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农业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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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慈溪市志(1988-2011)上》 图书
唯一号: 112320020220000833
颗粒名称: 第二节 农业管理
分类号: F303.2
页数: 6
页码: 870-875
摘要: 本节记述了慈溪市1988年到2011年县农林局与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实行“两块牌子、一套班子”,下设人事秘书股、财务辅导股、农场企业股、棉花股、粮食股、林业特产股、科技教育股、农业综合技术服务股、植物保护站、土壤肥料工作站、农业技术培训站、种子工作管理站、森林植物检疫防疫站、植物检疫站、畜牧兽医工作站、养蜂管理站、家畜家禽防疫检疫站;局属有种子公司、棉花原种场、第二农场、水稻良种场、林场(企业)、农垦场、良棉轧花厂、蜂业公司、农垦企业总公司、农工商联合企业公司、劳动服务公司等企事业单位。1996年,市农林局更名为“市农业局”,挂“市林业局”牌子。2001年12月,市农村经济委员会、市水产局被撤销,相关职能并入农业局,挂市海洋与渔业局牌子。2006年4月,农业局增挂市畜牧兽医局牌子。2011年,农业局行政机构在编干部34人、工人2人;下设办公室、人事科教科、经营管理科、资金项目科、行政审批科、农业产业科、林业科、海洋渔业科、森林公安局等9个科室;下属事业单位有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林特技术推广中心、畜牧兽医技术推广中心、水产技术推广中心、农业检测中心、农业信息中心、农业行政执法大队、农业科学研究所(杨梅研究所、水产研究所)、棉花原种场、林场、第二农场、水稻良种繁育场、种子公司等;局属企业有市农垦场。
关键词: 农业技术 管理 慈溪市

