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纪检监察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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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慈溪市志(1988—2011)下》 图书
唯一号: 112320020220001016
颗粒名称: 第三章 纪检监察
分类号: D630.9
页数: 13
页码: 1314-1326
摘要: 本文记述了慈溪市党风廉政建设、违纪违法案件查处、纠风与监察等纪检监察概况。
关键词: 慈溪市 纪检 监察

内容

第一节 党风廉政建设
  领导干部廉洁自律
  1993年,全市以副局(镇)级领导干部为重点,对照中央制定的“廉洁自律五条规定”进行自查自纠,市级领导成员8人退缴礼金礼券计1310元,市管干部57人退缴礼金礼券计7158元。市级领导主动上缴礼金1.04万元,上缴礼品折价1万余元。1994年4月,市委制定《关于建立市委管理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试行)》。1995年4月,市纪委、市监察局会同市委组织部下发《关于严禁党政机关干部公费学开汽车的通知》,要求每个党政领导干部严格遵守廉洁自律的规定,不得用公费学开汽车。1996年7月建立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制度;12月,制定细化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则。1997年实施对新建和装修办公楼的专项清理,全市有12个单位停建、缓建办公楼5.02万平方米,取消豪华装修37项,节约资金1800万元;有44人次登记上缴礼品价值9.05万元,其中乡科级以上领导干部34人次;对违反党政干部住房规定的33套住宅,追缴房款12.10万元,收回住房7套;同时,全市清理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移动电话1360部,收缴折价处理款134万元;开除党籍1人。1998年,市纪委制订出台《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实施办法》,报告对象为全市机关、镇党政班子成员及其他市管干部、国有企业和基层站所负责人。1999年实施市委《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实施细则》,5名市管干部受到纪律责任追究。2000年3月建立领导干部廉洁自律“581账户”,全年上缴款计5.90万元,领导干部礼品上缴折合6.60万元。2001年,市纪委制订出台《慈溪市党政机关干部外出考察开会管理暂行规定》,全年共制止13批230人次无实质性意义的异地开会和以考察为名的公费国内旅游活动安排,取消12批28名领导干部无实质内容的因公出国(境)安排;建立健全市纪委、市委组织部联席会议制度和提拔任用干部党风廉政一票否决制度,加强对干部提拔任用工作的监督。2002年建立干部住房档案,加强对干部住房情况的动态管理和监督,并对新提任市管干部进行廉政谈话;在宗汉、周巷、掌起等镇(街道)试点基础上,出台《慈溪市村级公务零招待试行办法》;为纠正镇(街道)干部走读现象,出台《建立健全“住读”制度进一步转变镇(街道)机关干部作风的意见》。2003年开展住房普查清理工作,对24名市管干部、13名一般干部职工违反住房规定进行处理,共清退住房7套,面积450平方米;按市场价补缴房款6套,金额32.90万元;没收并作价处理私房11户,计面积2773平方米,金额35万元。2004年开展对违规购买商业保险、借欠公款和兼职从业3项清理,退还用公款为干部职工购买商业保险490.07万元,清理党政干部拖欠公款177万元,对58名党政领导干部在49家企业所兼任的91个职位按政策进行处理。2005年,共有309名市管干部向组织报告购车、购房、出国境等个人重大事项;组织4个检查组监督检查机关公务用车管理落实情况并通报全市。2006年按照中央和上级《关于进一步严肃纪律加强津贴补贴发放管理的通知》,市纪委、市监察局会同财政、人事、审计等部门对各镇(街道)机关工作人员收入发放情况开展2次专项检查督促,使镇(街道)滥发津贴补贴势头得到控制。2007年,在学习贯彻《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领导干部利用职权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中,全市20个镇(街道)和市级部门通过专题会议、民主生活会、领导干部述职述廉等形式,组织党员干部逐条进行对照自查。2008年推进机关公务用车改革,20个镇(街道)和61个市级部门实施车改,涉改人员3901人,涉改车辆472辆,共计上缴车辆317辆,其中拍卖250辆,拍卖款项1665.31万元。2009年制定出台《行政村党员和干部廉洁自律若干规定(试行)》,对行政村党员干部遵纪守法、勤俭节约、廉洁奉公、公共财物管理使用4个方面提出24条要求。2010年制定出台《关于重申严禁党员和干部参与赌博的通知》《关于不准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在商品房交易和租赁中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意见》,深入治理党员干部参与赌博、以房牟利问题。
