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市人民代表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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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慈溪市志(1988—2011)下》 图书
唯一号: 112320020220001034
颗粒名称: 第一章 市人民代表大会
分类号: D622
页数: 8
页码: 1360-1367
摘要: 本文记述了慈溪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代表构成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的情况。
关键词: 慈溪市 人民代表 大会

内容

第一节代表选举代表构成
  选举机构
  1989年10月18日、1992年9月23日、1997年9月26日、2002年9月26日、2006年9月20日、2011年9月16日,先后成立慈溪市第十一届、第十二届、第十三届、第十四届、第十五届、第十六届选举委员会,分别由20人、21人、17人、17人、17人、14人组成,其中第十六届选举委员会实行代表候选人回避制度。选举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选举事务工作。同时,市人大常委会任命区市人大代表换届选举领导(指导)小组(1992年前)和街道市人大代表换届选举领导小组(2001年后);乡镇设立市人大代表换届选举领导小组和选举委员会。
  代表选举
  1987—2011年,慈溪市第十届至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均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并实行差额选举。每次选举分为代表名额分配,选区划分,选民登记,代表候选人的提名、推荐、协商、确定,正式候选人的介绍、公布和投票选举等阶段,一般历时2个月。第十届至第十五届代表名额按农村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4倍于镇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的原则分配,第十六届实行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为探索选举工作、取得经验,每届均先进行试点。换届选举全面推开后,一般从全市选举日开始投票,在5天内基本结束,以差额选举方式,投票选举产生市人大代表。市第十届至第十六届人大代表选举日,分别为1987年4月5日、1990年4月5日、1993年1月5日、1998年1月5日、2003年1月5日、2007年1月5日、2011年12月28日。每届选民参选率均在95%以上。每届人大代表选举后,依法在2个月内召开新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代表名额及构成
  历届慈溪市人大代表名额,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市(县)代表名额基数为一百二十名,每五千人可以增加一名代表;人口超过一百六十五万的,代表总名额不得超过四百五十名”的规定,由省人大常委会确定,慈溪市第十届至第十六届7届人大代表名额,分别为353人、383人、400人、336人、353人、353人、353人,其中第十一届、第十二届代表名额经省人大常委会批复同意分别增加30名、47名。选举产生的代表总数,应等于或少于代表分配名额。市人大代表选举,在代表名额分配和协商等过程中,重视性别、阶层、民族等比例构成,以保证妇女、少数民族、非中共党员、工农群众在人大代表中合理的比例构成,体现人大代表的广泛性、代表性。
  代表资格审查和代表变动
  1987—2011年,每届经直接选举产生的市人大代表,由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并报市人大常委会,由市人大常委会确认代表资格是否有效并予以公告。每年市人大代表的变动,由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确定,报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市第十届至第十五届人大代表资格审查情况为:共审查市人大代表资格2515人,代表资格有效2515人;代表变动情况为:辞职57人,补选89人,暂行停止代表职务(计入实有代表数内)1人,自行终止代表资格32人,任职期间去世15人。其间,市人大常委会分别编印第十四届、第十五届人大代表风采录。
  第二节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每年举行1次,均在市人民大会堂召开。会议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工作报告、上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本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上年度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本年度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简称“六个工作报告”)。会议审议有代表团审议、代表小组审议、专门委员会审议(如财政)、专题审议、大会审议等形式。
  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1988年3月25—29日,县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召开,出席代表299人。会议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工作报告、198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198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198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1988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并通过相应决议。会议选举产生慈溪县出席宁波市第九届人大代表56人。
  1989年3月13—15日,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召开,出席代表305人。会议听取和审议“六个工作报告”并通过相应决议。
  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1990年5月22—26日,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召开,出席代表361人。会议听取和审议“六个工作报告”并通过相应决议。会议选举孔文林为慈溪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俞月珍、毛志春、张若天、史美棠为副主任,常务委员会委员16人;选举胡永先为市长,王惠民、沈祥家、鲍金木、唐廷文、高裕昌为副市长;选举张日堂为市人民法院院长,冯传沛为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1991年3月20—23日,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召开,出席代表341人。会议听取和审议“六个工作报告”并通过相应决议,讨论《慈溪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八五”计划纲要(草案)》。
  1992年3月21—24日,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召开,出席代表322人。会议听取和审议“六个工作报告”并通过相应决议。
