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审计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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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慈溪市志(1988—2011)下》 图书
唯一号: 112320020220000980
颗粒名称: 第三章 审计
分类号: F239.227
页数: 6
页码: 1228-1233
摘要: 本文记述了慈溪市国家审计、内部审计、社会审计等审计概况。
关键词: 慈溪市 经济 审计

内容

第一节 国家审计
  国家审计工作始于20世纪80年代。1983年前,审计监督职能由财政部门承担。1984年1月设县审计局。是年,县审计局对慈溪食品厂等工商企业进行审计试审。后从财务审计入手,逐步扩大审计范围,先后开展企业审计、基本建设项目审计、涉外资金审计、金融审计、镇乡级财政收支审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市本级财政执行审计。2001年开展绩效审计,开始从传统审计向现代审计转型。1984—2011年,市审计局按照“全面审计、突出重点”的原则,共实施国家审计项目1425项,查出违纪违规金额18.86亿元,合计为国家增收节支8.63亿元,其中上缴财政金额2.95亿元,核减工程价款金额4.68亿元,减少财政拨款或补贴、归还原渠道资金等金额1亿元。查处违纪金额100万元以上单位19个,金额0.91亿元。被审计单位采纳审计意见和建议1836条。
  国家审计项目
  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审计1996年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规定,每年对上一年度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简称“财政同级审”),至2011年,实施财政同级审16次。通过审计发现财政收入反映不够完整、社保基金保值增值措施不够有效、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进展缓慢、预算编制不够细化、部分预算支出指标未批复、国有资产监管不够有效以及财政资金银行开户过多影响资金集中管理和有效调度等方面问题,向市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提出加强和规范管理的意见和建议,为政府加强财政管理、市人大常委会审议财政决算提供参考依据。2004年,结合开展省定项目城河治理工程审计,发现侵占项目资金案件线索,移送市纪检监察部门查处。2005年开展市级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审计,发现部分单位存在办公房屋闲置或移作他用,造成资产配置浪费等问题,提出调度盘活存量资产等审计建议。2010年始,将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列为财政同级审报告附件,并单独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2011年提出有效调度财政间隙资金等建议,促进财政资金年增收益近3亿元。
  镇(乡)级财政收支审计1986年重建镇(乡)财政。次年,县政府制定镇(乡)审计工作的有关办法与规定。1989年,市财政局、市审计局检查全市65个镇(乡)1986—1988年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发现镇(乡)财政财务管理上存在财力分散、截留挪用财政收入等问题,严重影响资金的使用效益,市政府办公室发文督促镇(乡)整改。1997年,市审计局对全市23个镇(乡)财政财务收支进行审计,发现镇(乡)级财政决算数据不实、负债过重、风险意识不强以及违规担保等问题,根据审计建议,市政府、市财政局分别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镇财政建设和管理的通知》和《慈溪市镇级财政管理办法》等文件,各镇(乡)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并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存在问题得到控制。1998—2011年,实施镇级财政决算审计100个(次),查出隐瞒转移财政收入、虚列财政支出、自行设立预算外资金等问题。2000年始,对镇(街道)财政决算实行轮审制,每3年轮审一遍。审计促进镇财政管理制度逐步完善,镇财政收支管理不断规范。
  行政事业单位审计1987年始,对一级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单位实行定期审计制度。确定31个行政事业单位为定期审计对象,审计覆盖面占一级预算单位的88.6%。至1992年,审计173个(次)单位,查出财产物资管理不善、损失浪费等问题计金额812.78万元,审计处理上缴财政168.20万元,追回被移用的专项资金85.72万元。
  1993年后,不再对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收支实行定期审计,改为经常性审计监督,有重点地对预算内外资金、专项资金(基金)等财务收支进行审计,并开展扩大到二级、三级预算单位的延伸审计。1998年,市审计局对22个政府行政机关和经济管理部门进行审计及审计调查,督促16个单位应收未收资金(基金)及时收取,对个别单位存有的账外资金作出收缴等处理。2004年,对5个行政事业单位和政府直属企业财务管理情况进行审计或审计调查,共查出资产及地价管理等方面违纪违规金额1485.23万元,作出处理上缴财政408万元,挽回财政资金流失168万元,提出审计建议被市政府采纳,当年市政府出台《关于切实加强地价管理的若干意见》,仅增加容积率差价调整一项增收出让金1520万元。1993—2011年,审计行政事业单位302个(次),查出违规或管理不规范金额6.28亿元。
