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学生 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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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慈溪市志(1988—2011)下》 图书
唯一号: 112320020220001292
颗粒名称: 第五章 学生 教师
分类号: G525
页数: 11
页码: 1841-1851
摘要: 本章记述了慈溪市1988—2011年学生与教师的发展情况。
关键词: 慈溪市 教育 学生 教师

内容

第一节 学生
  入园入学
  幼儿入园 1988年,幼儿入园年龄为3~6岁,教养时间为3年;小学附设学前班,学习1年后升入小学。1989年,遵照国家教委颁布的《幼儿园工作规程(试行)》,慈溪明确规定幼儿园适龄幼儿为3周岁至入小学前,为小学教育预备阶段。2001年启动托幼一体化工程,倡导幼儿园扩展0~2岁婴儿教育;幼儿入学,基本上无户籍限制,机关幼儿园入园幼儿以行政、事业单位人员的子女为主。
  小学入学 1996年前,小学生入学年龄执行国务院《关于学制改革的决定》规定,起始年龄为7周岁。1996年开始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简称《义务教育法》),小学入学年龄调整为6周岁;是年开始采用每年比前一年提前3个月的办法,逐年分期分批进行。至2001年,完成小学一年级入学年龄从7周岁提前到6周岁的过渡工作。
  电大函授入学 电大招收在职的初中、高中毕业生,其中,成人业余类须经全国成人高等考试合格,开放教育类、远程教育类须经考试(测试)合格。成人函授一般招收高中水平或同等学力学员。
  升学辍学
  小学生升初级中学 1988年始,小学毕业生取消招生入学考试,免试就近升入初中,实行小学毕业生就近划片全部升入初中政策。民办学校初中面向全市招收小学毕业生,同时规定不得以书面考试或变相考试等方式选拔新生。
  初中毕业生升学 制订各类各档高中段学校招生计划、招生政策,经统一考试,考生填报志愿(定向除外),学校按相关规定录取学生。
  普通高中。1988年,除慈溪中学在全县范围内招生外,其余各普通高中学校分区域招生(基本以区为单位)。1998年秋,重点普通高中招生部分实行分配制,即把招生名额与初中办学水平评估挂钩。2000年,普通高中各类学校均面向全市招生。2005年推出阳光招生工程,高中段招生实施“六公开”;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实行“三限”政策。2006年,省重点普通高中招生指标分配扩大名额;实行综合素质评价制度,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为高中段招生录取前置条件。2008年后建立考生综合素质评价与招生录取相结合机制。
  职技学校。一般招收应届初中毕业生。1985年实行县、镇分级办学后招生范围按级(乡镇、区镇联办、县属)而定。1998年对省级重点(示范)职校实行挂钩保送办法。2002年后,全市统一招生。2004年、2005年对制造业、现代服务业2个专业实行自主招生。2011年,行知职校按计划接纳新疆少数民族初中毕业生入学。
  技工学校。1988年前,根据国家劳动力计划招收初中毕业生入学。1989年始定向招生,1995年由指令性招生转为指导性招生,2000年实行市场化招生。2006年,职、技并轨,面向全社会招生。2011年,根据学生自荐、学校推荐、择优录取原则,部分专业、班级提前自主招生。
  锦堂师范学校。1988年后继续实施提前单独招生政策,招生考试分素质测试、文化考试两部分,直至2002年最后一届。
  高中毕业生升学 普高毕业生经高校统一考试后录取升学。职技校毕业生20世纪80年代、90年代纳入普通高校招生范畴,21世纪始部分学生经高校招生考试升入高职院校,部分学生在升入职技校时纳入职高+大专培养范畴,职技校毕业时经考核升入高职院校。1988—2011年,全市高中毕业生考入大学6.95万人。
