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土地规模经营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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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慈溪市农业志(1988—2008)》 图书
唯一号: 112320020220000055
颗粒名称: 第二节 土地规模经营
分类号: F301.3
页数: 2
页码: 125-126
摘要: 本文记述了慈溪市土地规模经营情况的具体内容,主要介绍了土地规模经营发展过程和土地规模经营形式两方面内容。
关键词: 慈溪市 土地经营 土地规模

内容

土地规模经营发展过程
  为提高农业生产效益,农民在获得生产自主权后就注重规模经营。1989年,市政府下发《关于推进土地适度规模经营的若干政策意见》,采取激励措施,鼓励开展土地规模经营。当年种植粮棉0.53公顷以上的有1486户,经营土地1276公顷,平均每户0.86公顷。1992年全市0.53公顷以上的粮棉生产专业户增加到3458户,经营土地3502公顷,平均每户1.01公顷。通过规模经营,当年全市种植棉花20087公顷,比1989年增12.6%。1991年,部分稻区推行“两田制”。在农户自愿的前提下,将稻田分为口粮田和承包田,并将经营权和承包权分离,农户种植“口粮田”,村里将其余承包田集中,连片承包给大户种植,由承包大户承担定国家定购粮任务。
  1995.年、1996年市委、市政府连续两年出台推进土地规模经营的文件,统一思想,明确政策,规范程序。1996年,粮棉生产规模经营大户经营面积增加到6803公顷,其中0.53公顷以上的大户5589户,经营面积5953公顷,平均每户1.07公顷,比1992年分别增加70.0%和5.9%。同时涌现果蔬规模经营户1479户,经营面积838公顷。规模经营提高了单位面积产量,据当年10个棉花种植规模经营户调查,皮棉平均每公顷产量1176千克,比全市平均的870千克增加35.2%。
  1999年,市委、市政府把推进土地适度规模经营作为加快农业和农村现代化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结合第二轮土地承包工作,加快推进土地规模经营。2000年全市经营耕地0.53公顷以上的大户发展到7313户,经营面积9247公顷,户均1.27公顷。2002年规模经营面积达17047公顷,占全市总承包地面积的39.34%。2008年规模经营面积21067公顷,占全市承包地的48%(表2-3)。
  土地规模经营形式
  家庭经营型 以户为单位规模经营,有家庭农场、联户农场和专业大户等。是出现最早,也是最基本的一种规模经营形式。2008年,全市有家庭农场和联户农场435家,土地经营面积6467公顷。
  基地生产型 农产品加工企业或购销大户为确保农产品原料的数量和质量,与种植户合作建立产销稳定的生产基地。海通集团有限公司自公司创办第一年起就着手创建生产基地,2008年,建生产基地9350公顷,自有农场和加盟农场730公顷。全市农业龙头企业共建生产基地面积40667公顷。
  农业园区型 镇或村对成片耕地统一规划改造,水、电、林、路配套后,流转给大户经营,形成科技型示范基地。1994年全市建3个市级农业园区,面积70公顷。2008年为22个园区,面积5314公顷。
  股份合作型 承包户以土地经营权入股,由专业组织或个人开发生产。土地股份合作制产权清晰、利益直接、风险共担、效益明显,流转双方互利双赢,利于土地长期流转经营,成为土地适度规模经营的发展方向。2008年,全市股份合作型经营面积约733公顷。
  统一服务型 对分户经营,面积相对较小又比较集中的地区,由农业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或购销大户,围绕专一产品,统一布局、统一供种、统一技术、统一销售。在土地不流转的情况下,实行统一服务型规模经营。2008年全市统一服务型经营面积913公顷。

知识出处

慈溪市农业志(1988—2008)

《慈溪市农业志(1988—2008)》

出版者:上海辞书出版社

本志上限为1988年,与前志相衔接,下限截至2008年。内容包括:概述、大事记、农业环境与农业区域、农业经济体制与新农村建设、粮油作物、林业、畜牧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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