  涉外资金审计涉外资金审计指对世界粮食署援助、世界银行贷款、亚洲开发银行贷款等项目工程进行资金跟踪审计,督促项目执行单位及相关部门及时纠正存在问题,保证涉外资金有效使用和项目工程顺利建设。1985年7月,对WFP2700项目(世界粮食计划署援助开发杭州湾低洼盐碱地,发展渔业生产工程)慈溪万亩鱼塘及配套设施工程进行跟踪审计。1987年,对该项目上一年度的财务收支及其所属渔业培训中心基建工程的预决算和观城冷冻厂基建财务进行审计,督促相关单位规范援助资金物资管理,纠正存在问题。1986—1992年,分次对世界银行贷款慈溪农村改水项目的物资管理、财务状况、国际招标进口物资使用情况等进行持续审计,促进农村改水项目如期完成。1990—1993年,每年对上一年度中国投资银行浙江省分行转贷世界银行贷款慈溪第二棉纺织厂引进气流纺设备投资和中国投资银行浙江省分行转贷亚洲开发银行贷款浙东化工二厂引进PVC薄膜投资2个项目进行审计,保证贷款项目顺利实施。
  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1988—1993年,对国有企业领导人开展任期、任中经济责任审计29人。1997年,制定《慈溪市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试行)》,开始对市级行政机关、部门、事业单位、镇级领导、市属国有企业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进行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2000年3月,建立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市审计局增设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科,同年出台《关于贯彻执行中办国办两个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的实施意见》,同时废止《慈溪市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试行)》。2005年后,先后制定《慈溪市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办法》《慈溪市经济责任审计对象分类管理办法》《慈溪市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事项交接办法(试行)》《慈溪市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慈溪市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制度》等文件。1997—2011年,对232名党政领导干部实施经济责任审计,查出违规或管理不规范等资金近4亿元,有关部门处理涉案人员25人,其中撤职2人、其他党纪政纪处理6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17人。
  企业审计始于1984年。审计内容有国有工商企业财务收支审计、承包经营责任审计、资产负债损益审计、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审计。2002年始,根据《审计署关于中央审计项目授权地方审计的管理办法》规定,对市内中央、省属企业根据上级审计机关授权进行审计。1987—2011年,审计企业396家(次),查出违纪违规金额3.03亿元,其中上缴财政1.92亿元,返还侵占挪用资金895.98万元。对存在的其他不规范问题,分别提出意见和建议,均被采纳。
  金融审计1987年始,对国有金融保险系统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1995年始对各银行的资产、负债、损益进行审计。2002年始,根据《审计署关于中央审计项目授权地方审计的管理办法》的规定,对中央在市内的金融、保险和非银行金融机构根据国家审计署授权进行审计。1987—2004年,审计银行23家(次),督促上缴已提未缴营业税及其他税费985.09万元,对违规贷款、投资拆借以及资产管理不够规范等问题逐一提出审计建议,以减少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秩序,保证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基本建设项目审计1986年6月始,对基本建设项目资金来源进行事前审计。1995年始,对市财政投资和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基本建设项目决算实行审计监督。2005年,市政府印发《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办法》《建设工程施工招标、评标指导意见》等文件,加强政府投资建设资金管理。同年8月,建立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专业审计分局,承担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职能。至2011年,完成政府投资项目审计7469项,涉及总额330.77亿元,核减工程价款15.87亿元。
  绩效审计绩效审计重点关注资金效益、管理效用、政策效应3个领域。2001年始,开展财政资金绩效审计,注重财政资金管理效用。通过审计促进市财政部门提高理财能力,加强对预算内外资金的管理和科学调度,发挥存量资金综合效益,减轻政府融资及其成本压力。2005年,绩效审计理念融入全部审计项目。2007—2011年,实施绩效审计项目151项,采纳审计建议99条。
  审计调查
  1987年始,县(市)审计局采用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相结合的方式,陆续开展审计调查,提出审计建议为政府决策提供参考,至2011年,共实施审计调查项目128项。1998年,对9个行政事业单位预算外资金管理情况进行专项审计调查,发现预算外资金管理不规范,提出预算外资金必须纳入市财政管理等意见与建议。
  2002年,对工业、商业、物产、交通4个部门的国有资产管理状况进行审计调查,发现存量资产管理使用不够规范、部分改制企业提留资金未按规定缴存、职工利益没有及时得到保障以及改制后的国有资产核算不够规范等问题,提出规范管理等审计建议。2004年,实施镇级财力状况、政府投资性公司管理情况、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情况等调研,形成审计综合信息和专题报告,提出改进管理等建议,得到市政府及相关部门采纳。
