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节 道路交通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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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慈溪市志(1988—2011)下》 图书
唯一号: 112320020220001153
颗粒名称: 第七节 道路交通管理
分类号: U491
页数: 9
页码: 1559-1567
摘要: 本文记述了慈溪市1988年至2011年道路交通管理、道路交通秩序管理、乡镇交通秩序管理的情况。
关键词: 慈溪市 公安 道路交通

内容

道路交通秩序管理
  城区交通秩序管理1988—1994年,城区逐步采取设置单行线、货车绕行、客车限时通行等交通管制措施。1995年5月始限制客运机动车辆进入中心城区道路。1999年11月始,城区道路内实施禁止机动车辆鸣号、禁止拖拉机驶入。2001年,城区参加实施“城市畅通工程”评选,当年被省公安厅、省建设厅评为C类城市三等管理水平,2004年升为二等管理水平。2008年开展中心城区交通疏堵保畅,城区主要道路采取中心隔离、部分路段路口拓宽渠化、强化疏导整治等措施。2009年,慈溪被公安部等6部委评为全国“平安畅通”县(区、市)。2010年,329国道城区段、三北大街、开发大道等城区主要道路路口实施路口渠化改造。2011年以慈吉小学为试点,推出快速驶离车道,安放临时停车指示牌,规定车辆依次、顺向、靠右、前进式停车,禁止逆向和单边双排停放;取消东山路、车站路单行线;扩大城区禁行区域,引导过境车辆绕行,部分通行国道的客运车辆调整到南二环路和前应路行驶。
  乡镇交通秩序管理
  1988—1996年,乡镇交通秩序管理以整顿国道沿线“三乱五场”(乱停放的车辆、乱搭建的屋棚、乱设摆的店摊,占道的木材市场、晒场、堆场、停车场、交易市场),重点清理整顿人车流量集中的周巷、樟树、观城、淞浦等车站附近的主要交通路段,保障超负荷承载的境内国道线的交通畅通;其中1988年清理占道堆场1200余处,拆除违章搭建棚屋112处,搬迁木材市场75个。1993年,各镇(乡)设立交警值勤室(除浒山镇),1995年,各派出所负责本镇(乡)区域内部分道路交通管理任务,交警值勤室划归当地派出所。1996年,全线完工国道拓宽工程,主辅车道设防护栏,缓和国道保畅压力。2001年开展以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为中心,集道路交通秩序管理、公路治安管理、道路设施建设及警队建设规范化等内容的创建“平安大道”活动,2003年通过省公安厅验收。2006年,各镇(街道)成立道路交通管理警务工作站。2008年建立公安驻农机警务室,交警大队向农机部门派驻交警,开展联合执法。2008年7月至2010年开展临水临崖危险路段(桥梁)、交通事故多发点段的治理,整改交通安全隐患,至2010年,道路交通危险路段和事故多发点段的治理分别完成335处、35处。2011年,市公安局会同各镇(街道)及有关部门,开展交通安全隐患治理,完成治理临水临崖危险路段(桥梁)45处、交通事故多发点段64处。
  交通违法处理1988年,交警路面执勤9871人次,处理机动车、非机动车交通违章2053起。此后,机动车辆和驾驶入数量逐年增加,查处的交通违法量逐年递增。1998年,路面值勤2.78万人次,查处各类交通违章28.67万起。1999年始,道路交通管理逐步应用电子设备,利用电子设备记录的数据、图像、照片等处理违法行为。2004年3月,城区慈百路与西二环路口、慈甬路与新城大道等8个路口安装交通违章自动拍摄系统,当年处理电子警察查获的交通违法信息6.92万条。2004年5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简称《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正式实施,所有被查获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统一输入计算机处理。2005年、2006年相继在中横线、329国道等道路路口、路段安装电子警察和视频监控装置。2005年5月始,宁波市范围内交通违法行为实行异地处理。2006年处理电子警察查获的交通违法信息28.82万条,首次超过民警现场查处数28.40万起。2007年,交通管理部门先后组织开展多项重点整治,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
  60.06万起。2009年开展“平安”“蓝盾”“决战五十天”等集中整治活动,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48.14万起。2010年共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42.09万起;每周一次在《慈溪日报》曝光交通违法数、超速各前10位及醉酒驾驶人。2011年,全年查处交通违法行为37.35万起,其中现场纠违14.36万起,非现场纠违22.99万起,行政拘留672人。
