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人大常委会会议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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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慈溪市志(1988—2011)下》 图书
唯一号: 112320020220001040
颗粒名称: 第二节 人大常委会会议
分类号: D624.1
页数: 2
页码: 1369-1370
摘要: 本文记述了慈溪市1988年至2011年人大常委会会议的情况。
关键词: 慈溪市 人大常委会 会议

内容

会议规则
  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为人大常委会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人事任免权和监督权的主要形式。市人大常委会会议每2个月至少举行1次,由主任召集并主持,主任可以委托副主任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必须有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过半数出席方可举行。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议案和专项议题,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集体行使职权,集体审议后作出相关决议、决定。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举行会议时,“一府两院”负责人、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人大工作机构负责人和人大机关相关成员列席会议;根据情况,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可邀请政协慈溪市领导、部分乡镇人大负责人、部分人大代表等列席会议。
  会议次数
  1988—2011年,举行市人大常委会会议190次,审议议题675个。其中,第十届市人大常委会举行会议19次(1988年1月至1990年5月),审议议题64个;第十一届市人大常委会举行会议23次,审议议题90个;第十二届市人大常委会举行会议37次,审议议题126个;第十三届市人大常委会举行会议43次,审议议题138个;第十四届市人大常委会举行会议31次,审议议题141个;第十五届市人大常委会举行会议37次(2007年2月至2011年12月),审议议题116个。
  会议职能及主要议题
  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学习法律和有关法规;听取和审议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审议市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交付的议案、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议案、“一府两院”议案并作出相应决议、决定;听取和审议计划、财政预决算、审计等法定报告和非税收入收支计划及执行情况的报告并作出相应决议、决定;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并提出审议意见;听取和审议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执法检查报告并提出审议意见;听取和审议议案处理结果的报告,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情况的报告,代表资格审查报告并作出相应决议、决定;组织开展对行政司法机关的工作评议和对选举、任命人员的述职评议;组织特定问题调查委员会,听取报告并作出决议;研究提出市人大常委会年度工作意见;审议决定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建议案和有关草案;研究处理人民代表大会授权的事务;研究决定市人大常委会自身建设、制度建设、重大活动和其他事务。
  相关议案包括代表事务、会议事务、重要政务、人事任免等;对“一府两院”专项工作的审议涉及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环境、资源、民政、劳动、人口、社保、农村、城市、民族、宗教、综治、司法等各个方面。
  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采取分组审议和集中审议两种形式;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一般对审议议题形成决议、决定、审议意见等。

知识出处

慈溪市志(1988—2011)下

《慈溪市志(1988—2011)下》

出版者:浙江人民出版社

本书记载了慈溪1988-2011年的发展历程,全面展现了这24年慈溪改革开放的奋斗史、经济建设的创业史、各行各业的发展史,以及著名人物、风俗民情等,着重记述了进入21世纪以来慈溪社会进步、经济发展和文化繁荣的盛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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