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代表议案和建议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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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慈溪市志(1988—2011)下》 图书
唯一号: 112320020220001037
颗粒名称: 第三节 代表议案和建议
分类号: D622
页数: 2
页码: 1366-1367
摘要: 本文记述了慈溪市1988年至2011年代表议案和建议、代表议案和建议的提出、代表议案和建议的办理的情况。
关键词: 慈溪市 代表议案 建议

内容

代表议案和建议的提出
  代表依法向人民代表大会提出议案和建议,是人民行使权力的重要形式,也是最广泛、最直接、最准确反映人民意愿的重要途径。代表议案的提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是由10人以上的代表联名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提出;二是议案内容属于市人大职权范围的事项;三是要求列入会议议程进行审议。市人民政府行政管理职权范围的事项,应由镇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处理的事务,市人民法院和市人民检察院审判权、检察权范围内的事项,政党、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人的事务,以及其他不属于市人大职权范围内的事项不能作为议案提出。代表建议应当围绕全市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活中的重大问题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代表个人或者联名书面向市人大提出;涉及解决代表本人或亲属个人问题、代转人民群众来信或者案件申诉材料、属于学术探讨和产品推介、没有具体内容的不能作为建议提出。为保证代表议案和建议的质量,市人大常委会一方面通过组织代表会前视察,准备议案和建议;另一方面,要求代表在会前广泛征求选民和有关部门的意见,收集有关资料,进行归纳整理,在大会开幕后提交。1988—2005年,在县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至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期间,召开全体代表会议18次,大会秘书处收到代表10人以上联名或国家机关、政党、人民团体议案2186件,建议、批评和意见2315件。2006—2011年,在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至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期间,因议案改由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直接办理,交由政府及部门办理的均列为建议,故议案数量减少,会议期间收到议案16件,建议、批评和意见1809件。
  代表议案和建议的办理
  在县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至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期间,对大会议案建议的交办,每年市人大常委会召开主任会议,确定部分重点议案、建议,交由市政府直接办理,其他需由“一府两院”办理的,由“一府两院”确定承办单位。一般在当年3—4月,市人大常委会和市政府共同召开议案、建议交办会议,明确具体承办单位。6—7月,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常委会会议,听取市政府关于代表议案和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办理结束后,组织开展“办理工作回头看”活动,督促“一府两院”及部门承办的议案和建议落到实处。在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至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期间,议案由相关专门工作委员会提出议案处理结果的报告,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审议。
  市政府重视市人大代表议案和建议办理工作,市长直接过问办理事项,常务副市长分管办理工作。各承办单位注重与人大代表沟通,采取召开座谈会、登门访问、专题调研等形式开门办案,广泛征求代表意见,共同寻求和商讨解决办法与措施。同时,选择一批重点、难点建议作为重点课题,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注重解决一批代表关心、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对代表提出关于加快实施农村住房困难户救助工程的建议,市政府于2005年对全市住房困难户作摸底调查,于2006年制订出台《关于对全市农村困难群众进行住房救助的实施意见》。2006年4月,在长河镇试点基础上,全面启动农村困难群众住房救助工程。每届议案和建议的办理工作得到代表肯定,办理工作满意率和办理结果满意率均在90%以上。
  1994年后,开展优秀议案、优秀建议和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先进单位评选活动,至2011年,共评出优秀议案29件、优秀建议102件、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先进单位54个次。

知识出处

慈溪市志(1988—2011)下

《慈溪市志(1988—2011)下》

出版者:浙江人民出版社

本书记载了慈溪1988-2011年的发展历程,全面展现了这24年慈溪改革开放的奋斗史、经济建设的创业史、各行各业的发展史,以及著名人物、风俗民情等,着重记述了进入21世纪以来慈溪社会进步、经济发展和文化繁荣的盛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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