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未成年人犯罪预防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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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慈溪市志(1988—2011)下》 图书
唯一号: 112320020220001183
颗粒名称: 第二节 未成年人犯罪预防
分类号: D922.183.5
页数: 1
页码: 1614
摘要: 本文记述了慈溪市1988年至2011年未成年人犯罪预防专门安排工作人员负责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
关键词: 慈溪市 未成年人 犯罪预防

内容

1991年成立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审查小组,专门安排工作人员负责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2000年在批捕、起诉环节开展“青少年维权岗”活动,把未成年人保护与预防青少年犯罪相结合。2003年,成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创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2004年,“青少年维权岗”被评为省优秀“青少年维权岗”。2007年6月成立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组,启动未成年人犯罪逮捕、公诉、预防一体化工作机制。2008年5月设立未成年人检察科,制定办理未成年人案件刑事检察工作规程等制度;7月,市检察院、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团市委等7家单位联合筹建的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在市看守所挂牌;是年,市检察院被共青团浙江省委员会授予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称号。
  未成年人犯罪帮教
  1992年落实22名未成年人犯的帮教措施。1995年,市法院、市检察院联合在锦堂师范学校公开审理陈某等4人盗窃案,现场教育在校学生。2003年与9名犯罪青少年结对帮教。2007年7月,被作出不起诉决定后重回校园的郑某经过3年帮教考入省职业技术学院;8月对涉嫌隐瞒犯罪获罪的刘某作出不起诉决定,同时与其所在企业及父母共同签订帮教协议书,为慈溪首例对外来未成年人犯罪作出不起诉处理的案件。2009年确定4名被判处非监禁的未成年犯、1名问题少年为帮教对象。2010年帮教未成年人犯22人。是年在逍林镇逍路沿村建立农村青少年法律服务基地,引导外地籍青少年的教育和就业。2011年帮教未成年人犯11人。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宣传
  1991年,市检察院与宗汉中学开展共建活动,加强对在校学生法制教育。1995年始每年派人担任锦堂师范学校等学校的法制副校长、校外辅导员等。2008年编写印发预防青少年犯罪手册等宣传材料,累计分发1000余份;多次组织赴学校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受教育人数3000余人。2009年开展法制主题宣传和各项维权活动近50次,辐射面包括城市和农村、本地人与外地人、罪犯与被害人、学生与社会待业青年、学生家长及学校教师等,受众数万人次。同年在市鸣山小学、开发小学、白沙小学3所民工子女小学挂牌设立法制宣教基地,为外地籍小学生开展法制讲座、家长座谈会、法制回访等普法宣传活动10余次。2010年组建青春自护宣讲团,暑假前分赴城区13所小学开展暑期安全法制教育,受教育学生1.36万人;是年,未成年人检察科获得宁波市级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宁波市级“青年文明号”称号。2011年与龙山镇团委合作举办法制宣传进校园系列活动。全年开展法制宣传和各项维权活动近20次。

知识出处

慈溪市志(1988—2011)下

《慈溪市志(1988—2011)下》

出版者:浙江人民出版社

本书记载了慈溪1988-2011年的发展历程,全面展现了这24年慈溪改革开放的奋斗史、经济建设的创业史、各行各业的发展史,以及著名人物、风俗民情等,着重记述了进入21世纪以来慈溪社会进步、经济发展和文化繁荣的盛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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