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地税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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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慈溪市志(1988—2011)下》 图书
唯一号: 112320020220000954
颗粒名称: 第二节 地税管理
分类号: F812.42
页数: 6
页码: 1161-1166
摘要: 本文记述了慈溪市1988—2011年地税管理的发展情况,其中包含征管模式、征管方法、税源管理等。
关键词: 慈溪市 地方税务 地税管理

内容

征管模式
  1988年,浒山镇财税所实行征收、管理、稽查分离试点,新浦等财税所实行征管、稽查分离试点,之后逐年推开取消税务专管员制度。1995年开始,逐步推进以纳税申报和优化服务为基础、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集中征收、重点稽查的新征管模式;是年,有5个基层地税所按新的征管模式运行。至2000年,全市26个所、分局及征收点建立办税服务厅;从税务登记、发票出售、纳税申报,税款征收和税务咨询等环节,为纳税人提供服务。2001年11月,首先在城区分局,横河、宗汉2个地税所设立审核评税组,逐年建立征收管理、税源监控、审核评税、税务稽查为一体的征管模式。2002年7月,审核评税组普设。2008年始,基层单位均设征收管理、纳税评估、稽查、综合4个组。2010年,试行纳税人分类管理,探索税收征管专业化运行模式。2011年,推行纳税人分类管理,将全市纳税人分为重点税源户、一般税源户和联合征管税源户,基层单位相应设置重点税源、税源管理、个体税源管理等组室。
  征管方法
  1992年,直属税务所取消以手工为主征管方法,进行微机开票征税;税收会计采用应征数核算,后逐步推广。1996年底,各地税务所均建所级局域网;1997年9月,税收征管软件“97税典”应用,局所联网;2007年8月,“97税典”与新税收征管信息系统“税易07”实现交接;税收征管现代化步伐加快。2009年,推广电子申报和电子缴税方式,并试行国地税联合社会化征管方法,以镇(街道)政府为主导,财政、国税和地税部门配合。2011年,规范税收征管基础信息数据库,利用完备的基础信息开展税源分析、监控、预警。至2011年,全市有16个镇(街道)35456户个体工商户纳入联合征管,全年人库地方税费滞纳金7744.16万元。
  税源管理
  税务登记户管 1990年,对各类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重新办理税务登记,对12435户个体工商户实行统一编号、全面登记、分所(分局)归档管理,做好综合纳税鉴定。1996年,对工商企业换发税务登记证13208户。1998年始,与工商、国税部门联动加强税务登记源头管理。2000年,税务登记发证62350户,换证率91.7%,正常户管32877户,其中个体户24533户。2007年,市地税局户管53847户,其中正常户管39286户。至2011年,全市税务登记户数80483户,其中内资企业21945户、港澳台商投资企业426户、外商投资企业403户、外国企业5户、个体户57080户、其他624户。
  税源调查
  1989年,清理减免税和假集体、假校办、假福利、假新办(简称“四假”)企业;对27户减免税到期或不符合减免税条件企业恢复征税,对12户弄虚作假骗取减免税企业追回减免税58262元;清理“四假”企业301家,查补偷漏税收220万元。1990年,对校办、福利、劳动服务等企业实行年检年审制,加强对变更、停业、歇业企业监控,防止税收流失。1998年,清理出漏征漏管户4200户,补缴税收259万元;加强个体户税收征管,全年入库个体税收7934万元,比上年增长58.1%。1999年始,对轴承、打火机、轻纺、小家电、粉碎、废塑料等9个管理偏难行业实行块状经济管理,征收税款838万元。2008年,建立税种、行业、监控评估结合机制,纳税评估1954户,补税及滞纳金6488万元。2009—2011年,共制定26个行业(产品)纳税评估标准,纳税评估3721户,补缴税费和滞纳金1.90亿元。
  纳税申报 1997年,全市10个基层所、分局(除逍林地税所外)实行以纳税人自核、自报、自缴为中心内容自行申报纳税制度。2001年,在浒山城区范围率先试行电子、电话申报,税银联网、即时(自动)扣缴办法,2700户定期定额户实现足不出户完成税款缴纳。2002年,全市推广应用面为69.7%。2004年17681户实行税银联网,即时扣缴,应用个人电脑进行电子申报纳税3868户。2006年,实施税库联网电子征缴税费。2007年,实现查账征收和营业税为主体税种的纳税人网上报税。2008年,推行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全年受理申报5583人,补交税款668万元。2009年,纳税申报率、税款入库率,滞纳金加收率(简称“三率”)分别为98.8%、98.3%、99.3%。2010年、2011年“三率”分别为99.2%、97.7%、96.4%和98.9%、95.0%、92.0%。