  休学、辍学与留级 学生在校期间,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无法坚持正常学习的,需要中断学习3个月以上者,经申请批准后办理休学手续,发给休学证书。毕业学年内一般不予休学。学生休学期一般为1学年。部分职业高中学生因工作、入伍等原因有辍学现象。中小学教育实行不留级制度。
  竞赛与奖惩
  竞赛 1989年,慈溪中学周纲获得全国第六届中学生物理竞赛第一名。1990年,第二次全国少先队员代表大会上,中国少年先锋队全国工作委员会授予100名全国学赖宁学生先进个人最佳奖,鸣鹤中心小学沈洋居其中。1993年,云龙中学王青、高王中学张科等相继在国际奥林匹克脑力竞赛、世界第七届计算技能大赛中夺得8枚金牌。1995年,庵东镇中学输送的运动员徐峰在全国射击冠军赛男子10米移动靶混合速射资格赛中,以390环的成绩超过385环世界纪录,并刷新389环全国纪录。1997年,实验小学潘华年获得全国青少年技巧锦标赛男子单人甲组全能冠军,单人第一套、第二套第一名;横河镇初中代表浙江省参加全国青少年航海模型锦标赛,获得团体第四名,罗吉磊获得一等奖。2000年,在教育部艺术教育委员会主办的第五届中小学生绘画书法作品比赛中,市第三实验小学学生获得4个一等奖、浒山镇中心小学学生获得2个一等奖。是年,浒山镇中心初中学生雷杰获得全国青少年划艇比赛金牌;横河镇初中航模队代表浙江省参加全国青少年航海模型锦标赛获得全国团体第三名,共获得3金1银1铜;市少年足球队在日本举行的第三届国际U13少年足球邀请赛上获得冠军。2004年,观海卫镇爱心学校学生程晓琴被评为全国十佳少先队员,次年参加中国少年先锋队第五次全国代表大会,会议代表受到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等中央领导接见。2006年,天元镇中心小学王斌斌、育才小学俞淇淇获得中国少儿戏曲小梅花奖最高奖;宗汉街道中心小学四年级小学生崔燕参加2006年全国电视希望之星大赛,获得北京总决赛全国十佳称号。2007年2月,周巷镇中心小学女生黄锦潇在北京大学百年讲堂现场演奏二胡经典曲目《江南春色》,获得由中国教育学会、中国青少年宫协会等联合主办的2007年世纪之星全国青少儿艺教成果优秀节目展演(评选)暨世纪之星国际青少儿艺术双年展节目选拔器乐类一等奖,并获得参加世纪之星国际青少儿艺术双年展赴韩国、澳大利亚、俄罗斯巡回赛的资格。2009年,在全国职校技能大赛中,慈溪学生选手获得3金4银3铜,居全国同类城市领先水平。2010年,第十六届优势国际珠心算比赛中,代表中国浙江参赛的鸣鹤小学学生余雯颍夺得总冠军,徐孜怡、王佳露分别获得第二名、第四名;鸣鹤初中水上运动队队员丁延洁获得广州亚运会赛艇项目(皮划艇)金牌;逍林初中无线电测向队参加全国青少年无线电测向锦标赛获得1金2铜,在全国无线电测向锦标赛中获得1金1银1铜;范市初中学生姚晶晶获得在乌兹别克斯坦举行的第五届世界跆拳道锦标赛女子青少年组亚军;观海卫镇中心小学网球队学生参加由中国体育总局网球管理中心主办的全国短式网球大赛获得7金2铜;王斌斌(第九届中国少儿戏曲小梅花奖金奖得主)在第二届中国越剧节主要活动之一的全国越剧戏迷超级挑战赛中获得季军;庵东镇中心小学裘丝雁的独舞《雨竹林》获得全国舞蹈(独舞专业)少年A组银奖;全国第三届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天津),慈溪学生选手获得7金1银3铜,名列参赛县(市)第一。2011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慈溪学生获得6金7银2铜。
  奖惩 在中小学各学年实行三好学生、积极分子、优秀团员、优秀少先队员等优秀学生评选制度,分校、市、宁波市、省、全国等级。2001—2011年,省级优秀学生(三好学生)69人。对违反校纪校规的学生,实行批评及警告、记过等处分。
  学生就业
  政府对学生就业提供行政、事业单位择优录用,制定扩大就业政策,建立初高中毕业生劳动预备役制度和人才市场、劳动力市场等服务设施,促进学生就业。部分毕业学生应征入伍。
