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劳动力与劳动就业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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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慈溪市志(1988—2011)下》 图书
唯一号: 112320020220001224
颗粒名称: 第五章 劳动力与劳动就业
分类号: F323.6
页数: 17
页码: 1675-1691
摘要: 本文记述了慈溪市1988年至2011年劳动力与劳动就业的情况。
关键词: 慈溪市 劳动力 劳动就业

内容

第一节 劳动力
  劳动力资源
  慈溪城乡劳动力资源丰富。2001年,在慈溪居住1年以上的外来劳动力可申请落户(申领居住证)。2003年,宁波市要求开展城乡劳动力资源调查。2004年,市委、市政府发出《关于全面推行城乡统筹就业的若干意见》,在浒山街道、横河镇试点调查;后在全市范围内对法定劳动年龄内(男性16~60岁,女性16~50岁)的慈溪市户籍劳动力进行全面调查,调查内容包括城乡劳动力的住地分布、性别年龄、学历技能等。此后每年调查1次,2005年被列为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重点项目。
  户籍人口劳动力总量2004年有户籍人口劳动力58.93万人。2005—2011年7年间,户籍人口劳动力总量总体呈下降趋势,分别为57.48万人、55.51万人、52.97万人、51.78万人、48.89万人、52.10万人、49.59万人。
  外来就业劳动力总量随着慈溪经济快速发展,外来劳动力呈逐年递增趋势;1998年全市有外来劳动力6.57万人。2001—2004年增幅最快。2006年,外来劳动力超过本市城乡劳动力。2011年,外来劳动力75.43万人。
  劳动力结构
  户籍人口劳动力结构城乡住地分布。户籍人口劳动力大多分布在农村;2004年,农村劳动力51.02万人,占调查人口的86.6%;城镇劳动力7.91万人,占调查人口的13.4%。2004年后,劳动力人数(主要为农村劳动力人口)逐年减少。2011年,农村劳动力40.66万人,占调查人口的82.0%;城镇劳动力8.93万人,占调查人口的18.0%。
  性别与年龄。男性劳动力多于女性劳动力。2004年,男性劳动力32.92万人,占调查人口的55.9%,其中16~49岁25.45万人,占调查人口的43.2%;50~59岁7.47万人,占调查人口的12.7%。女性劳动力26.02万人,占调查人口的44.1%,其中16~39岁17.25万人,占调查人口的29.3%;40~49岁8.77万人,占调查人口的14.9%。此后,劳动力人数逐年下降,且女性所占比例相对减少,劳动力人口中高年龄段人数呈上升趋势。2008年,男性劳动力29.78万人,占57.5%,其中16~49岁21.29万人、50~59岁8.48万人;女性劳动力22万人,其中16~39岁12.21万人、40~49岁9.79万人。2009年开始,年龄结构调查按女40周岁、男50周岁(下称“4050”)划分,分“4050”以下和“4050”以上2组,男性劳动力28.48万人,占58.3%,女性劳动力20.41万人,占41.7%;年龄在“4050”以下31.32万人,占64.1%,“4050”以上(含)17.57万人,占35.9%。2011年调查显示,男性劳动力28.64万人,占57.8%,女性劳动力20.95万人,占42.2%;年龄在“4050”以下31.67万人,占63.9%,“4050”以上(含)17.92万人,占36.1%。
  学历与技能。劳动力文化程度提高。2004年,初中及以下学历48.82万人,占82.8%(其中小学及以下21.22万人);高中及以上10.11万人,占17.1%。城镇劳动力文化程度高于农村劳动力,低学历劳动力多集中在农村,调查人口中农村小学及以下劳动力20.28万人,城镇小学及以下劳动力9447人。2011年,初中及以下学历36.11万人,占72.8%;高中及以上学历13.48万人,占27.2%。
  劳动力职业技能水平总体偏低。2004年调查,持有职业资格证书的劳动力仅3.47万人,占5.9%;有技能无证书11.10万人,占18.8%;无技能44.37万人,占75.3%。2005年,统计方式变化,有技能特长劳动力占调查总数的32.4%。2006—2011年6年间,有技能特长劳动力所占比例分别为39.2%、40.7%、45.1%、47.0%、47.2%、15.3%。
