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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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慈溪市志(1988—2011)下》 图书
唯一号: 112320020220000977
颗粒名称: 第二章 统计
分类号: C829.2
页数: 6
页码: 1222-1227
摘要: 本文记述了慈溪市统计调查、统计服务统计监督等统计概况。
关键词: 慈溪市 统计 经济

内容

第一节 统计调查
  报表调查
  统计报表调查为统计工作中定期、定时用发放并回收调查表的方式向单位、家庭、个人等搜集资料的调查制度。
  1982年重建统计局后,陆续建立农业、综合、国民经济核算、规模以上工业、劳动工资、固定资产投资、建筑业、房地产业、规模以下工业、能源、科技、贸易、服务业统计和农村住户调查、城镇住户调查、物价抽样调查、企业景气调查17项专业报表统计制度,有月报、季报和年报报表210余种,指标6000余项。报表布置,大多由政府统计机构负责发到统计调查对象,回收上缴发布机关,最后汇总上报宁波市统计局或省统计局。市级其他行政机关和业务主管部门,大多布置本系统专项统计报表,调查了解和掌握相关信息。形成市级政府及有关部门、镇(街道)、村(社区)、企业、家庭等构成的统计调查网络和定期报表调查制度。
  专项调查
  人口普查1990年开展第四次全国人口普查,普查标准时点为1990年7月1日零时。市、镇(乡)政府、村(居)委会建立普查机构,全市共设856个普查区、2701个调查小区;组织4400余人参与普查工作。普查结果,全市30.27万户,其中家庭户30.19万户、集体户0.08万户;户籍人口95.84万人,常住人口94.85万人。与1982年第三次人口普查相比,户籍人口增加6.96万人,增长率7.8%;常住人口增加5.97万人,增长率6.7%。
  2000年开展第五次人口普查,普查标准时点为2000年11月1日零时,有4200余人参与普查工作。普查结果,全市登记户数40.62万户,其中家庭户数37.84万户;户籍人口101.47万人,常住人口121.45万人,与第四次普查相比,分别增长5.8%、28.0%;出慈溪市外人口3.53万人。
  2010年开展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普查标准时点为2010年11月1日零时,市、镇(街道)、村(社区)建立普查机构,5900余人参与普查工作。普查结果,全市登记户数75.89万户,其中家庭户数71.72万户、集体户4.17万户;户籍人口家庭户39.55万户,集体户0.15万户;常住人口家庭户58.91万户,集体户2.30万户。登记人口184.54万人(含到慈溪不足半年的外来人口),其中户籍人口103.89万人、常住人口146.24万人,与第五次普查相比,户籍人口增加2.42万人,常住人口增加24.79万人;出慈溪市外半年以上人口5.80万人。
  农业普查1997年开展首次全国农业普查,普查标准时点为1996年12月31日,时期资料为199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市、镇(乡)、村(居)建立普查机构。普查结果,1996年末全市从事生产经营的农村住户25.56万户。其中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农业户10.47万户(纯农业户4.34万户、农业兼业户2.76万户、非农兼业户3.37万户),占41.0%;非农业户15.09万户,占59.0%。
  2007年开展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普查标准时点为2006年12月31日,时期资料为2006年度。普查对象为慈溪境内农村住户、城镇农业生产经营户、农业生产经营单位、村民委员会、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普查主要内容包括:农业生产条件、农业生产经营活动、农业土地利用、农村劳动力及就业、农村基础设施、农村社会服务、农村居民生活,以及镇(街道)、村民委员会、社区环境等方面情况。普查采用全面调查方法,共有5000余人参与工作,填报普查表41.30万张。普查结果,2006年末,全市共有农业生产经营户8.97万户,其中以农业收入为主户占43.3%;共有经营单位487个,其中未注册单位129个。全市农村从业人员91.10万人,其中从事第一产业的占7.9%、从事第二产业的占71.2%、从事第三产业的占20.9%。
