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县非常时期调查兵役适龄壮丁暨抽签征兵实施办法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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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慈溪抗战文献》 图书
唯一号: 112320020220001625
颗粒名称: 慈溪县非常时期调查兵役适龄壮丁暨抽签征兵实施办法
分类号: K265.06;E265
页数: 1
页码: 16
摘要: 本文收录自1938年8月29日《前进》周刊第五期刊登的关于慈溪县非常时期调查兵役适龄壮丁暨抽签征兵实施办法的新闻。
关键词: 慈溪县 兵役 《前进》周刊

内容

一、调查兵役适龄壮丁
  1.居住本地或受雇本地之男子,年满20岁至40岁,均应抽调服役,满20岁(即21岁)至30岁为甲级,满30岁(即31岁)至40岁为乙级。
  2.凡依照签号册,应行征送壮丁有规避情事,除报查缉究办外,即将次号递补征送,其规避者如查获,即日送县严办。
  3.应免役缓役及禁役者之调查(另附解释)详细注明
  二、举行抽签 ..
  三、抽定后壮丁变动.. 四、征调入营
  ……
  (《前进》周刊第五期〈兵役专号〉 1938年8月29日)

知识出处

慈溪抗战文献

《慈溪抗战文献》

出版者:中共党史出版社

本书的收录范围是以抗战时期国共两党的报纸、公文、信件、电报、统计、情报等为主。此外,还有当时我党同志的谈话记录、日记、笔记、讲话稿、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回忆录等。共计 16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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