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土地调查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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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慈溪市国土资源志(1996~2008)》 图书
唯一号: 112320020220000453
颗粒名称: 第一节 土地调查
分类号: F301.2
页数: 22
页码: 221-242
摘要: 本节记述了慈溪市土地调查的情况,包含了地籍调查、土壤普查、土地利用现状概查等。
关键词: 地籍管理 土地调查 慈溪市

内容

土地凋查是地籍管理的基础工作,史称土地丈量、土地清丈。民国时期,慈溪旧境范围曾于民国25年(1936)8月进行土地测量,分三角测量、图根测量、户地测量、求积和割图等项内容,至民国36年(1947)又进行土地测量,据记载,慈溪县共有土地面积1243362亩。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土地调查也赋予新的内涵。土地调查按内容分: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地籍调查、土地条件调查。按调查期限分:普查、变更调查。在测量技术上,慈溪在20世纪80年代初期就运用航摄进行土地利用现状概查,取得高精度图像,经整理、转绘、透绘和面积量算,完成资料汇总。对地块权属界线的界址坐标作出精确测定,并把其附着物位置、面积、权属关系和利用状况等要素绘制在图纸上、记录在表册中。
  一、地籍调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县域未调整前开展3次土地调查,分别于1949年秋、1950年秋和1951年秋进行。为结合征收农业税,贯彻“旧派新摊”累进税率和土地改革,清查土地、人口,初步查田定户造册,为发放土地房屋所有证、公平合理负担征收农业税服务。
  二、土壤普查
  1954年慈溪境域调整后,在1959年1月进行第一次土壤普查,基本摸清了全县土壤底细,查清土地面积。据清丈资料汇总,当时全县土地总面积146.53万亩,其中耕地68.99万亩,非耕地
  13.91万亩,其他用地12.63万亩,海涂51万亩;耕地中水田11.14万亩,旱地57.85万亩。
  第二次土壤普查于1981年2月组织实施,至1983年5月完成,根据普查资料和数据,编写出《慈溪土壤志》,绘制1∶200000的慈溪土壤分布图。
  三、土地利用现状概查
  1982年8月,在慈溪县区划委员会领导下,由区划办公室组织调查班子,先在彭桥公社试点,后又抽调绘图员及各区农技人员在横河区实地练兵,1983年2月起对全县(除横河区)53个公社(1983年9月政社分设)全面开展外业调查,以1∶10000的地形图为底图,用航片进行外业调绘,同时进行航片整理、转绘、透绘和面积量算、资料汇总等内外工作。慨查工作于1984年6月完成,并通过省和宁波市验收小组检查验收。本次概查,共调查航片181张、地形图17幅,转绘成1:10000地形图51幅,调查图斑5万余块,查清全县171.40万亩土地的利用分类和分布现状,以及县、区、乡行政界线和插花地、飞地界线,绘制1:50000的慈溪县土地利用现状图,编写成《慈溪县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报告》。
  四,待开发土地资源调查
  1988年,县土地管理局成立第一年,为查清全县海涂资源、大面积宜农荒地、废弃地和闲散地的数量、质量及分布状况,根据《浙江省待开发土地资调查工作实施意见》,在县政府统一部署下,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待开发土地资源调查工作。县政府专门成立土地开发领导小组,各区、镇、乡也都相应成立领导小组及调查班子。全县有1200多人参加调。4~8月,经过4个月时间,基本摸清全县待开发土地资源的家底。据汇总统计,全县尚有待开发土地资源面积61.51万亩,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1/3。其中海涂资源(不包括已开发的)59.71万亩,待开发和正在开发的大片宜农荒地1.44万亩,零星闲散地、废弃地0.36万亩。同时,大体清全县待开发土地分布状况,初步规划土地资源的利用方向,研讨土地资源利用问题及其对策,为挖潜开源提供依据。此次土地资源调查成果经宁波市和省土地管理局验收合格,省土地管理局颁发合格证。