  2011年制定《干部下村(社区)廉洁自律的若干规定》《禁止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非法集资、高利借贷行为的若干规定》,明确干部下村(社区)廉洁自律“五不准”规定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非法集资、高利借贷行为“六禁止”要求。
  党风廉政宣传教育
  1988年,对全市党员干部进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采用3种形式:运用正反典型进行教育;利用电视录像《警戒》《警钟》在84个播放点进行播放教育,受教育党员干部1.20万人次;组织在1个区公开讨论挪用党费错误的案例,在部分市级机关、区乡的100余名党员干部中公开讨论违反物价纪律的案例。1989年,市纪委、市检察院和市级机关党委联合举办一特大受贿案赃物展览,组织市级机关干部和部分区镇乡及企事业单位党员干部进行参观,受教育4400人次。1990年组织全市共产党员开展党纪知识专题教育活动,运用电视录像片、展览、上党课、编写党课教材以及通报6个正反典型进行教育。1991年,对全市3.29万名基层党员进行遵纪情况的书面自我测评,对市、区、乡(镇)三级行政脱产干部和市属企事业单位的5000余名党员领导干部进行党纪知识书面考试。1993年,利用党校、广播、黑板报、宣传窗、录像等宣传阵地进行党风廉政教育,镇乡及市级机关各部门共播放录像106次,观看人数2.10万人次。1994年,市纪委、市监察局开展2项专项教育:会同市委组织、宣传部门举办惩腐倡廉演讲活动22次;在全市党员干部中开展禁赌专项教育。1995年6月,按照省纪委《关于印发县属乡科级领导和基层站所负责人廉洁自律十条规定》,开展为期3个月的廉洁自律专题教育活动,使全市730余名市管干部和230名基层站所、164名国有企业负责人接受系统教育。1997年6月组织开展《党纪处分条例》学习宣传月活动,举办培训班,召开座谈会;下发《纪律处分条例》《廉政准则》6000余册。1998年4月、5月,以召开座谈会、发倡议书、剖析典型案例等形式,抓好领导干部家属延伸教育,动员家属把好家庭廉政关,监督、支持、促进领导干部过好勤政廉洁关,23个镇、32个市级部门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家属600余人参加廉政座谈会。1999年,市纪委、市监察局机关领导上党风廉政教育课31场次,受教育党员干部3万余人次;在全市领导干部家属中组织开展评选“廉内助”活动,共评选出3名“廉内助”报宁波市纪委。2000年运用典型以案说纪,对全市700余名副局级以上干部进行党性党风教育和廉政教育。2001年建立慈溪廉政网。2002年,以机关事业单位党员干部为重点,开展全市党员干部禁赌专项教育,各级纪检、监察组织查处赌博案件28件;市党风廉政讲师团成员到基层上辅导课156场次,听课党员干部1.40万人次。2003年,市纪委、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局等部门组织廉政专题文艺调演,2500余名党员干部观看演出;组织开展领导干部“读廉文、谈廉政、树形象”为主题的“读书思廉”活动。2004年,在全市机关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中开展“为民、务实、清廉”主题教育活动。2005年开展“尊廉憎腐”为主题的校园廉政文化教育活动、企业廉政文化建设和廉政文化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活动,宁波方太厨具有限公司、浒山街道孙塘社区、周巷镇周西社区等为廉政文化“六进”示范点。2006年结合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在全市开展学习贯彻中共十七大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章程》,并下发3450本《学习贯彻党章知识问答》;编印《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手册》,发给全体市管领导干部,每人一册;组织反腐倡廉文艺演出75场次。