内容

1988年初,县农林局与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实行“两块牌子、一套班子”,下设人事秘书股、财务辅导股、农场企业股、棉花股、粮食股、林业特产股、科技教育股、农业综合技术服务股、植物保护站、土壤肥料工作站、农业技术培训站、种子工作管理站、森林植物检疫防疫站、植物检疫站、畜牧兽医工作站、养蜂管理站、家畜家禽防疫检疫站;局属有种子公司、棉花原种场、第二农场、水稻良种场、林场(企业)、农垦场、良棉轧花厂、蜂业公司、农垦企业总公司、农工商联合企业公司、劳动服务公司等企事业单位。1996年,市农林局更名为“市农业局”,挂“市林业局”牌子。2001年12月,市农村经济委员会、市水产局被撤销,相关职能并入农业局,挂市海洋与渔业局牌子。2006年4月,农业局增挂市畜牧兽医局牌子。2011年,农业局行政机构在编干部34人、工人2人;下设办公室、人事科教科、经营管理科、资金项目科、行政审批科、农业产业科、林业科、海洋渔业科、森林公安局等9个科室;下属事业单位有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林特技术推广中心、畜牧兽医技术推广中心、水产技术推广中心、农业检测中心、农业信息中心、农业行政执法大队、农业科学研究所(杨梅研究所、水产研究所)、棉花原种场、林场、第二农场、水稻良种繁育场、种子公司等;局属企业有市农垦场。
  农业管理主要有生产管理、田间管理等。田间管理相关编章已有所及,本节略述部分生产管理。
  植物检疫
  1988—2011年,发生过植物检疫性对象及有害生物,分别是棉花枯萎病、棉花黄萎病、水稻细菌性条斑病、稻水象甲、美洲斑潜蝇、柑橘溃疡病、橘小实蝇、蔗扁蛾及加拿大一枝黄花。其中橘小实蝇、蔗扁蛾及加拿大一枝黄花为新发现检疫性病虫及有害生物。
  产地检疫 1988年,种子产地检疫实行报检、田检、签证、合格证管理模式。繁种单位在播前或生产期间向植物检疫机构申报繁制品种、亲本来源、种植地点、种植面积等基本情况,由市植物检疫站指导落实防疫措施。生产种子种苗经检疫未发现检疫性病虫签发产地检疫合格证。植物产地检疫施检对象主要为棉花、粮食、油料,20世纪90年代后扩大到蔬菜、花卉。产地检疫1988年167公顷,1990年187公顷,生产无病种子288吨。1994年,粮棉种子基地全面实施产地检疫。2004年,省开通农产品绿色通道,进绿色通道农产品实施产地检疫。2000—2011年,全市种子产地检疫848公顷,农产品产地检疫2648.67公顷。
  调运检疫 调入或调出种子,实行一证一书一表制度。调运单位提出调运申请,凭产地检疫合格证、调入地植物检疫要求书,申请人填写申请检疫表格,由植物检疫站签发植物检疫证书。1994年,开具调运检疫证1477份,检疫种子141吨。2004年,省实行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检疫签证,至2011年,慈溪调运检疫瓜果蔬菜2.93万车次,101.60万吨。2006年,在镇(街道)设立10个植物检疫签证点,无休日办公。2008年,检疫签证实行信息化管理,与全国联网。根据国务院《植物检疫条例》及农业部、林业部《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查处违章调运。2001年,某单位违章从外地调运玉米、蔬菜种子16批次,价值13.35万元,市植物检疫站责令停止违章行为,并处罚款。2002年,某单位违章调运西蓝花等蔬菜种子,价值6.20万元,被处罚款。2003年,范市镇某柑橘场从柑橘木虱发生区引进特早熟柑橘2585株,作销毁处理。2009—2011年,处理无证调运案件2起,处罚款2300元。
  疫情监测 1991年,从台湾和国外引进洋葱、毛豆、草莓、芦笋等新品种隔离试种,观测疫情。2001—2007年,跟踪监测台湾引进的“蝴蝶兰”“非洲菊”日本引进的“高系14号”山芋等8批蔬菜,均未发现危险性病、虫和杂草。2002年,监测,新发现蔗扁蛾疫情。2004年,慈溪参与全国沿海重大植物疫情阻截带建设,严防疫情流入或流出慈溪。2005年,设红火蚁等疫情监测点35个。2007年、2008年设12个固定疫情监测点,先后对橘小实蝇、红火蚁、葡萄根瘤蚜、柑橘溃疡病、梨枯梢病等重大农业植物疫情进行监测,其中龙山镇邱王村橘小实蝇监测点、桥头镇烟墩废旧塑料市场红火蚁监测点、周巷镇新缪路村梨枯梢病监测点为国家监测点。
  动物防疫与畜产品安全
  动物免疫 1988年后,在春秋2季,对畜禽进行免疫注射,注射率一般猪瘟98%以上、猪丹毒60%以上,鸡瘟、鸭瘟群养95%、散养60%以上。
  免费免疫。1991年,实行生猪免费防疫、免费保险。2002年开始,口蹄疫、山羊痘、猪蓝耳病免费防疫。2004年,高致病性禽流感被列入免费防疫。2005年,实施重大疫病强制免疫制度,猪瘟、牲畜口蹄疫、山羊痘、高致病性禽流感、猪高致病性蓝耳病、狂犬病等被列入强制免疫,猪瘟、口蹄疫等免疫密度占应免数的100%。2003年始,强制免疫疫苗由市动物防疫监督所统一采购、畜牧技术推广中心贮藏、发放。2004—2011年,采购发放牲畜口蹄疫疫苗529.24万毫升、禽流感疫苗3006.93万毫升、狂犬病疫苗59.34万份、猪瘟疫苗612.70万毫升、猪蓝耳病疫苗131.35万份、羊痘疫苗17.54万毫升。