  发票管理
  发票是纳税人交易的重要凭证和纳税依据;以票管税,抓印、购、领、用、存、查各个环节。1996年6月,地税发票管理范围明确分工,缴纳营业税(中央集中缴库单位缴纳的营业税除外)所需填开的普通发票由市地税局负责印制、发放、管理。1996年4月,对个体饮食业和账证不全的承包饮食企业采用票面金额壹元、伍元、拾元、伍拾元、壹佰元、伍佰元、壹仟元7种定额发票。1997年1月,启用全国统一更换新版防伪普通发票。1998年1月,统一使用省、宁波市地方税务局发票监制章的饮食业定额发票,取消原饮食业定额发票。2000年7月,启用浙江省宁波市邮政业务专用发票(含代办专用发票),浙江省宁波市邮政广告专用发票。2000年11月,启用国际海运业运输专用发票、国际海运业船舶代理专用发票。2001年8月,全市出租车开始安装使用税控计价器打印发票。2002年1月,启用宁波市代理进出口货物结算专用发票。2003年,实施货物运输发票改革,做好有奖发票推广,开展发票专项检查,研发应用电子开票系统,并在城区房地产企业投入使用;同时餐饮业、服务业、娱乐业、文化体育业采用有奖定额发票。2004年7月,启用新版公路、内河货物运输统一发票、货物运输代理服务专用发票。2005年4月,启用税务机关代开统一发票,对违反发票管理规定者给予处罚;是年8月,餐饮业等有奖定额发票更换新版发票。2008年,启用新版保险业专用发票、报关代理业专用发票。2010年,开展普通发票简并票种统一式样和推行普通发票开票软件工作。2011年始新版发票全面启用,旧版发票全部取消,并在全市推广应用开票软件。
  1992年,专项检查244家工商企业使用发票,查处违章发票1183份,其中假发票891份,查补税收及罚金134万元。2004年,在宁波、余姚、慈溪等地捣毁货运行业倒买倒卖普通发票窝点,抓获犯罪嫌疑人,涉案金额1300余万元。2007年,市地税局与市公安局联合捣毁制贩假发票窝点,抓获湖南籍犯罪嫌疑人2人。2010年,联合查获一起假发票印刷团伙,捣毁非法印刷和储存假发票窝点,抓获犯罪嫌疑人5人,缴获假广东省广州市地方税收通用发票62万余份(成品发票17万余份,半成品发票45万余份)及用于制假的印刷机器、晒版机、切纸机、冲床等设备。
  税法宣传
  1989年、1990年,突出个体户税收征管,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开展多种形式税法普及教育和税法知识大奖赛。1991年,组建市税法宣传领导机构,由市总工会、团委、妇联等单位配合,成立66个税法宣传教育领导小组,确定155名税法宣传教育联络员,成立35支中小学税法宣传队,制作民间小调和文艺节目18个。1992年,市税务局与市文化局联合举办“税务之春”文艺晚会,并在宁波市获奖;是年,评比首批“纳税信得过单位”10家、纳税先进企业27家。1998年,改由市政府表彰纳税大户45家。1993年、2001年结合新征管法实施及2002年贯彻新征管法实施细则,开展税收宣传、业务培训和税法咨询日活动,改善税收执行环境。2006年开始,国税地税联合开展2年1次的纳税信用等级评定,2006年、2007年市供电局等42户纳税人被评为宁波市纳税信用A级。2008年,“新人学税法、人人树新风”大桥百对新人集体婚礼活动被评为全国优秀项目;应对金融危机,开展“政企联动、共度时艰、创新发展”干部优化服务企业专项活动。2009年,“税收服务:‘家电下乡’城隍庙会”活动项目,获得宁波市级税收宣传优秀创新活动奖。2010年,“关注税收、情系民生税法知识竞赛”“和谐税企、溪通四海——新慈溪人论坛”等活动项目获得宁波市级税收宣传一等奖、创新奖。2011年,“税收公益广告语及漫画创作作品征集”活动获得宁波市级税收宣传二等奖。1995—2011年,先后以“税收与法制”“税收征管与市场经济”“诚信纳税、利国利民”“依法诚信纳税、共建小康社会”“依法诚信纳税、共建和谐社会”“税收、发展、民生”等为主题开展税法宣传月活动。
  集体资产(财务)管理