  2006年,对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土地被征用人员养老保障、农村社会养老保险3项养老基金征收、管理及使用情况进行审计调查,改进3项养老基金管理。同年,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施情况和城乡就业培训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分别进行审计调查,发现个别培训学校培训费补助标准过高、培训项目设置针对性不够突出、培训对象确定不尽合理及两头享受补贴等问题,对此,市政府先后制定6项配套办法与规定,规范城乡劳动力就业培训管理工作。失业保险和再就业保障基金审计调查项目被评为2006年度省优秀审计调查项目;慈溪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基金专项审计调查被评为2008年度省综合类优秀审计项目。
  审计科技应用
  市审计局于2002年始使用摩卡工作平台(Lotus)审计信息管理系统,为全省范围内首批实行办公自动化的审计机关。2005年,全面使用现场审计实施系统(简称“AO”)。2006年,自行开发基于AO系统的行业通用审计小程序,失业保险基金及城乡统筹专项资金审计调查审计实例获得审计署AO实例应用奖;超期限、超标准发放失业保险情况的审计,对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发放失业保险金情况的审计,对在职人员发放失业保险金情况的审计3条专家经验入选审计署计算机审计专家经验目录;慈溪市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基金专项审计调查项目获得省级AO实例鼓励奖。2007年,改善审计信息化建设外部环境,改版使用审计署研发的办公自动化软件即审计管理系统(简称“OA”),实现OA与AO系统交互使用。2008年制订《2008年至2010年审计信息化发展规划》,并与市会计核算中心联网审计,1名审计干部被省审计厅评为省厅级计算机审计专家,市审计局提交的慈溪市农村劳动力素质培训专项审计调查AO实例、慈溪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基金专项审计调查AO实例分别获得国家审计署AO实例应用奖、AO实例鼓励奖。2009年,AO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审计中的应用、联机版AO在5项社会保险基金专项审计调查的应用分别获得审计署AO应用实例应用奖,AO在陆中湾围涂工程1号、2号丁坝过磅抛石结算审计的应用获得审计署AO应用实例鼓励奖。
  第二节 内部审计
  内部审计机构
  1985年12月,审计署颁布《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若干规定》。之后,县邮电局、人民银行慈溪支行、农业银行慈溪支行、工商银行慈溪支行、县工业公司、县二轻总公司、县商业局、县第二商业总公司、县交通局、县乡镇企业管理局10个单位建立内部审计机构,配备专职或兼职审计人员14人。部分乡镇工办开始对乡镇企业开展内部审计工作。1987年,乡(镇)设审计组,对乡镇集体经济实行审计监督制度。1993年10月后,各镇(乡)陆续建立审计办公室。至1995年,全市23个镇(乡)均设立审计办公室,配备专职审计人员23人、兼职审计人员107人。1999年始,各镇撤销审计办公室建立镇审计所。至2000年,全市23个镇全部建立审计所,配备专兼职审计人员99人,其中专职审计人员28人。2001年后,海通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12家民营企业设立内部审计机构,配备内部审计人员46人。2011年,全市20个镇(街道)、市级相关部门及企业设有内部审计机构51个,配备内部审计人员302人,其中专职人员92人。
  内部审计业务
  1986—2011年,全市各级内部审计机构开展各类审计项目14905项,查出违纪金额8756万元、损失浪费金额5408万元,促进增收节支50945万元,促进提高经济效益1510万元,增加镇财政收入320万元,向纪检监察部门和司法机关移送案件26件,涉案人数33人,被审计单位采纳审计建议7847条。
  2004年2月,设立宁波市内部审计协会慈溪指导站,全市有129名内部审计人员取得岗位资格证书。2006年4月,成立宁波市内部审计协会慈溪分会。2010年始,内部审计工作被列入市各级领导班子廉政责任制考核。2011年始,内部审计工作被列入市委、市政府对镇(街道)的年度目标管理绩效考核。
  第三节 社会审计
  社会审计机构
  社会审计是受托审计,其组织形式有审计事务所、会计事务所、基建审计事务所等。慈溪县审计事务所成立于1988年4月,隶属于县审计局。1993年8月、1997年8月,先后更名为“慈溪市审计师事务所”“慈溪审计事务所”。慈溪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1980年,由县财政税务局管理。1994年,国税、地税分设,市国税局设立慈溪市弘正会计师事务所。1998年4月成立慈溪市基建审计事务所。1999年,慈溪审计事务所与慈溪会计师事务所合并成立慈溪市永敬会计师事务所,并分别与市审计局、市财政局脱钩,市弘正会计师事务所与市国税局脱钩。1999年12月,市基建审计事务所改制,与市审计局脱钩。2011年,全市从事验资、评估及财务审计等会计师事务所类社会中介机构6个,专职从事基本建设、预算及决算等造价审计类社会中介机构5个。从业人员近800人,其中职称高级资格57人、中级资格204人、初级资格130人,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注册造价师等人员合计232人。
  社会审计业务
  1988—1999年,市审计事务所、基建审计事务所按“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开展各类审计查证7018项,核减基建预决算价款2195.48万元,为委托单位挽回损失1039万元,核减虚假注册资金1401万元,培训人员195人。
  2000—2011年,全市社会中介机构共计从事验资、咨询评估、代理记账、工程造价咨询等业务项目5.94万项,累计出具审计报告3.58万份。其中协助市审计部门完成政府投建项目0.55万项,涉及审计金额201.02亿元,核减工程价款9.91亿元。

知识出处

慈溪市志(1988—2011)下

《慈溪市志(1988—2011)下》

出版者:浙江人民出版社

本书记载了慈溪1988-2011年的发展历程,全面展现了这24年慈溪改革开放的奋斗史、经济建设的创业史、各行各业的发展史,以及著名人物、风俗民情等,着重记述了进入21世纪以来慈溪社会进步、经济发展和文化繁荣的盛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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