2007年,市纪委会同团市委、市人民检察院、市广播电视台、慈溪日报社联合举办“扬廉洁之风、创和谐社会”反腐倡廉公益广告设计大赛,编印下发《扬廉洁之风创和谐社会——慈溪市反腐倡廉公益广告作品集》;市纪委会同市人民检察院组织开展“反腐倡廉、共建和谐社会”千人签名活动。2008年开展以送廉政戏曲下乡等内容为主的廉政宣传教育月活动,送戏6部,观众1.50万人次;在全市开展纪念党的纪律检查机关恢复重建30周年活动,收到征文28篇,推荐7篇上报宁波市纪委。2009年,在全市开展“三分钟廉政教育课”活动,各级、各部门主要领导全年累计授课850余次,受教育干部群众3.40万人次;组织开展以“五个一”活动为载体的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月活动;在全市领导干部中开展以“六个一”为主要内容的反腐倡廉专题教育活动,邀请中央纪委法规室主任作反腐倡廉形势报告和法规解读;编写《警钟长鸣——慈溪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剖析》,发给党员干部。2010年组织全市党员干部学习贯彻《廉政准则》,发放读本3280余册,开展宣讲38场次,受教育党员干部2700余人次;组织731名市管领导干部参加测试,优秀率98%以上;制定出台《慈溪市构建反腐倡廉教育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组织市四套班子领导和53名新提任市管干部分别赴省、宁波市法纪教育基地接受警示教育。
  2011年重点开展换届政治纪律教育和示范警示教育;承办中国(宁波)优秀廉政视频短片展播活动终评会议,市纪委会同慈溪电视台拍摄制作的廉政视频短片《小墙热线——架起社会和谐的桥梁》获得比赛银奖。
  党风廉政制度建设
  1988年7月、8月,县纪委帮助胜西乡党委以“十不”为主要内容进行农村党员党风保证制试点,至年底推广到全市52个乡镇的1310个党支部,党员向党组织提出保证人数1.44万人;市级党政机关有100个党委(党组)制订廉洁规定,部分机关对群众关心的问题做到办事公开。1989年,全面推进“两公开、一监督”(制度和规定公开、实施结果公开,对实施实行全过程监督)廉政制度建设,全市214个单位制定或重新修订廉政公开的制度和规定,68个区、乡镇和41个市级机关部门建立386名成员参加的廉政工作领导小组,有的还聘请义务监督员、督导员,部分区级部门建立协调小组、监督小组,有的设立公开窗(栏)、监督箱、监督电话、意见簿。全市在农用物资分配、建房用地安排、计划生育指标分配、乡镇财务管理、招工招干、基建工程承包、贷款、减免税收、民办教师转正等方面公开办事结果546次。1993年,市委、市政府作出《市级领导廉洁自律规定》《关于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保持廉洁自律的规定》,市纪委重新聘请21名特邀纪检监察员,各镇乡和市级机关部门聘请189名义务监督员。1994年5月,建立干部党风廉政教育谈话制度。1996年、1997年,先后制订出台《慈溪市村级政务公开若干规定》《关于加强出国(境)管理的有关规定》,对用公款通过旅游渠道出国境的69人补缴款项57.60万元。1998年,全市794个村按《慈溪市村经济合作社财务公开暂行规定》普遍实行政务财务公开,崇寿、浒山等镇实施村级财务代理制。1998年6月至1999年12月,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的办公用品统一实行政府采购,共招标59次,采购物品1507件,合计招标金额2390万元,节约支出149万元。2001年,市委制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报告制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奖励和责任追究制度》,规范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2002年,推行以任务书、建议书和督办通知书为主要内容的责任制,促进反腐败各项责任分工落实;10月,制定实施《慈溪市村级公务零招待试行办法》,全年有1/4村招待费支出降幅在40%以上;143个行政事业单位分3批纳入市会计核算中心,实行资金统一结算、工资统一发放、核算统一软件、财务统一监管;对有不良行为的12家建筑企业按《工程建设不良行为记录和黑名单制度》分别作出通报批评、罚款或限制参与招投标处罚。2004年,为推进重大项目保廉体系建设,建立市招标中心;推广范市镇实施村级财务季度分析制度做法。2005年,市委制订《慈溪市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方案》,市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2006年,市委出台舆论监督、询问和质询等2项党内监督配套制度以及惩防体系责任分解,确定2年构建惩防体系的6方面32项重点工作;8月,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制订出台《慈溪市基层党组织党务公开实施办法(试行)》,市纪委会同市财政局制订出台《慈溪市财政国库集中管理制度改革试点方案》,对财政性建设项目和政府采购资金实行国库集中支付。2007年,市委制订下发《询问和质询制度实施办法》,对新提任的8位正局级干部进行任前廉政谈话;11月初,对将要提任的市管干部进行党性党风党纪集中培训。2008年3月,市委制订《慈溪市廉情预警机
