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国有资产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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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慈溪市志(1988—2011)下》 图书
唯一号: 112320020220000955
颗粒名称: 第四章 国有资产
分类号: F123.7
页数: 4
页码: 1166-1169
摘要: 本章记述了慈溪市1988—2011年国有资产的发展情况,其中包含国有资产改组、国有资产管理。
关键词: 慈溪市 市志 国有资产

内容

第一节 国有资产改组
  国有资产改制
  1988年,选其中1家国营合作商业进行股份制试点。1993年,探索国营合作商业国有民营路子。1997—2001年,335家国有城镇大集体企业完成产权制度改革;通过产权交易中心涉及房地产转让401宗,计金额7.30亿元,房产468万平方米,土地85.10万平方米,交易价高于评估价1.29亿元;335家改制企业有10436名退休人员和1517名精简、遗属人员分别移交托管金1.83亿元、1300万元,实行社会化管理。2000年,慈溪医药药材公司等47家企业改制为有限公司或股份合作制,慈溪印刷厂等3家企业被兼并,慈溪客运中心等7家企业改为国有独资,慈溪工业经营总公司等10家企业整体出售,浙东化工一厂等9家企业破产,慈溪第二棉纺织厂等6家企业待改制;是年初,慈溪动力机厂等33家国有改制企业正资产9119.13万元,其中投资款2069.56万元;慈溪国贸大厦等21家负资产(不含零资产)企业确定负资产弥补基数4256.22万元(不含宁波远东化纤厂等55户城镇集体负资产1601.72万元)。至2002年2月,慈溪动力机厂等64家国有改制企业剔除提留1.99亿元、核销7093万元后,确定净资产3904.93万元。2001年,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浙江相联律师事务所等7家事业单位转制收回净资产127.40万元。2004年,撤销市商业局、市物产集团有限公司2个主管局(公司),全部资产由市国资办接管;撤销市二轻总公司、市二商总公司,全部资产由市集体资产管理办公室接管(市国资办托管)。2005年,市第二棉纺织厂零资产改制;是年,2家国有房地产公司改制收回国资3.73亿元,市属25个农贸市场成建制无偿划归所在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所有。至此,市工业系统整体改制基本结束(至2011年,慈溪热电厂尚未改制)。
  国有资产重组
  1988年,出台企业兼并、联合、租赁、拍卖等相关政策措施促进国有资产整合优化。1992年,3家国有企业转成股份制,2家转为中外合资。至2000年,慈嵘食品有限公司等20家企业(其中国有参股或控股9家)改组为有限责任公司。2005年,宁波日报报业集团兼并慈溪日报社,组建新公司,市国资办投资49%;市烟草公司体制上划,按上年净资产60%划入市政府货币资产19375万元;市盐业公司整体资产无偿划入省盐业集团公司。至2007年,市国有企业经过前期改制和资产重组,形成国有独资企业56家、国有控股企业9家、国有参股企业11家,投资额分别为23.61亿元、0.53亿元、0.65亿元,累计净资产88.29亿元,其中国有净资产92.6%,计81.76亿元。截至2011年,全市共有国有、国有控股、参股企业90家,资产总额390.23亿元,比上年增长19.0%;所有者权益186.41亿元,比上年增长29.6%;利润总额0.11亿元,比上年负增长78.9%;税金总额0.31亿元,比上年增长38.0%;其中19家政府性投资公司资产总额286.80亿元,比上年增长16.5%,所有者权益142.43亿元,比上年增长33.7%;71家经营性公司资产总额103.40亿元,比上年增长26.2%,所有者权益43.98亿元,比上年增长17.9%,利润总额0.61亿元,比上年负增长51.2%,上缴税金0.31亿元,比上年负增长38.0%。
  第二节 国有资产管理
  经营管理