  中等职业学校的毕业生,除所属专业或班级与工厂、企业等单位联办的,由联办单位择优录用外,一般不包分配,毕业生自主就业。2001年,职校生就业率85%以上,20082011年,职校生就业率上升到95%以上。
  1988年前,技工学校毕业生一般由学校主管部门负责分配工作。1989年始实行劳动合同制。1995年,分配计划逐步由指令性转为指导性,毕业生与企事业单位实行双向选择。2000年始,学生就业走向市场化。
  锦堂师范毕业生一般由教育部门统一分配至各校任教。
  学生体质
  2003年,中学小学实施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印发的《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试行方案)》《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试行方案)实施办法》。2007年秋季开始实施《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同时建立学生体质状况监测和公布制度。2011年对中小学生健康状况进行调查,优秀、良好、及格、不及格的学生比例,小学生分别为18.1%、50.9%、26.3%、4.7%,初中生分别为15.7%、43.3%、35.2%、5.8%,高中生分别为19.8%、46.5%、28.5%、5.2%。在宁波市首次公布的中学生体质健康抽测中,慈溪普通高中组获得第一名、初中组获得第三名。
  学生组织
  少先队 1982年始,慈溪各小学一年级新生全体发展为少年先锋队队员,举行新队员入队仪式,小学生都佩戴红领巾。1989年成立市少先队工作委员会和少先队工作学会(简称“少队会”),以加强对少先队工作的领导和研究。是年,结合行为规范教育,开展“学赖宁、争做五色奖章队员”的教育活动,市实验小学少先队大队部被评为全国红旗大队。1990年开始筹建儿童军校。1993年后,市少队会每3年召开1次。1994年,全市少先队组织开展“跨世纪中国少年雏鹰行动”。1995年7月,为贯彻中共中央《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浙江省国防教育条例》,培养儿童少年国防意识,市政府决定成立慈溪市少年军校;8月,市少年军校在慈溪中学正式成立并开学,市实验小学300余名学生成为首期学员参加军训。1996年3月,国防部原部长张爱萍为慈溪市少年军校题写校名。1996年开始,各镇(乡)中心小学设立镇(乡)少先队总辅导员,负责全镇(乡)的少先队工作、开展辅导员培训等工作;各校开始建立、健全队室、鼓号队、宣传板报、中队角、广播站、红领巾实践基地、少年军(警)校等。1998年,浒山镇西门小学少先队大队部被授予全国雏鹰大队称号。1999年,龙山镇雁门小学少先队被命名为全国红旗大队。2000年,全市少先队员参与环境整治年活动,100余支红领巾护河队开展保护母亲河行动。2009年,市实验小学、市第三实验小学少先队被评为宁波市示范红旗大队。2010年,西门小学学生钱盛源代表慈溪少先队员参加第十一届浙江省少先队争章技能展示活动,获得全国四星级雏鹰奖章金章。2011年,市第三实验小学获得团省委、省教育厅、省少工委颁发的省红旗大队称号。
  共青团 1988年,共青团组织在中学普遍建立健全,团组织接受同级党组织、上级团组织的双重领导;各乡镇学校团组织属乡镇团委管理,县属中学团组织由团县委直接管理。1989年,市教委组建教育系统共青团工作委员会(简称“团工委”),配专职干部,指导学校共青团工作。是年,全市2.35万名中学生有共青团员5272人,占学生总数由1982年的6.4%上升到22.5%。1990年,各市属中学与部分乡镇中学建立少年(业余)团校。1991年,团员3人以上学校建立团支部,30人以上建立团总支。1996年进一步规范入团仪式、成人仪式,要求每个团员、青年学生、少先队员做到“七个一”(读一本歌颂党的好书、唱一支赞美党的歌、讲一个歌颂党的故事、写一篇歌颂党的文章、观一部纪念党的影视片、访一位革命多年的老党员、听一场弘扬党的优良传统的报告);同时推进青年志愿者行动,全面实施中学生为跨世纪作准备、与共和国齐腾飞跨世纪行动。2006年,学校团队活动制度进一步健全,21个市直属学校团委都有专职团委负责人,市教育局团工委通过召开例会、年终检查评比、学校月报上报等方式检查、指导团组织工作,使学校团队工作更具规范化、制度化,团队活动更有针对性、实效性。2009年,杨贤江中学团委被评为宁波市“五四”红旗团委。2011年,全市学生团员3.44万人,占中学生总人数的48.5%;其中初中团员5746人,占初中学生总人数的16.6%;普通高中团员2.05万人,占普高学生总数的92.9%;职技校团员8177人,占职技校学生总数的66.9%。
