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九编 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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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慈溪市志(1988—2011)下》 图书
唯一号: 112320020220001050
颗粒名称: 第二十九编 人民政府
分类号: D625
页数: 50
页码: 1385-1434
摘要: 本文记述了慈溪市1988年至2011年人民政府的情况。
关键词: 慈溪市 人民政府

内容

1949年6月,在孝中镇(今宁波市江北区慈城镇)成立慈溪县人民政府(简称“政府”)。1954年10月,调整行政区域,县政府驻地迁浒山镇。1955年,县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后改称“县人民委员会”。“文化大革命”初期,政府机构瘫痪。1967年5月,成立县革命委员会,取代县委、县人民委员会机构,不久被“造反派”组织冲垮。1968年11月,再次成立县革命委员会。1981年3月,慈溪县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决定撤销慈溪县革命委员会,恢复县人民政府,并选举产生县人民政府县长、副县长。1988年10月,慈溪撤县设市。
  1988—2011年,慈溪市人民政府历经第十届至第十五届;其中第十届、第十一届任期为3年,第十四届任期为4年,其余届任期5年。历届政府坚持改革开放和开拓创新,围绕建立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转变政府职能,建立健全宏观经济调控体系,编制中长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规划),相继实施“工业立市”“开放强市”“科教兴市”“‘三农’(农业、农村、农民)稳市”“三产兴市”和可持续发展战略,促进国民经济健康持续快速发展;注重改善民生,以工业化、城市化引领基础设施建设,健全公共安全与社会管理机制,促进社会各项事业协调进步;按“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和“务实、高效、公正、廉洁”的要求,推进政府机构改革,加强政府自身建设,深化政务公开,坚持依法行政,改革审批制度,改进工作作风,致力建设“服务政府”“法治政府”“责任政府”“人民满意的政府”,向“小机关、大服务”方向推进。
  第一章政府机构
  第一节市人民政府机构
  市人民政府
  1988—2011年,慈溪市人民政府共历6届;其间5次换届,分别由1990年、1993年、1998年、2003年、2007年各届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政府领导人在届内调整,须经市人民代表大会或市人大常委会会议选举或表决决定。
  市人民政府组成(工作)部门
  1988年初,县政府组成部门31个:县政府办公室、县民政局、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劳动局、县人事局、县计划委员会、县经济委员会、县科学技术委员会、县城乡建设局、县环境保护局、县财贸办公室、县物资局、县统计局、县交通局、县农林局、县水利局、县水产局、县乡镇企业管理局、县财政税务局、县商业局、县粮食局、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县物价局、县教育局、县文化局、县广播电视局、县卫生局、县计划生育委员会、县审计局、县体育运动委员会。
  1988年4月,建立县土地管理局、县监察局,撤销县土地管理办公室(政府办事机构)。5月,县农业委员会改为县农村经济委员会,由党委序列改属政府序列;建立县对外经济贸易局、县经济体制改革办公室。11月,建立市教育委员会、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撤销市教育局、市城乡建设局;市政府宗教事务办公室更名为“市政府民族宗教事务科”。1990年8月,撤销市对外经济贸易局,建立市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1994年12月,建立市财政局、市地方税务局(合署),撤销市财政税务局。
  1996年8月,根据《中共宁波市委、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慈溪市党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设置市政府工作机构(组成部门)33个;专业经济部门市商业局、市物资局转为经济实体;市经济体制改革办公室改称“市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市财贸办公室改称“市贸易局”;市对外贸易经济委员会改称“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市农林局改称“市农业局”挂“市林业局”牌子;市体育运动委员会转为市体育管理中心,为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调,整后,市政府工作机构(组成部门)设置为:市政府办公室、市计划委员会、市经济委员会、市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市教育委员会、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市公安局、市监察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地方税务局)、市人事局(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市劳动局、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市交通局、市农村经济委员会、市农业局、市水利局、市贸易局、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市粮食局、市水产局、市乡镇企业管理局、市环境保护局、市文化局、市广播电视局、市卫生局、市计划生育委员会、市审计局、市统计局、市物价局、市土地管理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01年12月,市委、市政府印发《慈溪市机构改革方案》,宁波市委、市政府规定县级政府的职能机构不分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统称为“政府工作部门”,市政府设工作部门24个(市监察局与市纪委机关合署办公,列入政府工作部门序列,不计入政府机构个数,下同);综合经济部门,市计划委员会更名为“市发展计划局”,市统计局与其合署办公,不再保留市物价局,其职能并入市发展计划局,对外保留牌子;不再保留市经济委员会、市乡镇企业管理局,组建市经济发展局;保留市财政局,市地方税务局与其合署办公,挂“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牌子;专业经济管理部门,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更名为“市建设局”挂“市人民防空办公室”牌子,不再保留事业性质的市房地产管理局、市市政公用局,其行,政和行业管理职能移交市建设局;不再保留市农村经济委员会、市农业局(林业局)、市水产局,组建新的市农业局,挂“市海洋与渔业局”牌子;不再保留市贸易局、市粮食局,组建市贸易与粮食局;保留市水利局、市交通局、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执法监督部门,保留市环境保护局,其领导体制改为宁波市环境保护局和慈溪市政府双重领导,以慈溪市政府领导为主;组建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实行宁波市以下垂直管理;社会管理和政务部门,保留市政府办公室、市公安局、市监察局、市司法局、市人事局、市卫生局、市审计局;市委、市政府信访局挂靠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挂“市政府外事办公室”“市政府法制办公室”牌子;市教育委员会、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市计划生育委员会分别更名为“市教育局”“市科学技术局”“市计划生育局”;不再保留市土地管理局,组建市国土资源局;不再保留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管理的事业性质的市规划局,组建新的市规划局;不再保留市文化局,组建市文化体育局,将市体育管理中心承担的行政和行业管理职能划入市文化体育局,市体育管理中心不再挂“市体育运动委员会”牌子;不再保留市劳动局,组建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保留市民政局;不再保留市广播电视局;原市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改为市政府议事协调机构的办事机构,称“市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办公室”。机构改革后,市政府工作部门设置为24个:市政府办公室、市发展计划局(统计局)、市经济发展局、市教育局、市科学技术局、市公安局、市监察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地方税务局)、市人事局(编委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建设局、市规划局、市交通局、市农业局、市水利局、市贸易与粮食局、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市文化体育局、市卫生局、市计划生育局、市审计局、市环境保护局。2003年3月,与市委统战部合署办公的市民族宗教事务局改设为市政府工作部门,市政府工作部门为25个。
  2005年3月,市委、市政府印发《慈溪市深化完善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市政府设置27个工作部门;市发展计划局改组为市发展和改革局,撤销市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办公室,将其承担的职能划入市发展和改革局,对外保留“市物价局”牌子;设立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挂“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牌子;与市发展计划局合署办公的市统计局改为单独设置,承担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职能;组建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设立市体育局,与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合署办公,撤销市文化体育局;市计划生育局更名为“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市农业局增挂“市林业局”牌子;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改建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仍实行宁波市以下垂直管理体制;调整地方税务管理体制,实行宁波市地方税务局和慈溪市政府双重领导、以宁波市地方税务局垂直领导为主的管理体制,市地方税务局与市财政局合署办公;改革国土资源行政管理体制,市国土资源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其领导干部实行双重管理体制,以宁波市国土资源局党委管理为主,慈溪市委协助管理。调整后,市政府工作部门设置为27个: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市发展和改革局、市经济发展局、市教育局、市科学技术局、市公安局、市监察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地方税务局)、市人事局(编委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建设局、市规划局、市交通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局、市贸易与粮食局、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体育局)、市卫生局、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市审计局、市环境保护局、市统计局、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09年10月,成立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市政府工作部门为28个。
  2011年8月,市委、市政府印发《慈溪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调整优化政府组织结构;组建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将市经济发展局的职责、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的职责和市科学技术局的信息产业、信息化管理职责,整合划入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不再保留市经济发展局、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组建市商务局和市服务业发展局,市服务业发展局与市商务局合署办公,将市贸易与粮食局的职责、市发展和改革局综合协调第三产业的职责,整合划入市商务局(市服务业发展局),市商务局挂“市粮食局”牌子,不再保留市贸易与粮食局;组建市交通运输局,将市交通局的职责划入市交通运输局,不再保留市交通局;组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市建设局的职责划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不再保留市建设局;组建市城市管理局,承担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等职责,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与市城市管理局合署办公;组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市人事局的职责、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职责,整合划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再保留市人事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调整食品药品监管体制和职能,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由宁波市垂直管理调整为市政府工作部门,将市卫生局承担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和保健食品、化妆品卫生监管职责,划给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调整后,市政府工作部门设置为27个: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市发展和改革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教育局、市科学技术局、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市公安局、市监察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地方税务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境保护局、市规划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局、市商务局(服务业发展局)、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体育局)、市卫生局、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市审计局、市统计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其间,市政府工作部门内设机构也经多次调整,行政科室名称由股改设为科;在机构改革和设置时,对市政府工作部门规定内设机构数、任职职数和编制数。