  五、土地详查
  1990年,按照省和宁波市具体部署和要求,市政府印发《关于全面开展土地调查的通知》,加强对土地详查工作的领导。市土管局组织10多名技术人员参加土地详查专业组。3月开始,按照《全国土地利用技术规程》和《浙江省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技术规范》,外业采用最新航摄的1∶13000航片资料对各行政村、国有农、林场等权属单位进行全野外调绘,并负责县际界域接边工作;内业采用展点仪BBS主体测绘仪、单投仪转绘图件,并在理论面积控制下,用微机进行面积量算和统计数据汇总。外业调查先从彭桥乡试点逐步全面开展,在保证质量要求的前提下加快进度,到年末,全市完成外业调查32个乡镇,调绘土地面积514.97平方公里。1991年底,全市65个乡镇外业调查全部结束,完成外业调查面积1154平方公里。1992年,在完成外业调绘的基础上,进行外业资料整理,并与全市23个镇乡(当年经撤区扩镇并乡)和各行政村分别签订境界协议及土地权属协议。内业工作通过外包完成转绘、面积量算等任务。1993年9月底,土地资源详查工作全面完成,10月通过宁波市级验收,各项指标达到优秀。
  这次土地详查取得4个方面成果:一是查清全市土地资源数量和利用类型;二是查清全市65个镇(乡),798个村,5个国有农、林场界线,完成与周边市、区的境界接边工作;三是编制全市土地利用现状图及专业图件;四是编绘成全市镇(乡)各类土地资源面积汇编72本,写成《慈溪市土地资源调查》、《慈溪市土地利用现状技术报告》各1份。
  六、变更调查
  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是土地资源调查的继续、补充和验证。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土地利用现状不断发生变化。为保证土地调查成果的现势性,及时客观地反映全市土地利用现状、土地利用动态变化,更好地为科学管理土地和合理利用土地提供动态的、科学的现势基础资料,遂建立经常的上地利用变更调查制度。
  全市土地利用变更调查起始于1996年,根据省和宁波市统一部署,市土管局报告,经市政府批准,组建领导小组和实干工作班子。经过6个月时间,通过外业调查和内业整理计算,当年完成土地变更调查任务,编制全市镇(乡)行政区域各类土地面积汇总表,对全市1∶10000比例尺分幅土地变更调查现状图进行重新清绘,编写土地调查报告和数据分析报告,通过宁波市土管局验收。此后,每年度实施土地变更调查。
  2003年,在开展土地更新调调查的同时,实施土地变更调查。同年9月,市国土资源局召开全市土地变更调查工作会议,由各镇(街道)负责外业调查,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内业数据输入、汇总和分析,于10月中旬顺利完成。此次调查采用《浙江省土地分类(过渡期间)》系统,分为3个一级类。全市年末数据分别为:农用地1048166.40亩,建设用地315460.10亩,未利用地710906.20亩。从2002年10月至2003年9月新增建设用地13464.50亩,其中占用耕地面积11517.10亩,通过开发整理,获得新增耕地11741.80亩,在保持耕地总动态平衡的基础上,新增耕地224.70亩。此次土地利用变更调查工作,及时反映全市土地利用现状和发展趋势,为合理开发资源和政府宏观决策提供依据。
  七、更新调查
  2003年,开展土地利用现状更新调查。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省土地更新调查工作的通知》和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开展全省土地利用现状更新调查工作的实施意见》,市组建土地利用现状更新调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更新调查办公室,负责政策性工作,日常事务性处理,督促检查更新调查工作的进度、质量,协调各镇土管所(分局)、各行政村积极配合作业队伍,搞好更新调查。
