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节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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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慈溪市志(1988—2011)下》 图书
唯一号: 112320020220001195
颗粒名称: 第六节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案
分类号: D926.22
页数: 4
页码: 1628-1631
摘要: 本文记述了慈溪市1988年至2011年妨害社会管理秩序案市法院受理妨害社会管理秩序案5478件。
关键词: 慈溪市 审判 妨害社会

内容

1988—2011年,市法院受理妨害社会管理秩序案5478件,占刑事案件同期收案总数的21.9%,年均增长63.0%,审结5434件。1988—1997年,市法院受理该类案件的数量较多的依次为流氓案,赌博案,组织、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案,分别占妨害社会管理秩序案同期收案数的71.4%、9.8%、7.7%。1997年刑法取消流氓罪后,1998—2011年,市法院受理妨害社会管理秩序案数量较多的依次为寻衅滋事案,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案,窝藏、转移、收购、销售赃物案,分别占妨害社会管理秩序案同期收案数的27.0%、21.4%、13.0%,其中,年增长率居前2位的为窝藏、转移、收购、销售赃物案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案,年均增长率分别为191%、166%。
  扰乱公共秩序案
  流氓犯罪案1979年,刑法设有流氓罪,但法律规定较为笼统,该罪被司法工作者称为“口袋罪”,许多与之有关、难处理的行为都归入流氓罪。1988—1997年共受理流氓犯罪案566件。1997年,刑法将流氓罪分解为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猥亵儿童罪,聚众淫乱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其中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被列入妨害社会公共秩序罪,流氓罪作为独立罪名不再存在。
  寻衅滋事案1998—2011年受理寻衅滋事案1272件,审结1269件。该案案件数量增长显著,年均增长率27.7%;其中,增长率最高为2004年94.6%,收案数最多为2011年166件。
  聚众斗殴案1998—2011年受理聚众斗殴案135件616人,审结133件474人;收案最多为2006年22件70人,审结21件62人。聚众斗殴案的社会危害性较大。2002年,受理1起虞某、岑某等30人为被告人的聚众斗殴案、寻衅滋事案,2001年因合伙办厂及双方父亲吵架等事,被告人潘某纠集20余人赶赴某电器厂殴打厂内人员,砸办公室设备,110特警赶至厂内阻止,被告人虞某、岑某等人离开厂区后,为报复,再纠集多名被告人携带刀具赶至某电器厂对被告人潘某纠集而来的多人乱砍乱打,导致多人不同程度受伤。
  赌博案1988—2011年受理578件,占妨害社会管理秩序案同期收案数的10.5%2002年后迅速增加,除2009年外,每年均有增长。2002—2011年共受理赌博案479件,其中最多为2008年90件。2003年,“六合彩”赌博流入市内后,涉案人员多、金额大。2007年,市法院受理1起省公安厅督办的以钱某为首的7名被告人聚众赌博案。2001年、2002年,钱某伙同费某等人先后在酒店、他人家中多次纠集参赌人员数十人进行赌博并抽头,每场抽头少则5000元,多则10万元。同年,市法院审结1起赵某等14名被告人赌博、非法经营、窝藏案。2003年始,赵某通过陈某作为地下球庄代理经营足球赌博,组织、招引朱某等人通过互联网及电话投注押足球比赛输赢进行赌博活动,至2005年5月,投注金额5000万~6000万元。2004年、2005年,赵某伙同其他被告人以地下“六合彩”坐庄形式非法经营,接受他人投注金额超过4500万元。市法院对赵某等14名被告人赌博、非法经营、窝藏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赵某犯赌博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10个月,并处罚金50万元;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500万元;两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550万元;其余13名被告人分别以赌博罪、非法经营罪、窝藏罪等,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6个月至拘役6个月不等的刑罚。2007年8月,黄某等人在缅甸开办旅游公司,下设赌厅,组织、招揽浙江义乌、余姚、慈溪等地中国公民参与现场赌博,先后组织多人偷越国境至缅甸赌博,涉赌金额400万余元。该案于2010年9月被公安部列为挂牌督办案件。2011年,市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对组织跨境赌博的2名被告以开设赌场罪、组织他人偷越国境罪数罪并罚,分别被判处3年、13年有期徒刑,其余被告处以偷越国境罪。
  赌博案给社会安定带来危害,赌博犯罪往往与盗窃、抢劫、聚众斗殴、故意杀人等刑事案件相关。2004年,市法院受理1起故意杀人、故意伤害、非法买卖枪支案,被告人陈某、张某为保护、争夺赌场,争抢赌博生意,购买枪支2支,2次斗殴,用枪击人,1次构成故意杀人罪,1次构成故意伤害致人重伤罪。是年,市法院依法对涉嫌赌博的21名被告人进行集中宣判。
  市法院自2008年受理首例开设赌场案后,至2011年,共受理开设赌场案184件,审结175件,年均增长67.5%。
