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地价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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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庵东镇志 上册》 图书
唯一号: 112320020220004651
颗粒名称: 第二节 地价
分类号: F301.1
页数: 4
页码: 349-352
摘要: 本文记述了庵东镇地价情况,分别记述了清、民国时期地价、土地等级评估等。
关键词: 庵东镇 地籍管理 地价

内容

清、民国时期地价
  清光绪年间(1875~1908),境内盐地民间交易价约为每亩 11.54两银,时盐地交易税率约为 3%。
  土地等级评估
  2001年,开展农用地分等定级评估试点工作。2003年,土地基准地价更新对象及范围为全市非农建设用地,更新评估基准日为2002年9月1日,明确基准地价为各土地级别一定年期平均土地使用权收益价格,由级别价、线路价、楼面地价、通天地价等不同表达方式和商业、住宅、工业等不同类型价格体系组成,土地开发程度按熟地设定。地价内涵构成包括国家土地所有权益(纯土地出让金)、征地费用和开发费。土地使用期为法定最高年限。2010年4月,市人民政府公布实施更新后的全市城镇基准地价。基准地价基准日为2009年9月1日。
  2003年,庵东镇基准地价:一级地范围,东至陆中湾江,南至镇南横路,西至庵余公路,北至七塘公路,其每平方米基准地价:商业950元,住宅450元,工业250元。二级地范围,一级地以外,规划区以内土地,其每平方米基准地价:商业670元,住宅360元,工业220元。三级地范围,规划区以外土地,其每平方米基准地价:商业335元,住宅250元,工业180元。
  杭州湾新区统一地价为每平方米75元。
  2010年,市人民政府调整基准地价。
  2016年,宁波市国土资源局杭州湾新区分局编制完成了宁波杭州湾新区基准地价更新评价成果,将基准地价予以调整。

知识出处

庵东镇志 上册

《庵东镇志 上册》

出版者:中国文史出版社

本书概括地记录了庵东的历史变迁,系统地反映了庵东的自然、经济、社会、文化、人文等各方面的发展面貌,描绘了庵东从海隅盐滩到滨海新城的发展脉络,讲述了前辈先人光前裕后的史迹,展现了庵东人民勇立潮头、敢为人先的豪迈和排除万难、自强不息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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