  外来就业劳动力结构外来就业劳动力以青壮年为主,文化程度与技能水平结构普遍偏低;2003年开始调查,初中及以下占72.5%以上,无技能人员占61.1%以上,就业集中在第二产业,特别是制造业、建筑业。
  农村劳动力转移
  1988年,慈溪农村劳动力从事第一产业31.81万人、从事第二产业19.60万人、从事第三产业5.83万人。后农村劳动力逐渐转向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2011年农村劳动力从事第一产业10.74万人、从事第二产业51.61万人、从事第三产业17.65万人。
  慈溪农村劳动力外出多从事工业、建筑、商贸服务。1988年,慈溪农村劳动力外出1.57万人。以后每年有2万~3万人劳动力外出。2011年,有外出劳动力4.40万人。
  第二节 就业再就业
  就业安置
  1988年开始,城镇待业青年就业实行先培训后就业,当年安置城镇待业青年1567人,其中全民所有制企业1065人、市属集体所有制企业242人、小集体企业209人、自谋职业51人;招收土地征用工359人。1989年实际安置待业人员1235人,其中全民所有制企业459人、市属集体企业355人、小集体企业246人、自谋职业102人、临时工73人;向北仑港等地输出农村劳动力155人。1990年安置城镇待业人员1570人,其中全民所有制企业405人、市属集体企业398人、其他各类小集体企业438人、中外合资企业91人、自谋职业154人、劳动服务企业84人;招收职工子女149人,土地征用工341人,区、镇、乡工办招工327人,技校毕业生分配86人。1991年安置城镇待业人员1754人,其中全民合同制工人526人、集体合同制工人467人、中外合资企业24人、小集体企业550人、自谋职业101人、临时工86人;乡镇、城建、环卫、棉纺等部门或行业招收农民合同制工人458人;招收土地征用工296人。1992年,安置待业人员1737人,其中全民所有制单位658人、市属集体企事业单位306人、“三资”企业154人、小集体企业525人、临时工94人。安置特困人员85人,集体固定工转全民合同制工人37人,办理土地征用工380人,招收职工子女174人。
  1993年取消指令性安置指标,调整安置方法,推行就业制度改革,以市场取向为主,多渠道安置。全年安置城镇待业人员1343人,其中全民所有制单位415人、市属集体所有制单位133人、劳动服务企业212人、群众自办企业45人、乡镇企业137人、“三资”企业47人、自谋职业179人、临时工175人;安置特困人员72人。1994年后不再办理招工、子女顶替、调动等,劳动就业进入劳动力市场。1995年1月,开始执行《劳动法》,贯彻执行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方针,劳动就业从城乡二元就业结构向统筹城乡就业转变,取消地域、身份、户籍、行业等对农村劳动力进入城镇就业的限制,实现用人单位自主用工,劳动者公平竞争就业。
  人力资源市场
  劳动力市场交流1988年9月成立县劳务市场,举办首届劳动力交流大会,接受咨询1000余人次,报名应聘748人,县水泥厂等13家企业招收临时工361人。此后每月8日举行交流大会。1992年,市劳务市场为28个全民集体企事业单位提供服务,推荐用工931人,发放劳务许可证37人,介绍临时工108人。城镇待业人员建档立卡、登记发证1296人,其中待业青年1254人、社会闲散劳动力42人。1995年,规定每月18日举办市劳动力交流洽谈会。在19个市(县)建立劳务基地,引进外来劳动力4345人。1998年、1999年分别举办劳动力交流会28期、32期。2000年举办劳动力供需招聘洽谈会33期,入场单位477个,人场求职3.23万人次,提供各类工作岗位1.10万个,应聘登记人员5427人次,达成就业意向4158人次;组织4家企业参加省劳动力市场在宁波举行的中高级技能技术人才交流大会,有108人达成就业意向。2001年3月始,劳动力市场交流日调整为每周五举行,当年举办劳动力市场交流洽谈会43期,进场4.50万人次,入场招聘单位1299个次,提供岗位1.03万个,应聘登记5565人次,达成就业意向4114人次。2004年成立观海卫人力资源交流服务中心,形成以市劳动力市场、区域性劳动力分市场为主体,民办职业介绍机构为补充的劳动力市场体系。2007年,洽谈会延伸到浒山街道、坎墩街道、三北镇、横河镇等,创建充分就业社区(村)。2008年,劳动力市场改称为“人力资源市场”。2009年创建充分就业村(社区)工作在全省率先向农村延伸,实施城镇乡村统筹就业。2011年,全年举办各类人力资源供求洽谈会101期,入场招聘单位3613个次,提供各类岗位10.70万个,入场应聘人员4.20万人次,求职应聘登记2.60万人次,达成就业意向1.67万人次;是年8月,慈溪被宁波市政府授予2010年度充分就业县(市、区)称号。