  更新调查项目由江西省地矿测绘院承担,具体负责更新调查全部技术工作,提交合格的调查成果,以确保成果顺利通过验收。
  整个调查过程自2002年10月准备,2003年4月实施,2005年10月初全部完成任务,对照验收要求,进一步进行土地利用类型、数量、分布和权属状况全面复核。所有整改成果完成后编写成《慈溪市土地利用现状更新调查报告》,提交省国土资源厅。2005年10月12日,通过省国土资源厅组织的验收。
  市土地利用现状更新调查实现“一次调查,两项成果”的目标,既更新全市土地利用基础图件和数据,建立土地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土地利用现状图、数、实地三者相一致,又为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修和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提供依据。同时,实现更新调查与变更调查数据并轨,把变更调查数据输入土地利用现状管理信息系统,完成2005年度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为“以图管地”打下基础。
  (一)2005年完成的土地利用现状调查
  根据土地利用现状更新调查数据显示,2005年全市土地利月现状总面积为2033733.20亩(1356平方公里,与市公布的地域总面积不一致,这与海域界址确定有关)。
  1.农用地
  全市农用地面积为1054283.20亩,占土地总面积的51.84%。
  耕地 面积为653357.20亩(国土资源局实际运用数据658096亩,含可调整面积),占农用地总面积的61.97%。以旱地为主,占耕地总面积的79.40%,其次是灌溉水田、菜地和望天田。主要分布在329国道南北两个区域,其中南面以灌溉水田为主,北面以旱地为主。
  园地 面积为107657.80亩,占农用地总面积的10.21%。园地主要分布在低山丘陵多的几个镇,其中主要以种植杨梅为主,特别是观海卫、横河和掌起3个镇的园地面积,分别占园地总面积的25.34%、17.95%和8.75%。另外位于慈溪西部以种植黄花梨闻名的周巷镇园地面积分布较多,占全市园地总面积的11.67%。园地以果园为主,占园地总面积的94.88%,其他如茶园、桑园等面积均较小。
  林地 面积185869.30亩,占农用地总面积的17.63%。主要分布在慈溪市东南部低山丘陵地区。林地以有林地为主,占林地总面积的73.48%;其次为灌木林地、疏林地、未成林造林地和苗圃。
  牧草地 根据《技术规范》规定的地类划分要求,通过实地调查,慈溪不存在牧草地,所以牧草地面积为零。
  其他农用地 面积为107398.90亩,占农用地总面积的10.19%。其他农用地主要以分布在全市北部滨海地区的养殖水面为主,占其他农用地总面积的49.21%。另外,农田水利和农村道路也占据较大比例,分别占其他农用地总面积的24.93%和21.33%。坑塘水面、畜禽饲养地和晒谷场用地分布面积较小。
  2.建设用地
  全市建设用地面积为345212.30亩,占土地总面积的16.97%。
  居民点及独立工矿用地 面积为284029.60亩,占建设用地总面积的82.28%。主要分布在中部平原地区,以浒山街道为中心,329国道为轴线,观海卫镇和周巷镇为两翼呈辐射状分布。其中城市用地主要分布在浒山街道,其他如宗汉街道、坎墩街道和横河镇分别占据一定比例,匡堰镇因有一块插花地坐落在浒山街道,所以也存在少量城市用地。建制镇用地和农村居民点用地以各镇(街道)发展程度的不同分别分布在除浒山街道和坎墩街道以外的其他各个镇(街道)。独立工矿用地主要分布在杭州湾经济开发区,其他工业区块也有一定比例的分布。
  交通运输用地 面积为17701.20亩,占建设用地总面积的5.13%。其中主要为公路用地,占交通运输用地的99.19%,以横贯全市的329国道、中横线、七塘公路,以及南北走向的观附公路、桥三公路、樟新公路、东外环线、浒崇公路、芦庵公路和周西公路为主,其他为城区内各条主要道路,以及杭甬高速连接线。铁路用地占交通运输用地的0.81%,位于横河镇的萧甬铁路连接线。