  防疫责任制。1998年,落实联场带户防疫责任制,对1000头以上养猪场实行防疫目标责任管理。2000年,菜牛市场实行风险抵押,与贩牛户签订防疫责任状。2002年,全面推广生猪免疫耳标,应用面超过99%。2003年,推行犬免疫牌。2007年后,改用牲畜二维码信息标识。
  动物检疫 检疫。1987年4月,建立县家畜家禽防疫检疫站,镇乡设兽医检疫点,负责农贸市场和畜禽交易市场家畜、家禽、蜂、畜禽产品市场检疫。
  1996年5月,城区试行生猪定点屠宰,生猪宰前宰后实行集中检疫。1999年,全市建定点屠宰场21家。2010年后,全市生猪集中于龙山、周巷2个点屠宰。2002年5月,生猪实行免费产地检疫,慈溪境内生猪全部做到宰前宰后检疫。2005年,家禽实施免费产地检疫、出栏报检制度。2000—2011年,生猪定屠检疫481.63万头,产地检疫165.92万头。
  凭证调运。1996年,实行生猪准调证制度,生猪调入前报批,凭准运证调运,调入后报检,调入生猪要求检疫证、消毒证、非疫区证明3证齐全。1999年6月,实施偶蹄动物及产品准运证管理制度。2002—2005年,开具准运证5067份。2006年,改准运证为外来动物调运备案单。2007—2011年,开具备案单7060份。
  病畜禽处理 1989年、1990年,鸡传染性法氏囊病流行。1992年,847头猪发生猪瘟。2004—2011年,检出结核病奶牛369头。病畜禽处理坚持“早、快、严、小”原则,采取隔离、消毒、扑杀、深埋或烧毁等无害化处理,市财政给予适当经济补助。
  畜牧投入品管理 根据国务院《兽药管理条例》,1988年实施兽药经营和生产许可证制度。1989年,对3家兽药经营单位、1家生产单位审查验收,分别发放兽药经营许可证、生产许可证。2000—2011年,办理兽药经营许可证79本,查处案件62起,处罚没款34.27万元。2011年,全市持有效证件兽药经营单位22家,生产单位1家;有3家企业获准生产水产饲料、动物蛋白饲料和畜禽饲料添加剂等。
  野生动物保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1989年实施野生动物保护管理三证制度,猎捕野生动物申领狩猎证,驯养繁殖申领野生动物驯养繁殖核准证,经营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申领野生动物经营利用核准证。
  陆生野生动物保护。2004年,制订市陆生野生动物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在杭州湾跨海大桥西侧滩涂建立野生动物湿地保护区415公顷,落实管理人员4名,设立宣传牌2块、岗哨2个。2000—2011年,救护野生动物486只(条)。
  水生野生动物保护。2000—2011年,救护放归玳瑁、海豚、中华鲟、娃娃鱼等水生野生动物17条。
  执法检查。2001—2011年,捣毁非法猎捕窝点190余处,销毁网具270余顶。查处非法捕猎、收购、驯养、杀害、经营野生动物案件71起,处罚款21万元,23人受刑事处分。
  森林资源保护
  林业有害生物与防治 慈溪森林病虫害,主要有松材线虫病、冠瘿病(根癌病)、松褐(墨)天牛、红蜡蚧、云板天牛、杨扇舟蛾、樟巢螟等,其他还有刺蛾、龟蜡蚧、袋蛾、星天牛、松毛虫等。市森林植物检疫站组建林业有害生物监测网络,重点监测防治松材线虫病。设公路绿化带、沿海防护林、杨梅林病虫监测区域,发布病虫情报,组织扑杀。松材线虫病采取生物防治为主、人工防治为辅策略,重点推广性引诱剂诱捕松褐天牛,注射免疫保护制剂,施放肿腿蜂、花绒寄甲等天敌以虫治虫。枯死松木由现砍现烧改为安全利用。
  林政管理 1988年,林政由市农林局林业特产股管理。1999年8月,成立市公安局林业警察大队,依法预防、打击破坏森林和陆生野生动物的违法犯罪活动,护林防火。林权、林地管理、林木采伐、运输,仍由林业行政部门负责。2009年1月,市公安局林业警察大队更名为市农业局森林公安局,挂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牌子。
  林权管理。详见第十七编《经济体制改革》第一章第二节。
  林地管理。1988年,征用占用林地须经林业行政管理部门同意。1996年,实行林地许可证制度,单位和个人征用、占用林地,须向林业行政管理部门报批,同时缴纳相关费用。1998年,清查毁林开垦和乱占林地行为,查处违法占用林地单位82家,面积73公顷。2000—2011年,共查处非法占用林地案170起,处罚款238.55万元,11人触犯刑法被判刑。
