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土地经营权流转和规模经营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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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慈溪市农业志(1988—2008)》 图书
唯一号: 112320020220000053
颗粒名称: 第二章 土地经营权流转和规模经营
分类号: F301.3
页数: 3
页码: 124-126
摘要: 本文记述了慈溪市土地经营权流转和规模经营情况的具体介绍,主要介绍了土地经营权流转、土地规模经营两方面。
关键词: 慈溪市 土地经营 规模经营

内容

第一节 土地经营权流转
  土地流转
  1981年,农村实行家庭经营,土地承包到户。为平衡农户承包的土地质量,生产队把成片土地分成数块,按不同质量档次搭配给农户,导致承包户地块小而分散。观城镇五里村777户农户,166公顷土地分成3000多块,一般每户承包土地4~5块,平均每块550平方米左右。为方便耕作,提高工效,农户自然萌发调剂田块的意愿。20世纪80年代中期,乡镇企业异军突起,个体工商业快速发展,同时粮棉比较效益下降,大批农业劳动力向二、三产业转移,部分承包地荒芜。与此同时,不少种田能手开始从亲戚、朋友、村民处协商转包土地,从规模经营中寻求效益,土地流转从此开始。1989年,市委、市政府明确在坚持土地公有制不变、家庭联产承包制不变、双层经营体制不变的前提下,实行土地所有权、使用权、承包权“三权”分离,承包者转出土地,允许保留承包权,转包期满后可收回使用权。1995年下半年,市委、市政府把“加速土地流转,积极推进土地适度规模经营”作为农村工作的中心,选择农业劳动力转移多、村级经济实力相对雄厚的10个村进行土地流转工作试点。2002年全市20个镇、289个村建立土地流转服务组织,此后,土地多通过土地流转服务组织流转,有意愿转出土地的农户与流转服务组织签订委托流转协议,由土地流转服务组织发包给经营者种植或开发。2008年,全市签订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89625份,土地流出农户14.9万户,流转面积23733公顷,占全市总承包地面积的58.3%。
  流转方式
  转包 土地承包方自愿将一定期限内的经营权转包给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其他农户从事农业生产经营。1995年,观城镇五里村保留22个生产队和承包户的土地档案,打破队界,将全村166公顷承包地集中,统一进行农田基本建设后,逐畈通过招标转包给339户农户经营,其中0.53公顷以上承包户44户,0.33~0.53公顷承包户54户。第二轮承包中,该村将土地承包权量化落实到户,但不确定地块的具体位置,使用权有偿有序流转。转包是慈溪出现最早、应用范围最广的土地流转形式。2008年,全市通过转包流转的承包地有15933公顷,占全市土地规模经营面积的75.6%。
  出租 村经济合作社与外单位或个人通过地租方式,双方签订租赁契约,实现土地使用权流转。1993年,宗汉镇周塘东村向农户倒包土地15公顷,出租给市园艺园作科技示范基地,市园艺园按协议支付地租,由村统一向农户转付。2008年,桥头镇丰潭村926户农户的136公顷土地,出租给桥头果蔬农场、成达农场等10家单位和个人种植。
  季节性流转 经营者根据生产需要按一个生产季节向农户转包土地,收获后将土地交还给承包户。20世纪90年代后期,周巷镇一批榨菜种植户,向周边农户租地种植榨菜。稻区有农户利用单季稻收割后空闲时段,转包土地种植油菜、草莓等作物。2008年全市季节性土地流转265公顷。
  土地股份合作制 农户以承包经营权入股,种植户以资金、技术等生产要素入股,建立土地股份合作制企业,农户按股份分红。1993年,周巷镇湖塘头村将112户农户承包的12.50公顷土地连片集中,作为56.8%的股份,与杭州果树研究所、周巷镇农办合股兴办优质果品示范场。农户按承包地面积需承担的农业税及乡统筹村提留费由场交付,村合作社每年从农场分得的利润中划出5%~10%给原承包户作为分红。2008年全市有16家土地股份制合作社,入股面积652公顷。