  交通事故预防和处理
  交通事故预防加强交通安全教育、改善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和推行交通安全责任制等,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发生。
  交通安全宣传教育。1988年组织宣传国务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1990年,市政府发出《关于加强道路交通管理的通告》,成立以副市长任组长、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道路交通管理法规宣传活动领导小组,发动商业系统职工、共青团员等上街宣传。1991年,市公安局与浒山南门小学共建儿童警校。1999年开展创建交通安全示范村(厂)活动,至2000年,有36个村(小区、学校)通过宁波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及交警支队检查。2001年结合交通环境整治大会战宣传道路交通安全,交通事故比2000年下降32.9%。2008年9月,市公安局、市交警大队、市交通局、慈溪电台联合开设直播交通台,每日早晚交通高峰期间直播城区及全市道路交通状况,传播交通安全知识。2009年,市公安局在《慈溪日报》、电视(电台)、新闻网开设交警提醒、交通违法曝光台、交通红绿灯、交通论坛,与慈溪电台合办的直播交通扩版,由每天2小时扩为4小时。2010年3月,市公安局、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团市委联合举办“与春天同行、做文明市民”“开文明车、行文明路、做文明人”为主题的志愿服务活动。2011年,市公安局、市文明办、市广播电台和16个家庭代表联合举办文明交通活动,以“警民总动员”“空中大擂台”“车技大比拼”等形式,通过广播、电视向市民传播关爱生命、文明出行交通理念,倡导市民争做文明交通参与者。
  道路交通安全设施。1988—1993年,主要通过整顿各类违章占道、清理路障等,提高道路通行能力和交通安全系数。1994—1996年,329国道拓宽改造时期,调整和补设各类交通安全设施。2000年,师桥镇政府出资120万元,率先在329国道师桥段全线安装路灯,当年该路段未发生重大死亡交通事故,事故总数下降25.6%。其后,范市、掌起和周巷等沿线各镇投入资金,329国道慈溪境内路段均安装路灯。2001年完善和调整城区交通标志标线,增加交通标志140块,改版60余块,施画交通标线3215平方米,增设信号灯4组,329国道沿线增建16个停车场。2003—2006年每年排查道路安全状况,对排查出的事故“黑点”(发生过交通死亡事故且存在交通安全隐患的路段、路口)、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及时采取措施。2006年全年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5年内首次实现下降。2008年对排摸出来的57个事故多发点段、594个临水临崖危险路段(桥梁),按道路辖区各镇、各交警中队和各有关部门进行治理目标任务分解,至年底,累计投入资金1000万余元,部分交通安全隐患得到治理。2009年增加交通信号灯52套、电子警察27处,安装护栏2万米,施画标线5万平方米,城区408块指路标志改版,增设各类标志789块,东外环线、开发大道等部分路口进行渠化改造。2010年以交通指挥中心建设为龙头,加快红绿灯系统、交通诱导系统、交通监控系统建设。2011年完成孙塘路、锦堂师范进修学校等4个停车场建设,增加停车位近600只;城区36条道路的路边停车位重新规划和设置,施画免费车位3157只。
  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2003年成立以副市长为组长,市委宣传部、市交通局、市司法局、市安监局等16个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市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领导小组,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列入各镇、各部门年度考核内容;由市政府牵头,相关镇(街道)和部门实施,对11个交通事故“黑点”、39处隐患路段进行排查及整治。2005年,市政府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的意见》,明确各职能部门在交通事故预防工作中的任务和职责,在329国道、中横线配设路口协警员,劝导驾驶人和行人安全通过路口,维护路口交通秩序。2008年7月成立由公安、交通等部门组成的农村客运质量安全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开始为期3年的农村小客运质量安全整治工作。2009年,市公安局联合市交通局、市安监局等部门对列入省重点督办的100处道路交通事故多发点(段)的路段(329国道K140+850—