  水利设施用地 面积为43481.50亩,占建设用地总面积的12.59%。其中水库水面占水利设施用地总面积的82.98%,主要分布在南部丘陵地带的杜湖水库、窖湖水库、梅湖水库、灵湖水库、上林湖水库和凤湖水库等处,总面积为22014.00亩,占水库水面的61.01%。水工建筑占水利设施用,地总面积的17.02%,主要以慈溪历年来围涂堤坝用地为主。
  3.未利用地
  全市未利用地面积为634237.70亩,占土地总面积的31.19%。
  未利用土地 面积为13883.70亩,占未利用地总面积的2.19%。主要以荒草地、盐碱地、裸岩石砾地和沙地为主,分别占未利用土地总面积的37.31%、31.76%、16.09%和13.97%,主要分布在新围海涂附近。另外还有部分裸土地和其他未利用土地。
  其他土地 面积为620354.00亩,占未利用地总面积的97.81%。其中以滩涂为主,占其他土地总面积的88.85%主要分布在北部杭州湾大潮平均高潮位线(海岸线)和小潮平均低潮位(零米等深线)之间。另外河流,水面和苇地分别占其他土地总面积的9.53%和1.62%。
  在实现变更调查与更新调查数据并轨后,完善土地利用现状数据库。2006年以后,通过外业核查、内业数据汇总和计算机图形入库,实现图形、数据和实地相一致的变更。编写分年度《慈溪市土地利用变化情况分析报告》。
  (二)2008年土地利用现状调查结果
  2008年度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充分利用已经展开的第二次调查的外业调查成果,实现图形、数据与实地的一致更新,2008年末全市土地面积2074532.70亩(1383平方公里,与市地域总面积1361平方公里和2005年全市土地利用现状更新调查结果不一致,这与海域界址确定有关),其中农用地1036392.60亩,建设用地410027.60亩,未利用地628112.50亩。农用地中耕地704955.60亩,含可调整土地46046.40亩。
  八、二次调查
  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和省、宁波市部署,2007年8月2日,市政府发出《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市土地调查的通知》。市成立第二次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市委常委、副市长杨慧芳为组长,市政府办公室、市国土资源局负责人为副组长,市发展改革局、民政局、财政局、国土资源局、建设局、水利局、农业局、环保局、统计局和规划局的负责人为成员。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国土资源局。按照市政府《通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慈溪市第二次土地调查实施方案》。
  (一)第二次土地调查主要任务
  开展农村土地调查,查清全市农村各类土地利用状况;开展城镇土地调查,掌握全市建成区的城镇土地状况;开展基本农田调查,查清全市基本农田状况;开展耕地后备资源调查,查清全市耕地后备资源状况;建设土地调查数据库,实现调查信息互联共享。在调查的基础上,建立土地资源变化信息的调查统计、及时监测与快速更新机制。具体任务是:
  1.农村土地调查
  (1)农村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利用统一提供的基础图件,以1∶10000比例尺为主,查清全市耕地等各类农用地、城乡各类建设用地以及未利用土地的权属、面积、分布和利用状况等。
  (2)专项调查。完成基本农田专项调查和耕地后备资源专项调查。查清全市基本农田和耕地后备资源的数量、分布和利用状况,并对其上图、登记、统计和造册。
  (3)土地利用现状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建立互联共享的县(市)级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数据库,以及土地专项调查数据库和地籍管理信息系统。
