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土地承包经营改革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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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慈溪市志(1988-2011)上》 图书
唯一号: 112320020220000792
颗粒名称: 第一节 土地承包经营改革
分类号: F327.55
页数: 3
页码: 782-784
摘要: 本节记述了慈溪市20世纪70年代末和80年代初,中国农村实行了各种形式的生产责任制。到1983年,97%的生产班组实行“专业分工、承包到户、固定分配”的责任制,4002个班组实行“双田制”。1993年,政府出台政策,稳定和完善以家庭经营为基础的双层管理制度。1994年,新一轮土地承包在新蒲镇泥托塘村进行试点。1997年,对第二轮土地承包进行了研究,但17个村庄和一个人均耕地面积低于133平方米的特殊村庄除外。其余的村庄和生产队于1998年开始了第二轮土地承包。
关键词: 农业经济 地方经济 慈溪市

内容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全县农村相继推行各种形式的生产责任制。1979年,实行“包产量、包工分、包成本、超产奖励、欠产赔偿”联产到组责任制的有2442个生产队,占全县总生产队数的33.1%。至1981年,有8224个生产队实行“统一经营、专业分工、承包到劳、联产计酬”的农业联产承包责任制,占全县总生产队数的92.0%。次年,改为“专业分工、承包到劳、包干分配”责任制,至1983年,实行这种形式责任制的有8708个生产队,占总生产队数的97.0%;其中实行“双田制”(按人口或定量分包口粮田、按劳力分包责任田)的有4002个生产队。1984年,土地承包期延长15年。1993年1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当前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要求稳定和完善以家庭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并提出在原定土地承包期到期后再延长30年不变。1994年,市委在新浦镇泥牛塘下村开展新一轮土地承包工作试点。1997年,按照上级指示精神,针对第一轮土地承包将陆续到期的情况,对第二轮土地承包进行前期调研。调研后决定除浒山城区人均耕地少于133平方米的17个村和特许的1个村延缓外,其余712个村、8499个生产队在1998年开始第二轮土地承包工作。
  土地第二轮承包
  1998年,选择长河镇四塘头村、逍林镇宋家村、掌起镇乐家村、观城镇五里村、周巷镇花墙门村、观城镇六坒村、附海镇三角田村、长河镇大路门村8个村为第二批试点单位进行土地延包试点。市、镇均建立第二轮土地承包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同年10月28日,下发《中共慈溪市委、慈溪市人民政府关于搞好第二轮土地承包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在土地第一轮承包到期后,土地承包期再延长30年,前几年已延长但期限不足30年的,从二轮承包起开始延长30年。市组建12个工作组到各镇帮助指导工作。至2000年10月,全市延包土地3.98万公顷,占应包面积的98.6%;签订土地承包合同23.61万户,占应签农户的96.8%;发放土地承包权证23.50万份,占应发农户的96.4%。延包方式采用直接延长的90个村,小调整后延长的442个村。2000年10月19日,通过宁波市第二轮土地承包工作考核检查组考核验收(横河镇因第一轮承包尚未到期未经验收)。
  2000年11月和2001年6月,分别开展第二轮土地承包扫尾、整改工作。2004年,根据《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意见》,开展第二轮土地承包完善工作。至11月,未完成二轮土地承包的13个村基本完成,新签订合同5838份,全市合同签订率提高至99.2%,新发放土地承包权证8075份,全市权证发放率提高至98.7%。2010年9月,市成立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委员会,开展土地承包纠纷仲裁工作,解决土地承包和流转中的矛盾。
  规模经营
  1989年,市政府下发《关于推进土地适度规模经营的若干政策意见》,明确在坚持土地公有制不变、家庭联产承包制不变、双层经营体制不变的前提下,实行土地所有权、使用权、承包权三权分离,承包人转出土地,允许保留承包权,转包期满后可收回使用权。鼓励土地向种田能手集中,实行对规模经营大户享受农工一体化待遇,提高粮食、棉花预购定金发放比例等政策优惠。当年粮棉种植0.53公顷以上的专业户1486户,经营土地1276公顷。1992年,全市粮棉生产专业户增加至3458户,经营土地3502公顷。规模经营促进粮棉面积稳定,是年,全市种植棉花2.01万公顷,比1989年增加12.6%。
