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项目审批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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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慈溪市志(1988—2011)下》 图书
唯一号: 112320020220000976
颗粒名称: 第二节 项目审批管理
分类号: F426
页数: 5
页码: 1217-1221
摘要: 本文记述了慈溪市投资项目分为公益性项目、基础性项目和竞争性项目。公益性项目由政府投资建设;基础性项目以政府投资为主,并吸引企业和外资参与投资;竞争性项目由企业投资等项目审批管理概况。
关键词: 慈溪市 项目审批 管理

内容

投资项目审批管理
  投资项目分为公益性项目、基础性项目和竞争性项目。公益性项目由政府投资建设;基础性项目以政府投资为主,并吸引企业和外资参与投资;竞争性项目由企业投资。市政府投资项目主要为:农业、水利、能源、交通、城乡公用设施等基础性项目,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社会保障、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节能减排、资源节约和再利用、防灾减灾等公益性项目,政府公共服务设施项目等。投资项目审批1991年前,全市基本建设投资额300万元以上项目(含300万元)由省计划经济委员会审批;投资额9万元以上(需新增土地的项目包括9万元以下)300万元以下项目,由市计划委员会(简称“市计委”)负责审批;投资额9万元以下零星基建项目由各项目主管部门审批。后审批权限逐步放大,市计委审批权限由投资额300万元以下提高到1000万元以下,各主管部门审批权限由9万元以下提高到50万元以下。1992年6月,慈溪被省政府列为扩大经济管理权限的13个县(市)之一,此后,凡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资金、能源、原材料、外汇等建设和生产经营条件不需要省综合平衡,非生产性基建1500万元以下、生产性建设3000万元以下的项目由市计委审批;同年7月,国务院颁布实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本着“宏观要管好、微观要放开”的原则,全市国有工业企业自筹资金外部建设条件能够自求平衡的单位,其项目自主决策,自行审批,报市计委备案。1997年后,随着经济和社会发展,建设项目逐年增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扩大,审批权限相应调整。同时,指令性计划管理逐步向指导性计划管理、直接管理向间接管理转变,投资项目审批程序、审批环节逐步规范和简化。2000年,市计委按照市政府对审批制度改革部署,全面清理审批、核准、备案事项,保留审批事项9项,保留核准事项12项,保留备案事项11项,取消审批、核准事项16项。同年,市计委基建科(2007年改由市发展和改革局行政审批科)进驻市联合审批中心(2007年12月更名为“市行政服务中心”)集中统一办理审批事项。之后,投资项目审批依据上级文件规定的审批程序进行管理。2002年3月,市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的若干意见(试行)》,明确项目审批主管部门视项目性质、建设规模、建设条件等对审批环节作适当简化或合并,对项目的审批和管理注重依托规划,加强调控。2005年始,按照宁波市政府《宁波市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办法》《宁波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办法》,对企业投资项目视不同情况分别实行核准制和备案制。2007年,市政府印发《慈溪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规定总投资在1000万元以上政府投资项目年度计划须经市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执行。在审批权限上无投资额限制,其中外商投资在1亿美元及以上的项目,获取宁波市财政资金的重大水利、交通道路等项目或列入省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由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批。
  政府投资项目管理2001年前,投资主管部门根据项目类别分批次下达计划,有的计划随项目审批文件同时下达。2002年后,统一编制政府投资项目年度建设计划。2003年,市发展计划局以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附件形式下达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1000万元以上)项目建设计划,计8类135项;2004年5类63项。2005年始,独立下达政府投资项目计划,所有使用市本级财政性资金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均统一纳入年度建设计划。政府投资项目年度计划分为建设项目计划和预备项目计划,建设项目计划主要包括农业水利、交通、城建、社会事业、片区基础设施项目等,需要开展前期工作和已列入重大项目前期指导计划且在1~2年内拟开工建设项目列为预备项目计划。同时,每年下达重大建设项目前期工作指导计划。2005年,下达建设项目200项,预备项目5项。2006—2010年,5年间建设项目依次为153项、137项、172项、134项、113项,预备项目依次为8项、42项、62项、60项、55项。2011年,政府投资项目162项,其中投资1000万元以上项目118项、1000万元以下项目44项;安排预备项目43项。