  市人民政府派出机构
  1988年初,县政府派出机构有龙山、观城、逍林、浒山、横河、周巷、长河、庵东8个区公所,至1992年5月实施撤区扩镇并乡,撤销区公所。1994年7月,设立慈溪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1997年3月,设立市海涂综合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00年8月,设立市政府联合审批服务中心。2001年9月,改浒山镇、宗汉镇、坎墩镇为浒山街道、宗汉街道、坎墩街道,分设办事处,为市政府派出机关。2001年12月,撤销市海涂综合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职能划归市水利局。2005年12月,设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2006年3月,慈溪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改为浙江慈溪出口加工区管理委员会、浙江慈溪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实行“两块牌子、一个机构”,变慈溪管理为宁波市政府管理的派出机构。2006年5月,设立慈东工业区管理委员会。2007年12月,改市联合审批服务中心为市行政服务中心,并增设市行政审批管理办公室,实行“两块牌子、一套班子”。2008年4月,改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对全市公共资源交易履行指导、协调、监督、管理和考核职能。2008年7月,慈东工业区管理委员会因区划调整与龙山镇合署,仍为2个机构。2008年7月,经省政府和宁波市政府同意,调整浒山街道行政区划,在其区域内分设浒山、白沙路、古塘3个街道。2009年3月,设市鸣鹤风景区开发建设办公室,履行观海卫片区旅游开发建设职能。2010年10月,设市新兴产业集群区管理委员会。2011年8月,成立市慈东滨海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简称“慈东滨海区管委会”),为市政府派出机构;同时撤销市慈东工业区管理委员会。
  至2011年,市政府派出机构有市行政服务中心(行政审批管理办公室)、慈东滨海区管委会、市鸣鹤风景区开发建设办公室、市新兴产业集群区管委会、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和浒山街道、白沙路街道、古塘街道、宗汉街道、坎墩街道5个街道办事处。
  市人民政府直属机构(含直属事业单位)
  1988年初,县政府直属机构有县经济技术协作办公室、县多种经营办公室、县工业公司、县二轻工业总公司、县二商总公司、县盐业总公司、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简称“供销联社”)、县外事办公室、县信访办公室、县侨务办公室、县台湾事务办公室、县民族宗教事务办公室等政府直属机构和农业机械管理总站、气象站等直属事业单位。1991年11月,设立市气象局,与市气象站实行“两块牌子、一套班子”。1996年8月,根据市党政机构改革方案,将市经济技术协作办公室、市工业公司、市二轻总公司、市二商总公司、市盐业总公司、市供销联社转为经济实体;撤销市政府多种经营办公室;市体育运动委员会转为市体育管理中心,为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保留“市体育运动委员会”牌子;市台湾事务办公室、市侨务办公室、市民族宗教事务局转为与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部合署办公;市信访办公室、市外事办公室职能并入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挂“市委市政府信访办公室”“市政府外事办公室”牌子。1996年,经宁波市批准,市档案馆为相似行政正科(局)级事业单位。1999年8月,市旅游局更名为“市风景旅游局”,与市旅游办公室合署办公;12月,市农业机械管理总站挂“市农业机械技术推广总站”牌子。2002年4月,市体育管理中心不再保留原级格,划归市文化体育局管理;市农业机械化管理总站更名为“市农业机械化服务总站”;不再保留市广播电视局,组建市广播电视中心;市档案局与市档案馆实行“两块牌子、一套班子”;明确市风景旅游局、市广播电视中心、市档案局等为市直属事业单位。2005年3月,撤销市广播电视中心,组建市广播电视台,挂“市广播电视管理中心”牌子,为市直属事业单位,其承担的广播电视行政管理职能归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设立市公共项目建筑中心(局),承担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实施工作。2006年8月,市农业机械化服务总站增挂“市农业机械化管理局”牌子。2007年8月,设立市委市政府暂住人口服务管理局,挂“市村级和谐促进会建设指导办公室”“外来务工人员维权服务中心”牌子。2008年5月,设立市文化商务区开发建设指挥部,为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同月,明确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机关为市政府直属正科(局)级事业单位;12月,设立杭州湾现代农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为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2009年12月,设立市城南改造建设指挥部,为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2010年2月,设立市旧城改造办公室、市景观大道综合改造指挥部,合署办公,为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6月,市农业机械化服务总站更名为“市农业机械化管理站”。2011年1月,设立市新潮塘区块改造建设指挥部、市白沙路(三洞桥)区块改造建设指挥部;7月,组建市招商局(挂“市招商中心”牌子),为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
  2011年,市政府有直属机构14个:市农业机械化管理站、市广播电视台、市风景旅游局、市档案局、市公共项目建筑中心(局)、市委市政府暂住人口服务管理局、市供销联社、市文化商务区开发建设指挥部、市杭州湾现代农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市城南改造建设指挥部、市旧城改造办公室(市景观大道综合改造指挥部)、市新潮塘区块改造建设指挥部、市白沙路(三洞桥)区块改造建设指挥部、市招商局。
  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内挂靠和合署办公机构
  1988年初,有县政府机关事务管理科。1992年6月,设立市老龄委员会办公室,挂靠市人事局(与人事局退休干部管理科合署办公)。1994年2月,建立市规划局,为副局级全民事业单位,挂靠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市政府机关事务管理科更名为“市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1994年6月,建立事业性质的市市政公用局,副局级,挂靠市城乡建设委员会。1996年4月,建立市机关事业社会保险办公室,副局级,挂靠市人事局;8月,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同意将科委下属的市标准计量管理局改称为“市技术监督局”,为市经济委员会管理的事业单位,1997年5月明确相似行政正科(局)级。1998年3月,建立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挂靠市政府办公室,正科(局)级;建立事业性质的市房地产管理局(副局级),挂靠市城乡建设委员会。2001年10月,市财政局挂“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2003年4月明确其机构级别为正科级)牌子。根据2001年12月《慈溪市机构改革方案》,市委市政府信访局挂靠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更名为“市级机关后勤管理服务中心”,挂靠市政府办公室;不再保留事业性质的市市政公用局、市房地产管理局;市老龄委员会办公室改为挂靠市民政局,为副局级。2003年4月,市级机关后勤管理服务中心增挂“市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牌子。2009年12月设立市委市政府接待交流办公室,机构级别相当于行政副科(局)级,组织人事、行政后勤等事项由市政府办公室统一管理。2011年8月政府机构改革,市委市政府信访局由挂靠市政府办公室调整为与市委办公室合署办公;与市人事局合署办公的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单独设置,列入党委机构序列。
  上级垂直管理机构
  1988年初,慈溪有中国人民银行慈溪县分行等中央垂直管理部门。1993年9月,建立市商检局;1999年11月,改设市出入境检验检疫局。1994年12月,建立市国家税务局。1996年6月,建立宁波海关驻慈溪办事处。1999年始,部分机构实行宁波市垂直管理体制:是年5月,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改名为“宁波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慈溪分局”;2000年11月,组建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为宁波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管理部门;2002年4月,组建市药品监督管理局(2005年8月,改建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为宁波市药品监督管理局管理部门;2002年7月,市气象局实行上级气象主管机构与市政府双重领导、以上级气象主管机构领导为主的管理体制。2011年8月,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由宁波市垂直管理调整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2011年,中央垂直管理部门有:中国人民银行慈溪市分行、慈溪市国家税务局、慈溪市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宁波海关驻慈溪办事处;宁波市垂直管理部门有:宁波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慈溪分局、慈溪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慈溪市气象局。
  此外,市政府建立若干领导小组或相关组织,大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有单设的,有挂靠的,如市政府建立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妇女联合会。
  第二节 镇(乡)人民政府机构
  镇(乡)人民政府
  1988年初,境内设15个镇(含县直辖浒山镇)政府,50个乡政府。随行政区划调整,镇(乡)政府设置作相应调整,至2011年,慈溪设15个镇政府(镇乡设置调整详见第一编《建置境域区划》第二章第一节)。1988—2011年,镇(乡)政府大多换届6次,共历7届。2001年前,每届政府任期3年;2002年1月换届后,每届政府任期5年。
  镇(乡)人民政府工作机构
  1988年初,镇(乡)政府实行定编定员,根据职责和岗位配置情况设综合性管理小组,不作为工作机构。1992年5月撤区扩镇并乡后,贯彻“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镇(乡)政府工作机构一般设置5~6个,即政府、工交财贸、农业、综合治理、科教文卫(增挂计划生育)等办公室,建制镇增设村镇建设办公室,并明确部门主要职能;部分镇还设片区办事处。
  2002年4月,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慈溪市镇、街道机构改革实施意见》,镇政府设7个职能机构,即综合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农业办公室、教育卫生办公室(计划生育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挂“司法所”牌子)、村镇建设办公室(街道称“城建管理办公室”)以及财政所。
  2005年9月进行镇(街道)机构改革,政府职能机构调整为:综合办公室(党群办公室合并);撤销经济发展办公室、农业办公室,合并设置新的经济发展办公室,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所”牌子;教育卫生办公室(计划生育办公室)改组为社会事业办公室,挂“计划生育办公室”“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牌子;保留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挂“司法所”“综治中心”牌子;保留村镇建设办公室(街道称“城建管理办公室”),挂“环境保护站”牌子;保留财政所,挂“审计所”牌子。
  2008年7月,区划调整后的龙山镇政府内设机构设置:综合办公室(督查室)、农业办公室、工业商贸旅游办公室(挂“安全监督分局”牌子)、社会事务办公室(挂“计划生育办公室”“卫生监督分所”牌子)、综合治理办公室(挂“司法所”“综治工作中心”“暂住人口服务管理办公室”牌子)、城市建设管理办公室(挂“规划分局”“环保分局”“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中队”牌子)、财政审计所;同时在原三北、范市、龙山3镇区域内分别设立办事处,为镇政府派出机构。2010年10月,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龙山镇机构设置等有关事项调整方案》,设立龙山镇综合执法局,为镇属事业单位,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龙山中队与其合署办公;设立龙山镇公共资源交易和审批服务中心,为镇属事业单位。
  2010年2月,市委作出《关于推进观海卫镇深化改革加快发展卫星城市的决定》;4月,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慈溪市观海卫镇机关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观海卫镇机关内设9个职能机构:综合办公室、农业农村办公室、综合治理办公室(市司法局观海卫镇司法所与其合署办公,挂“综治中心”“暂住人口服务管理办公室”牌子)、经济发展局(挂“服务业发展局”“招商中心”牌子)、建设管理局、社会事务局(挂“计划生育办公室”牌子)、行政执法局、财政局(挂“审计所”牌子)、行政服务中心;同时在原观城、师桥、鸣鹤3镇区域内分别设立办事处,为镇政府派出机构;10月,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观海卫镇机构设置等有关事项调整方案》,设立国土规划环保局,挂“市国土资源局观海卫分局”“市规划局观海卫分局”“市环保局观海卫分局”3块牌子,与建设管理局合署办公;市地方税务局观城税务分局更名为“市地方税务局观海卫分局”,与观海卫镇财政局合署办公;行政执法局更名为“综合执法局”,由镇内设机构调整为镇属事业单位,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观海卫中队与其合署办公;行政服务中心更名为“公共资源交易和审批服务中心”,由镇内设机构调整为事业单位。
