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医疗卫生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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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慈溪市志(1988—2011)下》 图书
唯一号: 112320020220001324
颗粒名称: 第二章 医疗卫生改革
分类号: R197.1
页数: 7
页码: 1926-1932
摘要: 本文记述了慈溪市公共卫生体系改革、人事及考核制度改革、医疗体制及管理改革等医疗卫生改革概况。
关键词: 慈溪市 医疗卫生 改革

内容

第一节 公共卫生体系改革
  1988年初,境内公共卫生服务与管理工作主要由县卫生防疫站与县妇幼保健院负责;时县卫生防疫站有人员55人,设防疫、计划免疫、卫生、寄生虫防治、结核病防治、食品卫生监督、检验、宣传等科,开展相应工作;妇女保健、儿童保健由县妇幼保健院组织实施。2000年后,按预防归口、上下对应,调整机构、优化配置,精简高效、逐步完善原则,相继单独设立机构,完善公共卫生体系。
  应急体系
  1988年初,防疫站内设疫情应急小分队,镇乡设疫情应急机动队;应急分队每年进行不定期演练,提高应急能力。2004年11月建立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领导小组,协调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应急;市卫生局成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镇(街道)协调本辖区内医疗救治、疾病控制、信息上报、物资保障等工作;各医疗单位均组建应急小分队,每年组织1次全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应急演练。2010年调整市、镇两级突发公共卫生应急领导小组,应急指挥部有21个市级成员单位组成,339个村(社区)均成立公共卫生管理小组,设立公共卫生专管员并组建社区责任医生团队。是年被命名为“省首批卫生应急示范市”。至2011年共制订市重点传染病、食物中毒、职业中毒、台风及地质灾害等33个单项应急预案。
  疾病预防控制体系
  2002年4月组建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简称“疾控中心”),承担疾病预防控制职能。2004年建立市、镇、村疫情统一报告系统,实施传染病疫情专报制度。是年11月设市健康教育所,挂靠市疾控中心,对影响居民健康的主要疾病、危险因素开展综合干预。2006年撤销市疾控中心门诊部,结核病定点治疗由市中医医院承担。至2008年,镇(街道)以所在地卫生院下设的防保科、妇保科、儿保科等为基础,均组建预防保健站,挂靠镇(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村(社区)卫生服务站确定1~2人专(兼)职人员构成村(社区)防保网络,承担辖区内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健康教育、合作医疗、爱国卫生、社区卫生等服务职能。至2011年,全市建立367个公共卫生综合监测点,实现网络直报全覆盖;建立16家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初筛实验室和1家初筛中心;设立暗娼、男性性病门诊就诊者、孕产妇3个国家级HIV监测点;意外伤害和肿瘤监测被列为国家级监测点;加强暂住人口传染病防治,落实血吸虫病、肺结核、疟疾、麻风病治疗减免政策。2011年,流动儿童建卡2.55万人,免费预防接种31.39万人次。
  监督执法体系
  1985年5月,县卫生局设防疫股,后相继更名防疫科、卫监疾控科、公共卫生科。2002年4月组建市卫生监督所。2005年7月组建观海卫镇、逍林镇卫生监督分所;9月,周巷、掌起、横河及浒山、坎墩、宗汉设立分所。2008年6月组建慈溪经济开发区分所(2011年行政管理体制调整,慈溪经济开发区分所整体划转宁波杭州湾新区,成立宁波杭州湾新区卫生监督所);11月组建白沙路、古塘、龙山3个分所,形成二级监督网络。
  医疗救治体系
  2003年11月组建120急救中心,挂靠市人民医院。2005年分别在观海卫、周巷镇增设2个急救网点。2010年8月增设中医院急救分点;急救中心、各医疗单位急诊科、社区卫生服务站组成应急医疗救治三级城乡网络。2011年升级完成120信息调度指挥系统,17辆急救车共执行任务1.37万次,平均反应时间12分14秒;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门诊报销138.29万人次,金额2834.18万元,实施小病受惠114.77万人次,金额2138.17万元。
  妇幼保健体系
  1988年初,县有妇幼保健院,区、乡卫生院设妇产科、儿保科,村配妇幼保健协助员,县、镇(乡)、村三级妇幼保健网建网率98.5%。1992年建网率99.9%,全市有妇产科(兼妇女保健)67个,儿保门诊66个,专职儿保人员11人。1995年,全市妇产科调整为48个,其中市属2个、中心及镇(乡)卫生院23个、分院23个。1996年,为改变面广、点散、技术人员紧缺状况,产科撤并为29个。2000年,全市中心卫生院均设妇保、儿保门诊。2001年,三北、师桥、掌起、附海、桥头、匡堰等镇卫生院分娩数量不足50人,为节约人力资源,撤销产科,改设妇女保健科。2009年,宁波市级规范化妇保、儿保门诊达标率100%。2011年优化整合医疗资源,调整逍林、横河、坎墩3个卫生院妇产科结构,保留妇产科门诊及保健,撤销产科病房,市妇保院增设产科病区,增加床位40张。
