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林政管理和森林防火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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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慈溪市农业志(1988—2008)》 图书
唯一号: 112320020220000298
颗粒名称: 第三章 林政管理和森林防火
分类号: D912.112;S762.3
页数: 7
页码: 560-566
摘要: 本章记述了慈溪市的农业史的农业行政执法的林政管理和森林防火,包括林政管理、森林防火的内容介绍。
关键词: 慈溪市 林政管理 和森林防火

内容

第一节 林政管理
  林地管理
  林地许可证制度1988年前,征、占用林地建房、开矿等面积较少,管理权限不甚明确,基本处于放任状态。1988年,林业部、国家土地管理局下发《关于加强林地保护和管理的通知》,规定国家建设、乡(镇)村建设占用国有林地和征用集体所有林地的,须征得林业主管部门的书面意见,农村居民建住宅占用林地的须经林业主管部门签署意见。明确征占用林地须经林业主管部门同意。1996年市政府出台《慈溪市林地管理实施细则》,实施林地许可证制度,单位和个人征、占用林地,须经林业主管部门审批,同时缴纳耕地年产值2.5倍的林地补偿费、造林成本的森林植被恢复费、4%的林地资源保护费等费用(表12-5)。
  清理整顿 1998年,贯彻国务院《关于保护森林资源、制止毁林开垦和乱占林地的通知》精神,市政府成立由林业、土管部门组成的清查小组,清查1994年5月20日后毁林开垦和乱占林地行为,按照“冻结各项建设工程征占用林地一年,立即停止一切毁林开垦行为”的要求,查处违法征占用林地单位82家,面积73公顷。2002年,采石场和公墓使用林地纳入管理范畴。9月,对12家公墓和48家采石场进行调查。12家公墓中,有9家少批多用林地13公顷,2家未批先用2.3公顷。48家采石场未办用地手续。2003年对非法改变林业用地的23起案件处罚款147410元。2004年4月29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深入开展土地市场治理整顿,严格土地管理的紧急通知》,开展
  以采石场使用,林地为重点的征占用林地大检查,全市35家采石场按规定办理手续。对非法改变林业用地的17起案件,处罚款427376元。2006年1月,治理滥建扩建坟墓,拆除违章坟墓5214穴。2006年7月,按照省林业厅部署,开展保护林地资源宣传暨专项整治行动,清理整顿采石场和建设项目违法使用林地案件11起,面积1.21公顷,处行政罚款130140元。2000—2008年,共查处非法占用林地案126起,处罚款214.85万元,3人被判刑。
  林木采伐
  林木采伐管理 1986年木材凭慈溪县木材采伐证采伐,采伐木材收取育林基金、更新改造资金、林政管理费、林区管理建设费(称“两金”、“两费”)。1988年,毛竹实行限额凭证采伐,采伐证由市林业部门委托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核发。1990年1月1日起,统一使用省林业厅印制的林木采伐许可证,同时调整林业“两金”、“两费”收取比例。“两金”收取额,木材按第一次销售额的15%征收,毛竹按9%征收育林基金,不再征收更新改造资金。林政管理费,木材每立方米、毛竹每百株收取3元;林区管理建设费,木材每立方米收取5~10元,毛竹每百株收取8元。2003年,林木采伐试行申请后公示和审批后公示“两次公示制”。2008年起,浙江省停征林业“两金”。
  木材限额采伐 1985年后,木材实施限额采伐,对胸径6厘米以上的木材由省人民政府核定年采伐量。1988—1990年,木材限额采伐量为3000立方米,毛竹为30万株。1991—1995年,年木材限额采伐量为7400立方米,毛竹为36万株。1996—2000年,由于上期森林资源总量和基数增加,同时液化气在全市推广应用,薪炭材耗量减少,年木材采伐指标增加到12880立方米,毛竹为33.5万株。2001—2005年,年木材采伐限额为14100立方米,毛竹为16.63万株。2006—2010年,年木材采伐限额为12760立方米,伐竹实行计划控制,不再列入采伐限额管理。2003年,按照国家林业局和省林业厅规定,对胸径5厘米以上的树木纳入采伐限额管理。2004年后,因枯死松树清理,全市实际凭证采伐量逐年递增(表12-6)。
  林木采伐执法处理 2001—2008年,林政执法部门查处无证采伐、少批多伐等乱砍滥伐案件19起,21人被刑事处分。
  林木运输
