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农居建设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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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慈溪市农业志(1988—2008)》 图书
唯一号: 112320020220000071
颗粒名称: 第三节 农居建设
分类号: F304.8
页数: 1
页码: 153
摘要: 本文记述了慈溪市在20世纪90年代,宗汉镇庙山村通过村企共建的方式建造农民新居,村民出资10万元左右,就可入住200平方米左右新居。2003年,市政府出台《慈溪市城区农民住宅建设管理办法》,城区农民住宅建设由镇(街道)、有关部门按照城市总体规划,统一征地,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建设,由符合条件的城区农民以成本价购置。2006年,市出台《关于对全市农村困难群众进行住房救助的实施意见》,按人均8520元的标准对困难群众实施救助。2007年,全市开展试点,以镇村共建、村村共建、单村独建等方式,打破行政界限,建设效益型农民公寓。2008年,全市农村居民人均居住面积59.42平方米,比1987年的24.40平方米增加143.52%。
关键词: 慈溪市 农民生活 农居建设

内容

20世纪90年代,宗汉镇庙山村通过村企共建的方式建造农民新居。村通过土地整理提供建房土地,村办企业出资,共同开发建设庙山新村。新居以基建成本价结算,村民出资10万元左右,就可入住200平方米左右新居。2003年3月,市政府出台《慈溪市城区农民住宅建设管理办法》,城区农民住宅建设由镇(街道)、有关部门按照城市总体规划,统一征地,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建设,由符合条件的城区农民以成本价购置。10月,提出改造城中村。2006年,市出台《关于对全市农村困难群众进行住房救助的实施意见》,按人均8520元的标准对困难群众实施救助。至2007年共计发放救助款2551.3万元,2507户农民住上新居。2007年,在附海镇、宗汉街道开展试点,按“控制单家独院,推广多户联排,鼓励多层公寓”的要求,以镇村共建、村村共建、单村独建等方式,打破行政界限,建设效益型农民公寓。2008年,全市(5个街道和逍林镇除外)城镇规划区外的123个村进行统一规划,其中有91个行政村打破行政界限,建造27个农民集中居住区。是年底,农民居住区开工16处,累计开工建筑面积30万平方米,竣工建筑面积23平方米。是年,全市农村居民人均居住面积59.42平方米,比1987年的24.40平方米增加143.52%。

知识出处

慈溪市农业志(1988—2008)

《慈溪市农业志(1988—2008)》

出版者:上海辞书出版社

本志上限为1988年,与前志相衔接,下限截至2008年。内容包括:概述、大事记、农业环境与农业区域、农业经济体制与新农村建设、粮油作物、林业、畜牧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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