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林政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慈溪市农业志(1988—2008)》 图书
唯一号: 112320020220000299
颗粒名称: 第一节 林政管理
分类号: D912.112
页数: 3
页码: 560-562
摘要: 本节记述了慈溪市的农业史的农业行政执法的林政管理,包括林地管理、林木采伐、林木运输的内容介绍。
关键词: 慈溪市 林政管理

内容

林地管理
  林地许可证制度1988年前,征、占用林地建房、开矿等面积较少,管理权限不甚明确,基本处于放任状态。1988年,林业部、国家土地管理局下发《关于加强林地保护和管理的通知》,规定国家建设、乡(镇)村建设占用国有林地和征用集体所有林地的,须征得林业主管部门的书面意见,农村居民建住宅占用林地的须经林业主管部门签署意见。明确征占用林地须经林业主管部门同意。1996年市政府出台《慈溪市林地管理实施细则》,实施林地许可证制度,单位和个人征、占用林地,须经林业主管部门审批,同时缴纳耕地年产值2.5倍的林地补偿费、造林成本的森林植被恢复费、4%的林地资源保护费等费用(表12-5)。
  清理整顿 1998年,贯彻国务院《关于保护森林资源、制止毁林开垦和乱占林地的通知》精神,市政府成立由林业、土管部门组成的清查小组,清查1994年5月20日后毁林开垦和乱占林地行为,按照“冻结各项建设工程征占用林地一年,立即停止一切毁林开垦行为”的要求,查处违法征占用林地单位82家,面积73公顷。2002年,采石场和公墓使用林地纳入管理范畴。9月,对12家公墓和48家采石场进行调查。12家公墓中,有9家少批多用林地13公顷,2家未批先用2.3公顷。48家采石场未办用地手续。2003年对非法改变林业用地的23起案件处罚款147410元。2004年4月29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深入开展土地市场治理整顿,严格土地管理的紧急通知》,开展
  以采石场使用,林地为重点的征占用林地大检查,全市35家采石场按规定办理手续。对非法改变林业用地的17起案件,处罚款427376元。2006年1月,治理滥建扩建坟墓,拆除违章坟墓5214穴。2006年7月,按照省林业厅部署,开展保护林地资源宣传暨专项整治行动,清理整顿采石场和建设项目违法使用林地案件11起,面积1.21公顷,处行政罚款130140元。2000—2008年,共查处非法占用林地案126起,处罚款214.85万元,3人被判刑。
  林木采伐
  林木采伐管理 1986年木材凭慈溪县木材采伐证采伐,采伐木材收取育林基金、更新改造资金、林政管理费、林区管理建设费(称“两金”、“两费”)。1988年,毛竹实行限额凭证采伐,采伐证由市林业部门委托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核发。1990年1月1日起,统一使用省林业厅印制的林木采伐许可证,同时调整林业“两金”、“两费”收取比例。“两金”收取额,木材按第一次销售额的15%征收,毛竹按9%征收育林基金,不再征收更新改造资金。林政管理费,木材每立方米、毛竹每百株收取3元;林区管理建设费,木材每立方米收取5~10元,毛竹每百株收取8元。2003年,林木采伐试行申请后公示和审批后公示“两次公示制”。2008年起,浙江省停征林业“两金”。
  木材限额采伐 1985年后,木材实施限额采伐,对胸径6厘米以上的木材由省人民政府核定年采伐量。1988—1990年,木材限额采伐量为3000立方米,毛竹为30万株。1991—1995年,年木材限额采伐量为7400立方米,毛竹为36万株。1996—2000年,由于上期森林资源总量和基数增加,同时液化气在全市推广应用,薪炭材耗量减少,年木材采伐指标增加到12880立方米,毛竹为33.5万株。2001—2005年,年木材采伐限额为14100立方米,毛竹为16.63万株。2006—2010年,年木材采伐限额为12760立方米,伐竹实行计划控制,不再列入采伐限额管理。2003年,按照国家林业局和省林业厅规定,对胸径5厘米以上的树木纳入采伐限额管理。2004年后,因枯死松树清理,全市实际凭证采伐量逐年递增(表12-6)。
  林木采伐执法处理 2001—2008年,林政执法部门查处无证采伐、少批多伐等乱砍滥伐案件19起,21人被刑事处分。
  林木运输
  林木运输管理 1988年10月1日起,毛竹凭省毛竹运输证运输。1990年,建立慈溪市木竹检查站,隶属市农林局,在原宓家埭乡设卡依法检查过往木竹。同年,在桥头、匡堰、龙南、横河、东安乡和市林场等6个乡镇(场)设木竹检查站。1995年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开展治理公路“三乱”工作的通知》,木竹检查站撤销。2004年,根据省林业局《转发国家林业局关于规范树木采挖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对直径5厘米以上绿化苗木实行凭证运输(表12-7)。
  林木运输执法处理2000—2008年,查处违法收购、运输木材案11起,处罚款3474元,没收木材折价款13715元。

知识出处

慈溪市农业志(1988—2008)

《慈溪市农业志(1988—2008)》

出版者:上海辞书出版社

本志上限为1988年,与前志相衔接,下限截至2008年。内容包括:概述、大事记、农业环境与农业区域、农业经济体制与新农村建设、粮油作物、林业、畜牧业等。

阅读

相关地名

慈溪市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