  1988年,66家国有企业实行经营承包责任制,完成产值、利润、上缴税利分别为72099万元、2668万元、1151万元,分别比上年增长42.0%、21.0%、6.4%,多得超收分成78.70万元;承包方式由经营者承包改为职工集体承包,内部分配推行工效挂钩。1989年7月,对国拨流动资金实行保值金制度,集中该资金129万元;是年,对6家国有企业分别签订“包死基数、核定还贷、递增包干、超收分成”承包合同;对192家国有企业(含市属大集体)实行工效挂钩,职工25470人,占应挂钩的88.6%。1990年,50家国有企业实行新一轮承包,调整和充实承包内容,将奖赔一年一清改为一年清账期满兑现,厂长(法人)经理承包改为领导集体承包,承包期3年,效益指标逐年递增。1995年,对市物资局和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的国资推行保值增值承包。2002—2011年,推进国资非经营性资产转经营性资产盘活存量,以产权为纽带,理顺国资管理、监督体系,实施资本经营,实现国资保值增值。
  财务管理
  1992年,市财政局设国有资产管理机构;是年,2家国有工业企业试行劳动、人事、分配3项制度,3家国有商业企业实行经营、价格、分配、用工“四放活”改革;对有条件的国有企业推行计件工资制和供销员联购(物资采购)、联销(产品销售)、联价(价格)、联收(资金回收)“四联计酬”办法;同时与亏损企业签订扭亏责任状,市印染厂、机床厂等4家企业扭亏为盈。1993年,成立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总公司,完善工效挂钩办法,改企业单挂(企业工资总额同经济效益挂钩)为系统总挂总提(核入工资总额的奖励基金进入成本,新增效益工资全部在成本中列支的挂钩办法),实行增人不增资,减人不减资;同时改定比为环比结算。1995年,对粮食企业定购粮和储备粮实行分账核算,推进粮食体制改革。1997年,制订国有城镇集体企业改制有关财政、税收、国资政策,拟定转制企业财务管理意见,逐年做好转制过程中资产立项、评估、确认和核销、剥离、提留审核审批。2003年,组建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简称“市国投公司”),制定《慈溪市国有资产管理实施意见》《慈溪市政府性投资公司财务管理试行办法》。2004年,以市国投公司为载体理顺投资与被投资关系,制订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及办公室议事规则,完善国资管理台账,清理国资收益,规范国资处置和产权转让工作。2005年,加强政府负债管理,健全融资工作领导小组,实行政府债务预算管理;是年底,累计滚动负债余额127.90亿元,其中财政性负债35.50亿元。2006年,制定《关于加强国有资本投资体系及收益收缴工作的意见》,建立国资评估和交易项目统计报告制度。2008年,制定《慈溪市国有企业财务管理办法》《关于调整国有资本布局、增强国有资本发展能力的若干意见》。
  资产登记及清产核资
  1992年,对118家国有企事业单位开展国有资产登记工作。1993年,对23个乡镇41个市属部门及下属382个企事业单位全面开展国有资产清查登记;11个单位完成资产立项评估,累计账面值2381.50万元,净值1793.90万元,评估增值2626.50万元,其中慈溪动力机厂增值2308.36万元。1994年,完成213家国有企业产权登记及年检工作,登记国有资产4.84亿元。1995年,270家国有企业完成清产核资,账面资产清查值21.04亿元,净值清查值4.52亿元,并界定明晰产权。1994—1996年,配合企业转制,完成52家国有企业资产立项评估,账面值1.13亿元,评估增值0.80亿元。2005年,国有资产清产核资629家;定清产基准日行政事业单位为2005年6月30日,国有企业和企业化事业单位为2004年12月31日;剔除经济开发区和各镇(街道)所属企业共546家单位,资产清查值204.04亿元,负债额114.11亿元,净值清查值89.93亿元。2007年,市建设系统国有企业实施改革,理顺体制、健全系统、清理资产、完善机制,理顺市城建投融资体系。2011年,市国有交通运输企业实施优化重组,对运输职能类同、经营业务交叉的企业进行整合,明晰主业方向,优化资源配置,实行专业化、集约化、规模化经营。

知识出处

慈溪市志(1988—2011)下

《慈溪市志(1988—2011)下》

出版者:浙江人民出版社

本书记载了慈溪1988-2011年的发展历程,全面展现了这24年慈溪改革开放的奋斗史、经济建设的创业史、各行各业的发展史,以及著名人物、风俗民情等,着重记述了进入21世纪以来慈溪社会进步、经济发展和文化繁荣的盛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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