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决策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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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慈溪年鉴2016》 图书
唯一号: 112320020220002577
颗粒名称: 重要决策
分类号: D267
页数: 3
页码: 46-48
摘要: 本文介绍了2015年慈溪市委员会重要决策、全面深化重点领域改革意见出台、深化农村改革意见出台、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出台、招商引智“一号工程”意见出台等。
关键词: 慈溪市 政府职能 招商

内容

【全面深化重点领域改革意见出台】
  1月9日,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全面深化重点领域改革再创体制机制新优势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决定》明确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理顺政府与市场的关系,优化资源要素配置,破除原有体制机制弊端,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增强社会活力,实现地方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动慈溪经济社会转型升级,再创发展新优势,为品质之城幸福家园建设提供强大动力和坚强保障。《决定》明确两个阶段的目标:到2017年,上级部署和《决定》提出的改革任务取得突破性进展。推动经济转型升级的相关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区域创新体系进一步健全,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得到较好发挥;新型城市化稳步推进,农村改革实现较大进展,城乡公共服务逐步均衡,生态制度有效运行;基层治理科学高效,民主法治建设取得重要进展,服务型政府建设取得较明显成效;权力运行公开规范透明,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运行顺畅。到2020年,确保改革取得决定性成果,基本形成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打造更具活力和比较优势的体制机制。
  【深化农村改革意见出台】
  2月26日,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全面深化农村改革促进农民收入持续普遍较快增长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要求各地各部门主动适应新常态,牢牢把握“稳中求进、转型提升”总基调,按照“三改三治理”要求,以深化改革创新为动力,以推进依法治农为保障,加快转变农民收入增长方式,较快增加创业性收入,不断增加经营性收入,稳定增加工资性收入,持续增加财产性收入,普遍增加转移性收入,建立农民收入持续普遍较快增长机制,为全市加快打造城乡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和实现“农业更强、农民更富、农村更美”奠定坚实基础。《意见》提出两个阶段目标:到2015年底,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2.75万元,城乡居民收入比缩小为1.72∶1;到2020年,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
  4.23万元,城乡居民收入比缩小到1.65∶1,力争提前1~2年实现农村居民收入翻一番。
  【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出台】
  2月17日,市委、市政府出台《慈溪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提出要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全面深化改革,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以转变政府职能为核心,精兵简政、合并职能、整合资源、强化治理,营造改革发展稳定环境,激发市场和社会的创造活力,为实现美丽慈溪和品质之城幸福家园建设目标提供体制机制保障。《方案》明确对政府职能转变、政府机构改革、事业单位分类改革、镇(街道)行政体制改革、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创新开发园区管理体制等工作重点。
  【招商引智“一号工程”意见出台】
  4月1日,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2015年深入实施招商引智“一号工程”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深入实施“大开放、大招商、大引才、大发展”战略,坚持引资、引技、引智“三位一体”,引慈商、招央企、选外资“三管齐下”,牢固树立招商引智“一号工程”意识,进一步完善招商引智机制,拓宽招商引智领域,创新招商引智方式,优化投资环境和人才创业环境,加大工作力度,提高招商引智质量和水平,努力实现招商引智工作新突破、新发展。《意见》提出2015年招商引智各项目标:实现合同利用外资4.10亿美元,实际利用外资2.20亿美元;实到内资46亿元;引进“上林英才”计划领军人才(团队)25个以上,争取引进培育宁波“3315”计划、省“千人计划”或国家“千人计划”人才(团队)6个以上。
  【城市社区“居民议事”制度出台】
  5月20日,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在城市社区推行“居民议事”制度进一步加强基层民主自治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提出要探索建立在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的基层群众民主自治的新机制,规范社区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程序,保障社区居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增强社区居民自治意识,提高服务型社区建设水平。同时,《意见》提出相关目标:“居民议事”制度是指在社区党组织领导下,成立社区居民议事委员会,对居民群众反映的社区事务,实行小事随说随调,片区事项定期协商解决办法,实现社区“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一种工作机制。通过议事引导居民依法有序参与社区自治管理,民主协调解决涉及居民利益的社区事项,进一步推进基层群众民主自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不断提升全市基层民主自治建设水平。
  【党的建设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出台】
  5月20日,市委、市政府出台《慈溪市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明确坚持从严治党、制度治党,注重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紧密结合、与宪法法律紧密衔接,努力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更加成熟定型、体现地方特色的党的建设制度体系。同时。《方案》对深化党的组织制度改革、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制度改革、党的作风建设制度改革等重点工作进行部署落实。

知识出处

慈溪年鉴2016

《慈溪年鉴2016》

出版者:浙江人民出版社

本年鉴记载2015年度全市各领域发展变化状况,采用分类编纂法。卷首设“特载”“大事记”“慈溪概貌”“专记”。正文部分由类目、分目、条目3个层次组成,其中条目为主要信息载体。卷末设“附录”“索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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