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亭区公审汉奸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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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慈溪抗战文献》 图书
唯一号: 112320020220001760
颗粒名称: 丈亭区公审汉奸
分类号: K265.06;D693.62
页数: 1
页码: 277
摘要: 本文收录自1945年8月29日出版的第二百零二期《新浙东报》,内容是丈亭区公审汉奸。
关键词: 慈溪县 丈亭区 汉奸

内容

丈亭讯:25日下午1时,丈亭区署举行公审汉奸大会,在宏大的崇仁观里,挤满了黑黝黝的人群。主席报告捕获汉奸经过和公审意义后,××镇长说:“现在我们赤脚人做主人了,我们对于这批压迫赤脚人,卖国的汉奸,应该给他一种应得的处罚。”公审开始了,当伪田赋征收处主任戴良骏,报告历史后,要求大家准他自新的时候,在广大的人群中就开始骚动起来,一个老百姓说,你是一个老牌汉奸了,28年①就做了敌人的走狗,一直吃我们的汗血,现在还想原谅你,把你这种人留着还有什么用处?杀!杀!群众里立刻举起了树林般的手臂。接着受审的是伪县府第三科科长胡泰仁和伪自卫队的李兆兴,群众诉说了他平时的罪恶之后,同样主张要枪毙。以后还继续审判了十来个汉奸,照他平日罪恶的轻重,有的羁押,限期劝其家属反正和自新,有的准其自新,有的就当场释放。
  (《新浙东报》第二百零二期 1945年8月29日)

附注

① “28”即 1939年。

知识出处

慈溪抗战文献

《慈溪抗战文献》

出版者:中共党史出版社

本书的收录范围是以抗战时期国共两党的报纸、公文、信件、电报、统计、情报等为主。此外,还有当时我党同志的谈话记录、日记、笔记、讲话稿、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回忆录等。共计 16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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