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犯罪预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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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慈溪市志(1988—2011)下》 图书
唯一号: 112320020220001181
颗粒名称: 第五章 犯罪预防
分类号: D922.183.5
页数: 3
页码: 1612-1614
摘要: 本文记述了慈溪市1988年至2011年犯罪预防、职务犯罪预防、未成年人犯罪预防的情况。
关键词: 慈溪市 犯罪 预防

内容

第一节 职务犯罪预防
  1997年10月,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贪污、贿赂犯罪预防工作的通知》精神,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纳入检察工作主要业务范围。2000年,中共慈溪市委成立预防职务犯罪领导小组,制订《慈溪市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实施细则》,形成党委统一领导、部门共同参与、检察机关发挥职能作用的预防工作机制,将打击犯罪与教育群众相结合、揭露问题与预防犯罪相结合,通过发放资料、巡回展览、提供咨询、召开宣判大会、公开开庭审理、加强检察建议、落实帮教措施等多种手段,开展法制教育,预防犯罪。12月开通市检察院门户网站,开始实施网上职务犯罪预防。2006年,市检察院与市纪委合作构筑共建助廉、教育倡廉、制度保廉、监督促廉的预防机制。2007年,《浙江省预防职务犯罪条例》正式施行,规定检察机关、监察机关和审计机关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加强监督、指导,做好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同年,设立职务犯罪预防科。
  系统预防 行业预防
  1998年实施金融系统和重点工程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对前应路市政工程、市广电中心工程开展同步预防;11月召开检察、金融系统预防职务犯罪座谈会。1999年,市检察院结合典型案例,深化个案预防,通过检察建议方式实施个案预防14件;对3项市重点工程(市广电中心工程、市人民医院工程、前应路市政工程)签订廉政协议,实施同步预防;对金融、财税、基建等行业或部门开展行业预防。2001年5月,宁波市检察院、中国人民银行宁波市支行在慈溪召开金融系统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现场会,介绍和推广慈溪市检察院、中国人民银行慈溪市支行预防工作经验;9月,市检察院以“检察金融携手构筑三道防线、努力预防金融职务犯罪发生”为题,在省检察机关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会议上介绍工作情况。2004年,市检察院与市国土资源局、市财政投资项目公共建设管理中心、周巷镇等建为预防职务犯罪联系单位,组织多次法制讲座,设置公益宣传栏。2009年,市检察院聘请工程建设项目涉及领域的专家组成专家咨询团,参与陆中湾两侧围涂工程职务犯罪预防。2010年,市检察院在全市工程建设领域开展为期1个月的惩治和预防工程建设领域职务犯罪宣传挂图巡回展,检察官到市水利局、市建设局、市城区改造建设指挥部等11个相关部门和单位,宣传《浙江省预防职务犯罪条例》《宁波市预防职务犯罪条例》,剖析工程建设领域职务犯罪典型案例,受教育人数2000余人次。2011年,市检察院开展预防进基层暨预防职务犯罪图片乡镇巡展活动,涉及龙山、崇寿、天元、长河等镇,参与镇、村干部、群众1000余人。
  重大工程专项预防
  2008年5月,沪浙两地检察机关跨海大桥工程预防工作经验交流会在慈溪召开。杭州湾跨海大桥自2001年筹建始,省、宁波、慈溪三级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部门与大桥指挥部、市纪委等单位配合,通过联席会议、领导互访、参加指挥部组织的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的法纪教育会、参与招投标工作检查等方法,突出对工程招标、物资采购、工程监理、资金支付等重点环节监管,从大桥主体工程开工到大桥通车,跨时4年6个月,无质量等级事故和施工生产死亡事故,无违法违纪案件和职务犯罪案件。
  第二节 未成年人犯罪预防
  1991年成立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审查小组,专门安排工作人员负责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2000年在批捕、起诉环节开展“青少年维权岗”活动,把未成年人保护与预防青少年犯罪相结合。2003年,成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创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2004年,“青少年维权岗”被评为省优秀“青少年维权岗”。2007年6月成立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组,启动未成年人犯罪逮捕、公诉、预防一体化工作机制。2008年5月设立未成年人检察科,制定办理未成年人案件刑事检察工作规程等制度;7月,市检察院、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团市委等7家单位联合筹建的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在市看守所挂牌;是年,市检察院被共青团浙江省委员会授予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称号。
  未成年人犯罪帮教
  1992年落实22名未成年人犯的帮教措施。1995年,市法院、市检察院联合在锦堂师范学校公开审理陈某等4人盗窃案,现场教育在校学生。2003年与9名犯罪青少年结对帮教。2007年7月,被作出不起诉决定后重回校园的郑某经过3年帮教考入省职业技术学院;8月对涉嫌隐瞒犯罪获罪的刘某作出不起诉决定,同时与其所在企业及父母共同签订帮教协议书,为慈溪首例对外来未成年人犯罪作出不起诉处理的案件。2009年确定4名被判处非监禁的未成年犯、1名问题少年为帮教对象。2010年帮教未成年人犯22人。是年在逍林镇逍路沿村建立农村青少年法律服务基地,引导外地籍青少年的教育和就业。2011年帮教未成年人犯11人。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宣传
  1991年,市检察院与宗汉中学开展共建活动,加强对在校学生法制教育。1995年始每年派人担任锦堂师范学校等学校的法制副校长、校外辅导员等。2008年编写印发预防青少年犯罪手册等宣传材料,累计分发1000余份;多次组织赴学校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受教育人数3000余人。2009年开展法制主题宣传和各项维权活动近50次,辐射面包括城市和农村、本地人与外地人、罪犯与被害人、学生与社会待业青年、学生家长及学校教师等,受众数万人次。同年在市鸣山小学、开发小学、白沙小学3所民工子女小学挂牌设立法制宣教基地,为外地籍小学生开展法制讲座、家长座谈会、法制回访等普法宣传活动10余次。2010年组建青春自护宣讲团,暑假前分赴城区13所小学开展暑期安全法制教育,受教育学生1.36万人;是年,未成年人检察科获得宁波市级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宁波市级“青年文明号”称号。2011年与龙山镇团委合作举办法制宣传进校园系列活动。全年开展法制宣传和各项维权活动近20次。

知识出处

慈溪市志(1988—2011)下

《慈溪市志(1988—2011)下》

出版者:浙江人民出版社

本书记载了慈溪1988-2011年的发展历程,全面展现了这24年慈溪改革开放的奋斗史、经济建设的创业史、各行各业的发展史,以及著名人物、风俗民情等,着重记述了进入21世纪以来慈溪社会进步、经济发展和文化繁荣的盛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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