  1994年10月,慈溪中学率先成立学生业余党校,吸收政治上要求进步、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学生参加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章》培训班,开展系统性的党课教育。至2008年上半年,慈溪中学业余党校举办学习班20期,1385名学生参加学习,118名学生入党。慈溪中学业余党校多次被评为宁波、慈溪基层先进党校。1995年,高中学校普遍建立学生业余党校。2011年,全日制在校学生中有党员17人。
  第二节 教师
  教师队伍
  1988年,全市中小学专任教师4306人,其中小学、初中、普高、职高分别为2527人、1343人、329人、107人。2011年,全市中小学专任教师9458人,其中小学、初中、普高、职高分别为4167人、2781人、1525人、985人。教师年龄结构总体趋向年轻化,中青年教师成为主要力量;35岁以下小学、初中、普高、职高教师分别占85.1%、65.7%、69.8%、71.8%;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和高学历比例大幅提升。2011年,小学、初中教师,合格学历分别为99.9%、99.2%,高学历分别为92.9%、88.5%,新教师中,具有大学专科、本科学历教师成为主体;教师来源结构上,实施教师资格制度后拓宽教师来源渠道,部分非师范类专业大学毕业生、具备教师资格社会人员到中小学(幼儿园)任教;中小学教师中,社会力量办学教职工6194人,其中普通中学1260人、小学518人、幼儿园4416人,分别占该类教师总数的24.7%、12.5%、88.1%。
  幼儿园教师 1988年初有幼儿园教职工669人,其中专职教养员650人,中师(高中)毕业合格学历占39.9%。至2011年,幼儿园教职工增加至5015人,其中,园长、专任教师3004人,大专以上学历占61.8%,高中毕业占36.9%;幼儿教师学历合格率98.6%;具有幼儿教师资格证书978人。
  小学教师 1988年初,全市有小学教职工2781人,其中专任教师2448人,占教职工总数的88.0%;专任教师中,中师(高中)毕业1291人占52.7%、高中毕业以下1157人占47.3%。至2011年,小学教职工增加至4405人,其中专任教师4167人占94.6%;大学本科及以上2619人占62.8%、大学专科毕业1254人占30.1%、高中毕业291人占7.0%、高中毕业以下3人占0.1%;学历合格率99.9%。
  初中教师 1988年初有专任教师1391人,占教职工总数的86.9%,其中大学本科及以上38人占2.7%、大学专科536人占38.5%、高中毕业及以下817人占58.8%,初中教师学历合格率41.3%。至2011年,初中专任教师增加至2781人,占初中教职工总数的86.8%;其中大学本科及以上2460人占88.5%、专科毕业299人占10.7%、高中毕业22人占0.8%,学历合格率99.2%。
  高中教师 1988年初有专任教师315人,占教职工总数的47.1%,其中大学本科及以上合格学历129人占41%、大学专科163人占51.7%、高中毕业及以下23人占7.3%。进入21世纪后,大力发展高中阶段教育,高中教师人数逐年递增,2001年专任教师798人,2003年1013人,2005年1309人,2008年1428人,2011年1525人。2011年,大学本科及以上合格学历1516人(其中研究生51人)占99.4%,专科毕业9人占0.6%。
