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城市监察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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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慈溪市志(1988-2011)上》 图书
唯一号: 112320020220000698
颗粒名称: 第四节 城市监察管理
分类号: TU984
页数: 5
页码: 558-562
摘要: 本文记述了1992年8月,慈溪市成立市城建管理监察大队,为全民事业单位,负责全市城市规划、市政建设、公共事业、房地产、园林绿化、市容环卫的行政监察,隶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1994年,成立横河、周巷、宗汉、逍林城建管理监察中队;次年,成立桥头、匡堰、师桥、观城、范市、龙山、新浦、附海、庵东、三北、坎墩城建管理监察中队;1996年,成立鸣鹤、掌起、长河、崇寿、天元、胜山城建管理监察中队。至1996年6月,所有建制镇建立城建监察中队。1997年9月,市城建管理监察大队更名为“市城建监察大队”。2002年11月,市城建监察大队划归市城市管理办公室。2008年9月,中心城区城市管理体制调整,开始实施“属地管理、重心下移、以块为主、条块结合”管理体制。2009年10月,经省政府批准,按照城市管理领域实施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要求,成立市城管执法局,明确城市管理执法主体地位。2011年11月,设立城市管理局,与城管执法局合署办公,内设5个科室,下设3个事业单位、10个派驻执法中队,在编人员103人。
关键词: 慈溪市 城市管理 城市监察管理

