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居民出境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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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慈溪市志(1988-2011)上》 图书
唯一号: 112320020220000780
颗粒名称: 第一节 居民出境管理
分类号: D631.46
页数: 2
页码: 759-760
摘要: 本文记述了慈溪出境审批的演变历史以及各年度出境人数统计情况。同时,还介绍了慈溪边境通行证的管理情况,包括规定、审批委托、核发数量以及签发范围等。
关键词: 慈溪市 口岸 居民出境管理

内容

出境审批
  1988年9月,县公安局制定《因私出国出境人员须知》,规定除法律规定不准出境者外,均可申请出国出境定居、探亲、访友、就业、继承财产、自费留学。申请时提供理由、证明、本人身份证,公安局受理后在30~60天内作出批准与不批准的决定。2000年12月,启用97版新护照,开放个人出国旅游,允许公民凭个人外汇存款证明办理护照。2004年,慈溪启动公民按需申领因私护照和短期赴中国香港地区、中国澳门地区(简称“港澳”)的签证,可直接审批部分短期赴港澳再次签证业务,是全国第四个县级审批点。2007年8月,港澳个人旅游首次申请的审批权限下放慈溪。2008年7月,开始受理居民赴中国台湾地区的旅游申请。2011年7月,市公安局门户网站网上办事大厅开通,开设预约窗口,设有出入境受理网上预约、网上咨询等栏目;8月,启用再次赴港澳旅游签注自助受理系统。
  出境人数
  1988年,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科受理出境申请96起,办结82起,其中办理赴国外14人次,赴香港地区、澳门地区63人次。随香港、澳门回归和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对外开放进入新阶段,慈溪居民赴国外和中国香港地区、中国澳门地区、中国台湾地区(简称“港澳台”)人数成倍增长。1995年,慈溪居民赴国外76人次,赴港澳台74人次;1997年,慈溪居民赴国外168人次,赴港澳台481人次。之后,随对外开放度扩大和出境审批程序简化,慈溪居民出境人次持续增加。2011年,办理慈溪居民赴国外1.18万人次,赴港澳台5.88万人次,其中赴台湾地区3127人次。
  附:边境通行证管理
  1977年3月,公安部制发《中华人民共和国边境管理区通行证》,规定凡因公处理事务或因私探亲等正当理由赴边境地区的,经公安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持证前往。1990年办理边境通行证2469张,其中前往深圳、珠海等地区2255张,其他边境地区214张。1993年2月,新浦、胜山、逍林、周巷等镇的审批委托当地派出所办理。1994年办理5300张,其中前往深圳、珠海等地区5031张,其他边境地区269张。1997—2001年,每年核发6000张左右。2002年开始,边境通行证的签发由各地派出所和公安局派驻市政府联合审批中心审批办理。2008年1月28日后取消办理前往深圳、珠海经济特区边境通行证的审批与签发。

知识出处

慈溪市志(1988-2011)上

《慈溪市志(1988-2011)上》

出版者:浙江人民出版社

本书记载了慈溪1988-2011年的发展历程,全面展现了这24年慈溪改革开放的奋斗史、经济建设的创业史、各行各业的发展史,以及著名人物、风俗民情等,着重记述了进入21世纪以来慈溪社会进步、经济发展和文化繁荣的盛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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