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监察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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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庵东镇志 上册》 图书
唯一号: 112320020220004734
颗粒名称: 第四节 监察管理
分类号: F299.21
页数: 2
页码: 545-546
摘要: 本文记述了庵东镇监察管理情况,分别记述了依法审(报)批、依法查处等。
关键词: 庵东镇 镇村建设 监察管理

内容

镇城管监察部门执行上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认真履行职能和工作职责,实施集镇建成区流动摊贩、夜宵摊、马路市场以及店铺越门经营等违规违章经营造成的交通堵塞、环境污染、影响市容市貌等热点的专项整治。投入30余万元,整治镇南马路市场。有效地维护城区经营环境、交通秩序和社会秩序。
  按规定审批权限、审批程序,依法审查、报批各类国家、集体建设项目和私人建房,确保经济建设和社会各项事业的顺利进展和人民生活改善的需求。坚决查处各种违法违章、违规建筑,维护城乡建设秩序。
  依法审(报)批
  1982~1991年,庵东区依法审(报)批国家建设项目51个,集体建设项目50个;1992~2016年,庵东镇依法审(报)批国家建设项目212个,集体建设项目274个。根据政策规定和上级分配的私人建房用地指标,1983~1991年,庵东区依法审(报)批私人建房10046户;1992~2002年,庵东镇依法审(报)批私人建房5817户;2003年以后,按村庄建设规划,集中安排新农村建设项目,根据整体立项,分户办理审批手续。
  依法查处
  1984~1991年,庵东区查处“二户一体”违章建筑222处,违章建筑面积5186.80平方米。其中,拆除32处、996.20平方米,没收190处、4190.60平方米,没收作价款7062.60元。查处私人建房违章1101户,违建建筑面积11849.90平方米。对其中41户,违(超)建面积872平方米,予以拆除处理;85户违建面积269.8平方米,作没收处理,没收作价款10080元。
  1993~2010年,庵东镇查处违法建设项目34个,违建面积20140平方米,拆除3500平方米,其中23处、99平方米作没收处理,收取没收作价款6388元,另处罚金12420.80元。查处“二户一体”违章建筑87处、3434.96平方米。查处私人建房违章445户,违建建筑面积6796.96平方米。对其中13户、288.90平方米作拆除处理,273户、1710平方米作没收处理,收取没收作价款141949.91元,另处罚金6838元。2011年,查处违法(章)建筑面积37813.53平方米。
  2012年,开展“打非治违”(打击非法生产场所,治理违章建筑)专项行动,拆除钢结构建筑16处、21042.54平方米,简易棚屋7处、4569.35平方米,活动板房7处、512平方米,小屋30处、8081.44平方米,13家企业实施专项整改。

知识出处

庵东镇志 上册

《庵东镇志 上册》

出版者:中国文史出版社

本书概括地记录了庵东的历史变迁,系统地反映了庵东的自然、经济、社会、文化、人文等各方面的发展面貌,描绘了庵东从海隅盐滩到滨海新城的发展脉络,讲述了前辈先人光前裕后的史迹,展现了庵东人民勇立潮头、敢为人先的豪迈和排除万难、自强不息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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