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党风廉政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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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慈溪市志(1988—2011)下》 图书
唯一号: 112320020220001017
颗粒名称: 第一节 党风廉政建设
分类号: D630.9
页数: 5
页码: 1314-1318
摘要: 本文记述了慈溪市1993年,全市以副局(镇)级领导干部为重点,对照中央制定的“廉洁自律五条规定”进行自查自纠,市级领导成员8人退缴礼金礼券计1310元,市管干部57人退缴礼金礼券计7158元等党风廉政建设概况。
关键词: 慈溪市 党风廉政 建设

内容

领导干部廉洁自律
  1993年,全市以副局(镇)级领导干部为重点,对照中央制定的“廉洁自律五条规定”进行自查自纠,市级领导成员8人退缴礼金礼券计1310元,市管干部57人退缴礼金礼券计7158元。市级领导主动上缴礼金1.04万元,上缴礼品折价1万余元。1994年4月,市委制定《关于建立市委管理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试行)》。1995年4月,市纪委、市监察局会同市委组织部下发《关于严禁党政机关干部公费学开汽车的通知》,要求每个党政领导干部严格遵守廉洁自律的规定,不得用公费学开汽车。1996年7月建立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制度;12月,制定细化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则。1997年实施对新建和装修办公楼的专项清理,全市有12个单位停建、缓建办公楼5.02万平方米,取消豪华装修37项,节约资金1800万元;有44人次登记上缴礼品价值9.05万元,其中乡科级以上领导干部34人次;对违反党政干部住房规定的33套住宅,追缴房款12.10万元,收回住房7套;同时,全市清理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移动电话1360部,收缴折价处理款134万元;开除党籍1人。1998年,市纪委制订出台《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实施办法》,报告对象为全市机关、镇党政班子成员及其他市管干部、国有企业和基层站所负责人。1999年实施市委《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实施细则》,5名市管干部受到纪律责任追究。2000年3月建立领导干部廉洁自律“581账户”,全年上缴款计5.90万元,领导干部礼品上缴折合6.60万元。2001年,市纪委制订出台《慈溪市党政机关干部外出考察开会管理暂行规定》,全年共制止13批230人次无实质性意义的异地开会和以考察为名的公费国内旅游活动安排,取消12批28名领导干部无实质内容的因公出国(境)安排;建立健全市纪委、市委组织部联席会议制度和提拔任用干部党风廉政一票否决制度,加强对干部提拔任用工作的监督。2002年建立干部住房档案,加强对干部住房情况的动态管理和监督,并对新提任市管干部进行廉政谈话;在宗汉、周巷、掌起等镇(街道)试点基础上,出台《慈溪市村级公务零招待试行办法》;为纠正镇(街道)干部走读现象,出台《建立健全“住读”制度进一步转变镇(街道)机关干部作风的意见》。2003年开展住房普查清理工作,对24名市管干部、13名一般干部职工违反住房规定进行处理,共清退住房7套,面积450平方米;按市场价补缴房款6套,金额32.90万元;没收并作价处理私房11户,计面积2773平方米,金额35万元。2004年开展对违规购买商业保险、借欠公款和兼职从业3项清理,退还用公款为干部职工购买商业保险490.07万元,清理党政干部拖欠公款177万元,对58名党政领导干部在49家企业所兼任的91个职位按政策进行处理。2005年,共有309名市管干部向组织报告购车、购房、出国境等个人重大事项;组织4个检查组监督检查机关公务用车管理落实情况并通报全市。2006年按照中央和上级《关于进一步严肃纪律加强津贴补贴发放管理的通知》,市纪委、市监察局会同财政、人事、审计等部门对各镇(街道)机关工作人员收入发放情况开展2次专项检查督促,使镇(街道)滥发津贴补贴势头得到控制。2007年,在学习贯彻《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领导干部利用职权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中,全市20个镇(街道)和市级部门通过专题会议、民主生活会、领导干部述职述廉等形式,组织党员干部逐条进行对照自查。2008年推进机关公务用车改革,20个镇(街道)和61个市级部门实施车改,涉改人员3901人,涉改车辆472辆,共计上缴车辆317辆,其中拍卖250辆,拍卖款项1665.31万元。2009年制定出台《行政村党员和干部廉洁自律若干规定(试行)》,对行政村党员干部遵纪守法、勤俭节约、廉洁奉公、公共财物管理使用4个方面提出24条要求。2010年制定出台《关于重申严禁党员和干部参与赌博的通知》《关于不准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在商品房交易和租赁中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意见》,深入治理党员干部参与赌博、以房牟利问题。
  2011年制定《干部下村(社区)廉洁自律的若干规定》《禁止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非法集资、高利借贷行为的若干规定》,明确干部下村(社区)廉洁自律“五不准”规定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非法集资、高利借贷行为“六禁止”要求。