  工业普查1995年,按照国务院《关于进行第三次全国工业普查的通知》要求,开展全市工业普查,普查标准时点为当年12月31日,时期资料为1995年度。市、镇(乡)建立普查机构38个,参与工作228人;另有2400余名企业人员参与普查。普查结果,当年末全市工业企业和生产单位数2.44万家,其中工业企业2.43万家,比1985年(第二次全国工业普查)增加22.10倍。工业企业中,国有企业占0.2%,集体企业占10.8%,个体私营企业占88.5%,外商投资及港澳台商投资、股份制、联营等企业占0.5%。从业人员26.82万人,工业总产值253.90亿元,比1985年增加16.40倍。
  第三产业普查1993年开展首次全国第三产业普查,普查年度为1991年、1992年,市、镇(乡)、村(居)委会建立普查机构。普查范围为区域内所有的第三产业企业、事业、行政单位和社会团体。普查结果,1992年末全市第三产业单位共4985个,比上年增加10.3%;个体户3.18万户,比上年增加8.2%。在单位总数中,国有经济1556个,占31.2%;集体经济922个,占18.5%;私营及联营经济、外商投资、港澳台投资、股份制经济共10个,占0.2%;个体经济2228个,占44.7%;其他经济269个,占5.4%。依次比上年增加32.0%、35.0%、34.0%、12.3%、8.2%。1992年末,第三产业从业人员总数9.03万人,其中第三产业单位从业人员4.75万人、个体户从业人员4.28万人,分别比上年增加6.8%、8.7%。1992年,第三产业增加值9.37亿元,比上年增加19.9%。
  基本单位普查1996年开展第一次全国基本单位普查,普查标准时间为1996年12月31日。普查结果,1996年末,全市有基本单位12219家,其中法人单位5534家、产业活动单位6685家。
  2001年进行第二次全国基本单位普查,市、镇(街道)、村(居)委会建立普查机构。普查结果,2001年末全市有基本单位17578个,其中法人单位8449个、产业活动单位9129个;第一产业法人单位49个、产业活动单位49个,第二产业法人单位5222个、产业活动单位5257个,第三产业法人单位3178个、产业活动单位3823个。单位家数最多为浒山街道,法人单位2045个,产业活动单位2308个,分别占全市的24.2%、25.3%。普查完成后市统计局建立慈溪市基本单位名录库。
  经济普查经济普查涵盖工业普查、第三产业普查和基本单位普查。2004年开展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普查标准时点为当年12月31日,时期资料为2004年度。普查主要内容包括单位标志、从业人员、财务收支、资产状况、企业主要生产经营活动和生产能力,主要原材料、能源消耗及科技开发的投入状况等。普查对象是市内从事第二、第三产业活动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普查范围包括工业、第三产业、基本单位、建筑业、房地产业和个体工商业。市、镇(街道)、村(居)委会建立普查组织,2250余人参与普查。普查结果,2004年末全市第二、第三产业的法人单位11564家,其中企业法人单位9883个,占85.5%;机关、事业法人单位600个,占5.2%;社会团体法人单位165个,占1.4%;其他法人单位916个,占7.9%。产业活动单位12711个,其中第二产业7710个,占60.7%;第三产业5001个,占39.3%。个体经营户9.90万户,其中第二产业2.84万户,占28.7%;第三产业7.06万户,占71.3%。
  2008年开展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普查标准时点为当年12月31日,时期资料为2008年度。市、镇(街道)、村(居)委会建立普查组织,1913人参与普查工作。普查结果,2008年,全市共有第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1.63万个,产业活动单位1.78万个;个体经营户10.01万户,其中有证照个体经营户5.33万户,个体经营户中第二产业2.89万户、第三产业7.12万户。全市第二、第三产业从业人员总数82.44万人,其中第二产业从业人员60.96万人,占73.9%;第三产业从业人员21.48万人,占26.1%。
  抽样调查
  农村住户调查始于1980年,时抽样数30户,抽中调查户须每天记录家庭现金、实物收入与支出详细情况。后抽样住户增加,1988年60户,1991年100户,2004年180户(数据使用仍为100户),2007年200户。2009年始抽样户增加至300户,分布在14个镇、3个街道共30个点,其中龙山镇、观海卫镇、宗汉街道各3个点,掌起、逍林、横河、匡堰、崇寿、长河、周巷等镇各2个点,附海、桥头、胜山、新浦、天元等镇和白沙路街道、坎墩街道各1个点。市统计局每月汇总1次,反映农民人均纯收入等情况。