  2011年,周巷镇被列入省级小城市培育试点;是年12月,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印发《慈溪市周巷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方案》,周巷镇党政机构按照职能归口设置综合性办公室7个:综合办公室(挂“法制办公室”牌子)、农业农村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挂“服务业发展办公室”“招商中心”牌子)、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挂“计划生育办公室”牌子)、镇村规划建设办公室(挂“土地储备中心”牌子)、综合治理办公室(市司法局周巷镇司法所与其合署办公,挂“综治中心”“应急维稳中心”“暂住人口服务管理办公室”牌子)、财政财务管理办公室(挂“审计所”牌子)。
  第二章 政务运作与重要政务
  第一节 政务运作
  地方政府政务包含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等;政务运作过程包括学习调研、考察走访、检查汇报、会议交流、信息处理、研究决策、部署安排、协调统筹、接待应对、公文办理、评估总结、督查奖惩等,会议、公文、督查则为重要的基础环节(考核以市委为主)。1988—2011年,慈溪市政府加强依法行政,提高行政效能,规范会议、文件制度,促进政务运作法制化、制度化。
  市政府每年度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工作(上年度工作情况、当年度工作计划),报告上年度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和当年度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草案,报告上年度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当年度财政预算草案,经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后执行。
  会议
  1988—2011年,市政府召开有记录各类会议2302次,其中市政府全体会议50次,市政府常务会议311次,市长办公会议280次,市政府专题会议485次。其间,市政府工作规则修改6次,会议制度经过多次更改:1988年为县政府常务会议、县政府全体会议、区乡(镇)长会议、县政府各部门工作会议4种类型会议,至2003年改为市政府全体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市长办公会议、市长碰头会议、市政府专题会议、镇长会议、全市性大会7种类型会议,至2005年又改为市政府全体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市长办公会议、市政府专题会议4种类型会议。2007年后,市政府实行市政府全体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市政府专题会议制度。
  市政府全体会议1988—2011年,召开市政府全体会议50次。市政府全体会议召开时间历经多次更改,由每季度召开1次后变更为每年召开2~3次;会议组成人员由市长、副市长、市政府各委员会主任、办公室主任和各局局长调整为市长、副市长、市长助理、市政府各部门和各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各镇镇长、街道办事处主任列席会议,视情邀请市人大常委会、政协慈溪市委员会、市人武部、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委部门、人民团体、民主党派等单位负责人及部分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公民参加;会议由市长或受市长委托主持日常工作的副市长召集和主持。市政府全体会议主要传达贯彻上级党委、政府及市委重要指示精神和决定,决定和部署市政府重要工作,通报有关全市工作重要情况,评议市政府有关部门和负责人的工作,讨论其他需要由市政府全体会议决定的重要事项。
  市政府常务会议1988—2011年,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311次。原为每月召开1~2次,后变更为每月召开1次;会议由市长、副市长组成,后调整为由市长、副市长、市长助理组成,市政府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列席会议,根据议题情况邀请市人大常委会、政协慈溪市委员会、市人武部和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领导参加,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及有关镇、街道主要负责人根据议题需要列席会议;会议由市长或受市长委托主持日常工作的副市长召集和主持。市政府常务会议主要传达贯彻上级重要会议、文件及上级党委、政府和市委主要领导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研究决定事关全局性的重大事项;研究决定提请市人民代表大会或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的有关事项;分析经济运行和社会发展形势,制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政策与措施;研究确定以市政府名义组织的重大活动、重要工作会议方案,讨论通过全国或全省性活动的申办建议;研究确定市政府各部门和各镇(街道)提请审议的重要事项;研究提出对重大事件的处理意见;讨论研究政府自身建设方面的重大问题;讨论决定对政府系统单位、行政领导的奖惩事项;制定或修订政府工作规则;研究其他需要列入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的事项。
  市长办公会议1993年开始设立市长办公会议,至2007年取消,共召开市长办公会议280次。召开时间经多次变更,后确定为每星期召开1次;参加人员多次变动,2005年调整为由市长、副市长、市长助理和市政府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参加,根据议题需要,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及有关镇(街道)主要负责人列席;会议由市长或受市长委托主持日常工作的副市长召集。市长办公会议主要传达和研究落实重要工作会议精神;研究确定市政府日常工作中需要统筹安排的事项;研究全市性重要会议的准备事项;研究提交市政府全体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的事项;讨论决定市政府各部门及下级政府请示并急需议决的重要事项;研究市政府日常工作中的其他重要问题。
  市政府专题会议1993年开始设立市政府专题会议,根据需要不定期召开。1993—2011年,召开市政府专题会议485次。市政府专题会议由市长、副市长、市长助理或受委托的市政府办公室主任、副主任主持召开;根据具体议题,分别召集市有关部门(单位)和有关镇(街道)负责人参加。市政府专题会议内容主要为:研究处理属于市长、副市长、市长助理分管职责范围、需要统筹协调的业务事项;研究处理属于市政府既定工作安排,因工作职能交叉需要统筹协调的业务事项;研究处理全市性重要活动和重大项目建设中的协调实施的业务事项;研究处理具体问题的协调实施事项;研究突发性事件的处理意见;研究处理上级领导或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对涉及面较广的具体问题所作批示的贯彻落实意见;研究处理市政府日常工作中的其他具体业务事项。
  此外,市政府会议还有全市性大会、市长碰头会议、乡镇长会议等。
  公文
  公文形式有文件、通告、公告、纪要、请示、函、令等。文件分上行、下行、平行3种行文方向,市政府行文以下行文为主。市委、市政府联合文件由市委、市政府共同研究决策关系全市重大事项的决定、意见、政策等,发文编号按市委文件文号。发文最多的为2007年、2008年,各发出34个文件。
  市政府文件1988—2011年以市(县)政府名义发文4472个,其中慈政(市政)1905个、慈政发924个、慈政(市政)复831个、慈政函812个。1988年,部分文件用“市(县)政”“市(县)政复”发文,1989年始用“慈政”“慈政复”发文。2001年3月前,“慈政”公文既是上行文,也是下行文;“慈政复”一直为下行文。2001年3月开始作调整,“慈政”公文用于上行文,“慈政发”公文用于下行文,“慈政函”公文用于平行文、下行文。
  市政府办公室文件市政府办公室文件为市政府处理日常事务的公文,有的代行市政府文件功能。1988—2011年,市政府办公室发文4713个,其中慈政办(市政办)1685个、慈政办党(市政办党)59个、慈政办督36个、慈政办发1904个、慈政办复51个、慈政办函140个、慈政办会(慈政办明电)822个、慈政办干16个;另有与市委办公室联合发出的文件,文号按市委办公室文件号。
  市政府办公室“慈政办”字号文件用于上行文;市政府办公室党组“慈政办党”字号文件用于干部任免通知;市政府办公室“慈政办发”字号文件用于普发范围的下行文;市政府办公室“慈政办函”字号文件用于部分或个别单位受文的下行文或平行文;市政府办公室“慈政办会”字号文件用于会议通知。
  公文规范和发送方式2001年3月始,公文用纸由16开用纸调整为国际标准A4型(210毫米×297毫米)用纸。是年,印发《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执行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的意见》,明确公文种类、行文方式、公文分类、公文格式、公文起草中的注意事项及公文的其他事项,规范公文处理办法。
  1988年1月至1999年11月,公文由专人分送邮政局寄送。1999年12月,《慈溪市市级机关公文交换暂行办法》规定,公文统一送到公文交换中心交换。2003年1月,公文开始采用电子化发布和接收,节省纸张,提高效率;部分重要文件同时发送纸质文件。
  督查与奖惩
  督查1988年后,市政府为保证各地、各部门贯彻执行政府相关的决定和政策措施,落实工作任务,认真负责地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建议(议案)、提案,建立政务督查制度作为《慈溪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重要内容。1993年,明确由市政府办公室负责督查、催办和反馈工作。1999年,《慈溪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中单独设立政务督查制度章节,明确督查任务、工作程序和组织领导,市政府办公室为主管单位,具体工作由市政府办公室信息督查科承担。2002年,设立市政府督查室,为市政府办公室内设机构,主要承担督查职能,其主要职能为:督促检查上级布置的重要工作和市政府年度、月度主要工作任务的落实情况;督促检查市政府文件、会议决定事项及市政府领导重要批示的执行情况,及时反馈信息;编写《政务督查》;参与综合性的调查研究;负责政府系统市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组织办理和督促检查。
  2003—2011年,市政府督查室办理领导批示2166件,发布政务督查通知单222份,编写《政务督查》74期,办理建议(议案)2971件、提案3034件,办理结果平均满意率98.2%。其间,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开展专项政务督查:2008年,对废塑料再生利用整治等工作进行专项督查;2009年,对整治土地违法违规行为等工作进行专项督查;2010年,对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建设等工作进行专项督查;2011年,对华胜菜市游艺城注册等问题进行专项督查。共编发《专项政务督查》11期。
  奖惩1988—2011年,在推进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中,涌现出一批先进集体、先进人物和各条战线的模范,为表彰先进,市委、市政府自1988年度始,经综合评比,表彰市级先进集体、市级先进生产(工作)者。1988—2007年,累计产生市级先进集体5503个(次),市级先进生产(工作)者11859名(次)。2008年12月,全国清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全市取消该年度市级先进集体、市级先进生产(工作)者的综合评比和表彰工作,部分市级先进集体、先进个人改为各线单项表彰。其间,曾评选十佳人民满意公务员、优秀公务员或给公务员立功授奖;同时,市委、市政府强化纪律监督和行政监察,1988—2011年,对475名党员、干部给予政纪处分,其中警告85人,记过70人,记大过103人,降级43人,降职2人,撤职92人,开除留用察看29人,开除52人。
  第二节 重要政务
  发展目标及政策的制定实施
  制定发展目标1988—2011年,慈溪市编制以中长期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为主的五年计划3个、五年规划(2006年编制“十一五”目标时把计划改为规划)2个,实施的中长期计划4个、规划2个。
  1988—1990年,实施由1987年5月县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通过的《慈溪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七个五年计划》。此后,市政府先后于1991年制定《慈溪市“八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纲要》、1996年制定《慈溪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及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2001年制定《慈溪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2006年制定《慈溪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2011年制定《慈溪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并分别于当年12月、3月、2月、2月、1月由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或市人大常委会会议通过后实施。
  实施发展战略1988—2011年,慈溪历届政府根据市委决策和战略目标,相继实施“工业立市”“开放强市”“科教兴市”“‘三农’稳市”、“三产(第三产业)兴市”等发展战略,推动慈溪经济社会发展。
  工业立市。1988年,因地制宜实行经济责任制,把发展乡镇企业作为发展慈溪经济的重点,实施国有、集体、乡镇、私营“四个轮子”一起转战略。1991年,开展“质量、品种、效益年”活动。1993年,实施超常规跳跃式发展战略,把大投入促大发展作为工业经济第一位任务,实施规模工程,优化工业结构。1995年,坚持一手抓总量扩张,一手抓素质提高,制定出台“树强扶优”政策措施;强化企业管理,开展现场、财务、合格仓库3项管理达标考核。1998年,继续实施扶强扶优战略,大力发展中小企业,筛选确定第三批实力工程企业、重点骨干企业、苗子企业。2000年,规划块状经济布局,工业向园区集中,启动轻纺、轴承、打火机等特色行业园区。2002年,启动和推进“一区四城十七园”建设,培植家电、轻纺、轴承等特色块状经济集聚优势。2003年,制定特色制造业基地发展规划及相关配套政策。2005年后,加大工业整合提升力度,构筑“两区两园两城”(杭州湾新区、慈东工业区,观海卫工业区块、周巷工业区块,轻纺城、家电科技城)产业集聚平台,实施品牌、标准化和知识产权战略。2008年,继续坚持“工业立市”,制订实施工业效益倍增计划,推进工业创新发展。2010年,继续加大企业转型发展扶持力度,加快推进工业转型升级。2011年,制定印发《慈溪市工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2—2014)》和产业发展规划,实施淘汰落后产能3年行动计划,推动重点传统产业向现代产业集群提升,启动智能家电产业集聚区建设。