内容

1992年8月,成立市城建管理监察大队,为全民事业单位,负责全市城市规划、市政建设、公共事业、房地产、园林绿化、市容环卫的行政监察,隶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1994年,成立横河、周巷、宗汉、逍林城建管理监察中队;次年,成立桥头、匡堰、师桥、观城、范市、龙山、新浦、附海、庵东、三北、坎墩城建管理监察中队;1996年,成立鸣鹤、掌起、长河、崇寿、天元、胜山城建管理监察中队。至1996年6月,所有建制镇建立城建监察中队。1997年9月,市城建管理监察大队更名为“市城建监察大队”。2002年11月,市城建监察大队划归市城市管理办公室。2008年9月,中心城区城市管理体制调整,开始实施“属地管理、重心下移、以块为主、条块结合”管理体制。2009年10月,经省政府批准,按照城市管理领域实施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要求,成立市城管执法局,明确城市管理执法主体地位。2011年11月,设立城市管理局,与城管执法局合署办公,内设5个科室,下设3个事业单位、10个派驻执法中队,在编人员103人。
  监管机制
  社会监督 2000年,开设城管3011110热线电话,24小时受理群众投诉和举报。2002年,设立人民来访接待室,成立答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信访、议案提案处理和答复工作;信访与举报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答复。2005年,受理来信来访等201件次,其中上级交办5件、市长热线131件、市长信箱39件、接受群众来访9件、来信17件;收到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建议、提案16件,办结率100%。2006年,受理信访件196件,其中重要信访件4件、一般信访件192件,报结率100%。2008年,受理信访件71件,其中重要信访件3件、一般信访件68件。2010年、2011年分别办理信访件110件、124件,全部按时办结。
  行政许可 2002年8月,进驻市行政联合审批中心,设城管窗口,开展辖区内城市管理审批工作。
  互动管理 2001年,组建城管城市文明服务社,补充城市管理力量,加强“门前三包”(包门前卫生、包门前绿化、包门前秩序)责任制和城市“牛皮癣”(乱张贴、乱涂写)管理工作。2007年7月,试行驻路联店工作机制,实施一条路段包干到人、明确责任、分段巡查、集中执法管理模式;同年,开展聘请100个城管义务监督员、联系1000家经营户、带动10000家市民活动,形成专业力量和市民联动的城市管理格局。2009年5月,开展城管问计于民活动,共收集意见建议20余条。2010年,在古塘街道城管中队试点城管进社区(村)活动,以5项联系制度监管社区市容环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是年4月30日,宁波城管义工协会慈溪办事处成立,设立街道服务点3个、社区联络站26个,发展近2000名城管义工;开展人行道停车秩序专项整治、中央商务区步行街整治、临时杨梅市场管理、给环卫工人送清凉、交通流量调查、千名城管义工服务文明城市创建等活动,参与1856人次。2011年,新招录城管义工1300名,建立72家社区服务站,拥有单位会员90家,个人会员3295名,组织开展我为城市洗把脸、与春天同行、做文明市民、服务杨梅市场、为国庆献礼、展义工风采、清爽城市100分、净化优化美化城市环境大家一起来等志愿服务活动,全年共有6000人次为社会提供各类服务近12000小时。
  综合执法
  1995年,依法查处各类违章954起,现场纠正300余起。1996年,城建管理监察大队会同工商、巡警、公管等部门联合执法10次,每月开展城区主要道路清障活动1~2次,现场处理越门营业、违章占道搭建和影响市容环境等违法违章案件1812起。1997年,依法查处乱占道、乱设摊、乱搭建等案件4000余件。2002年后,开展“环境整治年”“四大会战”“十项整治”等活动;按照以人为本、教育优先、堵疏结合、综合整治方针,开展城市监察管理;各类违法(章)处罚款数额减少,2008年罚款数为1998年的71%,为2003年的6%;流动摊贩、越门营业处罚大幅度下降,2008年取缔流动摊贩比2006年减少93%以上。2001—2011年,拆除违法(章)建筑106740.48平方米,自行拆除率逐年提高。城市环境卫生、交通秩序改善。
  专项整治
  中心城区流动摊贩、夜宵摊、马路市场、水果摊、蔬菜摊、擦鞋摊等多为违法违章经营,造成交通堵塞,污染环境卫生,严重影响市容市貌,市民反映强烈,投诉电话频繁,成为城市管理热点和难点,多次开展专项整治。