  劳动保障事务代理2000年5月制订《慈溪市职工劳动和社会保障事务代理暂行办法》,实行劳动保障事务代理,对象包括各类用人单位就业人员,从事非农业农村剩余劳动力,个体工商户,各类临时性就业人员,辞职、辞退、解聘终止劳动关系人员。另外有148家企业的5363名离退休人员和8316名社会就业人员纳入管理范围。2001年代理养老保险1.49万人、失业保险1.44万人、大病保险1.48万人,代收养老、失业、大病3项基金2828.46万元,档案保管1.49万份。2003年,社会保险费缴纳方式由现金缴纳调整为委托市信用联社按月代扣养老、失业、医疗3项保险费。2005年,劳动保障事务代理实行电话通知、短信提醒、书面告知提示服务,免费为失业人员提供保险费代缴、代办参加医保、代办退休手续、档案代管等。2011年代理劳动保障事务3.19万人,其中养老保险1.29万人、失业保险5915人、医疗保险1.32万人,档案管理2.10万份。
  劳务输出
  1988年向北仑等地输出农村富余劳动力(包括农民合同制工人)65人。1989年有计划向市外输出劳动力55人,其中宁波35人、海南8人、北京3人、上海9人,向北仑港介绍农民装卸轮换工29人。1990年向外地输送临时工46人,其中海南岛、深圳两地16人,北仑港30人。1991年向深圳、北仑输出劳务人员55人。1992年向杭州、北仑、北京等输出劳务人员76人。1994年与省境外就业介绍所和省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协作,尝试国际劳务输出;此后不再组织有计划的劳务输出。
  职业介绍
  1989年9月,市劳动局转发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制止非法劳务中介活动的通知》,开办劳务服务机构须报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经市劳动局批准并办理工商注册登记手续;用人单位和从事劳务中介活动机构在媒体中印发和发布招工广告,需经主管部门审查,市劳动局同意。1994年,市劳动局会同市工商局出台《慈溪市职业介绍中心暂行规定》《关于民办职业介绍机构管理问题的通知》,规范劳务中介,维护正常用工秩序,保障劳资双方合法权益。是年开办职业介绍机构6个,职业介绍登记4570人次,介绍成功2428人次。1995年成立市职业介绍中心,新开办职业介绍机构10个,依法取缔非法民间职业介绍机构5个。1996年有职业介绍机构21个,登记劳动力6707人,为1091个用人单位介绍输送劳动力4683人,成功率69.8%;依法取缔非法民间职业介绍机构6个,限期整改5个。此后,每年开展职业介绍机构整顿、专项检查,打击欺诈行为,规范职业中介市场。1998年组织职业介绍工作人员资格培训,实行持证上岗制度。2005年建立社会中介机构规范服务认证机制。2011年,全市有职业介绍机构17个,职业介绍机构工作人员34人,招聘岗位2.82万个,求职登记7902人,介绍成功4907人。
  职工培训
  1986年3月成立县职业技术培训站。1997年前,职工素质培训主要在企业或企业的主管部门进行,1997年7月国务院发布《社会力量办学条例》后,职工素质培训出现社会化趋向。2000年,市政府发出《关于城乡统筹就业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2002年,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批复同意慈溪开展城乡统筹就业试点工作,要求根据本地主导产业、特色块状产业加强劳动者职业培训,提高劳动者素质,打造各具特色的培训品牌,成立市、镇(街道)、村(社区)三级负责人联动工作机制和覆盖城乡的立体培训工作网络。2006年4月成立市城乡劳动力职业技能工作指导委员会,下设办公室,挂靠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全市城乡劳动力就业前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2007年1月开通“慈溪培训”网站,提供网上报名、网络培训、网上开班申报、补贴经费审批、职业资格证书查询一体化服务。至2011年,累计完成城乡职业技能培训183.58万人次,其中务工人员培训121.30万人、职业素质培训32.80万人、农村适用技术培训14.86万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10.27万人、失业人员培训2.79万人、就业前培训6741人、企业经营人才培训4500人、后备劳动力培训4378人。