  (4)健全和规范土地变更调查登记制度。建立土地变化信息的调查登记、统计、及时监测与快速更新机制。
  农村土地调查覆盖完整的调查区域,其中城市、建制镇、村庄、采矿用地和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依据《技术规程》规定的“城镇、村及工矿用地”划分,依据8个一级类、38个二级类细化调查。
  通过新一轮土地调查,查清城乡每一块土地特别是基本农田的具体情况,建立和完善土地调查、土地统计制度,实现土地信息化、网络化管理,开展社会化服务,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土资源管理的需要。
  2.城镇土地调查
  按照国家统一标准,采用现代数字测绘、地理信息系统等高新技术,完成城镇、独立工矿和主要农村居民点内1∶500数字地籍调查,包括土地权属调查、地类(土地用途)调查、地籍测量及其数据库建设;健全和规范土地登记制度,建立土地变化信息的调查登记、统计和动态更新机制。
  (1)权属调查。
  依据有关法定程序对地籍调查范围内的宗地进行实地调查,调(核)查宗地的权属、位置、界址及其土地利用状况。
  (2)地类(土地用途)调查。
  城镇数字地籍调查按照《全国土地分类(过渡期间适用)》,以土地的经营目的、利用方式和覆盖特征为主要标志,进行土地利用现状综合分类。
  (3)地籍测量。
  应用信息、测绘等技术,记录区域内土地权属、位置、界址、面积等地籍要素和相关地形要素,提供纸质和电子数字成果。
  (4)建立完善城镇土地调查数据库和管理信息系统。
  应用地理信息系统技术,按照国家和省地籍数据库建设相关标准规范要求,建立包括土地权属、城镇村庄内部土地利用、地形等信息的城镇土地调查数据库;建立数据库更新、交换和共享机制,实现土地登记、查询、统计的规范化、信息化和现代化。
  (5)工业用地、房地产用地、开发园区等专项调查统计。
  在城镇土地调查数据库的基础上,汇总各级存量建设用地、登记发证等数据信息,通过汇总分析,掌握工业用地、基础设施用地、金融商业服务用地、房地产用地和开发园区等土地利用状况,形成各行政辖区的地籍专题调查汇总成果。
  (二)工作进度
  按照《第二次土地调查实施方案》,2007年起,调查工作有序推进。
  1.前期准备工作
  在市第二次土地调查领导小组领导下,召开专题会议,市政府办公室印发《慈溪市第二次土地调查实施方案》,市发改局对“二次土地调查”作立项批复,市国土资源局拟订《慈溪市第二次土地调查技术方案》,并组织实干班子落实《方案》。从4个方面做好前期准备:
  (1)落实经费。经过综合测算,共需经费2634.40万元,按上级通知和市政府常务会议精神由市、镇两级财政共同负担,此款项经审核落实到位,明确专款专用。
  (2)技术工程招标。有8家专业技术队伍具有省国土资源厅审查合格资质的单位入围,经过招投标,最终确定江西省地矿测绘院承担慈溪市第二次土地调查技术工程,该院调配20人组成技术队伍,由一名负责人负责整个项目实施。
  (3)广泛宣传。各镇、街道及时召开会议贯彻落实市政府文件精神,并开展广泛宣传,创造第二次土地调查良好氛围。
  (4)组织培训。根据各镇、街道调查工程实施先后,事先对镇、村相关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各基层国土资源所确定专职人员共同参与调查。
  2.工作进展
  城镇土地调查工程 调查面积共546.40平方公里,其中地籍面积283.90平方公里,工程预算金额3001.70万元(含“二次调查”前已完成部分)。至2008年末,完成三北、崇寿、长河、逍林、横河、桥头和新浦7个镇调查,调查面积共149.70平方公里,其中地籍面积77.70平方公里,工程金额815.8万元(该工程实际已在“二次调查”前完成);正在实施调查的浒山、宗汉、坎墩、周巷、观海卫、胜山、庵东、龙山、天元和匡堰10个镇(街道),调查面积共338.20平方公里,其中地籍面积179.70平方公里,工程金额1825.40万元,已基本完成地形测量正在开展地籍调查和数据入库工作,预计2009年初完成;第三批附海、范市和掌起3个镇,调查面积共,58.50平方公里,其中地籍面积26.50平方公里,工程预算金额360.50万元,已完成招标等准备工作。