  职业高中教师 1988年初有教职工137人,其中专任教师111人占总数的81%;专任教师中,大学本科合格学历23人占20.7%、大学专科57人占51.4%、中专(高中)毕业及以下31人占27.9%。随着普及高中阶段教育,职业技术教育快速发展,职业技术教师逐年增加,合格学历明显提高。专任教师2002年580人,2003年696人,2005年816人,2008年839人,2011年985人。2011年,大学本科及以上合格学历教师914人,合格率92.8%;专科毕业70人占7.1%。
  教师管理
  编制配比 1992年前,教师编制大多以班级数结合学生数计算(简称“班师比”)。1993年,市教育局下发《全日制中小学、职业学校教职工编制和工作量标准的若干意见》,小学、初中、高中、职高每班配教职工分别为1.3~2人、3.25~3.6人、3.6~4人、4~5.2人。2004年,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根据城乡和不同教育层次,按照学校教职工与在校学生数的一定比例核定;小学、初中、高中分别以学生19~23人、13.5~18人、12.5~13.5人配教职工1人;成人中等文化技术学校教职工编制,原则上按镇(街道)总人口每万人配备2人标准核定;要求压缩非教学人员、清退超编人员,逐步辞退代课教师、不合格教师,明确高中、初中、小学专任教师占教职工比例分别不低于86%、88%、91%。2008年,农村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参照镇中小学标准执行,编制和教师资源实行市域内统筹管理,适当向农村学校倾斜;新增教师优先满足农村学校、城镇薄弱学校需要;探索教师交流制度,引导教师从超编学校向缺编学校流动。是年,下达中小学教职工编制8896人,2009年、2010年、2011年分别为8881人、8951人、9663人。
  资格认定 1996年开始实施教师资格过渡,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简称《教师法》)实施之日前(1993年底)在岗在职公办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符合相关学历等条件就可以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至1997年,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有5233人取得教师资格,其中高中633人、初中1591人、小学2929人、幼儿园31人、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49人,基本完成教师资格过渡工作。2002年,全面实施教师资格制度,对1994年1月1日后补充到教师队伍中的在编正式人员,1993年12月底前任教在教师资格过渡中的暂缓人员,1993年底前办理退(离)休手续并申请认定的退(离)休教师进行资格认定。2003年,社会人员教师资格认定全面开展,是年有743人报名,其中取得教师资格687人。此后每年春季、秋季各受理1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至2011年,全市累计有6443人经资格认定取得各类教师资格证书,其中社会人员4052人,在职在编教师2391人。
  职称评定 1987年建立县教育局职称改革办公室,开展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定(简称“教师职称评定”);中学教师、小学教师、幼儿园教师分别设高级、一级、二级、三级4个职称级别。1988年,首次教师职称评定有4634人获得相应职称,其中中学1809人、小学2490人、幼儿园262人。此后,全市每年开展1次评审。1988年,首次教师职务聘任制实施时实行任命制,中学、小学高级职务由县教育局任命,中级及以下职务由所在学校校长任命,任命期限为1~3年。