  再就业工程
  1993年11月,劳动部下发《再就业工程》文件。1994年,慈溪开始安置失业职工再就业,1997年正式启动再就业工程。
  失业职工再就业1994年,市就业管理服务处安置失业职工214人,占失业职工的88%。1998年后,企业体制改革深化,失业职工人数剧增,是年安置失业职工4364人再就业。2001年改变失业职工安置方式,实行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个体自谋职业。2002年,再就业2334人,再就业率66.9%,其中由劳动力市场、职业介绍机构安置就业的失业职工316人,劳动服务企业吸纳就业250人,通过承诺制实现再就业61人,民营企业安置1707人。2003年贯彻全国再就业工作会议精神,安置失业职工再就业3713人,再就业率87.5%;城镇登记失业率2.4%。2004年有6432名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其中就业困难人员1671人;城镇登记失业率2.1%。2005年,实行“一对一”结对帮扶、“不挑不拣、一周上岗”服务限时承诺,1043名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再就业;城乡登记失业率2.1%。2011年增加城镇就业岗位2.14万个,城镇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5017人。1994—2011年安置失业职工再就业6.55万人次。
  再就业工程专项资金2003年设立再就业工程专项资金,列入财政预算,主要用于失业职工安置补助,扶持失业职工和下岗职工开展生产自救、转业转岗培训、转业转岗训练基地和劳动力市场建设;吸纳下岗失业人员的服务型企业、商贸企业可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用工补助和税收减免政策;失业人员自谋职业享受银行小额贷款担保和贴息政策。2003—2011年,全市享受再就业工程专项资金补助7.57万人次,支付再就业工程资金3.32亿元。
  失业职工再就业转业转岗培训随着经营机制和经济体制改革,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分流富余人员,部分职工下岗失业;1996年开始启动转岗转业培训,是年培训转岗转业人员141人。1998年始,经济体制改革深入,企业失业人员增多,转岗转业培训人员不断增加。1998—2011年培训转岗转业失业人员2.79万人,用于再就业培训经费1830万元。
  劳动就业服务企业
  1988年有劳动服务企业274家,职工3094人,其中城镇待业青年1238人、下岗富余人员495人、农村剩余劳动力1361人。1990年整顿和规范劳动就业服务企业,减少至172家,职工2473人,其中城镇待业青年780人、下岗职工404人、农村剩余劳动力1289人。1994年有劳动服务企业212家,职工2746人,其中失业人员412人、富余人员689人、农村剩余劳动力1645人。1994年后,劳动服务企业数逐渐减少。1999年,劳动服务企业转制,重新界定劳动服务企业产权,16家改为个体私营企业,2家改为有限责任公司。2002年有劳动服务企业63家,从业人员1904人,其中失业人员(职工)1043人。2003年始,劳动服务企业管理权全部下放到镇(街道),市级劳动部门不再管理。
  第三节 劳动关系调整
  劳动争议仲裁
  1987年6月成立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劳动争议案件受理、立案、调查、调解和裁决,下设办公室,与县劳动局劳动仲裁科合署办公。1993年,实行仲裁庭制度,仲裁庭由3名仲裁员组成,简单劳动争议案件可以由1名仲裁员仲裁。1996年3月成立市劳动监察大队。2011年,全市有专职仲裁员资格8人,兼职仲裁员资格63人,调解员资格978人。