  林木采伐。竹木实施限额凭证采伐。1989年,收取育林基金、更改资金、林政管理费、林区管理建设费。1990年始,统一使用省林业厅印制的森林采伐许可证,同时调整育林基金、更改资金(两金)及林政管理费、林区管理建设费(两费)征收比例。木材按第一次销售价15%征收两金,每立方米征收林政管理费3元及林区管理建设费5~10元。毛竹按第一次销售价9%征收育林基金,不收更改资金;每100株征收两费3元及8元。2003年后,实行林木采伐申请后公示和审批后公示。
  森林防火 1988年后,森林防火机制为立足基层、立足基础、乡(镇)自为战、村自为战、群防群治、自防自救,发生森林火灾,市森林防火指挥机构统一调度指挥。1992年2月27日,五磊山发生解放后慈溪最大森林火灾,火势持续17小时,受灾70余公顷,烧毁松木500立方米、杨梅树2700株、杉树等6万株、毛竹2000株。2000年,全市有森林防火队28支,防火队员416人。2003年,组建横河、观海卫、桥头、龙山、匡堰、掌起6支森林消防队,队员130人。同时采用专群结合办法,加强群众性扑救队伍建设,有镇级专业队21支358人,村级专业队65支709人。2004年,建立横河、观海卫、三北3支市直属防火扑救队。2011年,有专业防火队9支93人,半专业防火队16支195人。全市设瞭望台6个,营造生物防火带34.70千米、防火隔离带57.50千米。扑火过程坚持夜间围而不打、扑打火头不动用群众力量扑打、复杂危险条件下不用大兵团作战的“三不打”原则。2001—2011年,全市发生森林火警火灾34起;其中受灾0.30~1公顷17起,受灾面积7.91公顷;受灾1~100公顷17起,受灾面积108.33公顷;累计出动6600余人次扑救。
  海洋与渔业执法
  1989年,渔政管理站、渔船渔港管理站增挂“市渔船检验站”牌子。2003年,成立市海洋与渔业执法大队。2004年,成立中国海监慈溪市大队,承担海洋管理、监察职能。
  渔政管理 投放鱼苗,增殖淡水水生资源。保护渔业资源,征收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打击无证捕捞、电鱼、毒鱼、炸鱼等行为。1988—2011年,执行检查6242次,出动渔政执法船3000余航次,航程6万余千米,出动人员3.19万人次,查处违法案件1807起,处罚款和收取补偿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57.51万元。查处渔业污染,保护渔业水域环境。发放淡水捕捞许可证1018本、海洋捕捞许可证648本、鳗苗捕捞许可证593本、收购证35本、滩涂串网捕捞证190本。维护渔业生产秩序,调解渔业纠纷。
  渔港渔船管理 主要有渔港建设、渔船安全管理、海洋监察等。
  渔港建设。龙山渔港原为龙山码头,20世纪70年代,随着杭州湾海域捕捞业和水产贸易发展,龙山码头逐步演变为渔业码头。1990年12月,农业部将龙山码头定名龙山渔港列入全国第二批群众渔港。2002年,龙山围涂工程竣工,龙山渔港外移。2000年6月,在周巷镇建塘江九塘闸东侧建造西三渔船码头。2002年,全国渔港普查时,龙山渔港、西三渔港登记入网。
  渔船安全管理。渔政部门印发宣传资料,举办学习班、培训班,加强安全教育。2001年,在闸口、码头发放、张贴宣传资料2850份,设置安全警示牌15块。2003年,开展鳗苗捕捞、渔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2006年始,参加全国10万海洋捕捞渔民职业技能培训活动;对近海捕捞业实施控制船只、控制功率政策,开展渔船普查登记。1988年,全市有出海小型渔船398艘,功率3510.36千瓦。2002年,清理整顿海洋渔船,淘汰不合格和不再生产渔船,剔除季节性涉渔船舶,将渔业船舶登记证、渔船检验证、渔业捕捞许可证合并为小型渔船证书,共核发192本,总功率1942.08千瓦。船员凭证上岗,2011年全市有船员证179本,登记船只受检率100%。
  海洋监察。2004年,开展海域使用情况调查,配合省海监总队实施“海盾2004”专项行动,查处淡水泓围涂工程未批先围案。同年10月,查处3家企业在西三码头附近海域非法填海0.28公顷案,责令恢复海域原状,并处罚款2万元。2008年9月,中石化甬沪宁管道(慈溪段)未取得海域使用权非法用海,因案件重大,由省海监总队查处,责令其补办手续,并处罚款。2008年,根据省海监总队统一部署,开展养殖用海专项执法行动,核查养殖用海登记,查处拒不办理海域使用权违法养殖行为,出动检查人员170人次,检查养殖用海项目30宗5507公顷,查办非法占海养殖9起,处罚金32.61万元。

知识出处

慈溪市志(1988-2011)上

《慈溪市志(1988-2011)上》

出版者:浙江人民出版社

本书记载了慈溪1988-2011年的发展历程,全面展现了这24年慈溪改革开放的奋斗史、经济建设的创业史、各行各业的发展史,以及著名人物、风俗民情等,着重记述了进入21世纪以来慈溪社会进步、经济发展和文化繁荣的盛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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