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节 土地赋税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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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慈溪市国土资源志(1996~2008)》 图书
唯一号: 112320020220000464
颗粒名称: 第八节 土地赋税
分类号: D922.33
页数: 2
页码: 274-275
摘要: 本节记述慈溪市随着国民经济发展,对农民农业税负担逐步减轻。国务院随即决定在全国停止征收农业税、农业特产税等税种。同时,随着国家对土地管理工作的开展和加强,为保护国土资源特别是耕地,保护农民和当事人合法权益,逐步开征相关税收。
关键词: 慈溪市 国土资源 土地赋税

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人民政府废除民国时期在农村的各种苛捐杂税。对农业税等十分关注,做到国家、集体、个人利益三者兼顾,合理负担,同时坚持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原则。以后,随着国民经济发展,对农民农业税负担逐步减轻。2005年12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关于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税条例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施50多年的农业税条例被依法废止,国务院随即决定在全国停止征收农业税、农业特产税等税种。同时,随着国家对土地管理工作的开展和加强,为保护国土资源特别是耕地,保护农民和当事人合法权益,逐步开征相关税收。
  一、耕地占用税
  1987年4月1日开征。耕地占用税是指凡占用国家和集体所有的农耕土地,用于建房或从事其他非农业建设的,均应缴纳的税费。耕地占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耕地面积计税,按照规定税额一次性征收。1992年,调整耕地占用税征收标准,慈溪市核定每亩6000元。1988~2007年,全市实征耕地占用税46863万元。2008年1月1日,根据国务院印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慈溪市征税标准提高为每亩3万元。
  二、契税
  1997年7月,国务院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1950年公布的《契税暂行条例》同时废止。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对征税范围作出新规定,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都应缴纳契税,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转让,房屋买卖、赠与和交换。契税税率为3%。2005年6月开始对单套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下的普通住宅房,减半征收契税。1988~2007年,全市共征收契税82387万元。
  三、矿产复税
  1995年12月25日,国务院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开征矿产资源税。慈溪市在国家提出矿产资源分类细则众多的矿目中,仅有建筑用石的矿产,按规定开征矿产资源税,而数额较少,1999年停止征收。2004年,省地税局发出《关于开征建筑用石资源税的通知》,2005年重新开征建筑用石资源税,税额逐年递增,自1995~2007年,全市共计征收矿产资源税1091万元。
  四、减轻农民负担
  按照党中央、省、宁波市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减轻农民负担的政策精神,市国土资源局积极抓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
  (一)切实加强减轻农民负担工作领导
  局长为减轻农民负担的责任人,局纪委为减轻农民负担的监督管理部门,局计划财务科为减轻农民负担的执行部门。2008年,市国土资源局印发《关于贯彻落实清理整顿涉农价格和收费的通知》,同时把减轻农民负担工作作为基层国土资源所考核的内容之一。
  (二)确定减轻农民负担项目
  1.自2008年6月11日起,农民建房(含农民集中居住区项目)一律不收耕地开垦费或土地折抵指标成本回收款等补充耕地的任何费用;免收征地管理费,全部取消或减免农民建房(含农民集中居住区项目)和农民建房土地登记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基层国土资源所不得再代设项目乱收费;不得在审批农民建房办理土地证书时为其他单位代收任何费用。
  2.自2008年8月1日起,取消农民建房土地证书工本费,免收农民建房土地登记权属调查测量费。
  3.继续免收农民办理土地档案的查询费和复印费。
  (三)建立减轻农民负担工作100分考核制
  全年工作考核分4部分,其中执行减轻农民负担政策为50分,分解为4个方面:
  1.严格执行减轻农民负担的收费政策和规定,杜绝各种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搭车收费和其他非法代征代扣等行为。(15分)
  2.未经省级以上财政、物价、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部门批准,不得擅自出台涉及农民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或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严禁只收费而不服务。(15分)
  3.在农村兴办各项事业,不得向农民集资,不得开展要求农民出钱、出物、出工的各种达标升级活动。(10分)
  4.严格执行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制,不定期开展本部门、本系统涉农收费情况的自查自纠,严格执行报刊订阅限额制,不得强行摊派订阅报刊。(10分)

知识出处

慈溪市国土资源志(1996~2008)

《慈溪市国土资源志(1996~2008)》

出版者:浙江人民出版社

本书设有国土资源概况、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综合开发、农用土地使用制度、工业企业用地、交通建设用地等类目,反映了1996~2008年慈溪市国土事业的发展变化,记录了慈溪境域内国土资源管理13年来的工作历程、实践经验、政策革新和成绩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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