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水政与工程设施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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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庵东镇志 上册》 图书
唯一号: 112320020220004671
颗粒名称: 第三节 水政与工程设施管理
分类号: F426.92
页数: 5
页码: 401-405
摘要: 本节记述了1986年~2016年浙江省慈溪市庵东镇水政与工程设施管理发展情况。
关键词: 水政 设施管理 庵东镇

内容

水费收取及取水许可制度
  1986年,根据县人民政府19号文件,对全县工、农业征收水费。其中:水田2元/亩、年,旱地1.5元/亩、年,鱼塘4元/亩、年。1994年开始,对取水单位实施取水许可制度,要求直接向江河、湖泊、地下和水工程取水的单位和个人,都要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取水申请(法律、法规规定不用办理取水许可的除外),经审批后方可按规定定额取水,并缴纳相应水费和水资源费。水费收取几经调整,2008年起,取消涉农水费收取。
  水政执法
  为保障行洪安全,改善和保护水环境,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境域侵占河道、影响行洪排涝、破坏水利设施的违法行为,实施例行巡查和水政执法。1999年下半年,协助查处九塘村某村民擅自在西二海塘开缺案,查办涉案人员 22人。 2016年,镇农业办公室配持有《水利部水政监察证》的乡(镇)水政监察员1名。村级水政管理员 11人。
  设施管理
  闸口管理 1960年代初,境域先后在一线海塘(八塘)建有出海排涝和纳咸水闸17座。除水云浦闸、四灶浦闸、三八江闸和建塘江闸等较大出海排涝闸属市水利局直接管辖外,其余纳咸和纳、排兼用水闸均有各乡选配人员管理。1970年代,九塘建成后,境域建有九塘出海闸15座(部分为八塘外移闸)。其中,除西二乡跃进江九塘闸废弃外,原管理关系延续至1992年。1992年以后,出海闸由各河区管辖,抗旱、排涝启闭,均由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统一指挥调度。
  水库管理 1970年代,先后建成海涂水库3座,分别由所在人民公社管辖。1994年,为有利管理和养护,更好发挥效益,镇人民政府决定成立崔陈路江水库(西一水库)管理所。水库实行新目标考核管理体制。
  河道及水体管理
  2003~2007年,签订水面保洁合同60余份,实施保洁河道累计518条,长度730.28千米。每年开展河道巡查。2003年,清理镇级河道沉船158艘。2016年,清除各类兜网160多张、围堰15处、杂草160余吨。
  施工管理
  镇水利站负责对境域水利工程提出可行性研究报告,提供项目建议书和初步设计意见,议定标书,参与确定投标资质,参与公开招标、评标和投标单位的资格审查,配合监督水利工程的建设实施和质量监督,参与工程验收,制订镇级水利工程运行方案和开展日常管理等。切实维护水利工程的安全完好,保证水利工程正常运行。2004~2016年,镇水利站先后管理实施六塘江等疏浚、虹桥西直江等生态河道建设、三八江东岸护坡整治以及西一中心横江、西一七塘江、高王路江、西二增产江和陈家路江疏浚、护岸工程等镇级水利项目50余项,完成水利建设投入9500余万元。2016年2月,根据甬水建〔2015〕97号文件精神,镇水利站施工管理宁波市级“农田水利设施建设重点县(增量资金)”项目建设工程。该项目包括“高效节水灌溉工程”和“小型农田水利工程”二项建设内容,总投资3434.89万元。“高效节水灌溉工程”投入资金201.34万元,总建设面积1300亩。“小型农田水利工程”涉及新东、江南、富民、虹桥和新建5个村,先后完成河道、排水沟整治15.50千米,新建河道挡墙22.00千米、排水沟衬砌3.50千米,新建灌溉泵站3座、排涝泵站1座、节制闸2座,种植水土保持绿化苗木1772平方米等。工程于2016年10月竣工,投资3233.55万元,受益面积8830亩。

知识出处

庵东镇志 上册

《庵东镇志 上册》

出版者:中国文史出版社

本书概括地记录了庵东的历史变迁,系统地反映了庵东的自然、经济、社会、文化、人文等各方面的发展面貌,描绘了庵东从海隅盐滩到滨海新城的发展脉络,讲述了前辈先人光前裕后的史迹,展现了庵东人民勇立潮头、敢为人先的豪迈和排除万难、自强不息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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