  劳动合同鉴证1988年4月,根据《浙江省国营企业劳动争议处理实施细则》,企业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后送主管部门审查,再由县劳动争议办公室签署合同鉴证。1989年鉴证劳动合同1981份。1990年鉴证劳动合同8900份,修正合同480份。1996年,根据省劳动厅《关于加快乡村企业劳动合同制实施进度的通知》,对乡村企业劳动合同进行鉴证,全年鉴证劳动合同51481份,纠正无效合同3280份,审查集体合同21份。1997年,配合劳动合同扫尾工作,办理固定工转制合同3544份,鉴证合同3598份;审查集体合同73份,修改7份。1998年补办转制职工1204人,合同鉴证3038份,纠正无效合同146份,补签320份。2000年始,劳动合同检查、补签移交给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每年开展企业劳动合同检查。
  劳动争议处理1987年,全县21个系统132个单位成立劳动争议调解组织。1988年接待群众来访15次,处理群众来访3次,调解争议13起。1989年调解组织增加至168个。1995年,仲裁立案劳动争议案件20起,调解63起,依法为职工追回工资、押金、工伤补助费20万元;处理宁波工具厂等6家企业的集体劳动争议案件。1996年,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预防为主、调解并举”原则,在宁波市范围内率先成立乡镇劳动争议调解组织,配备专(兼)职调解员55人。1997年确定“重在源头、重在基层、重在执行”原则,推行听证制度,完善三方办案机制。市仲裁委员会立案受理62起劳动争议案件,结案率100%;乡镇调解102起。1999年推进劳动争议司法化,受理劳动争议案件398件,受理经济标的375万元;其中案外调解98件,立案处理128件,镇(街道)调解172件,仲裁经济标的267万元。
  2004年设立市劳动争议仲裁中心(2007年5月改为市劳动仲裁院),市、镇两级受理案件2811件,其中镇(街道)调解2147件,市级仲裁立案342件,案外调解322件。2007年组织大型户外宣传及咨询活动3次,接待群众咨询100人次,分发《劳动者维权宣传手册》1500份,培训2600人次。2008年,受全球金融风暴影响,不少企业开始减员甚至歇业停产,部分企业随意解除劳动合同,降低工资标准,同时,劳动者维权意识增强,劳资纠纷增加,劳动争议案件上升。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与市总工会、市经济发展局、市贸易与粮食局建立协调机制,发挥四级联动接访调处日制度,市、镇(街道)、村(社区)、企业负责人每月安排1天接待调处劳动保障信访,并联合监察大队举办700人参加的劳动保障监察仲裁业务培训班。2009年帮助企业建立调解委员会400余个,调解集体诉讼案件8起,涉及职工146人,追讨工资47.52万元。2011年推行网络化、网格化建设,把全市分为3个片区、19个子网络、84个从属网络,实行一人双岗、一人双责,建立市、镇(街道)、村(社区)、企业四级劳动关系监控网络。全市受理劳动争议案件4644件,其中仲裁立案753件,案外调解603件,镇(街道)调解3288件,仲裁标的4292.23万元。
  劳动保障监察
  劳动监察执法1993年,劳动部发布《劳动监察规定》。1994年,国家颁布《劳动法》,要求逐步建立劳动保障监察制度。1995年,慈溪开始劳动监察工作,检查用人单位120个,补签劳动合同253份,补办用工手续1268人,追发拖欠工资2.54万元,涉及职工205人,查处严重违反劳动法规单位29个,追缴社会保险费2.94万元。1996年3月成立市劳动监察大队,以日常检查、专项执法与群众举报投诉相结合方式对用工单位进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监督检查,对企业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行为实施处理。是年开展专项监察6次,《劳动法》执法大检查1次,受理群众举报92起,检查各类用人单位682个,限期整改单位78个,补办外来人员就业证单位393个,清退非法招用外来民工280人,查处使用童工用人单位3个,为职工追回被拖欠工资13万元,经济处罚用人单位18个,罚款2.08万元。1995—1997年,执法对象为全民、城镇集体企业,1998年后劳动监察重点转移至非公有制中小型企业。