1996年,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由任命制改为聘任制,实行分级聘任;市属学校、委直单位、镇(乡)教办及“三中心”(中心初中、中心小学、职成教中心)行政主要领导由市教委聘任,其他人员由所属单位行政主要领导聘任,一学年一聘。2005年实行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分离。2006年实施按结构比例聘任,中级教师、高级教师原已聘任原则上续聘,新评职称根据结构比例聘任,已超过结构比例的不再聘任,全市有14名新评上中级、高级职称教师因岗位已满未聘。2007年,改革教师职称评审办法,实行量化考核与业务综合测试相结合的办法;新老中级、高级教师严格按结构比例竞聘,9名中级、高级职称教师高职低聘。2008年,试行总分制评审办法。2011年规定参评中级、高级职务评审必须参加市教育局组织的业务考试。
  至2011年,全市小学教师中有小学中学高级140人、小学高级1809人、一级1477人、二级11人、未评职称730人;初中教师中有中学高级425人、一级1288人、二级961人、三级2人、未评职称105人;高中教师中有中学高级276人、一级486人、二级609人、三级1人、未评职称153人;职高教师中有副高级职称125人、中级382人、初级317人、未评职称161人;幼儿教师中有中学高级8人、小学高级122人、一级555人、二级91人、未评职称2228人。
  整顿民办教师队伍 通过对在岗民办教师队伍有计划有组织整顿考核及多渠道多途径统筹解决民办教师问题,至1988年,民办教师总数由1987年的1098人减少至874人(在编660人),占普通中小学教职工总数的17.8%;其中小学740人(在编566人)、中学134人(在编94人)。1993年,最后一批146名符合条件的在编民办教师转为公办教师。至此,全市已无在编民办教师。2011年开展原民办教师、代课教师任教年限认定工作,通过查阅档案、审核资格、计算年限,年底上报申请6127人,其中输入社保软件系统2643人。
  在职培训
  20世纪80年代,教师培训以学历补偿教育为主,开展以函授、电视教育、自学考试相结合的三沟通学历培训。20世纪90年代,因大部分教师学历已合格,教师培训重点逐步从系统文化进修转向继续教育。1994年,市教委印发《慈溪市1994年至2000年中小学教师进修培训规划》,规定所有教师均需参加相应层次继续教育,并建立考核和成绩登记制度;参训课时、成绩作为教师考核任用、晋升聘用、教师职务评审、聘任必备条件之一;除学历培训外,开展新教师培训、岗位培训、骨干教师培训、校长培训等项目及普通话、计算机应用能力等专项培训。
  学历培训 1988年,小学、初中专任教师合格学历比率分别为56.4%、49.2%;继续组织未具备合格学历中小学教师参加“两证”(教材教法考试合格证和专业考试合格证)考试培训,举办中师、高师学历进修班。至1989年,有784人通过函授、自考、脱产学习等途径成为学历合格教师。1990—1992年招收二年制、三年制中师班6班,毕业244人。1994年,中师函授脱产班毕业154人,高师自考、函授毕业37人。至1996年,小学、初中专任教师合格学历分别为86.6%、85.2%。1996年后,教师学历培训主要转为合格学历外的高一层次学历提高培训。至2011年,小学、初中专任教师高层次学历比率分别为92.9%、88.5%。
  新教师培训 始于1991年,培训时间不少于120小时。是年,举办中师毕业生1年见习期培训班2期188人。此后每年暑期组织此类培训班。1997年始实施新教师试用期培训考核制度,当年培训考核354人,其中347人取得合格证并按期转正定级。2008—2010年培训考核小学新教师1500人。2011年,492名初中、小学新教师开展5年培训规划第一轮90小时集中培训。
  岗位培训 为教师适应岗位要求而设置,培训时间每5年累计不少于240小时。1992年办培训班75班,参加培训2442人。1995年完成第一轮全员培训后开展第二轮教师基本功培训。2003年、2004年,初中、小学教师开展新课程通设培训,共举办28期,6849人参加。2005年实施中小学教师素质提升工程,对初中、小学教师开展以新理念、新课程、新技术、师德教育为重点的新一轮全员培训。至2007年,参加培训5612人,合格率98.9%。2008年,在岗班主任2529人参加全员培训。2009年启动幼儿教师培训,至2011年,457名参加幼儿教师资格培训。2011年,全面分类、分层、分岗开展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