  农村土地调查 调查面积1338平方公里,工程金额130.46万元,2008年3月先启动慈东片(龙山、三北、范市、慈东工业区块)试点工作。5月初,在总结试点工作经验基础上,全市推开第二次农村土地调查工作。通过作业单位“有效利用原始数据,充分利用影像数据,集中精力内业判读,百分之百野外调查”的方法,进行多轮调查,对重点地类区域进行重点调查,同时对各专项进行数据采集和调查,于8月底已全部完成外业调查工作,9月中旬形成数据汇总,并报宁波市国土资源局检查,年底前完成省国土资源厅预检意见整改。
  九、地籍测绘
  根据《浙江省测绘管理条例》,全市于1999年,对城区约19平方公里土地,采用全解析法内外业一体化成图进行数字地籍测绘。对全市平原区600平方公里范围内,进行地籍控制测量,施测了三等和四等三角点精度的(PS控制点100个。1999年底,通过由省土地管理局、宁波市土地管理局、宁波市规划局等18位专家组成的验收小组验收。验收小组一致认为,慈溪市的地籍测绘,应用先进测绘手段,精密度高,成果符合国家要求,大面积采用全解析法数字化内外作业一体化成图,这项测绘成果在全省尚属首例。为以后地籍管理和信息系统建设打下扎实基础。
  2000年,在上年完成城区19平方公里数字化测绘基础上,对城区其余21平方公里和周巷镇10.50平方公里建成区,进行全解析法地籍地形测量。同年,城区21平方公里全面完成,并通过省国土资源厅和宁波市土地管理局组织的检查验收。周巷镇10.50平方公里建成区于2001年3月完成。通过数字化技术测绘,达到宗地图形与登记文字资料快速互查,有效地提高土地登记勘察定界效率。
  2001年,周巷镇建成区10.50平方公里地籍测绘通过验收。又开展对观城镇、逍林镇建成区,进行全解析法地籍地形测量。
  2002年,对观海卫镇、逍林镇面积18平方公里、横河镇17平方公里建成区,实施全解析法数字地籍测绘。
  2003年,观海卫、横河和逍林3镇在原地籍地形测绘基4础上,增加“三表一图”(即权属调查对照表、界址点成果表、逐户汇总表、宗地图),使测绘成果更趋完善。接着开展新浦、桥头两镇的地籍地形测绘工作,面积共计26平方公里,其中:地籍测绘16平方公里,地形测绘10平方公里。为了减少土地界址和权属纠纷,杜绝界址交叉和空隙,对已完成建成区地籍测量的镇(街道),开展宁波独立坐标系地籍联网测量。下半年,全市其他各镇(街道)开展土地四等、一级GPS控制网加密测量,进入控制点前期的布设、选点和埋桩工作。
  2004年,扩展城镇地籍测和GPS控制网测量。慈溪市1∶500数字化地籍测绘完成101平方公里,占全市城镇总面积的40%,“三表一图”在土地登记发证、违法用地查处和农村个人建房管理等工作中发挥重要作用。同年,全市共布设GPS四等控制点473个,一级控制点2503个,控制网测量成果开始应用。
  2005年,慈溪市GPS控制网测量成果和逍林、横河、观海卫(观城片)3镇数字化地籍测量成果,分别于3月11日和4月7~8日通过宁波市国土资源局组织的验收。桥头、新浦两镇数字地籍测量和权属调查完成,于同年11月18日,两镇数字化地籍调查成果,通过宁波市国土资源局组织的验收,成果质量符合国家规程要求,综合评定为优质品。
  2006年,随着城镇数字地籍调查相关技术标准的统一和完善,城镇数字地籍调查也逐步加快。同年初,三北、崇寿和长河3镇共同开始实施数字地籍调查工程的有关准备工作。5月中旬,通过公开招投标,由核工业华东地质局勘测院、浙江测绘大队和江西省地矿测绘院3家作业单位,分别承担三北、崇寿和长河镇的城镇数字地籍调查工作。3家单位的技术设计书审查结束后,市国土资源局与3家单位签订工程合同。工程完全按照《浙江省城镇数字地籍调查暂行规定》、《浙江省城镇数字地籍调查工程技术要求》及相关技术标准实施。作业单位承担地籍、地形测绘、地籍权属调查和数据库建设任务,市国土资源局负责监督检查,相关镇、村安排专人配合,确保工程顺利进展和工程质量。3镇的工程调查面积共55平方公里,其中地籍面积33平方公里,地形面积22平方公里。三北镇调查面积10平方公里,其中地籍面积7平方公里,地形面积3平方公里;崇寿镇调查面积20平方公里,其中地籍面积11平方公里,地形面积9平方公里;长河镇调查面积25平方公里,其中地籍面积15平方公里,地形面积10平方公里。
