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福利企业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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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慈溪市志(1988—2011)下》 图书
唯一号: 112320020220001263
颗粒名称: 第四节 福利企业
分类号: C913.7
页数: 3
页码: 1776-1778
摘要: 本文记述了慈溪市1988—2011年福利企业的发展情况。
关键词: 慈溪市 社会保障 福利企业

内容

1984年7月,县政府批准建立县民政工业公司(性质为全民事业单位),属县民政局领导,辅导和扶持镇(乡)举办福利生产和服务单位。2002年成立市福利企业协会,为会员单位提供法律、政策、科技、管理、人才等服务。2003年,市民政工业公司更名为“市社会福利企业管理办公室”,对全市福利企业实施监督、管理、协调、服务等。2010年、2011年连续两年被省民政厅评为省福利企业管理工作优秀单位。
  福利企业
  福利企业发展 1988年有福利企业110家,年工业总产值1.60亿元,实现利润1488万元,安排残疾职工2149人,占福利企业职工总数的44.6%。1991年,福利企业增加至130家,其中被省民政厅认定为骨干企业9家、重点福利企业4家,年工业总产值4.82亿元,实现利润3673万元,安排残疾职工2481人,占福利企业职工总数的40.3%。是年,民政部部长崔乃夫视察慈溪市福利企业,市电器二厂获得全国十佳明星福利企业称号。2002年,按国家规范福利企业要求,重新认证福利企业资格,企业数量从2001年的103家减少至18家。2006年放开举办福利企业所有制限制,当年福利企业19家,工业总产值17.45亿元,利润1.46亿元。2008年,宁波正良涂料实业有限公司获得全国优秀福利企业称号。2011年有福利企业29家,职工5382人,其中残疾职工1685人,占职工总数的31.3%;工业产值29.50亿元,利润1.09亿元。
  福利企业管理 1988年首次对126家福利企业组织年检,通过年检110家,年检不合格被撤销资格的16家。2000—2011年,福利企业年检和专项检查中,限期改正的9家,撤销100家。
  1986年,县政府按省财政厅政策,经过民政部门批准的“四残职工”(盲、聋、哑、残职工)占企业从业人员总数35%以上的福利企业减免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2006年实行新的税收优惠政策,按人头免税(税收减免按实际上岗的残疾职工人数计算),促进残疾人就业。2007—2011年,福利企业退、减、免各种税费2.06亿元。
  残疾职工保护 1989年,慈溪按国家《社会福利企业招用残疾职工的暂行规定》规范福利企业招工。1992年,福利企业残疾职工实行养老金制度列入年检项目。1994年,残疾职工适用城镇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暂行规定。1998年规定残疾职工(进厂1年后)全部参加养老保险,工资实行保底不封顶,最低工资需达到正常职工平均工资的70%。2006年实施新的促进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督促企业依法与安置的残疾职工签订1年以上的劳动合同,依法为残疾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2011年,福利企业残疾职工年人均收入1.98万元、缴纳养老等保险金6736.90元。
  资助福利事业
  1992年,市民政局提出“以厂带院、以厂养院”要求,鼓励福利企业资助敬老院,回报社会。是年,福利企业资助开办敬老院2家。1997年规定部分镇(乡)政府可提取福利企业免税款的5%~10%,建立镇(乡)民政福利事业基金,用于困难户、老年人、残疾人的照顾及发展当地社会福利事业。1988—2011年,全市福利企业回报社会的各类捐助2621.09万元。

知识出处

慈溪市志(1988—2011)下

《慈溪市志(1988—2011)下》

出版者:浙江人民出版社

本书记载了慈溪1988-2011年的发展历程,全面展现了这24年慈溪改革开放的奋斗史、经济建设的创业史、各行各业的发展史,以及著名人物、风俗民情等,着重记述了进入21世纪以来慈溪社会进步、经济发展和文化繁荣的盛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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