  党风廉政宣传教育
  1988年,对全市党员干部进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采用3种形式:运用正反典型进行教育;利用电视录像《警戒》《警钟》在84个播放点进行播放教育,受教育党员干部1.20万人次;组织在1个区公开讨论挪用党费错误的案例,在部分市级机关、区乡的100余名党员干部中公开讨论违反物价纪律的案例。1989年,市纪委、市检察院和市级机关党委联合举办一特大受贿案赃物展览,组织市级机关干部和部分区镇乡及企事业单位党员干部进行参观,受教育4400人次。1990年组织全市共产党员开展党纪知识专题教育活动,运用电视录像片、展览、上党课、编写党课教材以及通报6个正反典型进行教育。1991年,对全市3.29万名基层党员进行遵纪情况的书面自我测评,对市、区、乡(镇)三级行政脱产干部和市属企事业单位的5000余名党员领导干部进行党纪知识书面考试。1993年,利用党校、广播、黑板报、宣传窗、录像等宣传阵地进行党风廉政教育,镇乡及市级机关各部门共播放录像106次,观看人数2.10万人次。1994年,市纪委、市监察局开展2项专项教育:会同市委组织、宣传部门举办惩腐倡廉演讲活动22次;在全市党员干部中开展禁赌专项教育。1995年6月,按照省纪委《关于印发县属乡科级领导和基层站所负责人廉洁自律十条规定》,开展为期3个月的廉洁自律专题教育活动,使全市730余名市管干部和230名基层站所、164名国有企业负责人接受系统教育。1997年6月组织开展《党纪处分条例》学习宣传月活动,举办培训班,召开座谈会;下发《纪律处分条例》《廉政准则》6000余册。1998年4月、5月,以召开座谈会、发倡议书、剖析典型案例等形式,抓好领导干部家属延伸教育,动员家属把好家庭廉政关,监督、支持、促进领导干部过好勤政廉洁关,23个镇、32个市级部门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家属600余人参加廉政座谈会。1999年,市纪委、市监察局机关领导上党风廉政教育课31场次,受教育党员干部3万余人次;在全市领导干部家属中组织开展评选“廉内助”活动,共评选出3名“廉内助”报宁波市纪委。2000年运用典型以案说纪,对全市700余名副局级以上干部进行党性党风教育和廉政教育。2001年建立慈溪廉政网。2002年,以机关事业单位党员干部为重点,开展全市党员干部禁赌专项教育,各级纪检、监察组织查处赌博案件28件;市党风廉政讲师团成员到基层上辅导课156场次,听课党员干部1.40万人次。2003年,市纪委、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局等部门组织廉政专题文艺调演,2500余名党员干部观看演出;组织开展领导干部“读廉文、谈廉政、树形象”为主题的“读书思廉”活动。2004年,在全市机关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中开展“为民、务实、清廉”主题教育活动。2005年开展“尊廉憎腐”为主题的校园廉政文化教育活动、企业廉政文化建设和廉政文化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活动,宁波方太厨具有限公司、浒山街道孙塘社区、周巷镇周西社区等为廉政文化“六进”示范点。2006年结合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在全市开展学习贯彻中共十七大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章程》,并下发3450本《学习贯彻党章知识问答》;编印《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手册》,发给全体市管领导干部,每人一册;组织反腐倡廉文艺演出75场次。2007年,市纪委会同团市委、市人民检察院、市广播电视台、慈溪日报社联合举办“扬廉洁之风、创和谐社会”反腐倡廉公益广告设计大赛,编印下发《扬廉洁之风创和谐社会——慈溪市反腐倡廉公益广告作品集》;市纪委会同市人民检察院组织开展“反腐倡廉、共建和谐社会”千人签名活动。2008年开展以送廉政戏曲下乡等内容为主的廉政宣传教育月活动,送戏6部,观众1.50万人次;在全市开展纪念党的纪律检查机关恢复重建30周年活动,收到征文28篇,推荐7篇上报宁波市纪委。2009年,在全市开展“三分钟廉政教育课”活动,各级、各部门主要领导全年累计授课850余次,受教育干部群众3.40万人次;组织开展以“五个一”活动为载体的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月活动;在全市领导干部中开展以“六个一”为主要内容的反腐倡廉专题教育活动,邀请中央纪委法规室主任作反腐倡廉形势报告和法规解读;编写《警钟长鸣——慈溪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剖析》,发给党员干部。2010年组织全市党员干部学习贯彻《廉政准则》,发放读本3280余册,开展宣讲38场次,受教育党员干部2700余人次;组织731名市管领导干部参加测试,优秀率98%以上;制定出台《慈溪市构建反腐倡廉教育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组织市四套班子领导和53名新提任市管干部分别赴省、宁波市法纪教育基地接受警示教育。
  2011年重点开展换届政治纪律教育和示范警示教育;承办中国(宁波)优秀廉政视频短片展播活动终评会议,市纪委会同慈溪电视台拍摄制作的廉政视频短片《小墙热线——架起社会和谐的桥梁》获得比赛银奖。
  党风廉政制度建设