  开放强市。1988年,把发展外向型经济放到重要位置,建立县对外经济贸易局和慈溪进出口公司。1989年,实施外向带动战略,重点发展嫁接型中外合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1991年,实行外贸经营责任制、扩大出口与讲求效益并举,外贸、外资工作有新进展。1993年,继续实施外向发展战略,加大招商力度,完善政策措施,简化办事程序,促进外贸、外资、外经工作。1995年,实施“三外”(外贸、外资、外经)联动战略,基本形成“三外”齐上的对外经贸格局。1998年,倡导外贸启蒙运动,推进外贸高速发展。1999年,开展“招商引资年”活动,落实招商责任制,加快项目库建设。2002年后,坚持实施外向带动战略,完善引资政策,加强引资队伍,建设引资载体,创新引资方式,营造引资环境,利用外资不断提升。2005年,调整完善出口扶持政策,扶持加工贸易发展。2006年后,强化产业链招商,推进以民引资,支持企业走出去拓展发展空间,实行走出去、引进来“两条腿”走路方针,扩大对外开放合作。2008年,继续坚持“开放强市”,开展“招商选资年”活动,推进“以民引外、民外合璧”,强化“两区”(杭州湾新区、慈东工业区)在开放合作中的龙头带动作用。2009年,开展“开放招商年”活动,加大开放招商力度。2011年,转变外贸增长方式,在量的扩张中注重质的提升,优化进出口产品结构,发展服务贸易和服务外包,全年进出口总额超过100亿美元。
  科教兴市。1990年,开展“农业科技推广年”活动,依靠科技,振兴农业。1991年,召开科技兴市大会,制定政策措施,开展创建技术进步优秀企业和群众性科普活动,促进科技与经济结合。1991年,开展“科技进步年”活动。1992年,实施“科技兴市”战略,组织实施“八五”科技发展规划,推广各类适用科技成果,促进经济建设。1994年,研究制定“科技兴市”战略实施纲要;被评为全国科技实力百强县(市)。1996年,实施“科教兴市”战略,把发展科技教育摆上重要位置;启动教育强镇创建活动。1999年,开展争创省科技进步先进市活动;启动国家科委“持续高效农业技术研究和示范科技攻关”项目。2001年,实施“科教强市”战略,推动科技进步水平的提升。2003年,出台技术创新扶持政策,组织实施10项科技专项。2005年,实施“科教兴市、人才强市”战略,加强技术、人才等要素供给,全年财政用于科技投入首次超过1亿元。2007年,加快科技服务中心建设,构筑技术创新、科技应用推广服务、科技创新公共服务体系;通过省科技强市复查,并获得“中国优秀创新型城市”称号。2009年,大力推动自主创新,推进研发设计中心、科创中心等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组织实施重大科技攻关项目和产学研合作项目,被评为全国科技进步示范县(市)。2010年,实施企业技术赶超计划和转型升级重点技改工程,加大创新孵化扶持力度,引导企业拓展产学研合作。
  “三农”稳市。1988年,重视棉粮生产,大力发展创汇农业,把开发性农业、创汇农业放在与乡镇企业同等重要位置,作为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发展商品经济的一个重点。1990年,继续贯彻“决不放松棉粮生产,积极发展多种经营”的生产方针,完善棉粮生产政策措施。1992年,发展高产优质低耗高效农业,继续实施“双百棉”和“吨粮田”工程。1993年,实施发展高产、优质、高效农业3年规划,调整优化农业产业结构。1995年,以增加农产品有效供给和增加农民收入为指导思想,稳定粮棉生产,恢复粮棉、粮肥挂钩办法。1996年后,推进南棉北移,适度扩种粮食,种植养殖并举;实施农产品名牌战略,建设特色农业商品基地,扶持发展农业龙头企业,推进农业产业化、现代化。1999年,实施“稳粮、减棉、扩蔬(果)”战略,初步形成蔬菜、水果、水产品等10个区域性主导产业。2001年,继续实施“扶大龙、育新龙、聚小龙”战略,培植一批种子、加工、市场、信息型农业龙头企业,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2003年,制定都市创汇农业基地发展规划及配套政策;推动绿色农产品规模化、标准化生产,实施浒山现代农业及国家级农业科技园区建设;加大科技兴农力度,强化种子种苗工程建设;制定出台鼓励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扶持政策。2005年,启动建设绿色农产品加工基地和东部农业科技园区,实施“西菜东扩”,培育新型农业市场主体,实施农业产业化。2006年后,坚持“三农”稳市战略,完善为农服务机制,发展新型土地规模经营,强化农业标准化和品牌建设,引进和推广农业新装备、新品种,拓展农产品加工产业链,推进传统农业向现代生态农业转变。2009年,扶持发展高效生态农业,建立运转土地流转信息服务平台,推进农技推广体系改革,启动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2011年,加大强农惠农政策力度,推进现代农业综合区、主导产业示范区和特色精品园建设,健全农业科技推广体系,提高农业综合机械化水平。
  三产兴市。1991年,提出“一手抓生产,一手抓流通”,把生产和流通放在同等重要位置,确立国有合作商业在流通体系中的主体地位。1993年,研究制定全市第三产业发展规划及扶持措施,推进流通领域的体制改革、转换机制,搞活经营。1995年,抓好国有合作商业,发展特色专业连锁商店,扩大总经销、总代理业务,初步形成新的经营格局;注重完善市场功能,推动各类专业市场发展。1998年后,按照产业化、社会化、现代化要求,以建设大市场、搞活大流通、发展大经贸为重点,继续发展商贸流通等传统产业,突出发展信息、旅游、社会服务等新兴产业。2000年,编制完成三产发展规划;强化政策激励机制,把三产发展列入目标管理考核重要内容。2002年,修订完善三产发展规划,提升传统特色行业,加快特色街区、商贸园区和专业市场建设,推进现代物流业,启动开发休闲旅游业。2003年,制订休闲旅游基地和现代物流基地发展规划及相关配套政策,并分步推进。2004年,实施商贸业发展规划和旅游总体规划,筹建现代物流基地。2005年,加大对商贸服务业发展的扶持力度,推进实施“两店一场”(农村放心店、农业生产资料连锁经销店,规范化农贸市场)工程。2007年,实施“三产兴市”战略,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推进一批重大招商项目建设进度,初步编制完成杭州湾滨海休闲旅游区总体规划,举办首届中国慈溪家电博览会和中国住宅产品博览会慈溪精品展。2008年,继续坚持“三产兴市”,把现代服务业作为产业转型升级重点,加快发展现代商贸业、现代物流业和商务服务业,推进杭州湾新区物流园区等重大服务业项目建设。2009年,加快推动现代服务业发展,制定实施跨越式发展行动纲要和产业基地规划。2011年,提速发展现代服务业,引导服务业业态创新,发展第三方专业物流,培育商务会展、总部经济和文化创意产业,推进联盛商业广场、银泰广场等服务业重大项目建设。
  政府自身建设
  慈溪市政府按照经济要繁荣、政府要廉洁及形势发展要求,不断开拓创新,加强自身建设。1988年,为适应党政分开形势,转变政府职能,提出建设廉政、勤政、务实政府;同时加强调研学习,转变作风,听取群众意见,认真处理群众信访工作。1993年,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朝“小机关、大服务”方向推进职能转变,坚持和完善“两公开一监督”(公开政务规定、公开结果,接受社会监督)制度,提高工作透明度。1998年,将转变职能与强化政府对经济的引导调控相结合,探索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工作新路子。2003年,面对激烈的区域竞争与内外环境的深刻变化,提出保持谦虚谨慎、不骄不躁、艰苦奋斗的作风,深怀爱民之心,恪守为民之责,善谋富民之策,多办利民之事,建立学习型、服务型、法治型、清廉型政府。2007年,根据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与构建和谐社会要求,提出顺应“大桥经济”时代,全面创新发展模式,推进创新发展、开放发展、集约发展、协调发展、民本发展,致力建设服务政府、法治政府、责任政府,提高执行力和公信力,增强人民群众对政府的满意度和信任度。2011年,结合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创先争优、“三思三创”(思进思变思发展、创业创新创一流)等活动,按照“务实、高效、公正、廉洁”的要求,全面推进科学施政、依法行政、服务优政、廉洁从政、从严治政,努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政府。
  政务公开
  1998年初,市民政局、市工商局、市公安局试点推行政务公开制度;8月,召开全市推行政务公开动员大会;9—12月,市教委、市纪委等33个部门和单位推行政务公开制;为推行政务公开制度,市成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先后出台《关于在全市推行政务公开制度的实施方案》《慈溪市政务公开制度监督实施办法》《慈溪市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等。1999年,全市所有行政机关(包括镇政府)和社会公用事业部门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制度。
  1998年,开始推行政务公开主要内容为梳理办事项目,明确办事部门(单位)职责和每个岗位工作人员工作职责,公开办事程序、依据、标准、结果,告知办事纪律和监督投诉渠道;后又梳理办事环节和程序,实行2次办结制;政务公开形式有建立政务公开栏,印发办事指南、办事卡,利用报刊、电视、广播、声讯电话和多媒体网络发布信息;有的还建立和实施“一个大厅”“一条龙”“一站式”或者“一个窗口”的办事服务。2007年4月,依托电信114号码百事通,开展阳光政务信息服务工程建设;7月,开始实施政府网站群工程建设;12月,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编制。
  2008年后,随着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施行,政务公开重心向政府信息公开转移。2008年4月始,在政府网站和相关政府信息公开场所发布政府信息。是年,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6件,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472条。至2011年,累计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42件,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03万条。
  行政事务改革
  审批制度改革1999年12月至2000年12月,慈溪进行第一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政府各部门和各直属单位行政审批事项从987项减少到484项,削减率51.0%。2002年9月启动第二轮行政审批改革,对一轮行政审批改革后保留的484项和新增加的26项审批、核准事项进行清理,改革后保留审批、核准事项137项,保留率26.9%,改为备案事项42项,取消审批、核准事项67项,2项合计占21.4%,转为政府日常工作事项264项,占51.7%。2005年6月,市政府全面清理行政审批项目,确定由市级部门(单位)实施的行政许可项目273项,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108项。2007年12月,市政府再次清理全市范围内行政许可项目和实施主体,确定全市32个部门(单位)负责执行、实施行政许可项目390项。2008年,行政许可项目取消13项,新增加4项,调整2项。2009年,行政许可项目取消1项,新增加1项;是年,市政府对全市的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进行全面清理,确定全市19个部门(单位)实施的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共80项。2011年,行政许可项目取消2项,新增加4项。
  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同时,开展审批方法改革;2003年9月,对投资项目行政审批实施“三站式”并联审批制,建立联合会审平台,把市发展改革局和市经济发展局项目管理范围内的投资项目,从立项到验收压缩为3个基本环节,把投资项目审批的几十个审批事项放到立项会审、初步设计会审、联合验收3个平台上同步受理、并联办理。2008年,实行机关内设机构行政审批职能归并,调整35个市级部门内设机构职能,以撤并或挂牌形式设立行政审批科,把分散在各科室的行政审批职能集中到1个科室,使承担行政审批职能的内设机构数从115个减少至35个,分管行政审批的部门领导从75人减少至35人。
  行政服务中心运作2000年8月,成立行政服务中心,把分散在政府各部门的审批事项受理和公民事务办理服务集中在一起运作;为方便群众,办公场所设置电子触摸屏、饮水机、服务指南等设施;时有市计委、市经委、市外经贸局、市工商分局、市公安局、市土管局、市城管办、市国税局、市文化局、市财政局(地方税务局)、市卫生局、市交通局、市农业局、市环保局、市技术监督局、市城乡建委、市规划局、市市政公用局、市劳动局、市房地产管理局、市投融资办公室21个部门设置办事窗口。2001年1月,撤销市文化局、市国税局办事窗口;11月,设置市气象局办事窗口,撤销市劳动局办事窗口。2002年2月,窗口部门调整为市发展计划局、市经济发展局、市外经贸局、市工商分局、市公安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城管办公室、市财政局(地方税务局)、市卫生局、市交通局、市农业局、市环保局、市质监局、市建设局、市规划局、市投融资办公室、市气象局17个部门。2003年10月,窗口部门增加市文体局、市民政局、市烟草专卖局、市水利局4个部门。2005年5月,增加市统计局、市安全监管局2个部门。2007年9月,撤销投融资窗口,增加消防窗口。2008年9月,设置综合窗口,把市人事局、市档案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旅游局、市贸易粮食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盐务局8个部门的29项审批事项,纳入综合窗口委托代为受理;建立劳动保障、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公安局交通管理、农机管理、司法局法律援助、民政局婚姻登记6个分中心,接受市行政服务中心的业务指导、管理协调和监督考核。2009年3月,建立住房公积金管理分中心;5月,市食品药品监管局从综合窗口分离独立设置窗口,进入综合窗口的部门调整为7个,事项调整为28项。2011年8月,增加市国税局窗口及13家与行政审批关系密切的中介机构;11月,窗口部门调整为市国土资源局、市住建局、市卫生局、市烟草局、市文广局、市财政局(地方税务局)、市统计局、市发展改革局、市环保局、市气象局、市国税局、市经信局、市水利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民政局、市安全监管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规划局、市城管局、市质监局、市农业局、市公安局、市消防大队、市工商分局及综合窗口(7个部门)。
