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目的要求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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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慈溪市国土资源志(1996~2008)》 图书
唯一号: 112320020220000358
颗粒名称: 第一节 目的要求
分类号: F321.1
页数: 2
页码: 15-16
摘要: 本节记述慈溪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目的要求的具体情况,通过土地整理和海涂开发,加快土地建设,提高土地质量,增加有效耕地面积,为保证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服务。
关键词: 慈溪市 国土资源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内容

规划指导思想 以进一步落实土地基本国策、坚持土地资源可持续发展为根本出发点,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为战略目标,按照对农地和非农地实行严格的用途管制要求,协调好各类用地之间的关系,严格控制非农建设占用耕地作为重点,统筹安排各类用地。从存量土地的广度和深度上挖掘可利用的土地潜力,从机制、体制和法制上寻找发展空间,促进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和优化配置。通过土地整理和海涂开发,加快土地建设,提高土地质量,增加有效耕地面积,为保证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服务。
  规划原则以持续发展战略为核心,与经济社会和资源环境保护相协调,调整与挖潜相结合。做到:农民居住向集镇集中、工业向园区集中、耕地向规模经营集中。做好结构调整:中心城区土地利用结构调整;农村居民点土地利用结构调整;城郊工业土地利用结构调整;农业用地的土地利用结构调整。同时,进行综合土地整理,抓住重点:基本农田土地整理;老宅基地还耕整理;未利用土地整理。通过土地整理,加快土地建设,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提高土地质量。坚持统筹兼顾、合理安排。实行占用耕地和开发复耕挂钩,坚持开发利用与保护整理相结合。综合考虑经济、社会、生态效益,实现土地资源良性循环持续利用。
  规划目的 以保证耕地总量只能增加、不能减少为主要目的,发挥土地利用规划的整体调控作用。充分利用各类土地资源,在保护基本农田、保证耕地增加的前提下,平衡协调各部门经济发展对土地的需求,不断提高土地利用的经济、生态和社会效益。对土地利用规划的目的是切实保护耕地,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耕地面积保护从1996年的701625亩(系土管局实际调查数据,含可开发利用耕地)增加到2010年的716565亩,净增14940亩,海涂后备资源中可再开发成耕地60000亩,以满足人口增长和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对耕地的需求。
  适应经济、社会全面发展需求,保障必要的建设用地。规划期间,各项用地指标占用耕地16425亩,非耕地43945.50亩。
  积极开发耕地后备资源,规划期内补充土地面积30832.50亩(为确保2010年达到耕地716565亩的目标,应实际补充土地38370亩,不足部分落实在围垦海涂地开发成的耕地中)。其中土地开发29032.50亩,整理复垦1800亩。
  重点开发海涂资源,规划期内围垦利用海涂139995亩,力争199995亩。
  切实保护耕地,规划期内划定基本农田面积为610420亩(国家下达基本农田任务625200亩,不足部分,落实在海涂地开发成的耕地中),一般农田75319亩。净增14940亩,力争净增75000亩。
  优化土地结构和布局,复种指数从现有210%的基础上增加到230%。
  改善生态环境,森林覆盖率提高到26.90%。

知识出处

慈溪市国土资源志(1996~2008)

《慈溪市国土资源志(1996~2008)》

出版者:浙江人民出版社

本书设有国土资源概况、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综合开发、农用土地使用制度、工业企业用地、交通建设用地等类目,反映了1996~2008年慈溪市国土事业的发展变化,记录了慈溪境域内国土资源管理13年来的工作历程、实践经验、政策革新和成绩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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