  第二节 医疗体制及管理改革
  产权制度
  1986年,高王乡试点乡管卫生院,管理权、人事权由县卫生局、乡政府共同负责,产权归卫生院集体所有。1991年,全面推行乡管卫生院。1992年5月,全市中心卫生院、镇卫生院实行市卫生局、镇政府条块结合的分级管理。1996年5月,卫生分院管理权统一由所在地中心卫生院、镇卫生院负责实施,分院不再独立开展卫生防疫、妇幼保健工作。2001年,部分卫生分院资产由集体所有转为个人所有,是年撤销、转制卫生分院12家。2002年8月至2003年末,30所卫生分院陆续转制,243人分流,资产公开转让,吸引民间资本3700余万元。2004年建立市卫生发展投资有限公司。2008年11月,市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快卫生事业改革与发展的意见》,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资产所有权划归所在地镇(街道),纳入当地事业发展规划。
  医疗合作
  1992年,掌起镇卫生院与宁波甬城医院进行联营,业务收入增加10万元。2001年,市第三人民医院与宁波光明眼科医院合作开展眼科医疗,之后市级医院科室合作逐年增加。2004年4月,新浦镇卫生院与宁波市第六人民医院合作成立外科、骨科联合诊所。2006年,市级医院支援农村卫生工程实施方案出台,为期3年,每年下派24名主治医师以上临床业务骨干、12名主管护师支援中心卫生院、镇卫生院;市人民医院、市第二人民医院分别在浒山街道、观海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立合作内科病房。2008年4月,市卫生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与中国医疗有限公司签约共建投资1.20亿美元的慈林医院,通过宁波市、省审核;12月,市人民医院成为温州医学院附属慈溪医院。2010年6月,市卫生局与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签订为期2年的全面合作协议,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10余名专家分别进驻市人民医院、市第二人民医院、市第三人民医院、市红十字医院,分别在神经外科、骨科、普外科、心内科、眼科、妇产科、内分泌科、护理部等11个科室开展医疗、科研、管理等方面一对一帮扶指导。至2011年,全市开展医疗合作(协作)单位12家,涉及合作的上级单位19家;共开展合作(协作)27个项目,其中全面整体合作(紧密型)6个、科室技术合作16个、教学医院1个、临床教学基地1个、对口支援3个;合作(协作)形式为长期派员技术指导9个、定期技术指导14个、按需技术指导2个、单纯教学培训2个;合作单位以参与医院管理、专家门诊、授课培训、诊疗查房、手术会诊、病例讨论、科研指导等方式,开展交流、指导。
  社区卫生服务
  1999年,浒山街道茜苑新村开展社区卫生建设试点。2004年4月,市政府印发《慈溪市农村社区卫生服务实施办法(试行)》,规定市、镇(街道)两级财政每年拨出一定资金,统筹用于农村社区卫生服务站从业人员补贴、设备补助、考核奖励等;市财政给予每站一次性补助5000元;村(社区)为卫生服务站无偿提供服务用房、水电供应;7月,崇寿镇8个村社区卫生服务站正式启动,成为首个村村建有卫生服务站的镇,卫生服务站配备全科医生室、注射室、预防保健室、标准药房,村民就诊环境改善;按照集医疗、预防、保健、康复、健康教育、计划生育技术指导服务于一体的农村社区卫生服务体系要求,是年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个,社区卫生服务站301个,有医务人员1369人,其中执业医师305人、执业助理医师213人、注册护士173人、药剂人员82人、检验人员44人。2006年,慈溪被评为省社区卫生服务先进市。2008年,城乡居民社区门诊就诊比率59%,65.45万名参加合作医疗人员免费享受体检,体检率91.4%,36.90万户家庭建立健康档案,建档率95.5%。至2011年,建成22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337个社区卫生服务站;实现20分钟医疗卫生服务圈,省级规范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覆盖率100%;社区卫生服务站一体化管理303家,占92.1%;开通城乡医保服务255家,各中心全部完成HIS系统升级改造,附海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被命名为“宁波市数字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市基层医疗机构门诊总人次437.60万,小病进社区比例为61.8%。2011年,全市社区有责任医生1148名,平均每千人1.10名,建个人健康档案99.11万人,对18.89万名60岁以上老人、11.53万名重点管理慢性病病人开展1年4次以上的随访服务;开展健康讲座2148场,受教育人数8.27万人次,健康教育资料入户率94.5%
  资金集中结算
  2002年,市卫生监督所、市疾控中心及门诊部、市卫生进修学校取消法人单位银行账户,由市资金核算中心统一开户,实行定额备用金制度。2006年6月,31所公立医疗卫生单位实行各类资金在指定银行开设结算账户,会计集中核算,资金网上审核制度。
  基本药物制度