  2000—2011年,行政服务中心受理各类审批事项82.42万件,按期办结率100%。2001年3月开始,缩减37个事项承诺时限,分别由3日改为2日、5日改为3日、7日改为5日、10日改为7日、11~15日改为10日、超过15日的改为15日。2003年7月,结合二轮行政审批改革,再次缩短36个行政审批部门159项办理事项的承诺办结期限,承诺期限共缩短746.50个工作日,平均承诺期限从10.70个工作日缩短至6.20个工作日,缩短时限的事项占总事项的35.9%。2005年6月,推出重大项目绿色通道制、办事预约制、重大上报项目陪同服务制、老弱病残上门服务制、紧急事项延时服务制5项便民措施,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2009年5月,建立镇(街道)、村(社区)行政审批便民服务代办员制度,无偿为全市基层、企业、群众提供审批代办及便民服务。2011年8月,实行重大投资项目审批绿色通道卡工作制度,对进入绿色通道的投资项目实行允急补件制、跟踪督办制、预约办理制、上门服务制、协助办理制5项服务制度。同月始,推行工作日午休服务,即周一至周五午休时间,各窗口安排1名值班人员,接受群众咨询及部分事项受理(办理);办件量小、工作人员少的窗口,安排电话值班或接受群众预约。
  决策机制建设
  政府决策机制建设重点为实行决策民主化、科学化、法制化。
  决策民主化。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行社会公示制度,通过报刊、电视、广播、政府网站等形式,适时公布事关全局的重大行政决策、政府部门管理职能及其变动情况、市域发展规划、财政预决算报告等,保障市民群众的知情、参与、监督权;实行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形成规范听证档案;实行征求意见制度,对涉及市民切身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城市总体规划、政府投资重大项目等决策,通过市民座谈会、听证会、民意调查、网上征询等方式,扩大群众参与面。
  决策科学化。推行决策调研座谈活动,把调查研究作为决策的基础性工作;强化决策论证,发挥政府决策参谋机构、研究咨询机构的论证、评估和分析等作用;严格决策程序,按照决策提出、落实承办单位、提出方案、听取意见、决策听证、合法性审查、集体决策、决策结果公示的程序进行决策;实行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一般由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决定,必要时提交政府全体会议讨论决定。决策法制化。建立决策审查制度,由市政府法律顾问和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对行政决策合法性进行审查审核;建立督促检查制度,坚持抓决策与抓落实并举,将督查贯穿于决策实施全过程;建立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全面推行问责制,避免行政决策盲目性,促进政府决策规范化、程序化、制度化。
  依法行政
  市政府制定实施依法治市规划,实施行政执法监督,实行依法行政。
  政府法制机构建设1990年9月,市政府办公室设立法制科及行政复议办公室,对外分别称“市政府法制科”“市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合署办公。1998年5月,市政府法制科更名为“市政府法制局”。2002年4月,设立市政府法制办公室,为市政府办公室内设机构,其主要职能为:负责实施宁波市人大常委会和宁波市政府法制办公室的法规、规章草案的意见征求;负责拟订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计划,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的执法行为,核发和监督管理行政机关执法证件,组织或参与检查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执行情况;负责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负责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市政府各部门的规范性文件及重大行政行为的备案工作和合法性审查;组织清理市政府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协助做好法制宣传和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工作;做好市领导信访接待日法律顾问工作;承担市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的日常工作。2008年5月,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内设行政复议科、执法监督科。2009年12月,市政府印发《慈溪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则》,建立市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并聘请市政府法律顾问2人。2011年10月,市政府办公室印发《慈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慈溪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明确市政府法制办公室与市政府办公室合署办公;市政府法制办公室主要职责为:负责宁波市政府法制办公室的法规、规章草案征求本市意见的办理工作;负责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承担市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指导全市行政调解工作;拟订市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计划;负责制订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计划,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的执法行为,核发和监督管理行政机关执法证件,组织或参与检查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执行情况;负责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向宁波市政府备案工作;负责市政府各部门和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的规范性文件及重大行政行为的备案审查工作;组织全市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负责市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协助做好法制宣传和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工作。
  制定实施依法治市规划1994—1997年,在全市实施依法治市第一个四年规划。1998年8月,制定《慈溪市人民政府第二个五年(1998—2002)依法治市规划》,建立依法决策、依法行政及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形成学法、守法、用法、护法和依法办事风气。1998年、1999年、2002年,先后3次总结和部署依法行政工作。2007年,市政府成立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2008年,制定《关于推进依法行政的实施意见》《关于贯彻落实公民权益依法保障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等,同时建立依法行政年度计划制度。2009年3月,市政府建立市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2009—2011年,完善依法行政年度计划制度,督促各地各部门贯彻落实。
  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1997年6月,对市级行政机关实行行政执法责任制;1998年5月,对各镇实行行政执法责任制。2000年12月,制定《慈溪市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2006年制定《关于进一步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部署全市具有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做好依法界定执法职责、建立和完善配套制度、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评议考核机制、落实行政执法责任等工作。2008年2月,对全市34个市级行政执法部门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考核验收;7月,政府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纳入依法行政考核范围,不再单独组织考核;是年,16个镇(街道)、34个市级执法部门进行依法行政考核,评选出年度依法行政示范单位5个。2009年5月,建立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及行政许可决定等重大行政行为和委托行政执法行为备案制度;6月,梳理并公布镇政府主要行政执法职权40项、街道办事处主要行政执法职权15项及执法依据。2009年11月1日始,由市建设、工商、公安、规划、环保、水利等部门行使的城市管理领域有关行政处罚权职能统一划转给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行使。2011年7月,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做好浙江省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工作的通知》,市级执法机关开展创建省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工作。2009—2011年,全市34个市级执法机关进行年度依法行政考核,评选出年度依法行政示范单位9家。
  建立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制度1991年3月,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清理1979—1989年市政府(含县政府、县革命委员会)制发的规范性文件,应予废止、停止执行的60件。1992年1月,制定《慈溪市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于6月第二次清理市政府(包括市政府办公室)1990年以前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废止、停止执行51件。1997年11月,清理1996年以前以市政府及其办公室名义发布的规范性文件。2001年12月,清理1996年以后市政府及其办公室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废止159件。2004年6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规定,清理1990年以后市政府及其办公室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废止78件。2007年8月,清理市政府及其办公室2006年以前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废止73件;同时,各地、各部门清理2006年以前自行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并建立和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制度。2008年3月,市政府制定《慈溪市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规定》。2009年6月,清理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2009年5月31日前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确认并公布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268件,废止和失效的文件64件。2010年4月,清理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2010年4月1日前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确认并公布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270件,废止和失效的文件27件;同月,完善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明确未经合法性审查不得列入市政府常务会议议题。2011年6月,建立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备案工作情况统计制度;11月,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实行行政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的通知》,规定从2012年1月1日始在全市范围内实行行政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制度。2011年,先后对涉及阻碍企业兼并重组、妨碍企业公平竞争的规范性文件,尤其是限制外地企业对市内企业实施兼并重组的规定以及涉及违反行政强制法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专项清理。2004—2011年,向上一级政府报备案行政规范性文件180个。
  认定行政处罚主体资格1996年8月,开展行政处罚实施机构清理工作,首批确认37个部门和单位具有行政处罚实施(受委托)主体资格。1997年8月,再次确认92个部门和单位具有行政处罚实施(受委托)主体资格,并在《慈溪日报》上公告。1998年3月,确认市民族宗教事务局等3家单位具有行政处罚实施主体资格。2003年4月,重新确认104个部门和单位具有行政处罚实施主体资格。2008年7月,对市级行政执法主体进行清理,确认103个行政机关或单位具有行政执法主体资格。
  清理登记行政许可主体和行政许可项目2004年,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成立专门领导小组,制定《慈溪市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工作方案》及配套制度;6月,依法清理、登记和审核市级行政许可实施主体,确认第一批31个部门和单位具有行政许可实施主体资格;同年取消13项行政许可项目。2005年6月,清理市级部门(单位)行政审批项目,确定行政许可项目273项,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108项。2005年10月,确认第二批13个行政机关和单位具有行政许可实施主体资格。2007年12月,再次清理市内负责承办的行政许可项目和实施主体,确定全市32个部门(单位)负责执行、实施行政许可项目390项。2009年3月,调整市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工作领导小组;9月,成立市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清理规范工作领导小组,全面开展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清理和规范工作,确认并公布19个部门(单位)实施的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80项。