  制建设实施方案》;9月,市委制订《慈溪市关于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体系2008—2012年工作方案》;12月,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制定《慈溪市领导干部廉情公示暂行规定(试行)》,至年底有648名市管干部及国有(控股)企业负责人参加公示。2009年,市委制定《关于开展巡视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成立市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制订《部门预算编制管理规范》《政府投资项目公示办法》《政府投资项目后评价管理办法》,强化对预算支付和政府投资项目的监管。2010年,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制订出台《关于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加强监督防止和查处拉票行为的通知》《关于严明乡镇党委换届公推直选试点工作纪律的通知》,严肃干部任用方面的纪律要求;相关部门制订《市级财政性建设项目资金国库集中支付实施暂行办法》,完善政府收支分类体系,在全市所有预算单位试行公务卡制度。
  2011年,市纪委制定《全面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排查廉政风险点5327个,制定防控措施2723条,完善制度规范265项;制定《慈溪市纪检监察网络舆情应对处置办法》,组建网络反腐舆情信息员队伍,提高涉腐网络舆情应对水平。
  第二节 违纪违法案件查处
  信访举报
  1988年,共受理信访452件次,属纪检范围330件次,市纪委自办64件,办结63件。1993年,制订年度纪检监察信访岗位责任制,实行镇乡纪委信访目标考核,并制订1993—1995年纪检监察信访总体规划。1994年,镇乡纪委建立信访小组,并确定1名专兼职信访干部。2004年8月,制订实施《纪检监察机关初信初访责任制》,责成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建立和实施6项制度:署名信访举报双向承诺办理制度、领导包片责任制、基层纪检监察信访工作协调制度、吸收群众代表参与调查信访问题制度、信访办理公示制、信访工作目标管理制度;制定规范共产党员和国家公务员信访行为的规定。2009—2011年,落实《浙江省纪检监察机关办理实名举报暂行办法》,建立委、局班子成员“逢6”(每月6日、16日、26日)接访制度,做好国庆60周年、建党90周年、上海“世博会”、省委巡视组驻慈溪期间等重要、敏感时期的信访维稳工作,实名举报工作取得成效。1988—立案查处
  1988年8月,县纪委与县监察局召开首次联席会议,确定案件查处管辖范围、涉及县委管理的党员行政监察对象违纪案件的查处和监督、信访传递、党风政风建设、违纪案件档案管理、联系制度等6项意见。1989年,市纪委通过内部清理工作,对犯有错误的党员作出处理。1992年,建立立案、结案、备案和协审制度。2000年,建立办案协作区制度,解决办案力量不足的矛盾,受到省纪委和宁波市纪委肯定。2001年,立案查办“2·26”(2月26日)镇村建筑工程领域串窝案,涉案金额163.30万元,涉及8个镇的25名党员干部,其中立案查处18人,涉及市管干部8人;对1997年10月至2000年12月全市机关事业单位纪律处分决定执行情况进行集中检查,对在检查中发现未按规定扣减工资、福利待遇等问题的27个单位、61人督促纠正;此后,每年对处分决定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维护党纪政纪处分严肃性。2003年10月召开13个执纪执法单位联席会议,探讨新形势下开展反腐败斗争的有效方式、方法和措施。2004年,建立案件检查信息库,12月召开15家执纪执法单位联席会议,研讨开展反腐败斗争的方法和措施。2005年12月,市纪委、市监察局等18个单位联合制定《关于加强执纪执法部门办案协作的暂行办法》。2006年,市纪委、市监察局在案件调查中发现,某镇通过虚立项目、虚增工程量套取市财政资金460余万元,即向市委、市政府反映。