  流动摊贩整治 1998年7月,西门菜场搬迁后,新江路两侧流动摊贩占道经营日趋增多,影响环境卫生,阻碍交通,后经集中整治,至1999年4月基本解决。2000年,对南大路、水门路、实验路等马路市场先后开展20余次整治,取缔和规范马路市场。2001年取缔乱摆卖650余摊。2002年,对城东、金山、西门3个菜市场周边开展专项整治,取缔场外交易流动摊贩728起,查扣三轮车697辆。2003年,查处二灶潭路、乌山路等马路市场无证流动摊贩1910起,查扣三轮车604辆。2004年,查处乱摆卖939起,查扣三轮车898辆,查处越门营业41250起。2005年,开展夜宵摊专项整治,对城区二环路以内无证占道夜宵摊,经15次突击整治,取缔39摊,教育55摊;是年,查处流动摊贩438起。2006年3月,市城管局会同卫生、工商、公安等部门,开展“五小行业”(小饮食店、小旅社、小美发店、小浴室、小歌舞厅)专项整治,选派52名执法人员,组成12个小组,对城区所有“五小行业”单位开展排查,分发3000余份宣传资料,受检单位近3000家,规范670家,取缔160家,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350份。1998—2011年,查处违章占道经营47503起。
  城区摊贩整治坚持堵疏结合原则,城市管理融入服务理念,在加强管理同时,开展服务引导工作。2001年,帮助城区无证擦鞋摊成立省内首家擦鞋公司,集中地段,既便于管理,又解决了部分人员就业问题。2004年,帮助解决29个占道经营百姓早餐点入室经营;建立车站路、大世界2处夜宵城,引导夜宵摊主进入夜宵城合法经营。2005年,针对中心城区流动水果摊经营者多为下岗工人、失地农民、外来人员及自产自销果农实际情况,设46个水果摊点,发放经营许可证,制作统一式样水果销售车,有序经营。2007年,在每个菜市场安排落实20~25个摊位,专供流动摊贩入室经营,设置10个便民农副产品摊点,便于农民进城自产自销。2009年,白沙路城管中队在二灶潭路设立便民服务水果摊,共有摊位15家,总面积135平方米。2011年4月,浒山城管中队在解放西街和金一路西段设置22个便民摊点,解放西街摊点主要为补鞋、补锅等修补类,金一路西段为便民水果摊位。
  “牛皮癣”整治 城市内乱张贴、乱涂写、乱刻画等被称为城市“牛皮癣”,毁坏市容市貌。1998年、1999年,组织清理城区违章张贴、涂写,查处乱张贴、乱涂写75人次。2000年,对11条市政道路实行定人员路段、定工作质量、定考核标准治理城市“牛皮癣”。2001年,实行乱张贴、乱涂写清理制度,由城管纠察队负责城区主要道路。2002年,聘用32名人员负责城区72条主要道路清理工作,把范围、任务、责任落实到人,实行工作业绩与报酬挂钩考核制;同时,电信部门对乱张贴、乱涂写单位和个人电话实施停机处理。2003年,引进语音追呼设备,应用高科技手段对乱张贴乱涂写者电话进行语音呼叫,迫其接受处理或长期关闭电话,抑制乱张贴乱涂写行为。2004年,充实和调整清理队伍,投入12万元改造语音追呼系统,投入4万元购置高科技冲洗设备,清理人行道花岗石上的乱涂写。2005年,城市文明服务社、城管纠察队整合为城管纠察队,加强治理乱张贴、乱涂写。2006年,通过管理人员拍照取证,追呼系统追呼119人次,清除乱张贴6万余平方米。2007年,清理乱张贴6万余张、乱涂写7500余处,粉刷清理墙体广告15000余平方米;城区主要道路两侧的乱张贴、乱涂写基本得到清除。2010年3月,数字城管覆盖34平方千米,有25名信息员开展城区信息采集工作,组织“牛皮癣”专项采集行动,发现“牛皮癣”2831处,及时反馈至街道环卫所进行清理。2011年,开展城乡环境集中整治,城乡街道环卫所清理“牛皮癣”3万余处。
  拆违监管 2000年,开始拆除违章、不良建筑工作,对城区东至孙塘路、南至南二环线、西至新江路、北至北二环路区域内主要道路两侧,拆除超过期限临时建筑、未批先建、少批多建、压占道路红线的建筑物。2001年,开展拆除不良建筑大会战,组织力拆违,对城区22平方千米建城区范围内8米以上市政道路两侧和成片住宅小区中,有碍市容市貌的违章建筑物展开调查摸底和查处;至10月拆除违章建筑5141.54平方米,上报未拆违户81家,应拆违面积11190平方米,移交法院责令限期拆除;经巡逻检查和市民来电来信举报,新发现280余家违章建筑,应拆面积6348.57平方米,其中强制执行27家2100平方米,责令限期自行拆除260家4248平方米。2002年,对违章建筑相对集中的10条主要道路组织5次行政强制拆违,拆除10.70万平方米;同时改造15家重点企业1.30万平方米违章建筑。2003年,按照“捕捉信息、堵住源头、制止在建、拆除违章”工作方针,加大拆违力度,扩大拆违范围,拆违道路扩大至31条,查处违建户627家,面积50979平方米,拆除违章建筑493家3948平方米。2004年,以司法强制拆除为主,辅以行政强制办法,对67条市政道路两侧的144家8291.67平方米违章建筑依法拆除,拆除率100%。2005年始,加强宣传教育,提高违建户自拆率。2005—2008年,拆除各类违章建筑343家29594.76平方米,其中自拆户220家13864.58平方米。2010年,对805起违章建筑立案,涉及745户,罚款68万元,总面积22363.90平方米,对13户行政强制拆除。2011年,违法建设立案160起,结案145起,拆除违章建筑18947.90平方米。

知识出处

慈溪市志(1988-2011)上

《慈溪市志(1988-2011)上》

出版者:浙江人民出版社

本书记载了慈溪1988-2011年的发展历程,全面展现了这24年慈溪改革开放的奋斗史、经济建设的创业史、各行各业的发展史,以及著名人物、风俗民情等,着重记述了进入21世纪以来慈溪社会进步、经济发展和文化繁荣的盛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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