  行政执法检查1989年12月,在市政府系统重点开展执法检查。1990年5月,全面清理行政处罚等具体行政行为。1992年,在全市开展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情况检查。1994年,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等执法大检查。1997年,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执法检查。1998年,在全市开展城市规划执法监督检查,对各镇开展行政执法检查。2003年,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贯彻实施情况和安全生产的执法检查。2007—2011年,连续5年开展行政执法机关当年度作出的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工作,2008年,同时开展“十佳行政处罚案卷”评选活动。2009年7月,市法制办公室转发《浙江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印发浙江省行政处罚参考文书样式》,规范行政处罚行为;9月,在全市行政执法机关全面开展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2010年、2011年,开展行政执法机关当年度作出的行政许可案卷评查工作;2011年,同时开展“十佳行政许可案卷”评选活动。2010年8月,开展说理式行政处罚文书工作。2011年2月,开展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专项检查;3月,建立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11月,开展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活动。
  1997年,开始实施行政执法证件制度,统一申领《宁波市行政执法证》。1999年,宁波市行政执法证更换为“浙江省行政执法证”,37个部门900余名执法人员通过培训并考试合格后申领浙江省行政执法证。2003年7月,开展行政执法证件使用管理情况监督检查工作。2010年6月,市政府法制办公室网站建立行政执法人员网上查询系统。2011年5月,首次开展申领省行政执法证综合法律知识网上考试。至2011年底,全市持有浙江省行政执法证的执法人员1536人。
  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1991年,市政府明确市政府法制科负责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应诉案件。2002年,再次明确市政府法制办公室负责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并承担市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日常工作。2009年5月,制定《慈溪市行政复议工作规程》,推进行政复议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6月,出台《慈溪市行政复议和解调解办法》《慈溪市行政复议听证办法》《慈溪市行政复议意见书和建议书办理规定》《慈溪市行政复议决定备案办法》《慈溪市行政复议责任追究办法》5项行政复议配套制度。2010年5月,建立市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联席会议制度;7月,建立行政复议与信访工作衔接制度;8月,实施市行政首长出庭应诉规定,行政诉讼被诉单位的行政首长应当出庭应诉。1989—2011年,全市各级行政机关办理一审行政应诉案件971件。1996—2011年,市政府收到行政复议申请424件,受理396件,不予受理20件。
  重点工程和实事工程
  慈溪市政府1993年开始实施重点工程建设项目,1998年开始实施实事工程建设项目;
  重点工程和实事工程项目的建设投用,对完善城市功能,推动现代化中等城市建设,提高社会事业水平,改善人民生活质量,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具有积极作用。
  重点工程项目重点工程一般分新建、续建、前期3类;1993—2011年,累计立项重点工程项目291项,实施后竣工或基本完工239项。
  每年安排的新建重点工程项目如下:
  1993年7项:220千伏输变电工程、余(姚)慈(溪)铁路、杭州湾大酒店、四灶浦海涂水库、自来水厂扩建工程、慈溪大厦、工业品批发市场。
  1994年4项:程控交换机引进工程、329国道慈溪段拓宽、国贸大厦、农行(慈溪市支行)营业大楼。
  1995年6项:慈溪中学迁建、粮食储备库、通信二分局、慈溪海关、慈溪中医医院、实验小学迁建。
  1996年6项:329国道拓宽二期(掌起一蟹浦)、连接杭甬高速公路的一级专用公路、港慈电厂、110千伏观城输变电工程、110千伏横河输变电工程、新城大道南延工程。
  1997年8项:龙山镇海涂围垦工程、浒溪线横河段(1K+700—5K+700)拓建工程、市中横线建设工程、前应路新建工程、新城水厂扩容、城区河道污染治理一期第一阶段工程、市殡仪馆、市逍林中学迁建工程。
  1998年7项:海黄山东侧标准海塘建设工程、徐家浦排涝工程、杭甬高速公路慈溪连接线一期工程、110千伏坎墩输变电工程、多媒体通信网、三北大街西延一期工程、城区河道治理二期工程(大塘河治理西延工程、虞波江拓宽改造工程)。
  1999年9项:新浦和崇寿农地整理工程、开发大道东延伸段、东外环延伸段、后二房路北段改造工程、观城中学迁建工程、市人民医院迁建工程、市广播电视中心新建工程、市体育中心新建一期工程、民兵训练中心。
  2000年15项:四灶浦西侧围涂工程、观城附海七塘横江开挖工程、杭州湾农地整理工程、伏龙山北侧盐碱地开发改造工程、高速连接线延伸段工程、樟新公路改建工程、芦庵公路改建工程、城乡电网建设(220千伏慈西变电所、110千伏周巷变电所、110千伏白沙变电所、35千伏崇寿变电所、35千伏杭州湾变电所、35千伏彭桥变电所、35千伏鸣鹤变电所)、境外(余姚)引水工程、阳光大道、峙山文化广场、城镇垃圾处理场建设(中部垃圾填埋场、东部垃圾填埋场)、实验中学高中部、沿海北线观城师桥段改建工程、慈溪华东轻纺针织城(一期)。
  2001年8项:北外环线中段建设工程、中心城区东大门景观绿化新建工程、中心城区西大门景观绿化新建工程、市行政中心新建工程、市委党校迁建工程、慈吉教育集团校舍新建工程、白沙农贸市场迁建工程、观城工业园区一期工程。
  2002年11项:徐家浦拓宽疏浚工程、生态农业示范园区工程、中横线一期工程(周西线—龙场)、杭州湾大桥南岸进场道路工程、220千伏慈东输变电工程、市民广场新建工程、老城区—CBD改造工程、新城大道北延工程、北外环线西延(东延)建设工程、市图书馆建设工程、育才中学迁建工程。
  2003年25项:东部三塘横江(淞浦—镇龙浦)拓宽疏浚新建工程,淡水泓围涂新建工程,城区骨干防洪排涝新建工程,农产品加工和食品工业园区新建工程,观附公路拓宽改建工程,三七市—海黄山(329国道—沿海北线)拓宽新建工程(古师公路),杭州湾大桥南岸西侧进场道路改建工程(周西公路),匡堰(妙山)—逍林(下新塘)新建(改建)工程,上虞汤浦水库引水工程,旧城中心区改造二期工程,东外环路南延(至高速连接线一期)新建工程,浒溪线景观改造工程,西外环中南段新建工程,峙山文化广场C、D、E地块绿化新建工程,西部教育园区新建工程(曙光中学新建工程、行知职高新建工程、周巷职高新建工程),达蓬山文化旅游区新建工程,五磊山风景区新建工程,中华(天元)古旧家具城新建工程,中国(慈溪)家电科技城新建工程,横河轴承专业园区新建工程,中国(慈溪)汽车贸易城新建工程,观海卫镇工业园东区宏一工业园区新建工程,宁波宗申摩托新建工程,14万吨聚酯新建工程,电子引线框架材料新建工程。
  2004年16项:徐家浦两侧围涂工程,中部八塘横江拓疏工程,220千伏慈北输变电工程、220千伏慈东(淞浦)输变电扩建工程,浒崇公路改建工程,东外环线中横线集污干管工程,市公安指挥中心迁建工程,市人力资源交流中心工程,市文化艺术中心工程,白沙综合商圈动迁工程,中国(慈溪)建材机电物流中心,万吨差别化腈纶生产项目,30万台电子计算机项目,90万套运动器材项目,年产50万台无氟节能型电冰箱生产项目,杭州湾新区方太(滨海)工业园工程,金帆集团信息产业园工程。
  2005年12项:西部八塘横江拓宽工程、中横线西延工程(周西—小曹娥)、中横线二期工程(329国道复线)、329国道慈溪段(K130+400—K150+210)畅通工程、市域污水治理一期工程、电网建设工程(包括220千伏慈南输变电工程、110千伏庵东输变电工程、110千伏附海输变电工程、110千伏掌起输变电工程、220千伏慈北输变电扩建工程、110千伏龙山输变电扩建工程、110千伏师桥输变电扩建工程、110千伏逍林输变电扩建工程、35千伏长河园区输变电工程、35千伏新界输变电工程)、宁波—杭州天然气输气管线工程慈溪支线项目、教场山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慈北粮食储备库和粮食加工中心工程、不锈钢烤炉生产项目、精密塑料模具制作项目、智能化高压电器生产线项目。
  2006年14项:陆中湾两侧围涂工程、东部三塘横江拓疏工程(蛟门浦—淞浦)、城区骨干防洪排涝工程二期潮塘横江(青少年宫路至新城大道段)建设工程、杭州湾大桥余慈连接线工程(大桥南岸连接线)、方淞线新(改)建工程、电网工程、漂印染园区污水预处理工程、青少年宫北路改造工程、青少年宫北段工程(镇中路)、市行政事业机关办公用房拆迁安置工程、市公共卫生服务中心工程、市妇幼保健院迁建工程、市职业高中新建工程、市看守所迁建工程。
  2007年9项:东、中、西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工程,世界银行GEF宁波/慈溪湿地项目,慈溪体育馆工程,市人民医院行政综合楼工程,香格国际广场,年产200万台健康型电热油汀生产线项目,年产101万套系列厨电产品项目,年产400万套汽车散热器格栅项目,年产60万台节能环保型电冰箱生产线。
  2008年9项:土地整理及造地项目、曙光北区居住小区二期工程(星光二期)、市早期教育研究发展中心工程、大润发超市、慈溪工业品批发市场二期项目、嘉丽中心(五星级大酒店)、慈溪(杭州湾新区)科技创业服务中心(高新技术孵化基地)、慈溪杭州湾世贸商城项目、中央公园项目。
  2009年22项:水云浦至半掘浦围涂造地工程、市农产品展示展销中心、寺马线胜山段建设工程(三塘横江至中横线)、慈溪风电场二期工程、北二环东延综合改造工程(城中村改造)、界牌旧村综合改造工程、污水处理厂污泥综合处置项目、市第二人民医院迁建工程(慈林医院)、市第三人民医院扩建工程、市峙山医院迁建工程、市残疾人托养中心工程、市社会福利院工程、浙大网新智慧谷、越溪生态农庄、慈溪雷迪森港湾酒店、麦德龙超市、绿城慈溪二棉项目、尚南华庭住宅小区、年产2500吨新型合金材料(钛型材)生产项目、年产5万吨高精铝箔项目、年产80万台新型环保节能冰箱项目、年产50万台XQ970系列节能型滚筒洗衣机生产线项目。
  2010年69项:四灶浦拓疏工程、徐家浦至淞浦围涂区造地工程(二期)、郑徐水库工程,329国道复线北连接线(龙山段),电网工程,景观大道综合改造工程,梅林保障性住房工程,新城大道北延及坎墩环镇北路东段工程,西门小学扩建工程,西门中学易地改造工程,银泰广场项目,沃尔玛超市项目,总部经济一期10幢商务楼建设,联盛广场,大剧院、科博中心等公建群,年产14000台电脑针织机械生产线技改项目,纺织软件科技园建设项目,年产1000万套手机SMT无线模块生产线技改项目,年产200万套汽车电动燃油泵总成生产线技改项目,年产25兆瓦光伏组件生产线技改项目,年产5万吨苯酐、2000吨富马酸和配套3000千瓦余热发电装置项目,年产2000吨PBT/PET复合材料磨尖丝技改项目,年产4万吨差别化三卷曲涤纶短纤维项目,年产6000台(套)液压成套系统,年产120万米6~35千伏挤包绝缘电力电缆等生产线技改项目,以及市工业效益提升工程44项。
  2011年34项:建塘江两侧滩涂综合治理工程,水体流动大塘江入口段整治工程,水云浦—半掘浦围涂地开发造地项目二期,四灶浦—水云浦围涂地开发造地项目,市现代农业开发区中心横路(郑家浦—水云浦)路基、桥梁工程,灵峰浦拓疏工程,正大集团项目,长邱线改建工程(329国道连接线)慈溪段,余(姚)慈(溪)城际快速通道工程(余慈大道)慈溪段,观附公路北延(七塘—十塘)新建工程,东三环快速路,杭甬高速慈溪连接线一期(横河段)拓宽改造工程,电网工程(110千伏剑山变电所扩建工程、110千伏附海变电所扩建工程、110千伏徐福变电所扩建工程),明州路西延工程,城南综合改造工程,新潮塘板块综合改造工程,漾山路江综合整治工程,青少年宫北路北延工程,慈溪剧院新建工程,鸣鹤古镇保护开发工程,市商品市场园区建设工程,市综合物流园区项目,市新兴产业集群区建设工程,纺织软件科技园建设项目,年产3000万只插座及转换器生产线技改项目,年产22万套LED半导体照明灯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年产1200万只制冷蒸发器和100万只太阳能热交换机生产线技改项目,年产1万台电脑针织机械生产线,年产3万吨输电线路用碳纤维复合芯铝绞线及500千伏以上特高压大截面导线生产线技改项目,年产2500台注塑机生产线技改项目,年产1万吨TFT一LCD光学薄膜生产线技改项目,万虹广场,城西休闲娱乐商务区一期,红星美凯龙慈溪项目。
  实事工程项目实事工程即市长工程,既有工程类项目,也有事项类项目,一般在当年竣工或完成,有的跨年度续建;一些年份实事工程与重点工程有交叉,工程名称有重复。1998—2011年,实施实事工程124项。
  每年实事工程项目如下(2006年未安排):
  1998年10项:市镇公路建设(浒崇线、小陈家路至陈家路线、范市至沿海线、胜山蔡丁至胜西线)、城区河道治理二期工程(大塘河治理西延工程、虞波江拓宽改造工程)、市人民医院迁建工程、前应路一期工程、逍林中学迁建工程、梅湖水库加固增容工程、新城水厂扩容工程、西门农贸市场迁建工程、110千伏坎墩输变电工程、海黄山东侧标准海塘建设工程。
  1999年10项:西部海塘除险加固工程、外杜湖水库提水工程、城乡电网建设改造工程(35千伏周东临时变电所、35千伏积善变电所、10千伏线路建设与改造工程)、市镇公路建设工程(中横线长河段坎墩段、达蓬公路新建工程、罗叶线观城段)、污水处理厂扩容工程、浒山江北段治污改造工程、新世纪广场、虞波广场、农副产品批发市场新建工程、老年活动中心。
  2000年8项:樟新公路改建工程、芦庵公路改建工程、城乡电网建设(35千伏崇寿变电所,35千伏杭州湾变电所,35千伏彭桥变电所,35千伏鸣鹤变电所)、境外(余姚)引水工程、峙山文化广场、城镇垃圾处理场建设(中部垃圾填埋场、东部垃圾填埋场)、实验中学高中部、沿海北线观城师桥段改建工程。
  2001年11项:西部排涝一期工程、外杜湖退塘还湖工程、市农垦场农地整理工程、沿海北线龙山东段新建工程、供电(110千伏浒山变电所、110千伏逍林变电所)、峙山文化广场B区工程、污水深处理工程、西三垃圾填埋场扩建工程、贤江中学迁建工程、市老年公寓建设工程、市收容遣送站新建工程。
  2002年7项:全面实施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城区万户自来水一户一表改造工程,管道燃气建设工程,南门大街拓宽改造工程,市民广场新建工程,徐家浦拓宽疏浚工程,329国道城区段绿化、亮化工程。
  2003年8项:建立社会弱势群体帮扶体系,加快建设经济适用房,新建120急救中心,新建行知职高,实施水资源引进和治理,完善市域公交运行网络,实施城区市政道路环通工程,健全治安防控网络。
  2004年8项:新型农民培训工程、姚江引水应急工程城南水厂(姚江引水)工程、安置房经济适用房建设工程(天和家园)、中西部农村二次改水一期工程、建立农村新型合作医疗体系、敬老爱心工程、加快实施农村“五保”和城镇“三无”老人集中供养、漂印染及冶炼行业集中整治工程(包括杭州湾新区漂印染集中整治工程、宗汉街道小熔炼集中整治工程、新浦镇小冶炼集中整治工程)。
  2005年10项:继续实施康庄工程,继续实施安居工程,继续实施农村二次改水工程,继续实施城区道路环通工程,实施城乡商贸“两店一场”(农村放心便利店、农资营销店、农贸市场)建设工程,实施城区住宅老小区改造工程,健全社会捐助网络,扩大和加强重点排污企业实时电子监测监控网,实施城区道路疏堵保畅工程,实施暂住人员就业及居住服务工程。
  2007年10项:城乡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工程、城乡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城乡清洁工程、社会治安监控网络工程(天网工程)、城乡道路疏堵保畅工程、城乡公共卫生服务建设工程、城乡教育设施建设工程、城乡困难群众住房救助工程、城区背街小巷改造工程、城乡文化建设提升工程。