2007年,市纪委查处1起工程建设领域串窝案,5名党员干部被查处,其中4人涉嫌经济犯罪移送司法机关处理。2008年初,市纪委查处1起经济串案,涉及国土、环保、国税、工商等部门及浒山、附海等镇(街道)的10名党员干部,涉案金额40万元,其中涉嫌违法的7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2009年,重点查处市农机总站等6个单位8名党员干部受贿串案,涉案金额60余万元,6人被移送司法机关。2010年,重点查处市财税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房管中心等受贿案,总涉案金额近200万元;查处慈溪市希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等有关人员职务侵占串窝案,涉案金额40余万元。
  2011年,重点查处市公建中心、市贸易粮食局、市城市管理局有关人员受贿案,其中涉及副局级以上干部2人;市纪委制定《党员受留党察看处分期满后恢复党员权利工作规程》《关于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受刑事处罚后的处理意见》,试行涉刑案件先行处理模式,运行党纪政纪处分决定执行情况信息平台,规范工作流程。
  第三节 纠风与监察
  纠风治乱
  1988年,开展基层执法、监督、公用事业单位的行业作风整顿,财税系统抓教育,农业银行支行抓办事制度公开试点,供电系统抓办事一条龙。1989年,检查处理13名党员干部低价购买彩电、电冰箱、洗衣机、录像机等高档耐用消费品的不廉行为,其中科局级2人、一般干部9人,补缴差价款7796元。在清理党政干部“三违”(违法、违纪、违规)建私房和清理户粮“农转非”中,对违纪建房的3名党员干部,分别给予严重警告、留党察看纪律处分。对党政干部1989—1992年期间不符合装机条件或未经批准装机的130部电话作出折价归私或拆除处理。1991年,市委、市政府成立市纠风治乱领导小组,对全市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款、集资摊派进行清理整顿,市纪委会同物价、计委等部门,派出368人(次)检查指导,抽查51个市级部门和24个乡镇,共取消“三乱”(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项目39个,其中收费35项、罚款2项、集资1项、基金1项。另对擅自统一着装问题进行清理整顿,全市涉及24个部门的1289人,特别是对13个扩大范围部门的271人进行全面清理。1992年,全市各镇乡纪委和市级有关部门纪检组与119个企事业单位建立纪检工作联系点,为集体追回经济损失9.70万元。1993年,对全市党政机关所办经济实体进行清理纠正,39个部门兴办的113家企业,被注销14家,137名兼职的党政机关干部限期脱钩。1994年,通过清理旅游渠道公费出国(境)问题,共退缴各种费用9万余元。1994年、1996年,2次清理车辆,对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业的36辆超标小汽车分别作出处理,其中变卖23辆,经批准改作接待用车2辆,国有企业的4辆核发使用证,借用企业指标购买的排气量2.5升以下的7辆按规定补办手续。1995—1997年,清理住房工作中,对62名党政干部的68套共计4818.24平方米违规住房进行处理,其中收回33套,按规定补缴差价款35套,收缴补房款80余万元。1996年,通过新闻追踪、明察暗访等形式,开展对印制、发售、使用代币购物券(卡)的专项治理,共清理各种代币购物券(卡)3500万元;查处1家超市违规发售代币购物券和1个商业单位违规发售使用消费磁卡,追缴款项14万元;对公路、农民负担、行政事业单位的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等问题进行专项清理和监督管理,清退中小学乱收费19.76万元。1997年,开展以党政机关为重点的移动电话清理工作,除143个特殊岗位移动电话仍由公费配置外,有108个单位的1360部移动电话作折价或收缴处理,收缴折价处理款141.50万元。1998年,在清理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移动电话和住宅电话中,共有291部移动电话、399部公费安装的住宅电话作折价处理,收缴折价款70余万元。1996—1998年,市政府与10个大行业主管部门签订3年行风建设目标责任状,市纠风办公室采取印发行风问卷调查、组织义务监督员明察暗访等方式,开展行风评议,群众满意度比3年前提高12%,对市财税局、市国税局、市工商局3个先进集体和10名先进个人进行通报表彰。
