵东盐务管理局。至此,盐务分局在行政上属于庵东盐区领导,业务上仍由省盐务管理局直接领导。
  1955年6月1日浙江省人民政府宁波专员公署庵东盐务管理局撤销,移交庵东盐区人民政府。1956,年6月,庵东盐区划归慈溪县管辖。1958年3月起,原庵东区公所所属盐业运销机构及运销业务,包括人员、财产移交省供销社庵东食盐运销站接收,旋即成立庵东盐业采购供应站,归属省商业厅领导,负责庵东原盐运销工作,为二级站编制。1963年,改名为浙江省庵东盐业批发站。
  1965年11月12日,中国盐业公司浙江省宁波分公司在庵东成立,与盐业批发站合署办公,运销业务纳入全国盐业“托拉斯”系统,统一管理,1971年,迁往宁波市。
  1971年5月,县革命委员会决定在庵东成立县盐业公司,公司下属8个盐业站(东一、东二、东三、西一、西二、西三、浒山、龙山盐业站)和1个中转站(马渚中转站),统一管理全县盐业生产,经营原盐的收购、批发、调拨业务,实行全县盐业经济核算,负责企业资金积累,实行产销合一。7月,县盐业公司正式成立。
  1978年4月,在庵东成立县盐业局,县盐业公司同时存在,两块牌子、一套班子。次年6月,建立庵东区盐业技术指导站,受县盐业局和中共庵东区委、庵东区公所领导。
  1984年2月7日实行机构改革,撤销县盐业局(印章仍保留使用),县盐业公司为局级公司,属县经委,领导,并建立公司党委。1989年,又建立市盐务管理局,与市盐业公司两块牌子,一套班子。1989年2月25日起,庵东区所属盐业乡建立盐业办公室,对外增挂乡联办盐场牌子。1992年6月1日为适应撤区扩镇并乡后原盐收放管工作,市盐务局组建市盐业公司盐业站,负责庵东,、崇寿两镇原盐收购、放销和管理,原市盐业公司所属东一、东二、西一盐业站撤销。是年10月8日,市盐务局(公司)机关由庵东镇迁到浒山镇寺山路盐业综合大楼办公。1994年10月25日,撤销市盐务局生产技术科,建立“慈溪市盐务局庵东办事处”负责庵东、崇寿两镇的盐业生产、技术指导、原盐收购等工作。1998年1月12日,市盐务局、市盐业公司领导班子由当地盐业主管部门移交宁波市盐业局管理。

知识出处

庵东镇志 上册

《庵东镇志 上册》

出版者:中国文史出版社

本书概括地记录了庵东的历史变迁,系统地反映了庵东的自然、经济、社会、文化、人文等各方面的发展面貌,描绘了庵东从海隅盐滩到滨海新城的发展脉络,讲述了前辈先人光前裕后的史迹,展现了庵东人民勇立潮头、敢为人先的豪迈和排除万难、自强不息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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