  K141+400、329国道K139+250)进行全面勘查、调研、整治。2010年,市公安局联合市教育局等部门,排摸学校周边的交通安全隐患并落实整改,共排摸中小学校和幼儿园445所。2011年5月下发《慈溪市2011年度省市级道路交通事故多发点段整治工作方案》,公安、交通、安监等部门和相关镇对宁波市级挂牌督办交通安全隐患点(段)的路段(329国道K165+900、寺马线K23十200)进行挂牌督办。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1987年12月始,交通事故查处由县交通监理部门负责转为由县公安局交通警察队负责。1988—1994年,一般以上事故年均不超过200起,死亡人数不超过100人;事故发生地主要集中在329国道一线。1995年始,一般以上道路交通事故超过200起,死亡人数超过100人。1998—2005年,道路交通事故持续增加,2000年一般以上事故超过1000起,为1342起。2002年6月1日始仅造成车物损失或轻微伤害的交通事故实行快速处理。2003年经过交通秩序整治和城区道路部分路口电子警察投入使用,全市道路交通事故发生数回落,但事故死亡人数继续增加。2004年,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超过200人,被省政府列为全省交通事故重点县市。同年5月,《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交通事故经济赔偿可由当事各方自行选择(自行协商、共同申请交警调解、向人民法院起诉);7月,市人民法院在交警大队开设交通巡回法庭,受理和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诉讼。2005年,省政府提出交通事故零增长的目标,市政府投入2000余万元资金,改善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建设电子警察等道路交通监控设施。2006年始,道路交通事故四项指数(一般以上事故、死亡人数、受伤人数、经济损失)连续6年下降。2008年5月成立市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小组可依法调处交通事故中的民事纠纷案件;9月,市机动车轻微物损交通事故保险理赔服务中心试运行,全市17家保险公司的理赔人员和交警大队1名事故处理民警在服务中心现场办公,实行事故车辆定损、定责、理赔一站式服务。2010年、2011年实现交通事故零增长目标。2011年,交通事故四项指数连续第六年保持下降,慈溪被公安部等评为部级“平安畅通市”。
  车辆和驾驶人管理
  机动车辆管理1985年前,车辆登记和牌照核发由宁波车辆监理所办理;二轮摩托车、三轮摩托车、后三轮、方向三轮和简易机动车的牌证核发、异动变动、补换牌证、报废管理等由县交通监理所办理;拖拉机管理由县农机部门负责。1987年10月,县交通监理所划归公安部门,业务随所移交,设县公安局机动车辆管理所。1988年,登记在册的汽车4618辆、摩托车3345辆、拖拉机5091辆。1994年7月始停止后三轮、正三轮车辆发牌,并分期报废,至1998年6月全部报废。1995年5月始停止核发农用四轮载客运输车(简称“农四轮”)新增车辆的牌证,已上牌的按其使用年限逐年报废。1997年7月,市公安局、市交通局联合发出《关于整治无牌无证机动车辆的通告》,集中整治未登记机动车辆,至9月,登记摩托车2.22万辆,办理数超过历年登记总数。2000年强制报废“农四轮”360余辆,至年底,农用运输车从事客运现象基本消失。
  1988年5月,县交警队从日本引进车辆安全技术检测设备1套,在县汽车修配厂建立机动车检测站。1992年,在329国道匡堰段筹建市二轮、三轮机动车技术检测站,1994年4月更名为“市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测站”,增设汽车检测项目,当年检测各类机动车辆8166辆。2003年11月,慈溪设汽车上牌点,群众就近办理汽车注册登记,至年底,登记汽车732辆。2004年后除规定必须到宁波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办理登记的车辆外,均在本地汽车上牌点办理登记,其中9座以下小车以每年超过1万辆的数量增加。2009年11月,逍林旧机动车交易市场设立机动车管理服务中心,主要负责机动车牌证业务。至2011年,登记在册的汽车16.83万辆,其中9座以下小车16.29万辆。
