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节 农产品质量安全政策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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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慈溪市农业志(1988—2008)》 图书
唯一号: 112320020220000261
颗粒名称: 第六节 农产品质量安全政策
分类号: F320
页数: 2
页码: 455-456
摘要: 本文记述了慈溪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政策情况的具体介绍,内容主要包括农业标准化、商标注册、创建品牌、无公害农产品生产、企业质量管理认证等。
关键词: 慈溪市 农业政策 农产品

内容

农业标准化
  2000年,本市提出围绕主导产品制订地方农产品标准,推行标准化生产。2001年,对执行农产品生产标准66.67公顷以上的产品,每种补助2万元。2002年,市财政安排50万元补助标准化生产。2007年,对绿色产业基地实行标准化生产的,每个基地补助5000元,对66.67公顷以上的宁波市无公害农产品基地再补助2万元。
  商标注册
  2000年,市政府提出要重视农产品的商标注册工作,强化品牌宣传,提高慈溪农产品知名度。2001年,凡注册的农产品商标,每个奖励1000元,对获得省著名商标的,每个奖励2万元。2002年,对境外注册的农产品商标,每个奖励0.8万元,获全国驰名商标、省著名商标的分别奖励10万元和3万元。2006年,凡在欧美国家新注册的农产品商标,每个奖励提高至3万元。
  创建品牌
  1999年,对省级以上的农业名牌产品每种奖励2万元,获省级以上优质农产品金奖和银奖的产品,分别奖励1万元和0.5万元。2001年,获全国名牌农产品的加工企业,应征收的两项规费超过上年实缴的10%以上的部分,免征80;当年实现计税利润总额超过10%以上的部分,按超过部分奖励25%。获省(宁波)名牌农产品的农业企业,亦有相应的优惠政策。2002年,国家级、省级、宁波市级的农业名牌产品,分别奖励10万元、3万元和1万元。2006年,国家级、省级、宁波市级的农业名牌产品,奖励额度分别提高到20万元、8万元、3万元。
  无公害农产品生产
  无公害农产品和基地建设 2002年,对获有机农业国际认证的农产品,每种奖励5万元。2003年,通过国家级有机认证的农产品,每种奖励5万元,获国家、省和宁波市绿色农产品的,分别奖励10万元、3万元和1万元。鼓励农场和农户创建无公害农产品基地:对连片13.33公顷以上无公害农产品基地,每公顷补助600元;通过宁波市绿色农产品基地和国家无公害农产品基地验收,每公顷再补助1500元;通过省级绿色农产品基地和国家绿色农产品基地验收,每公顷再补助600元和1500元;通过国家有机认证的基地,每个基地再单独奖励3万元。2004年,对13.33公顷以上的宁波、浙江省、国家绿色农产品基地,分别补助5万元、10万元和15万元,通过国家有机认证的企业,补助20万元,宁波市绿色畜产品基地每个补助5万元。2006年,当年通过宁波市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证的基地每个奖励5万元,通过国家有机产品认证产品每种奖励10万元,通过国家无公害农产品、绿色农产品认证的产品每种分别奖励3万元和10万元。为推进“西菜东扩”,对东部地区创建的规模型绿色农产品基地,给予特定的优惠措施。
  绿色畜产品基地建设 2004年对达到宁波绿色畜产品基地要求的畜牧小区,每小区补助5万元;对饲养蜜蜂1000群以上的联合体,存栏奶牛50头、山羊300头,兔1500只,母鹅1500只以上的单位,每单位补助5000元。2006年经环保部门认可,常年饲养生猪1万头、家禽10万只、兔2万只的畜牧小区,每小区补助5万元;慈溪绿色畜牧小区,按基础设施一次性投入金额的30%补助。2007年,对新建规模13.3公顷以上的绿色水产品基地,每公顷补助375元。
  企业质量管理认证
  认证产品的奖励 2001年,对获得ISO14000认证的农产品出口企业奖励2万元。2002年对获得ISO9000、ISO14000、HAC
  P认证的企业,分别奖励0.5万元、1万元和2万元。2006年,凡通过商检出口厂库注册登记、FDA认证或欧盟注册的加工工场,每个工场补助5万元;获得ISO14020等认证的企业,奖励5万元;实行源代码管理的农业企业每家补助6000元,2008年提高至8000元。
  建立农产品检测体系 2003年,为保证企业产品质量,市政府扶持企业建立和完善农产品检测系统。市级农业龙头企业组建监测中心,按设备购置金额补助20%;生产基地配备速测仪器,按设备购置金额补助30%。

知识出处

慈溪市农业志(1988—2008)

《慈溪市农业志(1988—2008)》

出版者:上海辞书出版社

本志上限为1988年,与前志相衔接,下限截至2008年。内容包括:概述、大事记、农业环境与农业区域、农业经济体制与新农村建设、粮油作物、林业、畜牧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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