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新中国成立后庵东盐场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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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庵东镇志 上册》 图书
唯一号: 112320020220004740
颗粒名称: 第三节 新中国成立后庵东盐场
分类号: F426.82
页数: 4
页码: 552-555
摘要: 本节记述了新中国成立后浙江省慈溪市庵东镇庵东盐场发展情况。
关键词: 盐业 盐场 庵东镇

内容

新中国成立后,庵东盐场加速发展。
  1949年,全场有盐田69694亩,盐民5362户,32172人。产盐作业区大部在七塘北,时六塘北七塘南仍有一片晒盐场区,而七塘北是大片制卤白地和板晒场基。盐场四址为:东起逍林坝丁塘,西尽西三区刘丁塘,南靠六塘,北濒杭州湾。
  1950年,庵东盐场划为盐特区后,七塘以北6个乡(即东一、东二、东三、西一、西二、西三乡)为6个产盐区,主业制盐。时拥有盐田63346.20亩。七塘以南的庵东镇和崇寿、高兴2个乡还有部分盐田。
  1965年,八塘筑成后,盐场四址为:东界新浦下闸口,西限西三人民公社刘丁塘,南连七塘,北接八塘。盐田面积达67705亩。
  1960~1970年代,分段修筑九塘后,扩大产盐场区。至1978年,东起东三人民公社下闸口,西至西三人民公社安全闸,与八塘南北相距800~1000米,围入土地面积37104亩,其中开发新盐田19489亩。
  1980年起,因盐业经济效益下降,兼之自然条件变化,出现大面积废盐改农。至1987年,盐田仅剩11636.92亩,分布在八塘和九塘一线,由东一、东二、西一、西二4乡管理。时盐田北靠九塘,南望八塘约1千米,界线曲突不齐。其中八塘内占71.3%,九塘内占28.7%。1987年后,盐田继续改为农田。2000年,随着十塘全面动工兴建,海水来源被切断。至2001年11月9日,盐田全部裁废,庵东盐场产盐历史结束。
  1971~1979年,庵东区各人民公社在新围的九塘内涂地上先后新建11个盐场。这些盐场运作有二种情况:一是既经营生产,又承担行政管理职能,人员固定,有的是移民式举家迁入,所有人员与原迁出单位脱离关系,迁入的既有青壮年生产人员,又有包括老人和小孩的家庭户。这些盐场有一般生产大队(村)职能,后来改制为行政村。如东一人民公社第一盐场、第二盐场、东二人民公社社办盐场、西一人民公社九塘盐场属这种情况。二是承担一定行政管理职能的生产经营组织,组成人员均是青壮年生产人员,且较固定、独立核算,独立进行收益分配,与原生产大队(村)不发生劳动关系。如东三、西二、西三等人民公社社办盐场后期属这种情况。
  庵东人民公社盐场(西一人民公社新生盐场) 1971年围塘后,有盐田627.25亩,建14副①滩地。1972年投产,由各生产大队分块经营。1974年8月,该段九塘被13号台风冲塌。经围堵修复后,有10副滩恢复生产,仍由各生产大队经营。1979年6月,建立庵东人民公社社队联办盐场。1979年8月,该段九塘再次被10号台风冲塌。后由西一人民公社为主,组织劳动力围堵修复。经庵东人民公社和中共庵东区委研究,把此盐场赠送给西一人民公社。1980年3月,西一人民公社在此建立西一人民公社新生盐场,为生产大队联办盐场,属第二、三、五、六、七、八、九(第二、四生产队)、十、十一生产大队所有。时有盐田780亩。1983年开始,部分盐田改为鱼塘。1984年,被县水产局租用,兴办县水产养殖试验场。2010年,被宁波杭州1湾新区征用为建设用地。
  东三人民公社社办盐场 有盐田1390亩,建33副滩。1972年后陆续投产。1978年8月前,由人民公社内各生产大队所辖生产队经营。1978年,建立东三人民公社社办盐场,按各生产大队可享受比例,抽调180余个青壮年劳力组成7个工区(每一个生产大队经营盐田为1个工区)。1983年,把其中750亩盐田改挖成鱼塘,建立东三人民公社水产养殖场。1984年,全部盐田改为鱼塘,为原东三乡7个村所有。二轮土地承包后,原东三乡马潭路、后一灶、稳健等3个村,已将鱼塘承包到户,其他4个村鱼塘仍由村集体经营。至2016年,仍为鱼塘。
  西一人民公社东海盐场 有盐田310亩,建4副滩。1978年8月试投产,由全人民公社抽调近40个劳动力经营。1979年6月,建立西一人民公社东海盐场。1983年,开始把部分盐田改为鱼塘,但一直称西一乡东海盐场。2003年后,陆续被慈溪经济开发区(后为宁波杭州湾新区)征用为建设用地。
  西二人民公社社办盐场 有盐田720亩,建7副滩。1978年,建西二人民公社社办盐场。1984年后,部分盐田改为鱼塘,仍称西二乡乡办盐场,后称为西二盐场,为西二乡所有。1992年,撤区扩镇并乡后,改名为庵东镇镇办盐场。2000年,开掘陆中湾排涝河道时,部分土地被征用。2003年后,剩余土地陆续被慈溪经济开发区(后为宁波杭州湾新区)征用为建设用地。
  西二人民公社社办西盐场 1971年围涂后,有盐田1824亩,建36副滩。1972年后,陆续投产。为西二人民公社的第四、六、八、九4个生产大队和第七生产大队的第一、二、三、九生产队共23个生产队所有并经营。1977年12月,建盐场,改建成16副大滩。相对位于公社东北部的西二人民公社社办东盐场,称西二人民公社社办西盐场。1978年3月,改建为西二人民公社农场。1983年开始,陆续改建成鱼塘。以后称西二渔场,并一直为西二乡的上陆丁路村、下胡家路村、下诸家路村、诸湾村和胡湾村的第一、二、三、九生产队所有。2001年并村后,为虹桥、桥南、珠江等3个村所有。2016年,部分鱼塘改建成墓园。
  西三人民公社社办盐场 有盐田965亩,建11副滩。1977年投产后,为西三人民公社第四、五、六、七、八5个生产大队所有。1980年代初,改为农田。1983年后,大部分改建为鱼塘。以后称西三渔场,并一直为西三乡廿八叉、小陈家路、陈家路、大陈家路和断头湾等5个村所有。1998年和2000年并村后,为路湾、西三2个村所有。2006年,撤销西三渔场,鱼塘改为农田。
  九塘内盐场先后改为行政村的东一人民公社第一盐场(东横村)、东一人民公社第二盐场(西横村)、东二人民公社社办盐场(海南村)、西一人民公社九塘盐场(海边村)和西二人民公社社办东盐场(九塘村)等详见第一编《政区》有关章节。

知识出处

庵东镇志 上册

《庵东镇志 上册》

出版者:中国文史出版社

本书概括地记录了庵东的历史变迁,系统地反映了庵东的自然、经济、社会、文化、人文等各方面的发展面貌,描绘了庵东从海隅盐滩到滨海新城的发展脉络,讲述了前辈先人光前裕后的史迹,展现了庵东人民勇立潮头、敢为人先的豪迈和排除万难、自强不息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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