  2003年,市政府印发《慈溪市政府财政性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规范政府投资行为,推行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工程监理制等制度,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设立市重大项目稽察办公室,对重点工程项目实行稽查监督;建立市政府财政性投资项目公共建设管理中心(2005年更名为“慈溪市公共项目建筑中心”),在全省县级率先对部分政府财政性投资项目集中建设与管理。2007年后,依据《慈溪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慈溪市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变更管理暂行规定》,实行重大项目公示制和后评价制,强化政府投资项目管理。
  重点工程实事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
  1993年始,根据区域发展目标和资源情况,每年选择确定一批建设项目重点推进,即为重点工程。是年,确定重点建设项目7项。1993—2011年,确定重点工程项目291项。1998年始,每年确定部分建设项目为年度实事工程(又称民生工程)。是年,确定实事工程项目10项。至2011年,累计实施实事工程项目124项。(详见第二十九编《人民政府》第二章第二节)
  重点工程实事工程建设项目范围市重点工程建设项目范围为:农业、水利、交通、城建、能源等系统3000万元及以上的基础设施重要项目;文广、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事业的重大项目;重大生态建设、环境保护、循环经济项目;基础产业、支柱产业及产业技术进步和结构调整的重大项目;对区域经济发展有重大影响的其他项目。实事工程即市长工程,既有工程类项目,也有事项类项目,一般在当年竣工或完成。实事工程项目主要为:涉及市民或弱势群体就业、就学、就医、养老、住房、出行、道路改扩建或疏堵保畅、文体休闲、环境卫生等公共服务与社会保障项目,强化公共服务均等化。
  重点工程实事工程建设项目确定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确定:各镇(街道)、市级各有关部门于每年10月底前向市发展和改革局(简称“发展改革局”)、市重点实事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重点办”)提出列入下一年度市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包括拟列入国家、省、宁波市重点工程项目)的书面申请。上报项目时一般应附项目建议书、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及项目批复、土地预审意见、规划选址意见、环境评估意见及资金筹措落实等相关资料。市发展改革局、重点办汇总并在征求有关部门意见经综合平衡后,提出年度市重点工程建设项目计划(草案)报市重点实事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审定。其他特殊项目,经市重点实事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同意可直接定为市重点工程项目。市重点工程项目确定后,由市重点实事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发文公布。市域内国家、省和宁波市重点工程项目,即为市重点工程项目。
  实事工程确定:一般每年9月始由市重点办走访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征求市民关注的热点;10月初通过报纸、网络等媒体向社会公开征集为民办实事、解难事项目,市民采用来信、来电、来访、网上评议等方式提出项目建议。10月中旬市各职能部门根据职责和体现社情民意的原则,申报下年度市政府实事工程项目,经市重点实事工程建设领导小组筛选确定。
  重点工程实事工程建设项目管理1993年4月,建立市重点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2004年更名为“市重点实事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市计委,其主要职能为对基本建设重点项目进行咨询、协调、监督、服务。1998年,市政府出台《慈溪市重点工程项目管理办法》《慈溪市重点工程项目考核实施办法》。后对管理办法和考核体系作修订完善,2003年、2006年,市政府办公室重新印发《慈溪市重点实事工程建设项目考核实施办法》。2006年,市政府重新印发《慈溪市重点工程项目管理办法》,对重点工程相关制度、组织管理、项目确认、组织实施、验收稽察等作出具体规定。2008年,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建立市重点实事工程“绿色通道”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设立市重点工程实事工程项目审批绿色快速通道,对全市重点工程实事工程实行一站式服务。

知识出处

慈溪市志(1988—2011)下

《慈溪市志(1988—2011)下》

出版者:浙江人民出版社

本书记载了慈溪1988-2011年的发展历程,全面展现了这24年慈溪改革开放的奋斗史、经济建设的创业史、各行各业的发展史,以及著名人物、风俗民情等,着重记述了进入21世纪以来慈溪社会进步、经济发展和文化繁荣的盛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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