  1988年始,3年内对市供销社和市信用联社实行系统所得税承包经营,配合各企业主管部门对城镇企业推行工效挂钩办法理顺内部分配制度。1989年7月,市税务咨询服务站成立,对外开展税法咨询财务辅导及小企业会计代理记账试点工作。1991年,针对部分集体企业“虚盈实亏、超前分配”损害集体利益情况,各基层税务所结合所得税汇算清缴和企业年终审计开展清仓、清水分活动,处理前承包者的遗留问题。1995年4月,三北税务师事务所成立,各税务所(分局)先后组建分所(1998年清理会计代理市场时与税务部门脱钩),开展税收会计代理业务工作。1996年7月,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在全国城镇集体企业、单位开展清产核资工作的通知》,市城镇集体企业清产核资工作首先在二轻系统展开。1997年,在供销、校办、福利、二商、信用社、交通等部门所属企业中扩大试点;是年,73家工业、交通、商业集体和24家集体金融企业通过资产清查、产权界定、价值评估、资金核实,97家企业占有资产总额50.48亿元,负债46.78亿元,所有者权益3.70亿元。1998年4月,调整市清产核资领导机构,市地税局负责宣传发动、资金核实、减免税资产的界定和甄别挂靠集体企业等方面的工作。产权界定按“依法确认、尊重历史、宽严适度、有利监管”原则,体现“谁投资、谁所有、谁得益”,保证集体企业合作经济性质,对各种减免税所形成的所有者权益,1993年6月30日前其产权归劳动者集体所有,之后的按集体企业各投资者所拥有财产(含劳动积累)的比例确定产权归属(除国家有特殊规定外)。1996—1998年,3年内全市参加城镇集体企业清产核资企业235家,其中挂靠企业5家、转制企业14家、拟改制企业214家、中央企业2家;清理整顿挂靠集体企业42家,补税罚款60余万元。1998年,城镇集体企业清产核资工作被财政部授予先进集体。乡镇集体企业转制工作逐年推进,至1998年下半年,乡镇集体企业甄别挂靠企业在长河、附海、范市、匡堰等乡镇展开,2002年基本结束。市重点乡镇企业(金轮集团等20家)转制方案实行备案制。
  地税稽查
  1988年,市地税局检查组会同检察机关查处偷抗税案7起,依法判刑6人;查处偷税案40起补税11.20万元;税务检查总站查处逃税案1700起补税45万元。1989年,清查“四假”企业301家,查补偷漏税220万元,追回39家减免税58万元;是年下半年,开展税收财务大检查,1557家企业受重点检查补罚税费748.49万元,查处1万元以上大案32起补税123.98万元。1990年,代扣税专项检查,补税34.90万元;重点检查8692家企业和个体经营户,补税1154万元。1992年,税收财务大检查,检查2100家企业和6107家个体经营户,补罚税款515万元;发票专项检查244家,查获违章发票1183份,补罚税款134万元。1994年,查获增值税发票虚开390份,入计票面金额1925万元;失窃99份,倒卖42份,累计处罚款50.95万元。1995年,建筑营业税专项检查113户,补税358.30万元;是年6月,采用自查和重点检查相结合方法清理“小金库”,设举报电话13只,自查3933户,自查自纠违纪金额202万元,没收及补税58.30万元;是年底,开展第十一次税收财务大检查,自查补税738万元,重点检查9739户,占全部纳税户的61%,补税3048万元。1996年,受理查处群众举报案47起,补罚税款259万元。1998年,清查漏征漏管户4200余户,补罚税款259万元。1999年,重点检查20户,补罚税款2634万元,其中2次抗税案件刑拘2人。2000年,个人所得税专项检查220人,补税罚款194.70万元;重点查2193户,其中5万元以上偷税案106起,共补罚税款2544.65万元。2003年,抓大案要案,查处45起,整理司法移送案件44件,对20件偷税案件公开曝光,增强稽查威慑力。2004年,税警联手查破一起妨碍清算罪。2006年,通过“阳光稽查”237户,补税2199.30万元。2008年,对广告、建筑安装交通运输、工商银行、房地产企业等开展税收专项检查,补税2843.96万元,受理举报案28件,补罚税款133.98万元。2009年,对建筑安装业、中介服务业、汽车销售行业及其他相关行业开展税收专项检查;另责成自查企业559户,自查入库税费3182.21万元。2010年,开展地域性税收专项整治工作;另对重点税源企业、餐饮行业、房地产行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行业责成自查465户,自查入库税费5066.09万元。2011年,稽查企业347户,补罚税款2988.60万元;对广告业、房地产企业、“七低”(非金属矿物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化学纤维制造业、纺织业〈含人造毛皮、毛绒制造业〉、造纸及纸制品业七类能耗高、产出低的低效行业)行业进行重点专项检查;发票检查56户,补罚税款70.03万元。1988—2011年,查补税款4.76亿元,罚款6196万元,移送司法机关案件218起。

知识出处

慈溪市志(1988—2011)下

《慈溪市志(1988—2011)下》

出版者:浙江人民出版社

本书记载了慈溪1988-2011年的发展历程,全面展现了这24年慈溪改革开放的奋斗史、经济建设的创业史、各行各业的发展史,以及著名人物、风俗民情等,着重记述了进入21世纪以来慈溪社会进步、经济发展和文化繁荣的盛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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