  2001年组织参与全省统一的“春雷”“春雨”“春苗”等专项劳动监察活动,实施对地方性、区域性重点行业(产业)和容易发生劳资纠纷的用人单位的劳动专项监察、巡视监察,规范用人单位依法用工,保障职工合法权益。对1075个用人单位实施劳动监察,清退童工5人,补签劳动合同1.70万份,补办用工手续1.80万人,追发拖欠工资1855人、258.47万元,查处严重违反劳动法规单位122个,接受群众举报311起。2002年7月开通劳动保障投诉举报热线2条。2006年,20个镇(街道)成立劳动保障监察中队。2009年,宁波市劳动保障监察网络化建设会议推介慈溪网络化、网格化管理和分类监管的做法。2011年检查用人单位4533个,涉及职工43.32万人(其中外地劳动者32.76万人)。开展专项监察7次和巡视监察3次,受理职工群众举报投诉501件,立案受理258件(其中简单案件91件),结案258件,结案率100%。接待群众来访1402人次,处理来信237件。处理和平息突发性集体事件52件,查处使用童工用人单位17个,取缔非法职业介绍机构3个。对91个用人单位给予警告和责令限期改正,追回拖欠工资1018.95万元,清退入厂押金0.30万元。补签劳动合同1.09万份,督促83个用人单位依法参加养老保险1540人,处罚用人单位59个,罚款46.21万元。
  劳动保障书面审查1997年开始实施劳动保障年检。2001年改为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分合格(A)、基本合格(B)、经责令改正后合格(C)、不合格(D)4个等级,劳动书面审查作为用人单位劳动保障诚信档案主要内容。2011年有1.51万个用人单位参加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其中A级企业597家、B级企业1305家、C级企业1.17万家、D级企业823家、不定级单位664个。
  劳动保障监察网格监管2006年,市政府发出《关于建立健全劳动保障监控调处体系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若干意见》《慈溪市劳动保障分类监察实施办法》,按照事前预防、动态监控、属地管理原则,全市划分为东片、中片、西片3个监管网格,建立镇(街道)为一级子网格、村(社区)为二级子网格的网格体系,配置市、镇(街道)、村(社区)三级监管队伍,其中村(社区)配备劳动保障协管员883人。采集用人单位劳动合同签订、社会保险费缴纳、工资水平和工资支付等劳动用工信息,监管企业划分为红色、黄色、蓝色、绿色四级;重点监控红色企业,每2个月监察1次,对黄色企业4个月监察1次,对蓝色企业6个月监察1次,对绿色企业1年监察1次。设计应用劳动保障管理信息系统,对网格内用人单位实行动态监控。2011年,以专业化、标准化、规范化为管理目标提升管理水平,抓好“双网四色”(网络化、网格化,红色、黄色、蓝色、绿色)工作,实现企业用工信息动态掌握在网格内,基本的劳资纠纷解决在网格内,重大欠薪隐患消除在网络内的预期目标。全市实施动态网格监管体系的用人单位2.22万个。8月,在全国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先进表彰暨经验交流会上作书面介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作为全国唯一的县级市劳动保障行政主管部门参加会议。
  “两金一卡”制度2006年,规模以上企业建立“两金一卡”(应急周转金、工资支付保证金、记工考勤卡)制度。2008年,206家建筑、交通施工企业建立应急周转金制度;启用应急周转金14次,涉及职工683人,垫付206万元;发生拖欠工资案件1741起,其中企业经营者逃匿事件16起,为职工追讨拖欠工资1487万元,没有发生因拖欠工资而引发的突发性群体事件。2011年,206家建筑企业、交通水利行业建立工资支付保证金制度,缴纳金额1.27亿元。实施记工考勤卡制度企业208家,发放记工考勤卡3.80万份。启动应急周转金6次,涉及职工1573人,垫付金额282.65万元。

知识出处

慈溪市志(1988—2011)下

《慈溪市志(1988—2011)下》

出版者:浙江人民出版社

本书记载了慈溪1988-2011年的发展历程,全面展现了这24年慈溪改革开放的奋斗史、经济建设的创业史、各行各业的发展史,以及著名人物、风俗民情等,着重记述了进入21世纪以来慈溪社会进步、经济发展和文化繁荣的盛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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