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电力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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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庵东镇志 上册》 图书
唯一号: 112320020220004707
颗粒名称: 第四节 电力管理
分类号: F426.61
页数: 5
页码: 486-490
摘要: 本文记述了庵东镇电力管理情况,分别记述了农电管理、安全用电、计划用电等。
关键词: 庵东镇 电力 用电

内容

农电管理
  1964年,境域用电由庵东电厂管理。1965年6月,以庵东火力发电厂为基础成立县电力公司,管理庵东、浒山等地用电。1966年1月,成立庵东供电所,负责管理全区用电。1969年至1974年,各人民公社相继建立机电管理站。
  1970年代,随着生产大队的通电,针对农村用电设施质量差、农民缺乏安全用电常识、触电事故时常发生的情况,各大队先后成立安全用电领导小组,并配备电工1名。1978年后,随着农电事业的发展,机、电合并管理模式已不适应形势的要求,农机管理与农电管理分设。1984年12月后,庵东区各乡(镇)先后成立农村电力管理站,简称乡(镇)农电站。负责安全宣传、用电检查、技术培训、收缴电费、电网标准化建设等工作。各村相应成立电管小组,人员一般由村生产(经济)合作社社长、电工、会计组成,负责本村低压线路规划、设计和组织实施电器设备安装维修,做好计划用电、安全用电、节约用电和抄表收费等工作。1991年,庵东供电所管辖全区160千米10千伏的高压线路、270多台变压器的维修整治、收缴电费等工作。是年有职工14名,干部1人,设2个班组,各组配7人,所长张立国。1992年,撤区扩镇并乡,撤销庵东供电所和各乡(镇)农电站,设立庵东镇农村电力管理站,主管全镇农村用电。1995年12月统计,镇农村电力管理站有配电室36座,总面积631平方米,配电屏52块。变压器173台,总容量9525千伏安。其中工业专用变压器30台、2600千伏安,农村综合变压器75台、3975千伏安,农业专用变压器68台、2950千伏安。2002年6月,根据国务院改造农村电网、改革农电体制、实行城乡同网同价要求,镇农电站改名为供电营业所,归属为市供电局内设机构。同时对村电工实行统一考核,择优录取,打破行政村管理界限,由供电营业所集中管理。实行电量、电价、电费公开,销售、抄表、收费、服务到户,电价、发票、抄表、核算、考核统一。2005年7月,完成农村电工用工制度改革,择优录用专职农村电工,与市供电局签订岗位责任书。2008年,供电营业窗口通过示范窗口达标验收。2009年11月,市成立供电局农电工区,下设庵东供电营业所。2011年7月28日庵东供电营业区域13个,行政村,计1.74万户营业户,其中高压265户、低压1.71万户划归宁波杭湾供电局管理。8月,庵东供电营业所改名为杭湾新区供电营业所,隶属宁波电业局杭湾供电局管理,所址庵宗公路377号,有职工23人,所长郭红海。供电范围为陆中湾以西及建成区共13个村,管理区域内低压线路、配变台的维修、故障抢修、低压用户业扩、勘查、抄表催费、装表接电、用电检查等工作。2016年,供电营业所有职工37人,营业所面积4000平方米,营业网点1个,供电范围扩大至镇域全境,服务人口15万余,业务收入1.0930亿元,所长乌宏敏。
  安全用电
  庵东供电所成立时,安全用电管理范围很小,仅局限在铁业生产合作小组(盐业机械厂前身)、浙东化工一厂和建成区部分服务行业。1970年代后,管理区域逐渐扩大。1970年以来,盐区大面积用电,受物力、财力限制,三分之一的线路用竹木代杆,安全性差,虽经几年改造,仍达不到安全用电标准。1970~1987年,境域共发生8起触电事故,其中5人死于三类线路。
  1979年7月,庵东区出台关于加强安全用电的报告,强调建立和健全安全用电管理组织;做好电工、电机手的工作;广泛宣传、普及安全用电知识,使之家喻户晓;严格执行各项用电规章制度,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私拉乱接;安装修理必须找专业电工,电气设备专人负责,不准带电移动电器用具。此后,各人民公社严格按要求实施。
  1984年,镇人民政府与县供电局签订关于共同保护电力线路的协议,以确保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和电力线路的安全运行。同年12月,庵东区公所作出建立区、乡、镇农电管理站的有关规定的通知,各乡(镇)相继建立农电管理站,强化安全用电、电网维修、宣传用电知识等工作。1987年上半年,为加强农电站的管理水平,对全区6个乡农电站和乡村电管组织进行整改,建立乡三电领导小组7个、村级电管小组66个、企业电管小组18个,由乡长、村经济合作社社长、厂长、与电工组成农电管理组织。投资21.69万元,对全区6个盐业村、23个农业村的农电线路重点整改,整改率占总线路的30%以上,新增线路标准村11个,合格村42个,提高了线路安全系数。66个村的照明电价降至每度0.25元以下。
  1987年,全区乡镇企业用电设备安全检查21次,盐农业电器设备及家用电器设备检查28次,利用广播开展安全用电宣传78次,电影幻灯片放映32次,张贴宣传标语406条,印发用电公约10000余张。新装单相保安器1524只,三相保安器60只,新建保安化村5个,触保器有效动作11次,避免触电事故3次。