  骨干教师培训 1996年实施名师工程,是年评出首批中青年骨干名教师6人、学科带头人46人、骨干教师550人。“十五”期间,有4040人参加小学语文、数学、思想品德、美术、综合5大类学科骨干教师培训(研修)班。2008年选送骨干教师415人次赴上海、杭州高等师范学院参加专科、专业培训。至2011年,全市有省特级教师15人、宁波市名校长6人、宁波市名教师35人、中小学县级及以上学科骨干教师784人。
  校长培训 包括任职资格培训、在职提高培训及骨干校长高级研修。“八五”期间共有518名中小学校长参加岗位职务培训。1995年9月1日始实施校长持证上岗、先培训后上岗制度。“九五”期间中学小学校长分别有116人、136人参加提高培训。中小学校长持证上岗率100%。2004—2008年,小学、初中新任校长69人参加岗位培训。2005—2011年共选派校长79人到北京、上海、杭州、宁波等地学校挂职培训。
  地位与待遇
  社会地位 政治上信任教师,重视在教师队伍中发展党员。至2011年,全市中小学教职工中有中共党员4062人、民主党派成员18人。教师参政议政,历届市党代会、人代会、政协均有一定比例教育界代表,并有一定数量教师选拔到各级党政领导岗位。每年教师节前后,各地开展尊师重教活动。表彰奖励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先进德育工作者。教师评选工作经常化、制度化,作出突出成绩教师还被授予全国及省级优秀教师(教育工作者)、特级教师及突出贡献专业技术人员等称号,给予精神、物质奖励。至2011年,全市有全国优秀教师(教育工作者)13人、省特级教师15人、省优秀教师(教育工作者)37人。
  生活待遇 1988年,中小学教师职务评聘后实施基础职务工资,最低等级职务工资标准分别为中学高级122元、中学一级及小学高级97元、中学二级及小学一级70元、中学三级及小学二级64元、小学三级52元;教职工享受地区性津贴、补贴。是年,教师人均年总收入2254.80元。1989年,再次提高教职工工资标准,在原有增资10%或上浮1级基础上,起点工资标准、最高工资标准分别提高2个档次,中小学教师进岗职务起点工资调整提高。1990年,中小学公办教师普调1级工资,或再升1级工资。1993年,教师职务等级工资实行国家统一的职务序列、职务工资标准,职务等级工资标准提高10%,在职人员人均月工资551元,教师月人均增加165元,离退休教师月人均增加140元。1997—2006年进行6次调整提高。2009年1月1日始,义务段学校教师实行绩效工资,教职工工资大幅度增加。2011年,教师人均年总收入8.40万元。
  此外,教师享受国家有关退离休制度、公费医疗制度、假期制度、死亡抚恤制度等福利制度。离退休教职工按原单位标准享受离退休待遇。1989年开始,中小学工作年限满30年教师退休后享受全额退休费。1994年开始,中小学工作年限满25年女教师退休后可享受全额退休费。1995年,教龄满30年中小学教师可享受全额退休费。1999年,宁波市教委印发《关于从教三十年享受全额退休费待遇的补充通知》,明确中小学工作年限男满30年、女满25年,或在中小学工作年限不满30年,但在中小学退休,教龄满30年教师,可享受全额退休费。在职教师增加工资时,退休人员增加一定幅度的生活补助费。

知识出处

慈溪市志(1988—2011)下

《慈溪市志(1988—2011)下》

出版者:浙江人民出版社

本书记载了慈溪1988-2011年的发展历程,全面展现了这24年慈溪改革开放的奋斗史、经济建设的创业史、各行各业的发展史,以及著名人物、风俗民情等,着重记述了进入21世纪以来慈溪社会进步、经济发展和文化繁荣的盛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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