  2008年12项:客运公交提升工程、供水安全工程、食品放心工程、居民安居工程、教育资助工程、城河治理工程、社会保障工程、社会防控工程、电力保障工程、便民设施工程、卫生提升工程、残疾人阳光工程。
  2009年10项:劳动就业促进工程、住房保障工程、城乡食品安全工程、城区老小区和背街小巷改造工程、城乡生态文明工程、低收入农户奔小康工程、城乡社区服务提升工程、残疾人共享小康工程、中心城区疏堵保畅综合整治工程、公交客运提升工程。
  2010年10项:就业促进工程、教育均衡和安全工程、健康卫生工程、城乡安居工程、和谐社区工程、共享小康工程、蓝天碧水工程、文化惠民工程、平安畅通工程、新市民关爱提升工程。
  2011年10项:就业促进工程、教育均衡工程、健康卫生工程、城乡安居工程、森林慈溪建设工程、共享小康工程、水环境改善工程、文化惠民工程、城区交通优化工程、新市民关爱提升工程。
  第三章 信访
  第一节 信访机构及制度建设
  信访机构
  1988年初,设有县委县政府信访办公室,为副科级单位。1996年12月,改设为“市委市政府信访局”,由市政府办公室管理,设3个职能科室。2002年4月,市委市政府信访局(简称“市信访局”)挂靠市政府办公室,机构级别为正科(局)级,内设办公室、接访科、督查科3个职能科室,划入市长电话接听处理职能。2005年11月,增设办信科、市长电话受理科(对外称“市长电话办公室”)。2011年8月,政府机构改革,市信访局由挂靠市政府办公室调整为与市委办公室合署办公,在编工作人员17人;同年11月,设立市长电话受理中心,挂“市长电话办公室”牌子,为市信访局下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1998年,市信访局接待室获得首批“省级信访文明接待室”称号;2006年,市信访局被命名为“宁波市级文明单位”。
  1988年初,各区、乡(镇)均有信访工作机构和信访工作领导小组,配备信访工作专(兼)职干部。1992年5月撤区扩镇并乡后,明确镇(乡)信访干部编制。2004年,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市编委办公室、市信访局联合发文,对各镇(街道)和市级机关配备信访干部作出规定。
  1989年始,注重行政村、企业和机关信访网络队伍建设;至1990年6月,全市799个行政村有775个建立信访工作网络,占97%,有村级信访人员1233人;全市310家大中型企业和上规模的乡镇企业均成立信访领导小组,企业信访工作人员580人;至1993年,全市所有行政村均有信访工作人员。2006年,开展基层信访工作规范化建设,至2007年,全市镇(街道)全部通过宁波市信访局达标验收。2010年始,全市开展村级信访工作“五个一”(一个完善的信访工作组织,一支健全的信访工作队伍,一套完整的信访工作机制,一个固定的便民接待室,一笔专项的信访工作经费)工程规范化建设,加强信访工作基层基础建设。
  信访制度
  1993年后,以市委、市政府或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先后发出《慈溪市镇乡、市级机关领导信访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等信访工作专门性文件13个;建立完善党政领导信访接待日、党政领导包案处理、目标管理考评、市党政领导预约接待、信访信息调研分析、基层信访干部例会和培训等工作制度。
  党政领导接待日制度1982年始,建立县领导信访接待日制度,每月1次。1988年,由县委、县人大、县政府、政协慈溪县委员会、县纪委领导定期轮流接访。1989年后,改由市委、市政府领导定期轮流接访,每月15日为接待日(1999年3月始改为每月16日,并安排律师及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工作人员接访时咨询)。1997年开始,建立镇(乡)和部分市级机关领导信访接待日制度,与市领导信访接待日同步进行。2000年6月始,市领导接待时间从半天改为1天,并根据阶段性信访热点、难点问题,安排相关职能部门领导参与联合接访。2007年,实施每月20日市党政领导劳动关系调处日制度。2009年,实施周一市“四套班子”领导信访接待制度和国庆期间市党政领导信访值班制度。
  党政领导约访下访制度1998年,建立市党政领导约访群众制度。2002年3月,在观海卫镇试点推行镇党政领导信访接待“1+4”(1名镇领导负责接待,镇派出所所长、法庭庭长、土管所长、司法所所长参加)模式,并在当年全省信访局长会议上介绍,后接访模式在全市实施;同时,市党政领导每年集中时间分别到各自联系镇(街道)开展下访约访活动。2008年7月,开展“市委书记大接访”活动,至11月,每个工作日均安排1位市党政领导参加接访群众工作。
  信访联席会议制度1990年,成立市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2004年,市委、市政府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和群体性事件联席会议(简称“市信访联席会议”)制度建立,由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任召集人,下设办公室(设在市信访局),组成农村土地问题等7个专项工作小组;至2011年,设10个专项工作小组。2011年,强化信访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联动机制,加大跟踪督办和协调指导力度。
  2002年4月后,建立和实施市委书记办公会议每月听取信访工作汇报制度。
  信访目标管理考评制度1989年始,对各区、镇(乡)信访工作进行目标管理考评,此后,每年以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名义下发年度信访工作考核办法。2004年始,市委、市政府每年与各镇(街道)签订信访工作责任状,2008年增加23个市级工作部门签订责任状。2007年始,市设30万元信访工作考核奖,单独用于信访工作先进奖励。2008年始,实施每月信访排名通报及重大疑难信访问题领导“双包案”(市领导和责任单位主要领导共同包案)制度。2011年始,对每月实际发生的越级上访、上访综合情况分别作出月度排名及累计排名通报;同时建立双周来访情况通报和越级访急报制度,对来市上访及越级访进行双周通报,所发生越级访以信访快报形式报送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同时抄送责任单位。
  干部挂职锻炼制度2001年始,建立市管后备干部到市信访局挂职锻炼制度;是年,有2名在镇工作的年轻干部作为期半年的挂职锻炼。此后,挂职干部人数常年保持在2~4人,至2011年,累计参加挂职锻炼27人。2004年始,建立市级机关新提任副科(局)级领导干部到市信访局担任信访督查专员制度,每期3个月,至2011年累计22人。
  第二节 信访受理
  信访一般指来信来访。2000年,市长信箱在市政府网站开通。2002年后,信访包括市长电话、市长信箱电子邮件。1988—2011年,市信访局受理群众来信来访6.63万件次,其中接信3.23万件,接访3.40万批;市长电话办公室接群众电话5.73万件次;市长信箱(网络信访)受理电子邮件1.73万件。群众来信来访1988年2827件次,1994年1371件次,1995年1502件次,2005年3420件次,2008年2889件次,2011年6172件次。
  信访受理形式
  接待群众个体上访(简称“个访”)。1988—1998年,每年不超过700起。1999年增加至1033起。2000—2011年,每年均在900起以上,其中2005年1604起为最多。
  接待群众集体上访(简称“集体访”)。1988—1996年,每年不超过50批,人数最多为782人次。1997年,集体访增加至79批1958人次,1999年增加至204批3646人次,2000年回落至126批2241人次。2001—2010年,年均接待集体访118批2258人次,2011年113批3983人次,为上访人数最多的一年。
  受理市长电话。2002年2323件,2004年上升至9449件,2005年高达1.03万件,此后逐年回落,2011年7167件。
  市长信箱(网络信访)。2002年、2003年分别为115件、105件,2004年上升至1299件,2007年3144件为最高,2008年回落至2490件,2011年为1874件。
  信访受理内容
  1988年始,群众反映基层干部在党风党纪和经济方面的问题开始增多,1989年约占信访总量的10%。随着农民收入增加,以农村建房、宅基地和出入行路纠纷为主的民间纠纷增幅较大,占到各类民间纠纷信访的50%左右,以个访和写信反映为主;1991年,反映民间借贷、知识青年和劳动就业问题比较突出。1994年后,随着企业转换经营机制和体制改革深化,一些转制及困难企业职工信访开始增多,并多次集体访。1997—1999年,企业改制较为集中,加上原改制企业遗留问题,由此引发大量信访,群众集体访大幅攀升,规模趋大,情绪激烈,重复上访率高,个别集体访中出现举请愿牌、挂黄布等现象。
  1998年,三北大街西延工程推进,同时启动农村二轮土地承包,拆迁安置和二轮土地承包等信访大量发生,群众到市集体访在1999年达到204批3646人次,其中50人次以上集体访14批。2000年后,信访反映主要是土地征用、城乡建设、劳动社保、环境保护等方面,反映村级财务、村干部作风和企业改制等方面的信访量开始下降,反映拆迁安置和土地征用问题的大幅增加。
  2003—2005年,龙山养殖园区温州籍养殖户因反映水产养殖区受污染索赔及合同纠纷等问题,多次发生大规模集体访,并越级去宁波、赴省和进北京集体访。
  2004年,未列入定补范围的原乡镇企业老职工要求参照享受镇办街道集体企业老职工经济定补的信访激增,除个访外,发生到市集体访21批432人次;慈溪第二棉纺织厂近100名职工因改制问题到市行政中心集体访6起,并引发慈溪第一棉纺织厂职工停工、围堵国道等群体性事件;同年,农婚知青因参加医保缴费问题,2次有100余人到市行政中心集体访,2005年,市政府出台农婚知青养老保障补充政策后基本平息。
  2005年后,因城市规划调整和房地产开发引发的信访较多,发生到市集体访12批156人次;在慈溪暂住务工人员群众信访增多,主要反映劳资纠纷、卫生费收取、暂住证管理、交通事故及非正常死亡处理等问题,并多次发生集体访事件,出现部分缠访、闹事现象。
  2009年,信访涉及劳动社会保障、城乡规划建设、土地征用及管理等问题相对集中,全年到市集体访62批1388人次。原24家镇属街道企业老职工和企业军转干部信访活动较频繁,房地产信访问题比较突出;2010年,到市集体访85批1900人次,除发生农婚知青、原庵东供销社职工和原市印染厂部分下岗职工几次较大规模集体访外,无其他100人以上集体访发生,50人以上的集体访5起,围堵冲击行政中心非正常上访行为也较往年明显减少。2011年,群众信访反映的问题仍然集中在劳动社会保障、城乡建设管理、国土资源、农业农村等方面,此四类问题到市集体访64批1808人次,批次和人次分别占当年集体访总量的56.6%、45.4%。
  第三节 信访处理
  信访处理流程
  信访按内容作出处理;对政策咨询的当面解释,政策明确的做好疏解工作,涉及具体事务的一般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处理单位,涉及几个单位的,由信访部门牵头协调;难度较大的,由市领导牵头处理;把处理结果反馈给信访人。
  1988年,继续完善信访登记、呈阅、交办、查办、催办、回复、报结、统计、立卷、归档等工作规程。1989年,对全市信访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开展企业信访工作试点,当年信访结案率93.4%。1990年,检举揭发方面信访增加,市信访办公室配合相关职能部门抓好信访案件查办工作。1991年,对全市11个重点信访老户落实责任单位,有10个老访户得到妥善处理。1993年,实行一般案件1个月报结,大案难案2个月报结,当年信访反馈率80%以上,结案率95.6%。
  1994年,群众到市集体访上升,市党政领导接待、处理信访;横河镇群众到市集体访中,反映环境污染、土地管理、企业转制、拆迁等方面问题,市3位领导接访,听取意见,做好疏导工作;对环境污染问题,开好协调会,责成市环保、农业部门作出鉴定,合理处理。
  1998年,建立社会不稳定因素排查网络;反映企业改制问题上访量激增,信访部门会同劳动、工会和妇联等部门开展走访百家企业活动,提出12条对策建议。1999年,市领导接待群众103批395人次,约访群众7批284人次,协调处理疑难信访件43件;全市23个镇(乡)主要领导调处疑难信访件142件,接待约访群众826人次,阅批信件206封。2003年11月10日,宁波市市长金德水等领导到慈溪参加三级联合接待,接待群众32批,其中当场解决3件、直接交办限期答复17件、政策解释疏导12件。2011年7月,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慈溪市信访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实行信访工作责任追究;9月,市委、市政府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的若干意见》,对完善信访工作制度、建立健全信访工作长效机制、依法处理信访问题、推进信访法制化进程等方面作出规定。
  信访积案难案处理
  1995年,采取领导包案、联合办公等形式,逐个调处积案;匡堰镇一信访老户对承包土地政策处理不服,先后向市领导写信28封,信访部门细致分析,多次协调,终于妥善解决。2000年,由市党政领导对重大疑难信访实行包案处理,同时落实各镇和市级部门领导包案制度;每月开展不稳定因素排摸、化解工作;全年排查不稳定因素147件,有140件得到化解;市成立信访老户集中处理协调小组,由市信访局牵头,市法院、市检察院、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及有关部门参加,复查信访老户33户,并提出处理意见。2007年、2008年,开展重信重访问题专项治理。2009年,开展信访积案化解年活动,梳理确定的市级44件信访积案,化解12件,通过司法程序或信访程序依法终结10件。2010年,建立信访动态信息零报告制度,继续开展信访积案化解活动。
  第四章 外事侨务港澳台事务
  第一节 外事
  1985年8月,慈溪县被列为甲类开放区,当月成立县政府外事办公室(简称“外办”);外事工作成为扩大开放、开展交流、增进友谊、促进经济发展的政府工作。
  因公出国(境)管理
  1988—2011年,全市因公出国(境)团组5652批1.22万人次;主要前往日本、韩国、美国、澳大利亚、新西兰、法国、德国、英国、荷兰、丹麦、西班牙、巴西等国家和中国香港、中国澳门地区。出访人员多为参加展览会、博览会、业务洽谈等经贸活动,以及市政建设、医疗卫生、文化教育、友好城市等方面的考察、培训、交流。
  1993年12月,派遣慈溪珠算协会组织的中国宁波慈溪珠算竞技代表队,参加在韩国汉城(今首尔)举行的第七届世界计算技能竞赛大会,夺得7枚金牌,为慈溪、为国家争得荣誉。1996年4月,市长高裕昌率团赴美国贝克斯菲尔德市友好访问,签订两市友好交流关系协议书。2003年,派遣40余人的民族乐团赴法国演出。2004年、2006年、2007年、2010年、2011年,分5批派遣150余名公务员赴德国、澳大利亚、中国香港、新加坡、泰国等国家和地区培训。2007年9月,市长徐华江率团赴爱尔兰、英国、挪威考察,举办投资环境说明会;11月,市委书记洪嘉祥率经贸文化考察团,在日本举办“中国·慈溪2007杭州湾跨海大桥经贸和徐福文化活动周”活动。2009年4月,市长徐华江率慈溪经贸代表团赴日本参加“日本(东北亚)·宁波周”活动,并出席宁波兴瑞电子有限公司收购日本马谷株式会社的签约仪式。2011年5月,副市长胡建国率团赴以色列罗什哈因市参加友好城市大会,并代表慈溪市签署音乐城市网络协议。
  1991年后,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委组织部分别出台《关于办理临时因公出国团组申报手续的暂行规定》《慈溪市因公临时出国(境)管理暂行规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党政机关干部出国(境)管理的暂行规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管理的通知》《市管领导干部因公临时出国(境)管理暂行规定》等文件,规范出国出境;市政府办公室制订《慈溪市涉外突发事件应急预案》。1994年3月,开始实行护照、签证专办员制度。2005年8月,实行因公出国任务网上申报,全市因公出国(境)团组均纳入管理范围,由市外办负责审查出国(境)组团,严格制度纪律,节约出国经费;因公出国(境)团组回国后,护照由市外办收缴,登记造册并运用电脑管理。2007年后,领导干部因私护照由市外办收缴和保管。