  1999年,市纪委会同市审计等部门组织开展对农民负担专项审计;查纠向农民乱收费的同时,采取降低电价、精简镇乡和市级部门及国有企业自聘人员、控制报纸杂志订阅量,减轻农民负担2200余万元;取消对企业不合理收费、集资和基金项目,清理整顿中介机构收费,查处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为企业减轻负担1900余万元;市纪委会同市医药总公司、市卫生局、市工商局等部门,对全市药品流通领域进行专项检查,共没收处理12家药品流通企业的药品金额1.40万元,查处医药购销中违法违纪案件2件,受政纪处分3人;对全市100所中小学秋季入学收费情况进行检查,共查处乱收费25起,涉及违规收费79.70万元。是年,市纠风办公室会同财税、物价等6个部门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受理群众投诉活动,通过召开动员会、设立投诉窗口以及现场设摊集中受理等方式,办结群众投诉件52件,查处违规收费237万元,均按政策纠正和退还。
  2001年,对全市136种报纸杂志除保留《慈溪日报》《浙东》杂志外,其他11种刊物分别作出停办和改为内部赠阅处理。2002年,试行村级组织订阅报刊费用限额制,规范报纸杂志征订工作。全面开展行政事业性收费清理工作,全市取消不合理收费22项,降低收费标准2项,全年减轻企业和农民负担8000余万元。2002年,开展外商投资服务评议,对重点外资企业提出的74条意见和建议,督促有关部门抓好整改;开展民主评议机关作风和旅游系统行风民主评议活动,抓好行风示范窗口创建工作,取消11项收费项目,减轻企业和农民负担4000余万元。2003年,组织开展城管、卫生行风评议,公路执法评议,以及农民建房收费和农民负担专项检查;对有关镇(街道)违规收取的规划区外农民建房配套费、建房保证金以及计划生育保证金,责成清退处理;实施第二轮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有121种药品平均降价幅度14%。
  2004年,制订实施新一轮行风建设3年规划,向20个市级重点部门派遣4个行风建设监督组,通过明察暗访、经验交流、综合评议、反馈督促等方式,推进行风改善;在全市卫生系统开展“无红包医院”创建活动,有115人次上缴礼金6.56万元。2005年,对市劳动保障局、市卫生局、市教育局等14个单位组织行风建设评议,21名党风廉政建设监督员分7组对14个单位的行风建设对口帮扶;对行风建设重点单位的投诉(报警)电话实行模拟检查,促进改善服务质量。组织9个部门对所属140个基层站所开展行风评议,发放行风调查问卷7345份,召开评议会127次,2033人参与评议;对广电行业行风进行专项评议,行风调查组走访6个镇(街道)、3个部门,召开13次座谈会,发放问卷2000份,提出16条整改意见。2006年6月20日,市纠风办公室与市广播电台合办的“行风热线”栏目开播,每月20日定期开通,市卫生局、市公安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市国土资源局主要负责人走进直播间接受市民投诉咨询,共接市民电话79次、短信19条,群众反映的37个问题均得到解决;全市160个单位开展行风建设示范窗口创建活动,规定创建标准,经过暗访、考核、复查、抽查等方法,命名市人民医院急诊科等10个为行风建设示范窗口。
  2007年9—11月,开展群众满意基层站所(办事窗口)和基层站所(办事窗口)行风建设先进个人评选活动,全市公安、民政、移动等24个部门、单位所属315个基层站所参加评议,确定40个窗口和100名先进个人。2008年4月25日,宁波“阳光热线”和慈溪“行风热线”并线直播,市长和市建设局、市供电局等12个单位负责人走进直播间,就市民提出的相关问题作解答和回复,共接通电话26次。2009年,组织清理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和法院、检察院系统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撤销评比达标表彰项目34项,保留22项,减少经费238.20万元;组织开展“阳光热线走进慈溪”活动,市政府分管领导及18个部门负责人通过电台接受企业投诉咨询,对群众反映的38条次意见和建议作出反馈落实。2010年,建立“81890政策百事通”热线;开展惠农政策落实情况、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行为、教育收费行为、企业减负、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行为等监督检查,从源头上遏制各个领域的不正之风。
  2011年,开展“优环境促发展推进年”主题活动;做好“祥和过春节”、教育乱收费排查、滥用食品添加剂督查、惠农强农资金清查、减负政策落实情况检查等专项整治活动;在质监等10个具有行政执法职能的部门开展民主评议行风活动,共搜集意见、建议120余条,制订相应的整改方案;办好“阳光热线进慈溪”“阳光政务零距离”等活动,组织43个单位的132名负责人走进直播间,答复、解决群众问题356个,市纪委获得2011年度宁波市“阳光热线”走进县(市、区)区优秀组织奖;推进村级便民服务中心建设,在实现服务网络全覆盖基础上,标准型村级便民服务中心建设率96.4%,事项办结率99.4%;创建宁波市级以上群众满意基层站所(服务窗口)8个,其中2个基层站所被评为全省创建工作先进单位。