  城镇住户调查1990年始,在浒山镇抽样50户城镇居民记账调查,2001年增加到100户。2009年始,浒山街道、白沙路街道、古塘街道共抽样150户,其中浒山街道90户、古塘街道50户、白沙路街道10户。样本抽中户每天记录家庭现金、实物收入与支出情况,市统计局汇总后反映城镇居民年可支配收入等情况。
  规模以下工业调查1999年,在全市年销售额500万元以下工业企业中分层次抽取93家小型企业、601户个体户作为样本户进行调查。调查内容:产值、产品销售收入、企业效益、期末从业人员等,以此推算规模以下工业和个体工业户整体情况。2006年始,企业抽样改为目录企业抽样和非目录企业抽样;个体工业户改为整群抽样。2008年,样本户规模以下企业593家,个体工业户1480户。2010年、2011年,抽取样本规模以下企业540家、村(居)委会99个(调查个体经营工业户3060户)。
  企业景气调查1999年,慈溪抽中7家样本企业,为国家统计局提供企业景气调查报表,后不断增加,至2005年扩大到43家。2006年后,为取得全市企业景气调查数据,建立300家样本组调查网络。调查时间为季报,分别于季末月中旬报市统计局,其中提供给国家统计局、省统计局和宁波市统计局的分别为18家、8家、19家。
  人口变动抽样调查1988—1991年,分年开展人口变动抽样调查。1995年、2000年、2005年分别进行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其中1995年,浙江省又抽中浒山、龙山、掌起、观城、桥头、逍林、胜山、坎墩、宗汉、庵东、周巷、小安12个镇乡,70个村、居民小组为二、三级调查样本单位,共调查6377户(其中集体户12户)1.93万人,占全市总人口的2%。2006年始每年进行5%人口抽样调查,为中央、省提供出生、死亡等人口变动数据。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调查和抽样调查的内容增多、范围扩大,由经济、国情国力调查延伸至社会管理、大众生活和民情民意等调查。1995年后开展的其他调查项目,有城镇居民下岗和失业人员生活状况、市民满意度、居民文化消费、电力消费、安全感、污染源、城市交通状况、残疾人调查、劳动力抽样调查等。2011年,非日常性抽样调查项目有省扶残助残爱心城市调查、法制建设群众满意度调查、城市环境保护满意率调查、粮食生产统计监测调查、非公有制企业人才资源状况抽样调查、住宿设施基本情况调查、劳动力调查、平安浙江调查、法制宣传教育社会评价调查、市民综合满意度调查(平安建设、环境整治、创业就业、改善民生福祉等)。
  第二节 统计服务统计监督
  统计服务
  统计资料整理与汇编1980—1988年,县统计局每年编印《慈溪县国民经济统计资料提要本》。1989年6月编印《慈溪市国民经济统计资料汇编(1949—1988)》。1989年后每年编印出版《慈溪统计年鉴》。2007年始每年制作统计年鉴光碟。1984年始每年发布《慈溪国民
  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人口、农业、工业、第三产业、基本单位和经济等专项调查通过《慈溪日报》向社会公布普查结果,编印普查资料汇编本。
  统计信息与统计分析20世纪80年代中期至90年代末,市统计局建立工业生产月度快报,统计全市工业总产值和主要产品销售等数据汇总报送市主要领导,提供最新统计信息。1992年始,每月增印市主要统计数字一览表小册子;2008年改为慈溪统计月报,并增印进度数据,每月3期。汇集全市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效益、固定资产投资、国内贸易、对外经济、税收、金融、物价以及省内14强、沿海26强县(市、区)等主要经济指标数据,发送市、镇(街道)和有关部门领导参阅。1998年,市统计局建立局域网,2000年,建立慈溪统计网站,发布有关统计资料。2001—2008年,市人民代表大会、政协全体委员会议期间,统计局向与会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发送反映慈溪概况、年度主要经济指标的《今日慈溪》小册子,2008年始,每年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发送上年度统计年鉴光碟。