  外事接待与交流
  1988—2002年,接待外国人、外籍华人、港澳台同胞2.24万批4.87万人次;主要为日本、美国、法国、德国、西班牙等国和中国港澳台地区商务人员。2003年后,外商不再经外事部门登记。
  1988年3月21日,民主柬埔寨主席诺罗敦·西哈努克亲王和夫人莫尼克公主一行12人赴宁波,路经慈溪时稍事休息。1994年8月,美国贝克斯菲尔德市鲍勃·帕莱斯市长率市政府代表团访问慈溪,与慈溪市签订友好交流关系意向书;2004年4月,贝克斯菲尔德市政府代表团由哈维·霍尔市长率领再访慈溪,两市市长共同签署《进一步加强友好交流备忘录》。1997年11月,经文化部批准,中日合演的大型歌舞剧蓬莱之国——徐福传说在慈溪公演。2002年6月,日本前首相羽田孜到慈溪访问;2007年10月,羽田孜再次访问慈溪,参加中国徐福文化园徐福像揭幕仪式,并在徐福东渡遗址秦渡庵前栽种象征中日友谊的樱花树。2005年4月,大型国际赛事2005国际田联竞走挑战赛首次在慈溪举办,参加比赛的有中国、俄罗斯、西班牙、墨西哥、意大利、厄瓜多尔、澳大利亚等国家的127名运动员。2007年3月,第三届国际化纤产品订货会在慈溪举行,英国、日本、韩国、澳大利亚、南非及南亚、南美、中东等2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近50位外商和国内70余家企业代表参加会议;6月,举办“2007欧洲一慈溪企业合作贸易洽谈会”,西班牙、德国、荷兰、比利时、英国、意大利、芬兰等欧盟国家的9个商会和相关政府机构的70余位外宾参加会议,与慈溪有关企业洽谈业务。2009年5月,斯里兰卡港务和航空部部长查麦尔·拉杰帕克斯率政府代表团访问慈溪;12月,埃塞俄比亚、尼日利亚、南非、阿根廷、澳大利亚、白俄罗斯、智利、哥斯达黎加、埃及、伊拉克、牙买加、蒙古、新西兰、菲律宾、俄罗斯、沙特阿拉伯、塞拉利昂、西班牙、瑞士、泰国、乌克兰、美国等国家驻华使节和外交官(大使、公使等)约30人到慈溪访问,参观考察海通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4月,越南共产党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副书记梅值率领干部培训团考察慈溪家电博览会;7月,匈牙利驻沪总领事库蒂·拉斯洛来到慈溪访问。2011年9月,美国全国公共广播电台、《华盛顿时报》、《华盛顿邮报》和《时代》周刊等媒体记者到宁波太极环保设备有限公司等企业采访。
  第二节 侨务港澳事务
  侨务宣传
  1989年,举办“寄情故乡”宣传,在市政府宣传窗展出106幅照片,展示慈溪籍华侨和香港同胞爱国爱乡、参与支持家乡经济社会建设事业的事迹。1993—1997年,组织归侨侨眷、港澳属和侨联干部学习邓小平题为《关于发挥华侨、华人作用是中国大发展独特机遇》的讲话;以香港回归为契机,专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并作有关香港回归的辅导报告近20场次,听众3000余人。1998—2002年,在全市侨界开展“树文明新风、创文明侨户”活动,10家文明侨户受到上级侨联表彰;以澳门回归为契机,组织侨界代表人士座谈会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编辑澳门知识专刊等迎澳门回归系列活动。2008年,组织全市侨界学习《浙江省华侨权益保障暂行规定》;印发小册子,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
  2009年,组织侨界开展中共十七大精神宣传学习活动;开展华侨与改革开放30周年征文、摄影、书画比赛和侨界和谐家庭创建活动,征文、摄影、书画比赛按类别评选出一等奖3名、二等奖6名、三等奖9名、纪念奖15名,评选出侨界和谐家庭10户;开展侨法宣传月活动,发动侨界人士400余人参加全国侨务法律法规知识有奖竞赛。2010年,组织侨界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3月,邀请宁波市侨联十佳和谐家庭作专场报告;是年,全市侨界为四川北川中学重建捐款8.66万元,受到上级侨务部门好评。2011年7月,举办镇(街道)侨务干部培训班,邀请省侨办领导作海外侨情和侨法知识专题讲座;是年,开展星级村(社区)“侨界之家”创建和评选活动,古塘街道青少年宫社区获得省“五星级侨界之家”称号。
  服务侨港澳胞属
  1989年,为侨胞及国内亲属解决夫妻分居3起,到慈溪定居2起,调动工作5起,子女升学2起,落实私房政策2起,平反冤案和纠错各1起;解决农转非(农业户籍转非农业户籍)6人,修复祖墓2起;受理接待信访44件30人次;为困难港属、侨属发放困难补助费,为侨港胞办实事11件。1990年,为侨眷港属解决就业、建房、经济困难补助等29件。1991年、1992年,为侨港属困难户发放一次性补助12户,办理农转非9人、自费留学10人、出国境定居19人、探亲131人次,受理办结信访191件次,办其他实事13件。
  1993—1997年,接访100余人次,办结信访件94件;帮助落实政策3件,办理农转非23人,给予经济困难补助22户,为侨港属出具证明出境探亲26人次、子女升学8件、自费出国留学1人,为侨港属办实事60余件。
  1998—2002年春节期间,走访慰问归侨、侨眷、港属和留学人员家属70人,为26户生活困难户给予经济补助,帮助2户归侨侨眷解决房屋纠纷和邻里纠纷;5年间受理并设法办结侨港属维护权益信访件119件。
  2003—2011年,受理办结信访件175件;开展为侨服务活动6次,参加120人次;走访侨资侨属企业150家次,排忧解难19家次,协调解决侨企诉案14起;走访慰问部分归侨侨眷和留学人员家属,其中2008—2011年,为120户次困难归侨侨眷家庭发放补助金15.20万元;2009年11月,邀请组织宁波市第三医院为浒山街道部分归侨侨眷、留学人员家属义诊120余人次;2010年6月,组织全市10位归侨在市人民医院进行免费健康体检;2011年,先后举办劳动保障、人才政策和海关知识等讲座,帮助侨资企业了解相关政策。
  造福桑梓
  1988年后,在全市侨属中开展“提供一条计策、传递一个信息、介绍一个人才、引进一个项目、推销一个产品”活动,引导鼓励侨胞为振兴慈溪作贡献。是年12月,港胞姚云龙向浒山友谊羊毛衫厂投资5万美元,同时将所获利润全部用于云龙中学,实现全市港资引进零的突破。1989年,经侨务部门及侨眷联络牵线,创办慈溪联兴羊毛衫有限公司、宁波华美乳胶制品有限公司、慈溪尊宝卷尺有限公司、慈溪佳民光学仪器有限公司4家港胞参与的合资企业;是年,达成贸易合作意向2项,出口额2000万元;同时接受港胞侨胞捐资29起,计196.10万元,用于兴办教育、社会福利、造桥铺路、园林建设等公益事业。1990—1992年,达成合资项目18个,总投资44万元人民币、796万美元;侨眷引入外资创办侨属企业15家,安排部分侨眷就业;接受捐资项目42个,折合353.90万元,主要用于教育、农村自来水安装、电力线路整修和体育设施。1993—1997年,先后有9位侨胞、港胞兴办合资、合作或独资企业;在留学人员家属中开展“联系一项业务或技术、请进一位客商、引进一笔资金、推销一只产品”活动;有7位留学人员投资或引资115.80万美元,兴办合资或独资企业9家,并有14位留学人员被市外经贸局聘为对外招商代理;其间,接受教育、铺路和金仙寺附属设施等捐赠项目54项,成立海外交流协会。1998—2002年,引进协议外资3828.90万美元,其中市侨办促成引进杭州湾新区欧洲工业园,有22家西班牙企业入驻,实到注册资本3400余万美元。2003—2007年,邀请和接待海外45个团体、400余人次的海外客商到慈溪进行经贸考察,引进外资项目25个,协议外资1.40亿美元;配合出境招商2次,聘请11名海外留学人员为慈溪经济信息联络员;举办3次慈溪民营企业与留学人员科技项目对接洽谈会,先后有100余位留学人员携带210余项高新科技项目与慈溪150余位民营企业家对接洽谈,达成合作协议项目42项。2004—2011年,先后举办6届留学人员科技项目与民营企业产业对接洽谈会,达成合作项目65项。2008年,全市侨界共向南方冰冻雨雪和四川汶川特大地震灾区捐款捐物158万元。2008—2011年,相继成立市海外人才服务家乡智囊团、市留联会上海分会、市留学人员创业园、市海外留学归国人士创业发展促进会;先后引进项目8项,合同利用外资5000余万美元,实际引进外资2500余万美元。2011年6月,举办“百名海外英才慈溪行”活动,省海外高层次人才联谊会和杭州市海外留学归国人士创业发展促进会的近100名海外英才到慈溪考察交流,落户项目4项。
  第三节 台湾事务
  台胞台属
  1987年普查,全县赴台湾同胞730户1851人,县内有台湾眷属730户3067人;解放前到慈溪定居的台湾籍同胞3户9人。2005年3月普查登记:慈溪籍在台湾同胞488户1152人,在慈溪台属917户2548人,在慈溪台籍同胞12户19人,定居台胞3人,涉台婚姻35对,在慈溪常住台胞100人。至2011年,涉台婚姻增加至57对。
  涉台宣传
  1988—2011年,撰写涉台宣传稿件和调研文章1329篇,征订《台湾工作通讯》248本、《两岸关系》783本、《海峡情》415本,举办涉台形势讲座、报告会50场次,向台湾同胞寄送贺年卡、慰问信884封(张)。1988年,《慈溪风光》录像带进入台湾。1999年,发展“一优两高”(优质、高产、高效)农业、出口创汇、慈溪台湾两地农业交流受到中央和省、宁波市领导的关注、肯定,时任省委书记张德江专门就《浙江日报》刊出的一篇关于台湾同胞农业企业农产品的报道作出“这就是效益农业”的批示;9月,中央电视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国新闻社、农民日报社、农业部新闻处5家新闻单位到慈溪联合采访宁波台逸农业有限公司。2007年3月,邀请中央电视台到慈溪拍摄台商故事,反映台商在大陆的生活现状和思想感受,并在中央电视台播出。2009年4月,台湾TVBS(无线卫视)电视台“发现新大陆”栏目组一行4人到慈溪采拍上林湖越窑遗址;6月、11月,分别举办台湾局势及两岸关系报告会。2010年1月,举办2010台湾美食嘉年华美食节,为期11天。2009—2011年,台湾《经济日报》连年报道慈溪举办家电博览会消息;慈溪连续被台湾电电公会列为大陆城市综合实力值得推荐城市。
  2001—2011年,市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简称“台办”)连年被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评为对台宣传工作先进单位。
  交流交往
  1988年,接待到慈溪探亲、祭祖、旅游的台湾同胞139批次211人次。1991年10月,邀请18位台商参加深圳慈溪市第三次港台同胞团聚会。1993年8月,台湾地区教育业者研习访问团一行20人到慈溪访问交流。1997年,台湾省高雄市农业访问团一行16人到慈溪考察农业生产;台湾省珠算心算教师研习暨学术文化考察团一行46人到慈溪访问交流。1998年,邀请40位台胞参加宁波国际服装节。1999年,邀请台湾彰化田沪财团和台湾中小企业考察团62位台商参加1999浙江投资贸易洽谈会。2002年10月,台湾成功大学和香港理工大学、浙江大学等6所高校的11支创业队参加慈溪市首届海峡两岸大学生创业计划邀请赛。1988—2011年,接待到慈溪探亲、观光旅游、经贸文化考察交流、经商台胞7000余人次,安置回乡定居台胞13人,办理台属赴香港会亲和赴台探亲奔丧50人次。
  1988—2011年,慈溪先后有50个团组596人次赴台湾开展经贸、文化交流考察。1993年10月,市珠算协会派员参加中国珠算协会组团赴台湾交流访问。2007年10月,应台湾兰阳民乐团邀请,慈溪民乐团赴台湾演出“越·瓷风”民族音乐会。2010年8月,市长徐华江率团赴台湾访问,促成慈溪市政府与台湾电电公会签署交流合作框架备忘录。
  1988—2011年,批准台资项目186项,总投资5.25亿美元,合同利用台资3.22亿美元。1997年,市台办牵线引进台商独资慈溪永进冷冻食品有限公司,总投资1680万美元。至2011年,在慈溪正常运作台资企业82家,其中台商独资企业40余家;帮助其解决各类经济合同、劳资纠纷和生产经营中的困难150余件(次)。2010年9月,以交流沟通的平台、休闲娱乐的天地为宗旨的台商驿站正式启动。
  1989—1994年,接受台胞捐赠折合168万元,用于安装自来水、铺设水泥路、学校附属设施、残疾人轮椅等。
  慰问服务台属同胞
  1996年,对台属同胞和部分生活困难台属发放补助费2179.80元。1998年,向台湾朋友发放贺年卡86份,慰问台胞台属并向20余户经济困难的台属给予经济补助3300元。1999—2002年,向台湾同胞寄送、发送贺年卡147份,上门走访慰问台胞台属200余户,对困难家庭给予经济补助1.56万元,其中慰问黄埔同学、涉台婚姻家属及起义投诚人员家庭45户。2005年春节前夕,上门慰问台胞台属、定居台胞、黄埔同学、涉台婚姻家属及投诚起义人员家庭38户,对困难家庭给予经济补助。2006年,对9名困难台胞台属发放生活补助金1.62万元。2008年,向有困难的台胞台属发放补助金2万元。至2011年,累计对台胞台属、黄埔同学、国民党起义投诚人员等生活困难补助400余人次,帮助解决台胞台属子女就读、寻亲、落实房产政策、婚姻和财产纠纷等100余人次。
  台胞台属联谊会
  1988年4月,成立县台胞台属联谊会(简称“台联会”),通过县台胞台属联谊会章程。1992年、1997年、2002年、2007年分别召开代表大会换届。
  1988年初,政协慈溪县第四届委员会特别邀请人士中有台胞家属政协委员5人。1990年4月、1993年2月,政协慈溪市第五届、第六届设台胞台属联谊会(台联)界,每届均有10名委员。1996年,举行市台联会部分成员和黄埔军校同学代表参加的江泽民讲话《为促进祖国统一大业的完成而继续奋斗》发表1周年座谈会。1997年,台联会理事和黄埔同学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和平统一、一国两制”基本方针,拥护一个中国原则和国家主权与领土完整不容分割、发展两岸经济交流与合作、实现两岸直接“三通”(通邮、通商、通航)、加强人员往来和各项交流的主张。
  2003年,市台联会部分理事走访100余户台属,上门宣传党的对台方针。2004年,向在慈溪工作和生活的台胞、台商和到慈溪探亲旅游考察、参加宗教活动的台胞宣传对台方针政策,介绍大陆改革开放后的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表明大陆人民渴望台湾和平统一的愿望,使台湾同胞增进对祖国大陆的认同感;8月,邀请浙江电视台“海峡”栏目组记者宣传报道台商在慈溪的工作生活情况。2005年3月,市台联会举行《反分裂国家法》座谈会,鼓励与会者为祖国和平统一大业和经济建设做出贡献。5月下旬,在台胞台属和市政协三胞联络委员会全体委员中,宣传开展两岸政党交流与对话对海峡两岸和国际社会产生的积极影响及推动两岸关系和平稳定发展的重要作用;同时,向全市机关、镇(乡)及企事业单位下发宣传提纲和影像资料,使干部群众理解支持中央对台工作的重大决策。2006年3—4月,台联会走访15个镇的涉台人士39人,发出“伸出援助之手奉献一片爱心”倡议书,台联会理事为上年受到地震灾害的江西省九江县台胞台属捐款3400元。2008年后,市台联会协助市台办先后邀请台湾20余位商界人士和台湾上层人士、民间团体人士到慈溪访问考察,增进台湾同胞对祖国大陆的认同感、亲近感。
  黄埔军校同学会
  1989年3月,黄埔军校浙江省同学会慈溪联络组成立,会员19人,设组长、副组长各1人;后人会同学增加至27人,增选副组长1人;至2011年,黄埔同学会会员尚有5人。
  1990年2月元宵节,政协慈溪市委员会和市委统战部组织会员到五磊寺、吴锦堂墓园、金仙寺参观并召开座谈会;6月,组织21名会员学习江泽民讲话《努力发展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1991年3月,宁波市黄埔同学会一届二次理事会在慈溪召开,与会人员去宗汉镇瞻仰辛亥革命先烈马宗汉故居和纪念室;9月,组织会员赴杭州与杭州黄埔同学会会员联欢。1992—2002年,市委统战部、市台办和黄埔同学会慈溪联络组先后组织黄埔同学赴宁波东钱湖、奉化滕头村、余姚市梁弄四明山烈士陵园、浙东革命烈士纪念馆等地参观。1989—2011年,黄埔军校同学会慈溪联络组接待台湾、香港及海外黄埔同学190余人次。
  1998年,黄埔同学会慈溪市联络组被评为省黄埔同学会先进集体。

知识出处

慈溪市志(1988—2011)下

《慈溪市志(1988—2011)下》

出版者:浙江人民出版社

本书记载了慈溪1988-2011年的发展历程,全面展现了这24年慈溪改革开放的奋斗史、经济建设的创业史、各行各业的发展史,以及著名人物、风俗民情等,着重记述了进入21世纪以来慈溪社会进步、经济发展和文化繁荣的盛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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