  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1993年3月10—14日,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召开,出席代表384人。会议听取和审议“六个工作报告”并通过相应决议。会议选举俞月珍为慈溪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毛志春、张若天、黄祖金、史美棠为副主任,常务委员会委员16人;选举胡永先为市长,高裕昌、陈焕根、陈冠群、陆方成、陈继光、沈焕初为副市长;选举肖培生为市人民法院院长,胡张宏为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选举产生慈溪市出席宁波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58人。
  1994年3月16—19日,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召开,出席代表350人。会议听取和审议“六个工作报告”并通过相应决议。会议补选市人大常委会委员2人。1995年2月21—24日,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召开,出席代表350人。会议听取和审议“六个工作报告”并通过相应决议。
  1996年3月11—14日,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召开,出席代表368人。会议听取和审议“六个工作报告”并通过相应决议;听取、审议并批准《慈溪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及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会议接受毛志春辞去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依法补选高裕昌为市长,依法补选沈祥家为第十二届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并依法补选市人大常委会委员1人。
  1997年3月25—28日,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召开,出席代表338人。会议听取和审议“六个工作报告”并通过相应决议。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1998年2月23—28日,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召开,出席代表327人。会议听取和审议“六个工作报告”并通过相应决议。会议选举俞月珍为慈溪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沈祥家、鲍金木、陈焕根、史美棠为副主任,常务委员会委员20人;选举王勇为市长,胡谟敦、柴利能、伊敏芳、叶双猛、毛学畅、龚建长为副市长;选举崔盛钢为市人民法院院长,毛江舟为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选举产生慈溪市出席宁波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48人。
  1999年3月17—20日,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召开,出席代表316人。会议听取和审议“六个工作报告”并通过相应决议。会议增选宁波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2人。
  2000年1月15—18日,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召开,出席代表307人。会议听取和审议“六个工作报告”并通过相应决议。会议依法选举戴龙军为市人民法院院长,补选市人大常委会委员1人。
  2001年2月5—8日,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召开,出席代表324人。会议听取和审议“六个工作报告”并通过相应决议。会议依法补选胡永先为第十三届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戴南璋为第十三届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补选市人大常委会委员4人;审查批准《慈溪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
  2002年1月22—25日,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召开,出席代表335人。会议听取和审议“六个工作报告”并通过相应决议。会议依法补选洪嘉祥为市长,补选市人大常委会委员1人,选出慈溪市出席宁波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2人。
  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2003年2月23—28日,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召开,出席代表352人。会议听取和审议“六个工作报告”并通过相应决议。会议选举胡永先为慈溪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王志成、鲍金木、陈焕根、戴南璋、陈式衡为副主任,常务委员会委员21人;选举洪嘉祥为市长,潘奇峰、杨胜隽、龚建长、朱世强、胡立明、杨慧芳为副市长;选举戴龙军为市人民法院院长,陈贺评为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选举慈溪市出席宁波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51人。会议还作出《关于水环境整治的决议》。
  2004年2月2—6日,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召开,出席代表326人。会议听取和审议“六个工作报告”并通过相应决议。
  2005年2月20—23日,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召开,出席代表337人。会议听取和审议“六个工作报告”并通过相应决议。
  2006年2月24—27日,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召开,出席代表337人。会议听取和审议政府工作报告、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简称“四个工作报告”),审议200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0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200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06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2个书面报告,分别通过关于“六个工作报告”的决议;审查批准《慈溪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
  自这次大会始,听取“四个工作报告”,审议“六个工作报告”,并分别对“六个工作报告”作出决议。
  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2007年2月3—7日,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召开,出席代表341人。会议听取“四个工作报告”、审议“六个工作报告”,并通过相应决议。会议选举黄建钧为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王志成、龚建长、叶黎明、陈国权、孙根德、黄柏寿为副主任,常务委员会委员27人;选举徐华江为市长,李兴达、戴南璋、杨慧芳、胡建国、许文东、戚兴初为副市长;选举黄贤宏为市人民法院院长,陈贺评为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选举慈溪市出席宁波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52人。会议还作出《关于加快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保护的决议》,通过《慈溪市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