  1995年下半年,市委、市政府把加速土地流转,积极推进土地适度规模经营作为农村工作中心,选择10个村进行试点。1996年,市政府出台《关于建立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机制,推进土地规模经营的补充意见》,明确政策,规范程序。是年,粮棉专业户规模经营面积6803公顷,其中0.53公顷以上的粮棉大户5589户,经营面积5953公顷,比1992年增加70%。同时涌现果蔬规模经营户1479户,经营面积838公顷;渔业规模经营户70户,经营水域面积765公顷;畜禽蜂规模经营户3663户。2000年,全市经营耕地0.53公顷以上的大户增加至7313户,经营面积9245公顷。2002年,土地规模经营面积1.70万公顷,占全市耕地面积的39.3%。至2011年,全市0.66公顷以上规模经营面积2.28万公顷,占耕地总面积的52.6%。土地规模经营,有效提高了农业劳动生产率,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向第二、第三产业转移。
  慈溪土地规模经营有5种基本形式。家庭经营型:以户为单位实行规模经营,有家庭农场、专业大户等,为出现最早、最基本的一种规模经营形式,2011年,有家庭农场和联户农场490家,土地经营面积6467公顷。基地生产型:农产品加工企业或购销大户与种植户建立稳定产销关系的生产基地。农业园区型:大面积耕地经统一规划,流转给农户经营,形成科技示范基地,1994年,创办市级园区3个,总面积70公顷;2008年,有园区22个,总面积5314公顷;2011年,园区面积超过6000公顷。股份合作型:以土地经营权入股形成的规模经营,土地股份合作制产权清晰、利益直接、风险共担、效益明显,流转双方互利双赢,利于土地长期流转经营,2011年,此类经营面积1057公顷。统一服务型:对分户经营面积相对较小又比较集中的地区,由农业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或购销大户组织标准化生产,统一布局、统一供种、统一管理、统一销售,实行服务型规模经营,2011年,此类经营面积2506公顷。
  土地经营权流转
  20世纪80年代中期,乡镇企业、家庭副业和个体工商业快速发展,大批农业劳动力向第二、第三产业转移,出现土地荒芜现象。部分种田能手开始通过不同途径协商转包土地,从规模经营中寻求效益,土地自发流转自此开始。
  1995年前,土地流转以民间自发为主,流转面积小,随意性大。1995年后,流转面积大而集中的土地,多采用反租倒包方法,由村集体经济组织将承包户的土地使用权有偿倒包,再租赁给单位或个人经营。1999年,市委、市政府把鼓励土地依法流转,推进土地适度规模经营作为加快农业和农村现代化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印发《关于鼓励土地经营权依法流转积极推进土地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并结合第二轮土地承包推进土地流转。2002年,全市20个镇(街道)、289个村建立土地流转服务组织。此后,土地流转方式以通过服务组织委托流转为主。有意愿流出土地的农户与流转服务组织签订委托流转协议,由土地流转服务组织发包给经营者种植或开发。经营规模7公顷以上的土地多为通过委托流转实现。2008年,全市签订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8.96万份,土地流出农户14.90万户,土地流转面积2.37万公顷,占全市承包土地面积的58.3%。2010年,市成立土地流转服务中心,龙山等4镇建立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储备交易中心。2011年,土地流转面积2.27万公顷,占家庭土地承包总面积的63.4%。
  慈溪土地流转主要有5种形式。转包:土地承包方自愿将一定期限内的经营权转包给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其他农户从事农业生产经营,转包为出现最早、应用范围最广泛的一种形式。出租:村经济合作社与村经济合作社以外的单位或个人通过地租机制,双方签订租赁契约,实现土地使用权流转,1993年,宗汉镇周塘东村向农户倒包土地15公顷,出租给市园艺园作科技示范基地,市园艺园按协议支付地租,村统一向农户支付出租费;2008年,桥头镇丰潭村926户农户136公顷土地出租给桥头果蔬农场等10家单位和大户种植。季节性流转:经营者根据生产需要向农户承包1个生产季节进行种植,结束后交还给承包户。土地股份合作制:农户以承包经营权入股,种植户以资金、技术等生产要素入股,建立土地股份合作制企业,农户按股份取得收益。土地互换:在连片开发区域内不愿流转土地的农户,村集体组织采取异地安排、适当补贴的方法,保护农户利益。2008年,天元镇兴柴村通过土地流转服务组织将中横线两侧45公顷土地进行调整,北侧39公顷土地流转给10户大户规模经营,要求自种的32户农户则按原有面积调整到离村庄较近的南侧种植。2009年2月,由农民日报社主办的土地流转慈溪模式研讨会在慈溪举行。

知识出处

慈溪市志(1988-2011)上

《慈溪市志(1988-2011)上》

出版者:浙江人民出版社

本书记载了慈溪1988-2011年的发展历程,全面展现了这24年慈溪改革开放的奋斗史、经济建设的创业史、各行各业的发展史,以及著名人物、风俗民情等,着重记述了进入21世纪以来慈溪社会进步、经济发展和文化繁荣的盛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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