  土地互换 对连片开发区域内尚不愿流转土地的农户,村集体组织采取异地安排、适当补贴的方法,以保护他们的利益。2008年,天元镇兴柴村通过土地流转服务组织,将中横线两侧45公顷承包地进行调整,北侧39公顷承包地流转给10户大户经营,区域内32户农户按原有面积调整到离村庄较近的南侧种植。土地互换年间变化甚大,面积难以确准。
  第二节 土地规模经营
  土地规模经营发展过程
  为提高农业生产效益,农民在获得生产自主权后就注重规模经营。1989年,市政府下发《关于推进土地适度规模经营的若干政策意见》,采取激励措施,鼓励开展土地规模经营。当年种植粮棉0.53公顷以上的有1486户,经营土地1276公顷,平均每户0.86公顷。1992年全市0.53公顷以上的粮棉生产专业户增加到3458户,经营土地3502公顷,平均每户1.01公顷。通过规模经营,当年全市种植棉花20087公顷,比1989年增12.6%。1991年,部分稻区推行“两田制”。在农户自愿的前提下,将稻田分为口粮田和承包田,并将经营权和承包权分离,农户种植“口粮田”,村里将其余承包田集中,连片承包给大户种植,由承包大户承担定国家定购粮任务。
  1995.年、1996年市委、市政府连续两年出台推进土地规模经营的文件,统一思想,明确政策,规范程序。1996年,粮棉生产规模经营大户经营面积增加到6803公顷,其中0.53公顷以上的大户5589户,经营面积5953公顷,平均每户1.07公顷,比1992年分别增加70.0%和5.9%。同时涌现果蔬规模经营户1479户,经营面积838公顷。规模经营提高了单位面积产量,据当年10个棉花种植规模经营户调查,皮棉平均每公顷产量1176千克,比全市平均的870千克增加35.2%。
  1999年,市委、市政府把推进土地适度规模经营作为加快农业和农村现代化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结合第二轮土地承包工作,加快推进土地规模经营。2000年全市经营耕地0.53公顷以上的大户发展到7313户,经营面积9247公顷,户均1.27公顷。2002年规模经营面积达17047公顷,占全市总承包地面积的39.34%。2008年规模经营面积21067公顷,占全市承包地的48%(表2-3)。
  土地规模经营形式
  家庭经营型 以户为单位规模经营,有家庭农场、联户农场和专业大户等。是出现最早,也是最基本的一种规模经营形式。2008年,全市有家庭农场和联户农场435家,土地经营面积6467公顷。
  基地生产型 农产品加工企业或购销大户为确保农产品原料的数量和质量,与种植户合作建立产销稳定的生产基地。海通集团有限公司自公司创办第一年起就着手创建生产基地,2008年,建生产基地9350公顷,自有农场和加盟农场730公顷。全市农业龙头企业共建生产基地面积40667公顷。
  农业园区型 镇或村对成片耕地统一规划改造,水、电、林、路配套后,流转给大户经营,形成科技型示范基地。1994年全市建3个市级农业园区,面积70公顷。2008年为22个园区,面积5314公顷。
  股份合作型 承包户以土地经营权入股,由专业组织或个人开发生产。土地股份合作制产权清晰、利益直接、风险共担、效益明显,流转双方互利双赢,利于土地长期流转经营,成为土地适度规模经营的发展方向。2008年,全市股份合作型经营面积约733公顷。
  统一服务型 对分户经营,面积相对较小又比较集中的地区,由农业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或购销大户,围绕专一产品,统一布局、统一供种、统一技术、统一销售。在土地不流转的情况下,实行统一服务型规模经营。2008年全市统一服务型经营面积913公顷。

知识出处

慈溪市农业志(1988—2008)

《慈溪市农业志(1988—2008)》

出版者:上海辞书出版社

本志上限为1988年,与前志相衔接,下限截至2008年。内容包括:概述、大事记、农业环境与农业区域、农业经济体制与新农村建设、粮油作物、林业、畜牧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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