  1995年成立外来车辆管理办公室,实行暂住慈溪登记挂牌制度,当年办理外地车注册登记269辆,发放“驻慈”牌证。1998年核发“驻慈”外地车辆临时牌照457辆,离开慈溪或返乡退回登记86辆;次年该措施在全省范围推广。2002年、2003年,公安、交通、水利、农机、开发区、杭州湾大桥工程建设协调小组办公室、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等部门联合组织整治,特别对运输沙石等建筑材料的工程车在装载质量、行驶时间、实行登记、落实安全责任和开展交通安全教育等方面统一规定。2004年后,外地车辆、驾驶人的基本信息可通过公安网查询。至2011年,登记外省籍货运车5358辆、外地驾驶人1.03万人。
  非机动车辆管理1988年后继续根据县交通局、县公安局联合发出的《关于非机动车行驶公路的若干规定》(1980年)、《关于非机动车管理的联合通告》(1981年)等开展非机动车辆管理。至1994年,全市登记自行车40.68万辆、人力三轮车和手拉车3809辆。1998年3月,城区人力客运三轮车的管理划归市城市管理办公室。2005年8月开始,人力客运三轮车的发牌登记与管理委托所在镇城市管理办公室。1998年5月,自行车换发新式分合式号牌,至年底换发(新登记)自行车4.17万辆。2000年后未开展自行车登记注册、上牌发证。2001年12月31日开始电动自行车登记。2006年6月1日始根据《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自行车注册登记制度改为由销售单位编号、敲印、登记,定期报交通管理部门备案,因缺乏制约措施和监管不到位,未能有效执行。2010年11月对电动自行车实行防盗备案登记,至2011年1月实际登记电动自行车21.01万辆,其中录入非机动车登记系统12.53万辆。
  机动车驾驶入管理培训考试。1988年,交警队设立二轮、三轮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站,当年轮训新驾驶员1300余人次。同年3月,国务院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后,组织已取得驾驶执照的驾驶员培训考试。1996年,二轮、三轮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站下乡至小安、龙山等镇(乡),培训申领摩托车驾驶证的人员,车管所组织考试;以后每年组织下镇(乡)培训考试。2003年12月,交警大队设立汽车驾驶员理论学习培训点(宁波市公安局交通安全学校慈溪分校),当年培训4期1200人;至2011年举办456期,教育培训11.19万人次。2011年,培训摩托车驾驶员1446人次,培训汽车驾驶理论2.44万人次。
  安全教学。1988年继续设立以镇、乡为单位的机动车驾驶员安全片组,组织驾驶员学习交通法规,通报交通安全情况,开展交通安全教育。每个安全片组指定交警联系人,驾驶证审验和驾驶员转户、转正、轮训等先由片组签注意见,至1992年组建片组56个。1997年5月成立市机动车驾驶员协会,以各交警中队管理区域为范围建立分会,机动车驾驶员安全片组相应归入各个分会。2004年后,交通安全教学开始社会化、普遍化,协会、片组的活动和作用减少,组织逐渐消散;《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后,对发生交通事故的驾驶人和交通违法记满分的驾驶人,依法进行交通安全教育。
  驾驶员审验。每2年进行1次驾驶员审验,又称年度审验。主要内容为组织驾驶员学习交通法规,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及职业道德、职业责任、职业纪律教育,交流安全行车经验;对驾驶员的驾驶技术、安全行车情况、执行安全制度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等进行考核审验;审验合格在驾驶证上签注盖章,准许继续驾车,不合格重新考试;经常违章肇事,驾驶作风恶劣的,缓期审验。1999—2003年审验汽车驾驶员9.80万人次、摩托车驾驶员11.41万人次。2004年《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后,年度审验改为换证审验,至2007年,审验11.15万人次,正常换证3.46万人次。2008年补发、更换、注销驾驶证19.11万本。驾驶人管理依法实行记分制度,因交通违法被处罚的同时给予记分,1个周期内(12个月)记满12分的暂扣驾驶证,接受1周交通安全教育并经考试后,给予消除记分,发还驾驶证。2004—2011年,因交通违法被记满12分的机动车驾驶人5370人,参加学习考试2389人。

知识出处

慈溪市志(1988—2011)下

《慈溪市志(1988—2011)下》

出版者:浙江人民出版社

本书记载了慈溪1988-2011年的发展历程,全面展现了这24年慈溪改革开放的奋斗史、经济建设的创业史、各行各业的发展史,以及著名人物、风俗民情等,着重记述了进入21世纪以来慈溪社会进步、经济发展和文化繁荣的盛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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