  效能监察
  2000年8月,市纪委、市监察局建立与市政府联合审批服务中心相配套的经济发展软环境投诉中心,2001年与宁波96178廉政投诉中心并轨。2002年7月,开始对进驻市联合审批服务中心的政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开展行政效能监察工作。2003年,制定《慈溪市经济发展软环境优化工程实施意见》,将软环境优化任务分解落实到各责任单位;全市有158项事项缩短审批时限,占总审批事项的36%,平均承诺时限由10.7天缩短至6.2天;清理和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21项,清退和收缴违规款项2500余万元。
  2004年,制订《慈溪市机关工作人员违反“四条禁令”处理办法(试行)》,对全市各镇(街道)和市级机关效能建设情况和执行省、宁波市“四条禁令”(禁止工作日午餐饮酒,禁止上班时间上网聊天,禁止在机关或下基层时搓麻将,禁止以各种名义公款旅游度假和违反规定参与公款支付的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情况进行7次明察暗访、监督检查,全年存在22个问题的单位向全市通报,存在5个问题的单位被曝光,11人扣奖,10人扣分,4人调离工作岗位(其中1人撤职),5人被辞退解聘。2005年6月,建立市纪委(监察局)行政效能监察室。建立健全机关效能建设各项制度,开展“机关效能百家访”活动。2006年,组织开展对上班时间上网玩游戏、机关公车管理和城区主要服务窗口单位的卫生状况、办公秩序、服务态度、遵守机关效能建设制度情况等7次暗访检查,共有42人受效能追究,其中批评教育32人次,通报批评4人,扣发奖金21人次,调离工作岗位1人,党纪政纪处分4人次;11月,开展以机关政务公开、依法行政、文明服务、办事效率、践诺守信等为主要内容的“万人评机关效能”活动,共回收问卷6833张,收到意见、建议146条,逐个反馈,督促整改;在企业和社区(村)建立46个机关效能监测联系点,掌握全市机关效能建设动态。
  2007年,针对政府机关存在不到岗、不在位、不在行等庸情问题,开展治玩、治懒、治散、治喝4次查庸行动,共查纠13个镇(街道)、20个市级部门中存在的庸情,发出50份责任追究通知书、整改通知书,对65名存在庸情的工作人员追究责任,其中批评教育63人次、书面效能告诫1人、扣发奖金65人次、调离工作岗位1人;12月,围绕镇(街道)内部管理、政务公开、服务质量、依法行政4方面内容进行综合测评和满意度调查,评价结果与镇(街道)目标管理绩效考核挂钩。2008年,开展履行监督职能、推动服务提升系列活动,共收集梳理各类意见、建议262条次;对镇级发展软环境考评排位,评价与镇(街道)目标管理绩效考核挂钩;组织开展4次查庸专项行动,对36名工作人员进行责任追究,其中批评教育29人次、书面效能告诫1人、扣发奖金31人次、引咎辞职1人、辞退5人;12月20日,建成运行网上审批暨电子监察系统,并与宁波市行政服务中心网络及省电子监察系统对接,实现电子监察联网,对4344个办事项目进行实时监察,对异常办理情况监察92条次,经现场踏勘后发现需整改的事项58件。
  2009年,市纪委制定《关于开展效能监察360。加强科学发展执行力建设的实施意见》,开发建设效能监察网,组织开展效能暗访行动和查庸专项行动,共下发22份效能责任追究通知书,对40名违规人员进行责任追究,该项工作被评为省效能建设创新创优先进典型;完善电子监察平台建设,制定出台《行政许可电子预警纠错办法》,对9.74万件办理事项开展实时监察,对71件异常事项进行黄色预警纠错,对3件异常事项进行红色预警纠错。2010年,开展“深化作风建设年”活动,对机关科长进行公开考评,治理“中梗阻”;对市级机关44个部门146名科长的勤政廉政情况进行全面考评,对考评优秀的10名满意科长给予表彰,对3名考评不佳的科长作出相应处理,其中1名被免职;制定科长履职规范和“中梗阻”责任追究办法,被评为全省政风行风建设十大新事之一。
  2011年,部署开展“肃风肃纪、求实求效作风建设”专项整治活动,深化庸懒散奢现象整治;组织开展基层站(所)长“双评双选”活动,考评196名,对10名双满意基层站(所)长通报表扬,对5名欠满意基层站(所)长责成主管部门诫勉谈话或调离岗位,治理“下搁浅”;继续强化效能监察,推行“四条禁令”承诺制、工作日午餐饮酒备案制、违规上网行为监控制3项制度,安装“防庸卫士”系统,对31人进行效能责任追究,其中追究领导责任5人、辞退1人、扣发奖金24人次、批评教育25人次。
  执法监察