  2010年2月,慈溪作为省首批30个县(市)之一,开始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分过渡完善(2010年2月25日至2010年12月)、推广(2011年1月至2011年12月)两个阶段,主要内容包括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药品实行零差价销售、网上集中采购、统一集中配送。是年,18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国家基本药物307种、省增补药物150种实行零差价(按进价不加价)销售,现有库存药品的销售价格不高于国家指导价和省、宁波定价;同时按照省有关规定核定全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人员编制,落实财政补助政策,将国家基本药物、省增补药物全部纳入城乡居民医疗保障甲类药品补偿范围。至2011年,21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7个公办社区卫生服务站均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与2009年相比,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医疗机构药品销售价总体平均下降42%,住院均次费用下降14.2%,住院均次药品费用下降35.2%,门诊均次费用下降16%,门诊均次药品费用下降25.6%,门诊人次上升8.3%。预约诊疗
  2009年10月,市人民医院率先推行专家门诊、特需门诊网上预约,后增加电话、诊间、现场等预约方式。2011年,市妇幼保健院、市第三人民医院、市红十字医院、市第二人民医院相继开通预约门诊,由专家门诊、专科门诊逐步普及普通门诊;市人民医院、市妇幼保健院进入省统一的医院预约诊疗服务平台,各中心卫生院、镇(街道)卫生院开展现场、电话预约;市第二人民医院、市妇幼保健院等推行预约出院结算服务、分时段办理出院手续。
  第三节 人事及考核制度改革
  院(所、站)长负责制
  始于1986年,1988年在各乡、镇卫生院、部分市属医院推开。1991年后制定基层党政班子议事规则,建立完善职代会、民主评议领导干部、院务公开制度,医院在行政、业务、财务、人事等重大问题经班子讨论决定后由院长组织实施。1996年8月,全市实行院(所、站)长负责制,院长全面主持工作,党组织监督。2005年完善院长负责制,重点考核任期内社会效益及国有资产增值。
  人员聘用制
  1999年8月,卫生系统实行全员聘用合同制;各医疗单位参照实际床位、服务半径、人口数进行定岗、定编、定员;试行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制度;根据岗位设置和规范,结合任职资格、综合考核,对各类人员实施岗位聘任,同年实行人事代理制。2001年开始公开笔试、面试、体检合格后招录大中专毕业生,当年招录61人。2007年按宝塔型人才结构,对各医院设定高级、中级、初级专业技术岗位比例,竞争上岗;建立人才流动管理办法,促进专业人员特别是高级、中级专业技术人员在市内各医疗单位间流动,保留个人编制,实行人力资源合理配置。2008—2011年公开招聘医学紧缺人才、卫技人员1193人,农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委托大学代培卫技人员21人;建立局领导联系引进高层次人才制度,累计聘用副高以上职称人才18名。
  绩效考核制
  1992年,各医疗卫生单位加大分配改革力度,实行档案工资、实际工资相分离,事业津贴纳入内部分配浮动部分。1999年建立与绩效挂钩的结构工资制,实行按工资保障、岗位技能、效益结合的分配方案。2000年8月继续拉开分配档次,根据工作实绩考核奖上下浮动,奖金分配向一线医务人员倾斜。2007年全面推行以岗位与绩效工资为主的分配制度,制订岗位责任、工作数量、技术含量、承担风险程度、医德医风等考核指标,体现公开、竞争、按岗、按绩相结合的分配原则。2010年12月制订《慈溪市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办法》,规定全市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自2009年10月始实施绩效工资。2011年11月制定《慈溪市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实施意见》,以科室、人员岗位绩效考核为中心,岗位职责、绩效为基础,服务数量、质量及对象满意度为主要内容;各医疗卫生单位分别制定考核细则,以多劳多得、优质优酬为分配导向,实行注重向业务骨干、学科带头人、有突出贡献人员倾斜,向临床、护理、公共卫生服务岗位倾斜的分配原则;对各科室、后勤等部门实行全覆盖绩效考评、各岗位分类考核,内容涵盖服务数量、质量、工作效率、职业道德、群众满意度等,避免平均分配。至2011年12月,20家镇(街道)卫生院(中心卫生院、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急救站全面实施。

知识出处

慈溪市志(1988—2011)下

《慈溪市志(1988—2011)下》

出版者:浙江人民出版社

本书记载了慈溪1988-2011年的发展历程,全面展现了这24年慈溪改革开放的奋斗史、经济建设的创业史、各行各业的发展史,以及著名人物、风俗民情等,着重记述了进入21世纪以来慈溪社会进步、经济发展和文化繁荣的盛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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