  2007年,三北、崇寿、长河3镇数字地籍调查工程完成,并通过宁波市国土资源局组织的验收。
  2008年,第二次土地调查全面开展。地籍测绘充分利用影像数据,百分之百野外调查,重点地类重点调查,以求得系统、完整、准确的数据成果,实现图、表、实地一致性。
  按照第二次土地调查采用《土地利用数据库标准》TD/T1016-2007,结合慈溪实际,第二次土地调查数据库建设的主要内容有:慈溪市正射像专题数据;慈溪市土地利用专题数据;慈溪市集体土地所有权发证专题数据。
  十、汇编建档
  (一)地籍资料档案管理
  1996年土地利用变更调查完成后,编制慈溪市各镇行政区域各类土地变更面积汇总表。重新清绘全市1∶10000比例尺分幅土地变更调查现状图,编写土地变更调查报告和数据分析报告。这项工作完成,保持土地详查资料的现势性。
  1999年,开展地籍档案归档整理,结合土地信息系统建库。将分散于各镇的34万宗地籍档案,全部集中到市土管局档案室,统一管理。
  2001年,全市20余万宗地籍初始(部分变更)登记档案进行全面整理。
  2007年,对集体农用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的各类资料,通过后期数据分析、整理,全部归档。
  (二)地籍信息系统建设
  1.建立信息系统
  全市自1997年开始实施地籍信息系统组建。初建时配置:1台专用服务器、3台586微机、1台票据打印机等设备,开始对1997年的地籍信息管理。1998年,土地信息系统逐步完善,约有10万宗土地使用权档案资料计算机输入建库,可通过计算机网络对土地登记状况进行查询。2001年起逐步实现局域网连接,先与浒山镇、市联批中心实现土地信息系统联网,办理土地登记、地籍及地形图查询等事项,实现网上管理。2003年信息化联网扩大,与逍林镇实现联网输入,与横河、匡堰、桥头、观海卫和附海镇实现联网查询。2004年,信息系统升级,由3.0版升级至4.0版,与各镇(街道)联网,初步实现城乡一体化地籍信息管理。
  2.发展完善信息系统
  2005年,地籍管理信息系统软件升级后,在运行中出现新的技术问题,经聘请武汉瑞得公司的软件工程师作技术指导,完善信息系统功能。经省国土资源厅、宁波市国土资源局有关领导和专家组成的验收组检查验收,听取汇报演示、综合分析,一致认为慈溪地籍管理信息系统基本实现地籍管理的日常流程、查询检索、统计分析和数据编辑以及日常维护等,符合验收要求,同意通过验收。
  同年对剩余的40余万宗地籍资料开展录入工作,当年输入13万余宗。与勘测规划设计院光缆数据连通后,开展商品房宗地图形入库工作,完成入库的商品房21个小区,面积220.50亩。
  2006年,实现硬件设备更新。3月份经宁波市国土资源局信息中心、慈溪市信息中心专家论证,确定服务器等设备购置方案和标准,5月份安装调试完成,并正式投入运行。这套设备有2个服务器、2个光纤交换机、1个磁盘阵列成全冗余的双机热备体系。服务器能24小时不间断运行。
  地籍信息系统完成功能升级后,对系统的软件也进一步完善,实现使用权二次抵押、多宗土地同时抵押和登记预查封等功能。同时加快对地籍数据库与土地登记档案资料的校对进度,进一步提高数据库准确性。
  (三)实施“金土工程”一期建设
  2006年国土资源部印发《关于开展国家金土工程一期建设的通知》,宁波市国土资源局印发《通知》,提出落实要求。按照上级文件精神,市国土资源局在2008年8月开始,实施金土工程一期建设。工程已经批准立项,预算总额为663万元,预期2009年底完成。

知识出处

慈溪市国土资源志(1996~2008)

《慈溪市国土资源志(1996~2008)》

出版者:浙江人民出版社

本书设有国土资源概况、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综合开发、农用土地使用制度、工业企业用地、交通建设用地等类目,反映了1996~2008年慈溪市国土事业的发展变化,记录了慈溪境域内国土资源管理13年来的工作历程、实践经验、政策革新和成绩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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