  1988年7月、8月,县纪委帮助胜西乡党委以“十不”为主要内容进行农村党员党风保证制试点,至年底推广到全市52个乡镇的1310个党支部,党员向党组织提出保证人数1.44万人;市级党政机关有100个党委(党组)制订廉洁规定,部分机关对群众关心的问题做到办事公开。1989年,全面推进“两公开、一监督”(制度和规定公开、实施结果公开,对实施实行全过程监督)廉政制度建设,全市214个单位制定或重新修订廉政公开的制度和规定,68个区、乡镇和41个市级机关部门建立386名成员参加的廉政工作领导小组,有的还聘请义务监督员、督导员,部分区级部门建立协调小组、监督小组,有的设立公开窗(栏)、监督箱、监督电话、意见簿。全市在农用物资分配、建房用地安排、计划生育指标分配、乡镇财务管理、招工招干、基建工程承包、贷款、减免税收、民办教师转正等方面公开办事结果546次。1993年,市委、市政府作出《市级领导廉洁自律规定》《关于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保持廉洁自律的规定》,市纪委重新聘请21名特邀纪检监察员,各镇乡和市级机关部门聘请189名义务监督员。1994年5月,建立干部党风廉政教育谈话制度。1996年、1997年,先后制订出台《慈溪市村级政务公开若干规定》《关于加强出国(境)管理的有关规定》,对用公款通过旅游渠道出国境的69人补缴款项57.60万元。1998年,全市794个村按《慈溪市村经济合作社财务公开暂行规定》普遍实行政务财务公开,崇寿、浒山等镇实施村级财务代理制。1998年6月至1999年12月,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的办公用品统一实行政府采购,共招标59次,采购物品1507件,合计招标金额2390万元,节约支出149万元。2001年,市委制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报告制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奖励和责任追究制度》,规范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2002年,推行以任务书、建议书和督办通知书为主要内容的责任制,促进反腐败各项责任分工落实;10月,制定实施《慈溪市村级公务零招待试行办法》,全年有1/4村招待费支出降幅在40%以上;143个行政事业单位分3批纳入市会计核算中心,实行资金统一结算、工资统一发放、核算统一软件、财务统一监管;对有不良行为的12家建筑企业按《工程建设不良行为记录和黑名单制度》分别作出通报批评、罚款或限制参与招投标处罚。2004年,为推进重大项目保廉体系建设,建立市招标中心;推广范市镇实施村级财务季度分析制度做法。2005年,市委制订《慈溪市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方案》,市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2006年,市委出台舆论监督、询问和质询等2项党内监督配套制度以及惩防体系责任分解,确定2年构建惩防体系的6方面32项重点工作;8月,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制订出台《慈溪市基层党组织党务公开实施办法(试行)》,市纪委会同市财政局制订出台《慈溪市财政国库集中管理制度改革试点方案》,对财政性建设项目和政府采购资金实行国库集中支付。2007年,市委制订下发《询问和质询制度实施办法》,对新提任的8位正局级干部进行任前廉政谈话;11月初,对将要提任的市管干部进行党性党风党纪集中培训。2008年3月,市委制订《慈溪市廉情预警机
  制建设实施方案》;9月,市委制订《慈溪市关于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体系2008—2012年工作方案》;12月,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制定《慈溪市领导干部廉情公示暂行规定(试行)》,至年底有648名市管干部及国有(控股)企业负责人参加公示。2009年,市委制定《关于开展巡视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成立市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制订《部门预算编制管理规范》《政府投资项目公示办法》《政府投资项目后评价管理办法》,强化对预算支付和政府投资项目的监管。2010年,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制订出台《关于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加强监督防止和查处拉票行为的通知》《关于严明乡镇党委换届公推直选试点工作纪律的通知》,严肃干部任用方面的纪律要求;相关部门制订《市级财政性建设项目资金国库集中支付实施暂行办法》,完善政府收支分类体系,在全市所有预算单位试行公务卡制度。
  2011年,市纪委制定《全面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排查廉政风险点5327个,制定防控措施2723条,完善制度规范265项;制定《慈溪市纪检监察网络舆情应对处置办法》,组建网络反腐舆情信息员队伍,提高涉腐网络舆情应对水平。

知识出处

慈溪市志(1988—2011)下

《慈溪市志(1988—2011)下》

出版者:浙江人民出版社

本书记载了慈溪1988-2011年的发展历程,全面展现了这24年慈溪改革开放的奋斗史、经济建设的创业史、各行各业的发展史,以及著名人物、风俗民情等,着重记述了进入21世纪以来慈溪社会进步、经济发展和文化繁荣的盛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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