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关税 海关减免税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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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慈溪市志(1988-2011)上》 图书
唯一号: 112320020220000774
颗粒名称: 第三节 关税 海关减免税
分类号: F752.5
页数: 2
页码: 749-750
摘要: 本文记述了宁波海关驻慈溪办事处1996年到2011年审批报关数量、征收的关税总额以及海关对外商投资企业进出口货物的税收政策和减免税等信息。其中介绍了关税和进口设备税收政策的变化以及减免税的具体实施情况。
关键词: 慈溪市 关税 海关

内容

关税
  宁波海关驻慈溪办事处依据国家法规条例对进出口货物征收关税。1996—2011年,宁波海关驻慈溪办事处审批报关4.73万票,征收税款17.07亿元。
  海关减免税
  1996年6月前,关税减免均由企业直接向宁波海关申请。宁波海关驻慈溪办事处设立后,减免税审批由海关慈溪办事处受理,其中项目备案及减免关税、增值税合计超过150万元上报宁波海关。1992年9月至1998年1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外商投资企业进出口货物监管和征免税办法》,对外商在投资总额内资金进口的机器设备、零部件和其他物料免征进口关税和工商统一税。企业主要进口的减免税货物有外商自备交通工具、建造工厂用建筑材料、生产设备、办公用品等。减免税主要集中在“三资”企业。1998年1月1日始,根据国务院《关于调整进口设备税收政策的通知》,对符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商务部发布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鼓励类和限制乙类、并转让技术的外商投资项目,在投资总额内进口的自用设备,除海关发布的《外商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中所列商品外,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同时,对符合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等部门发布的《当前国家重点鼓励发展的产业、产品和技术目录》的国内投资项目,在投资总额内进口的自用设备,除国家财政部等部门发布的《国内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所列商品外,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是年审批进口设备总货值225万美元,减免关税277万元。1996—2011年,共审批总货值4.16亿美元,减免关税1.97亿元,先后审批有色金属复合材料生产线、重大医疗器械、农产品储藏加工及综合利用设备、数字印刷机、差别化腈纶纤维生产线、芯片生产线生产新型电子元器件、自动络筒机、染缸、自动染色机、世界银行贷款水环境项目等。

知识出处

慈溪市志(1988-2011)上

《慈溪市志(1988-2011)上》

出版者:浙江人民出版社

本书记载了慈溪1988-2011年的发展历程,全面展现了这24年慈溪改革开放的奋斗史、经济建设的创业史、各行各业的发展史,以及著名人物、风俗民情等,着重记述了进入21世纪以来慈溪社会进步、经济发展和文化繁荣的盛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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