  1981年始,县(市)统计局编印《统计工作简报》(后改为《慈溪统计分析》),每年编印10余期到数十期不等。其中1990年最多为87期,至2011年累计编印1200余期。同时,统计部门利用统计汇总资料,结合实地调研,对相应期间的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变化进行综合评估,分析问题和原因,提出对策建议,发送市、镇(乡、街道)和有关部门领导参阅。1988—2011年,统计部门撰写专题分析报告和调研文章2200多篇,有的经市领导批示或在宁波、省级评选中获奖。其中《新移民和城市化进程研究》获得2006年度全省统计系统优秀统计分析报告二等奖,并在《浙江经济》《宁波通讯》上摘要发表;《构建和谐慈溪统计监测评价指标体系研究》获得2007年度全省地区统计制度方法改革研究论文二等奖;《优势产业集群培育与政府作用研究》获得2008年度全省统计系统优秀统计分析二等奖;《慈溪与江阴发展比较研究》获得2011年度全省统计系统优秀统计分析报告三等奖。《加强县城统计管理的几点做法》《说理式统计执法的实践与思考》分别在《中国统计》2009年、2011年期刊上发表。
  此外,开展提供统计数据咨询、核实企业产品的产量销量并出具证明等服务。
  法规宣传198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简称《统计法》)颁布后,开展学习宣传活动,组织函授学习和分期培训,累计接受统计法律知识学习培训5万余人次;结合国家统计局、省统计局部署的宣传月、宣传周,开展《统计法》专题宣传活动27次,印发《统计法》学习宣传资料6万余册,制发宣传物品20余万件。同时,在重大普查期间,利用《慈溪日报》、慈溪电视台、慈溪广播电台等新闻媒体开展宣传,在市人民大会堂、虞波广场、市图书馆广场等处设摊开展宣讲、咨询活动17次。
  监督检查1987年始每年开展执法检查,有对举报或专业等针对性的,有统一部署的。检查对象为全市所有有统计报表和调查事项的行政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营户,违法处罚内容和对象包括虚报、瞒报、伪造、篡改统计数据,拒报或屡次迟报统计资料行为的单位、法人、统计人员和调查对象等。1989年4—6月,开展首次统计法规执行情况大检查,市成立大检查办公室,组成7个检查组,19个主管局,367个市属企业,867个乡(镇)、村和2581个乡镇(村办)企业进行自查和互查;市检查组抽查2个主管局,38家市属企业,18个乡(镇)、村,182家乡镇(村办)企业,对统计法规执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1991年,贯彻执行《浙江省统计监督管理条例》,市统计局、市监察局、市政府法制科联合开展统计法规执行情况重点检查,抽查2个乡镇、2个村、20家工商企业的统计法规贯彻执行情况。之后,1994年、1997年、1999年、2001年、2003年、2004年、2007年、2008年、2010年分别开展统计执法联合大检查。
  1995年,根据《浙江省统计单位登记办法》《浙江省专业统计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建立统计单位登记制度和统计人员持证上岗制度。至2005年,全市登记在册的统计单位12295个,有统计人员3563人。后国家统计局出台《统计人员从业资格认证办法》,替代统计人员持证制度。2008年,全市共有1390人接受统计从业资格培训,3714人持有统计从业资格证书(包括原持有浙江省统计人员证者换发)。2009—2011年,统计继续教育培训4433人,从业资格培训2259人,合格发证1443人。
  1997年,境内1家集团公司违反属地统计原则,将其在上海的2个分厂产值列入该企业,构成虚报产值,被立案查处,给予警告并处罚款1.50万元,为市内查处的统计违法首例。2000年后,每年统计执法检查单位10家以上。2005年10月,市内某电子元件厂因不履行统计上报义务,被立案查处,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并处罚款3000元,后该企业没有在规定时间缴纳罚款,2006年3月被市法院处以强制执行,为宁波市内统计违法行政处罚强制执行首例。2008年,市统计局组成5个统计稽查小组,共执法稽查81家单位,立案查处统计违法单位13家。2009—2011年,组织18个稽查组稽查企业211家,发现并纠正统计违法行为企业36家。

知识出处

慈溪市志(1988—2011)下

《慈溪市志(1988—2011)下》

出版者:浙江人民出版社

本书记载了慈溪1988-2011年的发展历程,全面展现了这24年慈溪改革开放的奋斗史、经济建设的创业史、各行各业的发展史,以及著名人物、风俗民情等,着重记述了进入21世纪以来慈溪社会进步、经济发展和文化繁荣的盛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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