  1988年4月,建立慈溪县监察局。6—8月,清查9家企业的涉外经济合同,合同金额折美元436.88万元,并发现横河区一企业盲目引进设备;聘任15名老干部为特邀监察员,市级机关各部门和各区、乡镇共聘专兼职监察员119人。1989年8月、9月,专题调查市财税、工商、公安、农行4个系统基层单位廉政建设和违法违纪情况。1990年4月起,集中2个多月时间,对市交警队自1987年8月后的执法情况清理检查,给予3名严重违纪干警撤职和记大过处分,4名违法违纪招聘民警由市公安局处理;会同市财税局没收违法金额1.30万元和“金星”牌彩电1台,帮助市交警队讨回7500元欠款,配备专职监察员,建立完善制度和规定。1991年,市监察局会同市财税、审计等部门执法监察44个市级机关部门预算外资金管理项目,提出实行预算外资金专户储存,实施收支两条线管理,严格财政审批手续资金使用,从严控制劳务费、补贴发放等建议;11月,执法监察市旧城拆迁办公室,发现使用财政拨人资金和拆迁管理费、工程承包等不规范事项,提出整改措施,并向市政府作专题报告。1992年,执法监察全市农用化肥、汽油分配情况;3月,市监察局会同市物价局、粮食局,检查4个粮管所、6个粮站,对粮价调整开展监察;5月,组织对撤区扩镇并乡的执法监察,对巧立名目发放钱物、违反财政纪律的追缴违纪款项。1996年,专项检查全市393家镇乡属企业转制合同执行情况,收回各类逾期未缴款项2504万元。1997年上半年,重点抽查10个镇(乡)农业发展基金管理使用情况,发现征收不平衡、管理使用不规范等问题,提出加强基金管理的建议。1998年,执法监察海黄山标准海塘、浒山中学迁建、职成教中心、广电中心等17项市级重点建设工程、实事工程的招投标管理。1999年重点检查市粮食局、市工商局、农业发展银行支行等单位及基层站(点、库),专项检查国有、集体企业转制合同执行与兑现情况,执法监察企业间贷款担保问题;有关部门清理整顿全市农村合作基金会;清理政法机关所办企业,撤销2家,移交6家,解除挂靠2家,保留1家。
  2000年,执法监察市级23个重点部门和23个镇落实收支两条线规定的执行情况。2001年,对市级医疗机构157种药品实行集中招标采购,开展全市药品价格和医疗服务收费情况检查,对违规收费的10余个单位作出清退、纠正等处理;次年把药品集中招标采购面扩大到镇(街道)卫生院,使368种招标药品零售价格有所下降。2002年,执法监察社保资金、住房公积金、土地出让金、征地补偿费、国债资金、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2004年,立案查处会展中心招标未按规定程序操作的项目负责人;跟踪监督15项市级重点实事工程招投标情况;对6月5日爆炸事故和7月4日集污管中毒事故有关责任人实施责任追究,其中给予3名市管干部行政记过或记大过处分。2006年,专项执法监察19个镇(街道)农民住房困难户占用耕地建房指标落实情况,发现建房指标挪用、一户多宅、程序不当,或以他人名义报批、未批先建等问题,督促纠正。2009年,监督检查中央新增投资项目、市级重点工程项目、援建灾区恢复重建项目、支农直补资金管理使用等;专项治理房地产开发领域违规变更规划和调整容积率;建立7个巡视监察组,对杭州湾大桥余慈连接线(慈溪段)工程等7个重大项目开展巡察;专项督查、检查17个市级重点工程及市、镇、村三级建设项目工程变更联系单管理情况;建立全市投资项目管理信息库,对投资项目实现网上全程监管。2010年,以派员进驻方式,监督检查市委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加快中心城区改造更新等重大决定贯彻落实情况;以带队检查方式,专项检查节能减排、房地产市场秩序、经济适用房申购、工程建设项目标后执行等情况;以巡视监察方式,监督检查中央新增投资项目、市级重点工程项目和支农直补资金管理使用情况。
  2011年,制定《慈溪市重点区块(重大项目)开发建设保廉促效工作指导意见》,加强招商引资、规划设计、土地出让、项目建设等关键环节的监督检查,实施工程项目周分析、月通报制度,开展纪检干部助推拆迁活动,督促18名党员干部拆迁户签订协议;完善重大项目特邀监察员制度,建立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信用共享专栏;排查2010年后规模以上新开工项目,巡视监察7个重大项目;职能部门开展专项执法监察农房“两改”(农村住房制度改革和住房集中改建)项目,专项清理批而未供、供而未用土地,专项检查水利改革。

知识出处

慈溪市志(1988—2011)下

《慈溪市志(1988—2011)下》

出版者:浙江人民出版社

本书记载了慈溪1988-2011年的发展历程,全面展现了这24年慈溪改革开放的奋斗史、经济建设的创业史、各行各业的发展史,以及著名人物、风俗民情等,着重记述了进入21世纪以来慈溪社会进步、经济发展和文化繁荣的盛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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