  林木运输管理 1988年10月1日起,毛竹凭省毛竹运输证运输。1990年,建立慈溪市木竹检查站,隶属市农林局,在原宓家埭乡设卡依法检查过往木竹。同年,在桥头、匡堰、龙南、横河、东安乡和市林场等6个乡镇(场)设木竹检查站。1995年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开展治理公路“三乱”工作的通知》,木竹检查站撤销。2004年,根据省林业局《转发国家林业局关于规范树木采挖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对直径5厘米以上绿化苗木实行凭证运输(表12-7)。
  林木运输执法处理2000—2008年,查处违法收购、运输木材案11起,处罚款3474元,没收木材折价款13715元。
  第二节 森林防火
  森林火灾
  慈溪山地植被茂盛,可燃物多,加上山势平缓,人为活动频繁,森林火灾易发。1988年,森林火灾受灾面积62公顷。1989年为31公顷。1992年2月27日下午2时,五磊山发生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慈溪最大的森林火灾,火势持续17个小时,受灾70余公顷,烧毁松木500立方米,杨梅树2700株,幼松、杉树6万株,毛竹2000株,直接经济损失10万余元。1995年7月17日下午2时,镇海区澥浦镇滕家、金徐两村的森林火灾殃及龙山镇金夹岙村山林,1000余名干部群众扑救至7月18日早晨5时半才扑灭。过火面积7公顷,受灾面积6公顷,烧毁树木250立方米。1995年12月至1996年2月,市林场有人连续纵火5起,受灾面积2.4公顷。2003年12月19日范市镇太平闸
  村3村民在伏龙山迁坟时燃放鞭炮引发火灾,过火面积15公顷,受灾面积5.3公顷,,烧毁林木64立方米,损坏幼树8000余株。2004年3月6日因游客玩火引发匡堰镇上林湖林区火灾,过火面积8公顷,受害面积5公顷。2005年4月5日桥头,镇五星村老鹰基有人上坟烧纸引发森林火灾,火势持续11个小时,过火面积30.8公顷,受灾面,积19.3公顷,烧毁林木280立方米,幼树2万余株。2006年4月3日逍林镇水云浦村一村民在匡堰镇倡隆村棋盘湾浪杆山上坟祭祖,引发森林火灾,火势持续24个小时,,过火面积70.3公顷,受灾面积25.2公顷,肇事者被判刑,并赔偿损失15万元。据市森林警察大队资料,2001—2008年,全市共发生森林火警(受灾0.3~1.0公顷)16起,受灾面积7.11公顷,一般火灾(受灾1~100公顷)16起,受灾面积101.53公顷。扑救人数累计6000余人次(表12-8)。
  防火机构和防火制度
  防火机构 1987年9月成立县护林防火委员会,有山林的区、乡(镇)成立护林防火领导小组。县护林防火委员会定每年11月1日至翌年4月15日为森林防火期。1990年9月成立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农林局,由农林局林特股承担工作职能。2008年3月成立市森林消防指挥部,撤销市森林防火指挥部。
  防火制度 1996年,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制定《慈溪市森林防火考评奖惩办法》,与各有山林的镇签订森林防火责任状。1998年市人民政府制定《慈溪市森林防火实施细则》,森林防火工作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各镇建立森林防火指挥所,村建立森林防火指挥小组。实施细则定每年冬至、春节、清明前后为森林防火重点期。五磊寺、上林湖、峙山公园,各公墓、坟墓集中地,6.67公顷以上用材林地为防火重点地段。同年制定《扑救森林火灾工作预案》。2002年7月,市森林防火指挥部确定观海卫和横河镇为重点火险区,10月30日,定上林湖风景名胜区、达蓬山风景旅游区和峙山公园为全市森林防火重点区域。2003年3月,横河、观海卫两镇实施《慈溪市森林防火重点火险区综合治理工程建设实施方案》。2004年9月制定《慈溪市森林火灾事故应急处置预案》。2008年修订印发《慈溪市森林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防火救火措施