  1990年初,庵东电力管理站实施线路标准化改造,各乡(镇)完成1至2个村标准化线路改造,消灭三类线路,有效避免触电死亡事故。是年安全检查3次以上,对经济困难、线路设施较差村实施经济上重点扶持。年初,用6天时间对全区电工进行培训,提高电工队伍的素质。是年投入14.42万元,对全区6个村的线路进行整改。对全区所有农用线路、农业机埠、流动设备以及家用电器设备进行检查。共检查低压线路412千米,其中三相244千米,单相168千米,农用设备2697台;查出与处理缺陷22处,检查电缆线1352根,处理65根,检查农用电器设备20565台,及时修正外壳带电的电器和鼓风机地火线反接的错误。至1995年12月,全镇装有总保安器29台,单相单机保安器230台,家用单相保安器9069台,共计9328台。
  1996年,投资250万元改造农村低压电网,先后整改成标准化村11个,改造低压线路98千米,提高线路的安全质量。新装各类触电保安器2500余台。有效控制触电事故的发生。
  1997年9月,西横村发生一起触电死亡事故,为杜绝此类事故,镇农电管理站作出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用电的报告,重申:严格禁止私拉乱接,线路的安装必须由镇站组织实施;所有渔场、盐场、个私企业用电必须安装三相漏电保护器;九塘以北的渔塘,因用电可靠性差,暂不供电;立即组织拆除擅自接出的电源。
  2005年后,每年开展安全用电的宣传教育和自查自改整治工作。2014年7月,开展农村用电安全专项治理活动。由供电营业所提供和出台相关行业标准和检查标准,各企事业单位按要求自查自改,填写安全用电自查表,并在安监和供电部门的督促下及时整改隐患。规定规模以上并安装变压器的企业,必须配备有上岗证书的电工。各行政村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各生产单位进行调查摸底、建章立制,及时督促解决村管企业安全用电问题。安监所、供电营业所、城建办等多方配合,对各用电单位自查自改情况进行抽查,对存在隐患的单位进行督促整改。同年12月,镇人民政府出台关于开展农村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安装和路灯线路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至2016年末,完成农村配电变压器低压侧的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和农村用电“家保”“末端保护器”安装工作,全镇90%的行政村完成路灯线路改造。实现农村用电保护面100%,路灯线路达到安全规范的要求。
  计划用电
  2003年始,由于用电指标减少,导致用电紧张。镇人民政府根据省市要求,按照总量包干、镇级负责、科学调度的基本原则,成立领导小组,组织、协调、监督、管理全镇的计划用电。此后,每年发布有序用电实施方案。
  2004年,严格执行“总量包干、三级控制、镇级负责、按线管理、鼓励自发、实行补助”的有序用电总体方案,坚持“保生活、让生产”的原则,力保高温季节全镇居民的生活用电、农业生产用电、重要公共设施用电。全市实施A、B、C三级控制限电方式,境域按照实际分配的有序用电限额,实施B级控制。
  2005年,以保障人民群众的生活必需用电为前提,坚持“保生活、让生产”的基本原则,继续严格执行“总量包干、分级控制、镇级负责、按线管理、鼓励自发、实行补助”的有序用电总体方案。全市实施A、B、C、D、E、F、G七级控制限电方式,境域按照实际分配的有序用电限额,实施C、D二级控制。
  2006年,按照2005年有序用电总体方案,境域实施E、C二级控制。
  2007年,按照2005年有序用电总体方案。境域按照市实际分配的用电负荷,实行“两级预警”。用电负荷达到分配负荷的85%为Ⅰ级预警,用电负荷达到分配负荷的95%为Ⅱ级预警。
  2008年,坚持“保生活、让生产”,以保障人民群众的生活必需用电为前提,严格执行“定比限电、分级控制,镇级负责、按块(线)管理,鼓励自发、实行补助”的有序用电总体方案。境域按照市实际分配的用电负荷,实行“两级预警”。实行Ⅰ级预警时,所有工业企业实行“开三停一”方案;实行Ⅱ级预警时,所有工业企业实行“开二停一”方案。
  2009年,按照2008年有序用电总体方案。境域按照市实际分配的用电负荷,实行一级预警有序用电预案,所有工业企业实行“开五停一”方案。
  2010年,坚持“统筹兼顾、确保重点”“先生活、后生产”“限得下、用得上”的有序用电基本原则,分级控制,镇级负责,按块(线)管理,并依据国家节能降耗政策,严格执行先予让电企业的有序用电总体方案。全市实施Ⅰ、Ⅱ、Ⅲ、Ⅳ、Ⅴ五级有序用电缺口预案,境域按照实际分配的有序用电限额,实行Ⅰ、Ⅱ二级预警响应方式。是年下半年,实施“用电总量控制、高峰负荷控制”的双控限电有序用电措施。
  2011年,坚持“统筹兼顾、确保重点”“先生活、后生产”“限得下、用得上”“差别化”的有序用电基本原则,实行分级控制、按块(线)管理,并依据国家节能降耗政策,先安排高能耗企业错避峰让电。按照不同程度的电力网缺口,全市分5级限电,境域执行第4级。
  2012年,严格遵循“保电网、守频率、不超限”“先生活、后生产,先重点、后一般”和“优先保障、一般保障、重点限制”三大原则,确保供需矛盾突出时用电工作的正常平稳与安全。根据气温变化和上级电网电力供应变化特点,境域将缺电等级划分为A、B、C、D、E、F六级,实行分级响应。
  2013年开始,由于宁波杭州湾新区加大对电力等基础设施投入,境域用电紧张状况得到缓解。除工业企业每年按照新区年度有序用电实施方案执行有序用电外,镇人民政府不再每年发布有序用电实施方案。

知识出处

庵东镇志 上册

《庵东镇志 上册》

出版者:中国文史出版社

本书概括地记录了庵东的历史变迁,系统地反映了庵东的自然、经济、社会、文化、人文等各方面的发展面貌,描绘了庵东从海隅盐滩到滨海新城的发展脉络,讲述了前辈先人光前裕后的史迹,展现了庵东人民勇立潮头、敢为人先的豪迈和排除万难、自强不息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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