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市土地调查的通知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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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慈溪市国土资源志(1996~2008)》 图书
唯一号: 112320020220000507
颗粒名称: 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市土地调查的通知
分类号: D630.1
页数: 3
页码: 435-437
摘要: 本文记述了慈溪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市土地调查的通知情况,包含了调查的目的和意义、调查任务和时间进度。
关键词: 土地调查 慈溪市 2007年

内容

慈政发〔2007〕61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落实保护和节约土地资源基本国策,建立健全土地产权保护制度,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国发〔2006〕38号)和省政府、宁波市政府有关通知要求,结合慈溪实际,现将我市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的目的和意义
  土地调查是我国法定的一项重要制度,是全面查实查清土地资源的重要手段。第二次全市土地调查的目的是全面查清目前全市土地利用状况,掌握真实的土地基础数据,建立和完善土地调查、统计和登记制度,实现土地资源信息的社会化服务,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及国土资源管理的需要。
  搞好第二次全市土地调查,掌握真实准确的土地数据,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客观要求;是推进城乡统筹发展,促进社会稳定、保护农民利益等工作的重要内容;是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强国民经济宏观调控,实施科学决策的重要依据;是贯彻落实国家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国土资源管理水平的迫切需要;是健全和规范土地登记制度,保障土地权利人合法权益,构建和谐社会和促进社会稳定的重要手段;是科学规划、合理利用、有效保护国土资源和实施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的重要保障。
  二、调查任务和时间进度
  (一)调查任务。第二次全市土地调查的主要任务包括:
  1.农村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利用上级统一提供的基础图件,以1∶10000比例尺为主,查清全市耕地等各类农用地、城乡各类建设用地以及未利用土地的权属、面积、分布和利用状况等;
  2.城镇土地调查。完成全市城镇和主要农村居民点内1∶500数字地籍调查(桥头镇、新浦镇、三北镇、崇寿镇、长河镇已经完成调查;龙山镇、范市镇、掌起镇、观海卫镇师桥和鸣鹤片、附海镇、胜山镇、匡堰镇、庵东镇、天元镇、坎墩街道、宗汉街道、杭州湾新区等需要开展调查;浒山街道、周巷镇、观海卫镇观城片、逍林镇、横河镇等需要补充调查和建立数据库),查清城镇内部建设用地的使用权情况,每块宗地的权属、界址、面积和利用状况,掌握工业用地、基础设施用地、商业用地、住宅用地、工业园区等土地的利用状况;
  3.基本农田调查。查清全市基本农田数量、分布和利用状况,并把每一块基本农田上图、登记、造册;
  4.耕地后备资源调查。查清全市耕地后备资源的面积、分布和利用状况;
  5.土地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建立管理到地块的土地调查数据库以及土地利用现状和地籍管理信息系统;
  6.健全和规范土地登记制度。建立土地变化信息的调查登记、统计、及时监测与快速更新机制。
  (二)时间进度。按照照上级的要求和部署,2007年完成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任务;2008年10月前完成覆盖全市的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完成基本农田数量、分布和利用现状调查,完成逍林镇、横河镇地籍调查的数据建库工作;2009年之前完成全市城镇和主要农村居民点1∶500数字地籍调查,其中:中心城区(包括浒山街道、宗汉街道、坎墩街道、横河镇部分)、杭州湾新区、观海卫镇、周巷镇为第一批(2007年8月至2008年9月)胜山镇、匡堰镇、庵东镇、天元镇为第二批(2008年1月至2009年1月),龙山镇、范市镇、掌起镇、附海,镇为第三批(2009年1月至2009年12月)。建立管理到地块的土地调查数据库以及土地利用现状和地籍管理信息系统,建立土地变化信息的调查、登记、统计、及时监测与快速更新机制;从2009年开始,全市每年进行一次土地变更调查,保持调查成果的现势性。
  三、调查的组织实施
  (一)加强领导。市政府成立市第二次土地调查领导小组,负责调查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协调解决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国土资源局,从国土、农业、统计等部门抽调人员,具体负责调查工作的日常组织和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协调配合,共同做好本次土地凋查工作。涉及调查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由市国土资源局牵头负责;涉及调查经费和规范土地登记收费等方面的工作,由市财政局和市物价局负责;其他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
  各地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负责本地区调查工作的组织实施,在调查经费和人员上予以保证。
  (二)加强队伍建设。土地调查登记政策性、业务性、技术性强,工作量大。市政府设立土地调查登记机构,配备与土地调查登记工作相适应的工作队伍,切实做好今后日常土地变更调查登记和数据库更新维护工作,以加强和规范土地调查登记行为,切实维护土地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三)制定方案。市国土资源局要按照国家、省及宁波市的统一要求,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全市土地调查实施方案。要采取招投标方式确定相应资质调查机构参与本次调查工作,并以合同方式规范调查行为。
  (四)落实经费。本次调查任务重,所需资金大,为确保工作顺利开展,财政部门要确保调查经费落实到位。调查所需经费主要由市财政承担,列入市财政预算,用于土地利用调查、基本农田和耕地后备资源调查、1∶500城镇数字地籍调查、建立土地调查数据库和管理信息系统等;其中1∶500城镇数字地籍调查经费,中心城区由市财政承担,其他区域按照市、镇1∶1比例共同分担。
  (五)确保质量。市国土资源局要切实加强对调查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调查成果真实、准确。各地要对本地区的调查成果质量负责,严禁弄虚作假和篡改调查成果。对虚报、瞒报土地调查数据的,将依法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六)严格验收。作业技术队伍要采取严格的质量保证措施,加强成果质量自检。根据上级要求,建立和完善自查机制,并做好迎接宁波市级检查、省级验收的相关工作,确保土地调查的数据、图件与实地三者一致,确保土地权属的合法性。
  二〇〇七年八月二日

知识出处

慈溪市国土资源志(1996~2008)

《慈溪市国土资源志(1996~2008)》

出版者:浙江人民出版社

本书设有国土资源概况、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综合开发、农用土地使用制度、工业企业用地、交通建设用地等类目,反映了1996~2008年慈溪市国土事业的发展变化,记录了慈溪境域内国土资源管理13年来的工作历程、实践经验、政策革新和成绩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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