  防火救火组织1988年后,建立“立足基层、立足基础、乡(镇)自为战、村自为战、群防群治、自防自救”的森林防火机制。市、镇、村和市林场成立森林火灾扑救队,负责防火、扑火和督查。镇、村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火灾扑救,发生特殊情况,由市森林防火指挥机构统一调度指挥。2000年全市有森林防火队28支,防火队员416名。2003年实施省“百县千支万人森林扑火队伍建设工程”,组建横河、观海卫、桥头、龙山、匡堰和掌起6支森林消防队,分列为市森林消防大队1~6中队,有队员130人。同时采用专群结合的办法,加强群众性扑救队伍建设,是年全市有镇级专业队21支、358人,村级专业队65支、709人。2004年,建立横河、观海卫和三北镇3支市直属防火扑救队,直属防火扑救队在负责本区域防火的基础上,负责扑救由市森林防火指挥部统一协调和指挥的森林火灾。扑火过程中把人的生命放在第一位,一般采取夜间围而不打,火头不动用群众力量,复杂危险条件下不用大兵团作战“三不打”原则。2006年9个镇组织87名人员组成专职巡山护林队,3月25日成立由30名武警战士组成的市武警森林消防队。2008年,全市有专业森林防火队4支、60人,兼职防火队7支、130人。
  瞭望台1988年市林场在大石塔建防火瞭望台1座,森林防火期内专人值班,观察火情。1997年,由市政府出资补助,在掌起镇东安村、桥头镇上林湖村各建瞭望台1座。1998年鸣鹤镇在杜湖大坝旁山头建瞭望台,2005年横河镇在梅园村建瞭望台。至此,全市瞭望台增至5座。防火重点时段,在市林场石门溪、五磊寺风景区等地设临时瞭望点。瞭望台观察到火情后,用电话通知森林防火机构组织扑救。2007年后,亦有瞭望台增用插色旗发布火情。
  防火隔离带 1988年以市林场为主,全市开辟森林防火隔离带共16.25千米,1989年增至24千米。1996年鸣鹤镇开辟6条6米宽的防火隔离带长10余千米,此后,龙山、掌起、三北和浒山等镇陆续开辟防火隔离带。2001年全市共有防火带长50千米,2005年为57.5千米。2006年启动生物防火林带工程,林带宽15~20米,连续长度不短于500米,栽种以常绿、耐火、抗火力强、生长迅速的木荷、山杜英、冬青、女贞等树木为主,是年营造7.5千米,至2008年共营造17.5千米。
  灭火工具 1988年,全市有风力灭火机25台,后每年陆续添置。1995年引进防火弹。1998年为防火队员配备头盔、防火服等。2003年,添置油锯、割灌机。2006年,添灭火机77台、防火服123套。2008年,全市有风力灭火机389台、油锯9把、二号工具2100把、防火服450套,新添灭火拍30把、水枪50支。
  通讯工具 1991年,开通森林防火无线通讯网络,市农林局内设差转台,与龙山、观城、横河3个区林特站、市林场和16个乡(镇)组成无线通讯网,配置对讲机25个。因接收效果不佳,于1995年被搁置。随着通讯事业的发展,手机逐渐普及,火情报告和指挥扑救多用手机联络。2002年,市森林防火机构和各有山林的镇配置调频手持对讲机12对。
  交通工具 1988年,有护林防火车1辆。1989年,鸣鹤镇配备森林防火摩托车1辆。2003年全市有森林消防车2辆、防火专用摩托车4辆。2005年,有森林消防车6辆、防火专用摩托车3辆。2008年,有森林消防车12辆、防火专用摩托车4辆。
  防火宣传 每年防火期,采取形式多样的森林防火宣传,提高全社会森林防火意识。沿山路口和山区重点地段,竖防火警示牌和宣传标语,媒体反复刊登和播放森林防火知识,各村制订乡规民约入户。1988年,全市张贴森林防火布告500份。1991年,张贴大型标语300多幅。2001年,刷标语400余幅。2003年后,每年在中小学校开展写1篇作文、上1堂课、写1封信、出1期黑板报、贴1条标语的“五个一”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2004年,置大型固定防火宣传牌44块,发放宣传资料550份。2006年,张贴标语2800条,制宣传图板120块,发公开信3.2万封、防火通告2万份。2008年,发放防火宣传挂图200份、标语资料8500份、防火告知书20万份。
  检查管理 防火期内,在重要地段、重要部位、上山道口和墓地等设卡检查,禁止携带火种上山。镇、村组织人员上山巡逻,分块包干,责任到人。2002年,提出森林防火“二不发生一减少”和“三严二强化”目标。即不发生重大森林火灾,不发生人员伤亡,减少火灾发生次数。2004年1月和3月,全市开展“清火”专项行动,出动69人次,对全市山区特别是重点防火区、风景旅游区、墓地集中区进行拉网式检查,严禁野外违章用火。2006年3月1日至4月30日,出动136人次巡山检查。2008年3月4日至4月24日参加省“严控火源、严查火案、保护森林、维护稳定”大会战,出动人员232人次、车81辆次,巡山检查5,次,制止野外违章用火18起。

知识出处

慈溪市农业志(1988—2008)

《慈溪市农业志(1988—2008)》

出版者:上海辞书出版社

本志上限为1988年,与前志相衔接,下限截至2008年。内容包括:概述、大事记、农业环境与农业区域、农业经济体制与新农村建设、粮油作物、林业、畜牧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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