  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2002年、2005年,市法院审结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各1件。2005年,市法院对公安部督办的王某等7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作出一审判决,以王某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6个月,其余被告人还涉嫌寻衅滋事案、非法买卖枪支案。该案被告人王某系慈溪个体客运车主,为控制宁波至慈溪中巴客运行业,与其他被告人一起非法组织建立慈溪慈甬客运片组,由王某任组长,制订章程,成立路检队,要求加入片组的中巴车主缴纳开办费和管理费,由被告人余某等安排人员卖票、划路单,控制车辆营业额,并向慈溪片的空调直达中巴车每辆每月收取过境费。1998年12月至2000年12月,王某等人累计非法敛财170万余元。王某等人还先后招收多名有前科的人员参加卖票、路检,并充当打手,对欲退出的车主,采用前堵后截、破坏车辆、殴打等手段,逼迫车主回到片组。
  妨害司法案
  1988—1997年受理妨害司法案26件,其中,妨害公务、拒不执行法院判决案23件,脱逃案3件。1998年后,妨害司法管理秩序的案件类型增多,包括伪证案,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脱逃案,窝藏、包庇案,窝藏、转移、收购、销售赃物案;其中窝藏、转移、收购、销售赃物案最多,共受理712件,约占妨害司法管理秩序案的96.0%。2011年,市法院一审审结妨害作证、帮助伪造证据案1起,为市法院首次对参与虚假诉讼的律师追究刑事责任。该案共有5名被告人,其中被告高某为律师,高某应被告陈某之请,策划由另外3名被告伪造6份总金额143万元的虚假借据向市法院提起诉讼,并向市法院提出强制执行陈某财产,以减少陈某在另一民间借贷纠纷案中败诉后的执行份额,扰乱法院审判秩序。1988—2011年,共受理妨碍司法案768件。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案
  1996年受理首例毒品犯罪案,此后,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案增长迅速。1996年、1997年2年共受理毒品犯罪案5件。1998—2011年受理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案1171件,占妨害社会管理秩序案同期收案数的24.8%,其间除2002年未收案外,每年均有收案,其中收案最多为2010年174件。2000年后先后出现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案、容留他人吸毒案、非法持有毒品案。
  市内毒品犯罪案件以贩卖毒品案居多,2005—2011年审结的贩毒案件均为输入型犯罪。贩毒主体以外来人口为主,2005—2007年审结的案件中,外来人口所占比率超过80%。毒品种类前期以海洛因为主,后增加含有甲基苯丙胺成分的麻黄素、含有氯胺酮成分的“K”粉及摇头丸等。毒品消费人群主要有3类:为寻求刺激的本地中青年男性、从事色情服务女性、贩毒人员。2002年受理公安部督办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贩毒案件,湖南益阳籍被告人李某等数十人在2000年6—11月间,通过配发通信工具、提供住宿、发放钱物等手段,先后指使他人分别在慈溪、绍兴、江苏吴江等地贩卖毒品,并对成员配手枪、子弹以巩固毒品市场,形成以李某为主的毒品犯罪组织。2002年6月26日,宁波中级法院在慈溪对主犯李某宣告最高法院核准死刑的裁定,宣判后将李某押赴刑场执行枪决,其帮会成员以多项罪名被判刑。2006年6月,市法院专门召开毒品犯罪公审大会。
  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案
  1988—1997年受理该类案件61件;1998—2011年受理该类案件216件,其中,引诱、容留、介绍卖淫案151件,组织卖淫案36件,协助卖淫案9件,强迫卖淫案20件。组织卖淫案、强迫卖淫案中涉案女青年多为外来人员。2000年,市法院依法严惩一强迫卖淫团伙,5名成员均为湖北人,被告人吴某、张某等3人以殴打、胁迫等手段,逼迫女青年曾某、刘某多次拉客卖淫。市法院对5名成员分别判处1~10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各处1000~5000元不等罚金。
  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案
  1988—1997年受理该类案件4件。1998—2011年受理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84件,受理传播淫秽物品案7件、组织淫秽表演案5件。2000年,被告人石某、岳某打着艺术团旗号,组织多名青年妇女在市内歌舞厅进行脱衣舞等淫秽表演数十场。1998年出现1例传播性病案。
  其他妨害社会管理秩序案
  破坏环境资源保护案、妨害文物管理案、妨害公共卫生案等分别主要以盗伐、滥伐林木,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非法行医等方式出现。1988—2011年,受理盗伐、滥伐林木案13件,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案自2003年受理首例后共受理10件,非法行医案自2001年受理首例后共受理9件。
  自2002年受理首例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案,至2011年共受理6件,审结6件,其中2002年审理的东北虎虎肉贩卖案为全国首例。2000年4月,被告人周某经人介绍,将其非法驯养的1只东北虎以8.50万元出售给被告人严某,并以其马戏团的东北虎驯养证骗取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出具有关证明,使严某得以将东北虎运抵福建省泉州市从事动物表演活动。11月,该虎因患病死亡,严某将死虎剥皮,虎皮、虎爪用酒精等进行处理,虎骨和虎肉冷藏,后以2.10万元将虎肉卖给宁波某饭店。市法院经审理以被告人严某犯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判处有期徒刑9年,并处罚金1万元;被告人周某犯非法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8000元。

知识出处

慈溪市志(1988—2011)下

《慈溪市志(1988—2011)下》

出版者:浙江人民出版社

本书记载了慈溪1988-2011年的发展历程,全面展现了这24年慈溪改革开放的奋斗史、经济建设的创业史、各行各业的发展史,以及著名人物、风俗民情等,着重记述了进入21世纪以来慈溪社会进步、经济发展和文化繁荣的盛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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