  照28-1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主席台(2007年)
  照28—2大会通过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办法(2007年)
  2008年1月20-23日,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召开,出席代表338人。会议听取“四个工作报告”、审议“六个工作报告”,并通过相应决议。
  2009年1月14—17日,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召开,出席代表341人。会议听取“四个工作报告”、审议“六个工作报告”,并通过相应决议。
  2010年1月30日至2月2日,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召开,出席代表333人。会议听取“四个工作报告”、审议“六个工作报告”,并通过相应决议。会议依法选举王松来为市人民法院院长,补选市人大常委会委员7人。
  2011年1月16—19日,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召开,出席代表329人。会议听取“四个工作报告”、审议“六个工作报告”,并通过相应决议。会议依法补选施森章为第十五届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1988—2011年,在宁波市相关届次人民代表大会会议选举出席浙江省第八届、第九届、第十届、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中,慈溪市有21人次当选为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在省相关届次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上,史美棠当选为第七届、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成央珍当选为第九届、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第三节代表议案和建议
  代表议案和建议的提出
  代表依法向人民代表大会提出议案和建议,是人民行使权力的重要形式,也是最广泛、最直接、最准确反映人民意愿的重要途径。代表议案的提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是由10人以上的代表联名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提出;二是议案内容属于市人大职权范围的事项;三是要求列入会议议程进行审议。市人民政府行政管理职权范围的事项,应由镇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处理的事务,市人民法院和市人民检察院审判权、检察权范围内的事项,政党、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人的事务,以及其他不属于市人大职权范围内的事项不能作为议案提出。代表建议应当围绕全市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活中的重大问题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代表个人或者联名书面向市人大提出;涉及解决代表本人或亲属个人问题、代转人民群众来信或者案件申诉材料、属于学术探讨和产品推介、没有具体内容的不能作为建议提出。为保证代表议案和建议的质量,市人大常委会一方面通过组织代表会前视察,准备议案和建议;另一方面,要求代表在会前广泛征求选民和有关部门的意见,收集有关资料,进行归纳整理,在大会开幕后提交。1988—2005年,在县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至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期间,召开全体代表会议18次,大会秘书处收到代表10人以上联名或国家机关、政党、人民团体议案2186件,建议、批评和意见2315件。2006—2011年,在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至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期间,因议案改由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直接办理,交由政府及部门办理的均列为建议,故议案数量减少,会议期间收到议案16件,建议、批评和意见1809件。
  代表议案和建议的办理
  在县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至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期间,对大会议案建议的交办,每年市人大常委会召开主任会议,确定部分重点议案、建议,交由市政府直接办理,其他需由“一府两院”办理的,由“一府两院”确定承办单位。一般在当年3—4月,市人大常委会和市政府共同召开议案、建议交办会议,明确具体承办单位。6—7月,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常委会会议,听取市政府关于代表议案和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办理结束后,组织开展“办理工作回头看”活动,督促“一府两院”及部门承办的议案和建议落到实处。在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至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期间,议案由相关专门工作委员会提出议案处理结果的报告,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审议。
  市政府重视市人大代表议案和建议办理工作,市长直接过问办理事项,常务副市长分管办理工作。各承办单位注重与人大代表沟通,采取召开座谈会、登门访问、专题调研等形式开门办案,广泛征求代表意见,共同寻求和商讨解决办法与措施。同时,选择一批重点、难点建议作为重点课题,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注重解决一批代表关心、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对代表提出关于加快实施农村住房困难户救助工程的建议,市政府于2005年对全市住房困难户作摸底调查,于2006年制订出台《关于对全市农村困难群众进行住房救助的实施意见》。2006年4月,在长河镇试点基础上,全面启动农村困难群众住房救助工程。每届议案和建议的办理工作得到代表肯定,办理工作满意率和办理结果满意率均在90%以上。
  1994年后,开展优秀议案、优秀建议和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先进单位评选活动,至2011年,共评出优秀议案29件、优秀建议102件、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先进单位54个次。

知识出处

慈溪市志(1988—2011)下

《慈溪市志(1988—2011)下》

出版者:浙江人民出版社

本书记载了慈溪1988-2011年的发展历程,全面展现了这24年慈溪改革开放的奋斗史、经济建设的创业史、各行各业的发展史,以及著名人物、风俗民情等,着重记述了进入21世纪以来慈溪社会进步、经济发展和文化繁荣的盛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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